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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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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发行概况

发行日程

网上路演日 2019年08月09日
申购日 2019年08月12日
网上摇号日 2019年08月13日
缴款日 2019年08月14日

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达进
电话 0755-84430888
传真 0755-83699089

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玉、刘紫涵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募集资金运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阳江5号、6号机组 30.00 30.00
2 防城港3号、4号机组 80.00 8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 --

董秘信箱

中文名称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GN Power Co., Ltd.
公司境内上市地 深圳
公司简称 中国广核
股票代码 003816
法定代表人 张善明
董事会秘书 蒋达进
董秘联系方式 0755-8443088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18楼
注册资本 4,544,875万元
邮政编码 518026
联系电话 0755-84430888
传真号码 0755-83699089
电子邮箱 IR@cgnpc.com.cn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要点

1、行业领先地位稳固,业务规模领先且未来增长可期

中广核电力是中国核电行业最大的参与者。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广核电力管理的在运核电机组达22台,在运装机容量达24,306兆瓦,占我国大陆在运核电总装机容量的54.44%,是我国在运装机规模最大的核电开发商与运营商。与此同时,中广核电力在建核电机组达6台,在建总装机容量达7,434兆瓦,占全国在建核电装机容量55.30%,市场份额第一。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供应能力方面: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容量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其中核电装机增加3,100万千瓦,达到5,800万千瓦以上。

2018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18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标。2018年将稳妥推进核电发展,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促进核电多发满发;继续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建设核电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堆重大专项立项工作,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台山1号、阳江5号等机组;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提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等目标。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核电方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稳妥有序推进核电机组进入市场,在保障优先发电计划外,鼓励核电机组通过参与交易实现多发。

未来几年,中广核电力在建核电项目将陆续投产,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维持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2、设计、建造、运营一体化,协同效应明显,且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公司的子公司工程公司是目前中国少数几家具有核电工程开发能力的公司之一,能够提供集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采购、施工管理、调试启动等一体化服务,拥有设计主导与系统集成能力、产业链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能力和项目精细化管理与项目群运作能力,不断吸收创新核电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具体而言:

设计主导与系统集成能力:掌握自主设计能力,通过对国外先进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自主应用,结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设计改进完成设计的自主创新,设计标准化、模块化,形成以CPR1000技术为代表的自主品牌。

产业链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能力:培养产业链企业的技术能力,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策划和推动重大设备技术改进,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通过设备供应商、土建承包商、安装承包商的技术研发,带动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形成了核电建设生态圈协同创新的格局。

项目精细化管理与项目群运作能力:通过对管理流程精细化、进度测量精确化、设备调配集约化、项目运作协同化的精细化管理,实现对项目有效的掌控,并能够高效的运作多个大型复杂项目。

公司已形成设计、采购、建设、运营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从核电站设计开始即可进行全面成本控制。通过统筹管理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营,公司不仅可以直接掌握并优化核电站的建设计划和工程进展,降低工程造价,也可以流畅地实现在建核电项目和已运营核电站之间的经验反馈,从而提升核电站运营管理的安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拥有优秀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先进核能技术

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和投入,注重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紧跟世界核电技术发展形势开展工程技术研发和型号产品研发,重视大量工程实践的经验反馈和积累,加强先进技术和制造工艺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建设工作,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科技研发体系并积极融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公司的子公司工程公司推动建设了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能源核电工程建设技术研发(实验)中心;打造全产业链“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核电装备自主化与技术升级。截至目前,工程公司已成功获批2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能源核电工程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核电工程建设示范专项、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等课题;同时还承担了30多项集团科研课题以及自主开展了200多项科研课题。

公司的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最早投入商业运营的大型商用核电站。自20世纪80年代建设大亚湾核电站起,公司一直坚持高起点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道路,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在大亚湾核电站采用的M310反应堆技术基础上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技术改进(包括16项安全技术改进),形成了具有自主品牌的二代改进型CPR1000系列核电技术;对照国际最新安全标准和经验反馈,在CPR1000技术基础上实施了31项安全技术改造,开发出具有三代核技术特征的ACPR1000技术,该技术方案充分吸取了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增强了机组对类似福岛核事故的超设计基准事故的应对能力。

华龙一号是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百万千瓦级核电技术。以“177组燃料组件堆芯”和“三个实体隔离的安全系列”为主要技术特征,采用单堆布置、双层安全壳系统,实现了安全性与经济性的均衡、先进性和成熟性的统一、能动技术与非能动技术的结合。华龙一号立足国内近30年来核电站设计、建设和运营所累积的宝贵经验、技术和人才优势,从顶层设计出发,依托业内已成熟的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业体系和能力,采用经验证的安全技术,实现集成创新,创造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华龙一号的自主研发,为公司后续核电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公司下属的防城港3、4号机组是华龙一号技术的示范项目,并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4日和2016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华龙一号依托国内较为成熟的核电装备制造业体系和能力,采用经验证的安全技术,实现集成创新,创造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发展能力,中广核电力在不断掌握三代核电技术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持续推进小型堆和第四代反应堆技术的研发,致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技术能力,为核电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4、核电运营管理水平全球领先

中广核电力的运行表现处于全球领先行列。公司凭借在运机组过往大修及其他事件经验,不断改进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根据WANO提供的性能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的在运机组WANO业绩指标 中78.79%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前1/4水平),73.11%处于世界卓越水平(前1/10水平)。作为WANO指数的一项主要指标,能力因子是衡量机组电力产能和可靠性的主要指标,反映核电机组的运行表现和维修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核电机组平均能力因子持续高于WANO平均水平,于2016年首次突破90%,并于2018年首次超过92%。

5、完善的核安全体系,可靠的安全运营记录

公司高度重视核安全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核安全高于一切”,将稳固提升安全生产作为核心任务。公司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互补作用,构建了相互独立、相辅相成的多层级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全方位保障机组安全运行。公司始终坚守“核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将核安全置于最高的地位。通过引进、吸收世界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制度和标准,在各核电站实施纵深核安全管理体系、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经验反馈体系、核应急响应及处置体系,并建立了全员核安全文化。

1999年以来,与世界范围内来自法、中、德、南非等国的60余台同类型核电机组相比,公司负责营运的岭澳核电站一期1号机组自2005年3月26日以来,连续14年无非计划停机停堆,截至2019年3月28日,已连续安全运营达4,690天,连续安全运行天数位居国际同类型机组世界第一。大亚湾核电基地在法国电力公司(EDF)2018年度国际同类型机组安全业绩挑战赛中,累计获得39项次第一名。

此外,公司已建立完整的核应急与处置体系,并通过每年组织培训和应急演习,确保任何情况下的快速响应。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的核电工程工业安全事故率分别为0.005、0.010和0.006,均低于WANO当期平均水平。

6、拥有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中国核电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门槛,对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要求很高。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具有在核电行业逾20年的从业经验,为中国八九十年代最早的一批核电专业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从国外引进第一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开始,高级管理团队便与国际核电公司及专家保持持续深入的沟通及业务往来,具备开阔的国际化视野。

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和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总数为18,663人,其中技术人员总数为16,815人,占比超过90%;研发人员总数超过5,000人。

公司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拥有自己的核电学院,设计开发一系列岗位任职资格、人才发展和绩效改进的培训学习项目,通过教室培训、网络学习、混合式学习、在岗实践、体验学习、社会网络分享等各种学习方式提升学习的有效性,为员工提供持续学习的平台。

7、强大的控股股东支持,助力持续增长

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核能发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中国广核集团已承诺中广核电力享有中国广核集团范围内核电业务的优先选择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受让权。中国广核集团与各级政府的良好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新核电项目的开发与相关审批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中国广核集团的子公司铀业公司是全国仅有的三家拥有核燃料进出口专营资质的企业之一,承担向公司所属核电站提供所需全部从天然铀到核燃料组件的供应与技术服务。铀业公司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纳米比亚、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从事铀资源开发、及买卖业务,有助于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天然铀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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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

(一)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国内不同时期的核电行业现状及发展目标调整核电发展的政策,并对国内核电站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或要求。

如果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调整我国核电发展的政策、或降低支持程度、或调整核电监管的具体政策及规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速度、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我国政府关于核能发电中产生的乏燃料的储存及处置的政策、核电站退役的政策也有可能随着行业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和全社会对于核电安全的考虑而发生变化。如果该等变化导致公司在这些事项上的资本开支高于公司当前的估计,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监管调整风险

我国电力行业正在进行结构性改革。根据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1、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2、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i)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ii)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iii)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iv)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v)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vi)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2015年11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2017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294号)进一步细化了上述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

为适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公司运营管理的在运核电站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中,约定了基数上网电量和上网电价。基数上网电量一般按照省级政府部门确定的年度发电调控目标确定;基数上网电量以外的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参与市场化交易。基数上网电量部分的上网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确定,基数上网电量以外部分的上网电价在政府定价基础上按供需情况浮动。

通常情况下,竞价上网部分的上网电价较基数上网电量部分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更低。而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区市场交易电量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呈现增加趋势。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市场化售电的占比分别为20.44%、11.74%和3.59%,市场化售电的价格均低于基数上网电量的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省内的机组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意见,广东省政府同意公司广东省内的核电机组在2020年底前暂不参加电力市场交易,2018-2020年,公司销售给广东电网所有电量的20%,与当年省内机组参与市场交易电量让利的加权平均值相乘作为让利额,作为非税收入缴纳给省财政国库。由于公司在2019和2020年的广东省内的核电机组已经通过锁定让利比例为20%,同时,广东省内的市场交易电量让利幅度趋缓,因此,预计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盈利能力影响较为有限。

随着公司市场化售电的占比进一步加大,将可能导致公司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此外,如果未来电力供应增速高于用电需求增速,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随着电力直接交易的推进,公司与用电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易比重将有所提升,也将带来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尽管公司采用“争取更多的上网电量计划指标,争取更优的市场电量和电价”的策略,但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公司的基数上网电量部分的电价降低,或公司不能充分争取到更多的上网电量计划指标、更优的市场电量和电价,且公司无法通过提升核电站运行效率或降低新电站的建设或收购成本来减轻上网电价降低的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表现可能受到较大影响。

(三)税收优惠调整风险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各类公司统一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享受特定优惠税率者除外。我国税收法律及法规规定不同公司、行业及地区可享受若干优惠税项待遇。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曾享受过或目前正在享受(i)位于深圳经济特区的企业、(ii)高新技术企业以及(iii)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优惠待遇。公司的部分子公司电力销售的收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退税比率自各核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营起的15年期间内递减:第一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75%,第二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70%,第三个五年增值税退税比率为55%。若未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不能延续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会受到影响。

(四)环保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的经营活动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环保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现行法律法规对核燃料处理、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多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管措施。目前,公司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各控股的核电机组按现行环保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各业务环节对环境的保护措施。如果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要求提高,公司可能需要加大环保投入,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济与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电力行业的发展速度、技术水平、电源结构和盈利能力均与宏观经济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速、工业增加值的增速有显著相关性。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影响,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在我国部分地区,不同类型电力机组还面临不同程度的调峰、降负荷运行、限电等经营压力,直接影响到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部分核电机组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根据国内现行政策法规,核电作为清洁能源,相较于火电具有优先上网权,并且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促进核电多发满发”;但是,若未来我国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速低于装机容量增速,电力行业的整体利用小时压力有可能传导到公司,从而对公司的利用小时数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面临与国内专注于核电业务的发电公司的竞争,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项目开发阶段:主要包括获得优质核能资源场地、获得相关政府审批、按时完成关键设备的交付与安装、连接地方电网、获取最新技术研发成果、获得优秀的核电业务人才等;

2、发电上网阶段:在有超过一家核电公司拥有核电站的省份,同一区域内不同核电站的发电量和上网电价目前并非直接竞争,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未来存在直接竞争的可能性。

由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我国核电站运营的控股权尚未放开,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我国经国务院正式核准的核电项目(除示范工程、研究堆外)由公司、中国核电、国家电投负责控股开发、建设、运营,行业准入门槛较高。此外,华能集团、大唐发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电力企业也纷纷以核电示范工程或参股核电项目建设等形式开拓核电市场。未来,核电行业的优惠鼓励政策及法规和现有核电公司相对稳定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新参与者进入市场。如果未来我国放开核电控股资质,新的投资方获准进入核电市场,在项目审批及选址、技术研发、人才引进、上网电量等领域将与公司直接竞争,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提高竞争力以应对核电行业的竞争者,公司的市场份额、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增速可能下降。

三、业务相关的风险

(一)核电设施的运行风险

核电设施具有复杂的系统构成,具有极高的安全和技术标准。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依赖于系统及设备的可靠性、运行管理体系、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企业核安全文化意识等各方面。

同时,同其他工业设施一样,核能发电也存在潜在风险因素,主要包括:设备、技术、材料、系统及设施的老化、缺陷、故障、不当安装、控制或操作;需更新的相关设备、技术、材料、系统、零部件供应短缺或未能及时寻找到替代品;人员出现错误、不当行为、罢工或出现争议;外部攻击,包括恐怖袭击及其他第三方恶意行为;自然灾害及其他风险。

在核电站运行过程中,以上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均可能影响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严重时可能导致事故,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

(二)核电项目的建设风险

核电项目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其他常规发电项目建设相比,核电项目需要遵循更严格的安全和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周期更长、工程投资更大,以下多项因素均有可能造成核电工程工期延误或投资成本超预算,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主要设备、材料或劳工成本上升,或由于技术瓶颈、供应短缺导致需要延期交付、供应商无法交付或需要寻找替代品;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标准及核安全标准的提高;

3、不可预见的工程、设计、环境及地质问题;

4、未能如期从政府机关申领各种监管审批、牌照或许可证;

5、未能获得或如期获得项目建设所需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

6、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通货膨胀、利率及汇率变化等因素造成投资成本上升。

建设核电设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当地居民及环保人士的阻力,可能因此影响地方政府机关对核电设施的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从而造成核电项目中止或工期延误。

(三)核电资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运营管理的22台核电机组中有12台位于广东省。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的大部分也来自向广东电网的售电收入。因此,公司的业务运营可能受到影响广东省及外围地区的特定风险的影响。如果影响公司业务的事件在此地区发生,无论是否与地方政策、经济、天气、自然灾害、基础设施或其他事项有关,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核心原材料供应风险

我国是铀资源大国,但由于其中大部分属于非常规铀,不仅品位低、埋藏深,且开采成本昂贵,目前我国铀矿资源有较大部分来源于进口。我国铀主要进口国家有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加拿大、纳米比亚、尼日尔和澳大利亚。目前全球天然铀供应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但未来若出现全球及国内核能行业增长或战略储备需求增加引致的天然铀需求增加、铀矿经营意外引致的产品短缺、导致铀生产国政局不稳的内部或外部事件,以及对铀生产或提供上述服务实施的监管增加等影响铀价格和供应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持续获得稳定的核燃料供应,核电站运行将可能面临中断或延误,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的核燃料采购集中于少数实体。中国广核集团下属的铀业公司、中核集团下属的原子能公司和国家电投下属的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仅有的三家获授经营许可及牌照从事天然铀进口及贸易并提供核相关服务的实体。中核集团下属的少数公司(包括原子能公司、中核建中和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等)是中国仅有的获授权从事商用铀转化及浓缩业务以及核料组件加工服务的实体。虽然公司通过与铀业公司签订长期的核燃料采购与供应服务协议,并通过铀业公司就转化浓缩服务及燃料组件加工服务与原子能公司、中核建中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来保障核燃料长期稳定、经济的供应,但公司仍将面临着核燃料价格的波动风险以及供应不及时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海外业务开发及投资风险

公司未来可能考虑收购或投资国外的项目。随着公司的业务扩张至其他地区,公司将面临更多可能会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这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或公司拟投资的国家及地区的政局动荡、战争、动乱及敌对状态;

2、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或公司拟投资的国家及地区政府或主要业务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

3、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或公司拟投资的国家及地区不够完善的法律体制或多变的政府政策;

4、国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不稳定性;

5、自然灾害;

6、市场需求的波动;

7、外汇汇率波动及变动;

8、与海外投资有关的国内法规及批准程序;

9、没收资产、立法及监管环境整体变动、外汇管制、取消承包经营权等政府行动,以及任何国家实施的贸易限制及禁运等全球贸易政策变动。

(六)各项业务的合规风险

公司的核能发电业务须遵守大量法律及法规的要求。这些法律及法规监管公司业务的诸多方面,包括核安全监管、核电站建设、电力业务许可、并网及调度、上网电价的厘定、核燃料及放射性废物的控制以及环境、海关、安全及健康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核电站的运行、公司计划进行及在建的项目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现行我国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规定的证书、授权、牌照、命令、同意、批准或许可。但若公司及管理层对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监管有效性不足,导致公司未能持续取得核电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资质、或未完成必要的审批及备案流程、或未能及时应对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或更为严格的规定,则公司的经营将面临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将来拓展国外市场业务,亦需要遵循该等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及法规,并可能面临其他国家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若公司开展业务时,未能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及时、有效地应对监管机构提出的新监管规定,公司有可能面临监管机构处罚、法律诉讼等风险,对公司业务开展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客户较为集中。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电力产品及提供其他服务的金额分别为495.65亿元、445.36亿元和321.71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97.52%、97.59%和97.41%。公司虽与上述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公司仍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导致的因个别重大客户变化而产生的经营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相关的风险

(一)资本支出较大的相关风险

截至2018年末、2017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合计分别为28,547,492.87万元、27,443,295.51万元和21,345,707.32万元,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高,且呈现逐年上升态势。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663,059.26万元、1,914,677.14万元和1,790,950.07万元,资本支出规模较大,与核电行业的资本密集型属性相符。

公司开发、收购或投资新的核电项目以及维护现有的核电站均需要大量资金,因此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非常重要。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公司自身的盈利状况、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和监管环境、国家货币政策等。同时,公司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拥有海外融资的渠道,但海外融资能力及成本将受到复杂多变的国际投资环境、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外汇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的较大资本开支需求和资本密集型属性也使得负债率可能持续较高。截至2018年末、2017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31%、71.76%和71.94%,处于较高的水平,公司的负债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面。公司的债务规模和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可能互相影响。

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及时为较大的资本开支计划获得配套的、拥有合理成本的股本融资或债务融资,则负债率可能进一步上升,或公司将放缓资本开支计划,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类型较多、金额较大,主要包括电力销售服务、工程服务、综合服务、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及金融服务等,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三)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确保相关交易能够公平、公开、公允地履行。但是,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签订的关联交易不能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或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2018年、2017年和2016年的利息支出分别为994,779.52万元、1,001,105.68万元和792,474.96万元,占各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5.02%、37.26%和47.20%。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动受到经济政策、货币资金供需、经济周期和通货膨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还可能继续出现的利率上升将直接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四)燃料成本增加风险

核燃料成本是公司的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成本包括购买天然铀、铀转化及浓缩服务、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成本。天然铀成本一般占核燃料成本的一半左右。核燃料的价格及供应情况会受国内及国际政治及经济影响而出现波动。

公司通过签署核燃料供应与服务长期合同,以保障核燃料供应的安全和价格的稳定。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核燃料成本分别为733,879.66万元、676,580.92万元和421,218.38万元,占销售电力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1.33%、31.37%和30.12%。但未来天然铀、铀转化及浓缩服务和燃料组件加工服务的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五)退役费准备金及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计提不足风险

核电设施退役费准备金是指核电机组内反应堆服役期满时,为保证工作人员、公众与周边生态环境不受剩余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潜在风险的危害,使核反应堆系统安全、永久性地退出服役的过程中预计将发生的费用。核电设施退役费准备金按最佳估计数进行预计,并按其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公司已针对核电站的退役作出了计划和准备,但公司之前并没有实际开展过退役程序,因此在核设施退役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公司计提的退役费准备金不足以覆盖未来核电设施退役所需的全部费用,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影响。

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拥有已投入商业运营五年以上压水堆核电机组的核电厂,应当向国家缴纳的对使用过的核燃料(乏燃料)的处置基金,该金额计入发电成本,凡拥有已投入商业运行5年以上压水堆核电机组的核电厂需要按核电站每千瓦时0.026元的标准征缴乏燃料处理基金。如果公司缴纳的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不足以覆盖乏燃料处理所需的全部费用,缴纳标准可能存在调整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影响。

(六)汇兑风险

公司通过大亚湾核电站向香港出售电力;公司作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境外市场进行股本或者债务融资以获得外币资金;公司可能向境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也可能通过下属合资公司获得境外合资方的外币资金;公司一部分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进口也以外币结算;公司也可能为境外雇员支付以外币结算的薪酬;未来,公司也可能会收购、投资境外资产。同时,公司也可能使用部分金融衍生工具对冲上述汇兑风险中的部分。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19,271.04万元、43,483.56万元和56,463.02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9%、3.07%和5.73%。

随着我国汇率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可能进一步加大,从而使公司在外汇结算时可能面临汇兑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中以外币结算的部分,同时还将影响公司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从而引起财务数据的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折旧政策

2018年、2017年和2016年,公司销售电力的营业成本中折旧费用的金额分别为695,677.89万元、626,362.26万元和405,228.30万元,占销售电力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9.70%、29.04%和28.98%,占比较高。公司对核电设施中的机械类、电气类、仪控类和核电设施退役费按照产量法计提折旧。公司会对核电设施的预计上网电量进行合理的会计估计,并在每年末对相关设施的预计上网电量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调整。超出预期的电力市场供需波动以及核电行业相关政策的调整,都可能造成公司预估的上网电量金额不准确,从而造成折旧计提的不准确。具体而言,倘若公司实际上网电量低于公司预计上网电量,则产量法下计提折旧会造成公司的折旧呈现减速折旧的特征。倘若公司实际上网电量高于公司预计上网电量,则产量法下计提折旧会造成公司的折旧呈现加速折旧的特征。

五、管理相关的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风险

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国广核集团持有公司64.2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本次发行后,中国广核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为控股股东,中国广核集团有能力通过提名和选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利等措施,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但由于中国广核集团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完全一致,公司无法保证中国广核集团将始终作出与所有股东利益一致的决定;且如前述内容所述,考虑到中国广核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其有能力对公司重要事项施加重大影响,若其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使公司的业务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二)控股子公司管理风险

由于公司资产规模较大,控股子公司较多,且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增加了公司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难度。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子公司数量将可能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销售、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增大。若公司实施的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对子公司的运行进行有效管控、提升子公司业务水平、及时应对市场和政策变化、充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则可能使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前景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各子公司贡献了公司收入的主要部分,母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现金分红。虽然公司可以控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但若未来相关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母公司分配利润,将对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一)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阳江5号、6号机组和防城港3号、4号机组的建设。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盈利能力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根据当前的行业趋势、产业政策、市场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对募投项目的设计、实施及项目管理进行了合理安排。但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国家核电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要求标准提高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项目投资总额超预算等情形,均可能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每股净资产也将相应变化。尽管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资本金会给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带来契机,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提升,但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经一个合理的周期,且具体产生效益的情况受到市场、政策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鉴于募集资金投入后产生收益的时间及收益高低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而发行当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存在由于净资产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请参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七、核安全风险

与其他行业(包括其他非核能发电行业)不同,核电站反应堆内包含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有可能在一定的情况下对人员、环境及社会造成放射性危害。另外,核电站运营需要处理、储存、运输及处置放射性材料(例如中低放射性废物及乏燃料)及其他危险物质(包括发电业务中使用的少量爆炸性或可燃性材料)。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明确提出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因核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损害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核损害责任制度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造成的除外。公司针对核电站的前期、建设、运行和退役等所有阶段,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安质环管理体系,为保护公众、环境及社会免受放射性危害采取了相关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等当局的监管及国际和国内核行业协会的监督,确保核电站的正常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设备故障、人因失误和极端外部事件仍可能导致可能性极低的核泄露事故发生。该等事故有可能使人员、环境和社会受到侵害,可能导致核电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关闭,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重大赔偿、环境清污成本、法律诉讼及其他责任,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在世界范围内,即使是与公司无关的核能发电设施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导致严重放射性污染或辐射的事故,也可能造成国内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策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和未来发展。

八、其他风险

(一)与公司房屋土地及海域权属相关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部分房地产资产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亦尚未取得若干业主关于部分租赁房地产相关权属证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就其部分房地产或业务场所寻找可替代的物业。

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土地共有200宗,面积合计约2,324.79万平方米,其中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为4宗,面积约159.63万平方米,占本公司自有土地总面积的6.8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占有和使用海域共计24处,面积合计2,856.3507公顷,其中2处海域,面积合计约83.3727公顷,尚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共计1,700处,总面积合计约211.33万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共计466处,面积合计约50.03万平方米,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总面积的23.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与当地土地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以取得相关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由于产权瑕疵或其他原因,可能无法取得全部该类房地产的权证,从而可能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这些房地产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迫重新安置在上述房地产中进行的经营活动,公司此类业务运营可能中断并产生额外成本。

此外,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承租的房屋共计85处,总面积合计约423,261.58平方米。就其中59项承租物业,合计面积约261,405.03平方米,该等租赁物业的主要用途为宿舍、办公。出租方未能提供其拥有该等物业的所有权证书及/或该等物业的所有权人同意转租或授权出租方出租该物业的证明文件,且未就该项租赁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上述物业的租赁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此外,租赁协议到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续租。如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因被认定无效或协议到期后未能续约而被终止,可能需要另寻他址,因此可能面临业务运营中断并产生额外迁址成本。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二)房屋建筑物情况”及“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二)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境内外爆发或可能爆发任何严重传染性疾病、国内部分地区受到地震、火灾、恶劣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的威胁以及境内外的战争、社会动乱,均可能损害公司、公司的客户及供应商的财产、人员,并可能使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三)公司H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A股股价的风险

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A股将于深交所进行交易,而公司H股已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交易。在现行法律法规下,除经过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外,公司的A股和H股相互之间不可转换或代替。A股和H股市场拥有不同的交易特点和投资者基础(包括不同的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由于这些差异,公司A股和H股的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并不相同。公司H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A股的股价,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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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总计 36,855,567.04  35,730,055.68  28,522,304.16
负债总计 25,543,002.03  25,640,134.65  20,519,522.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111,491.55  6,484,847.04  5,545,445.95
股东权益合计 11,312,565.01  10,089,921.03   8,002,781.5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5,082,791.92 4,563,345.39  3,302,679.46
营业成本 2,850,385.46  2,518,504.41  1,808,500.96
利润总额 1,489,947.58  1,416,825.94  984,602.05
净利润 1,368,167.73  1,272,418.76  911,932.9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0,263.27  956,409.27  736,442.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0,951.29 797,402.04 724,567.0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0,957.06  2,687,081.69  1,679,06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8,204.51  -2,460,437.51  -1,928,579.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1,002.37  -43,500.79  -35,823.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28,525.86  167,104.16  -269,987.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0,957.06  2,687,081.69  1,679,063.51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 0.91 0.93 0.67
速动比率 0.56 0.49 0.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56% 14.02% 18.5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9.31% 71.76% 71.9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1.09% 1.07% 1.05%
财务指标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79 7.61 5.59
存货周转率 1.19 1.12 1.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82,533.90 2,750,777.77 1,850,124.25
利息保障倍数 2.10 2.03 1.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63 0.59 0.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3 0.04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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