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主要具备以下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电能质量领域,盛弘电气APF、SVG、ASVG等产品,应用全控型技术,将用户系统改善至THDi5%及PF0.99水平。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盛弘电气生产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离网型逆变器、电动汽车充电桩,为用户提供太阳能、电动汽车、储能、并网、离网、微网型逆变器等多种绿色能源产品。
公司开创了电能质量治理领域内三电平变换技术及模块化大功率电源产品技术,电能质量及可再生能源的各种产品均以此为平台技术,将产品的效能大幅度提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52项专利,其中12项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已经通过软件产品认证、中国电科院、信息产业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鉴衡、IEEE国际电工委员会、ETL、TUV、CE、SAA等多种国内及国际认证。
公司具有完整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满足国家充电设备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电网、普天新能源、南方电网等国内重大客户的要求,公司的产品已经在深圳、合肥、北京等多地拥有多年的运行经验。
(2)人才优势
公司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电能质量治理领域拥有长期研发经验,对相关领域有深刻的理解。同时,注重专业人才后备梯队的培养和研发团队的建设,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2.26%。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方面,公司技术团队多年以来一直从事电力、电源设备相关行业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积累,为直流充电模块、充电桩整机等方面的研发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3)管理优势
在研发方面,研发部门采用项目负责制的管理模式,由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各职能部门作为实施研发的主体。研发部门架构设置采用了矩阵式组织结构。从纵向上,研发部根据不同产品线设立了四个产品开发部门,并设立了三个公共平台部门,即研发平台部,监控开发部和系统开发部,共同服务于四个产品开发部门,形成一种紧密合作的业务支撑关系。这样的组织结构保证了各研发部门分工明确,能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又通过公共资源部门把各个业务单元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以达成共同的研发目标。
在销售方面,公司建立了矩阵式销售前端与销售支持部门相互配合的架构。针对不同产品线,公司配备专门的产品线负责人;针对划定的不同区域,公司也配备了相应负责人负责公司不同产品线在当地的销售工作;销售支持部负责所有产品线及区域销售的对接以及日常管理的工作,整体销售计划由销售支持部来管理。以上架构的建立对公司相应客户需求的灵活性、处理商务流程的及时性、解决客户技术难点的专业性上均能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4)市场先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和销售APF和SVG系列产品的厂商之一,长期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上的经验技术积累,使得公司电能质量设备稳定性在行业中位居领先地位。公司开创的模块化生产模式在产品系统的构建和使用上有了全新突破,引领了相关领域的发展方向,较早的客户教育与行业挖掘使得公司能更紧密跟随市场拓展而发展。
>>展开一、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较少,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较高。同行业公司如爱科赛博、通合科技等也存在类似的季节性波动。由于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客户主要为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受上述客户项目立项、审批、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预算管理的影响,一般而言,公司全年销售呈现上半年少、下半年多,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的局面。
报告期,公司各期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图:
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收入较高,主要系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普及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影响,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业务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由于公司的人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较明显,上半年净利润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会对公司资金使用、融资安排等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也会导致公司收入、经营性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在各季度间出现较大波动。投资者应以全年而非某季度的业绩来判断公司的经营状况。
二、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电能质量设备等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下降趋势。电力电子设备行业是一个快速发展、空间广阔的市场,随着新竞争者的进入、技术的升级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下,若公司不能通过改进产品技术方案降低物料成本、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措施有效降低产品成本,则存在利润率下滑的风险。
三、产业政策与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起家于电能质量产品,其后依托于三电平拓扑技术平台及积累的模块化生产经验,逐渐发展起新能源电能变换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以及电池化成与检测设备等三条产品线。
报告期,受益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增加及国家倡导的智能电网建设,电能质量产品行业快速发展,推动公司电能质量产品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得益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和市场发展,公司对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的技术研发与营销力度有所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销售收入占比迅速提升。2014年,电动汽车充电桩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81%;2016年,该比例已上升至55.85%。公司为充电设备制造商,下游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进度的波动会对充电设备的需求产生影响。受国家电网2017年充电桩招标较晚、特锐德减少向公司采购的影响,2017年1-3月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桩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公司新能源电能变换类产品中的光伏逆变器因下游光伏行业近几年回款周期过长,公司考虑资金压力及收款风险,收入产生波动。
若今后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引起公司收入的不利变动,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74.39万元、21,413.99万元、23,304.01万元,余额较大。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且公司对应收账款已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但仍然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并经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国税蛇减免备案[2010]94号)批准,公司享受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公司2014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2.5%。2014年9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GF20144420019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5年、2016年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及《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深国税公告2011第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873.66 | 462.68 | 410.56 |
增值税返还优惠 | 1,138.12 | 423.34 | 1,053.36 |
小计 | 2,011.78 | 886.02 | 1,463.92 |
利润总额 | 7,526.78 | 4,970.67 | 3,477.62 |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26.73% | 17.82% | 42.10% |
公司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属于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产业的长期鼓励政策,但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IGBT、MOS管、半导体芯片、电容器、电阻器、二极管、变压器、电感、PCB等)、结构类材料(机柜、机箱、五金件等)和包材及辅料(包装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平均约为82%。
报告期,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及原材料价格跟踪体系,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引起公司产品成本的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七、租赁无产权厂房及租赁到期的风险
公司向深圳市百旺鑫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面积14,515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上述租赁厂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由于上述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不能排除未来被要求搬迁或其他无法继续使用该厂房的风险,搬迁新的厂房将使公司承受损失,且需要一定时间,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已于2016年1月15日出具证明,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6栋目前暂未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深圳市百旺鑫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五年内不会对其所属的以上物业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已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证明,深圳市南山区松白路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二区第5栋厂房1、2层暂未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深圳市百旺鑫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五年内不会对其所属的以上物业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肖学礼、盛剑明已做出承诺:如因盛弘电气租赁的上述房屋出现房屋权属纠纷、拆迁事宜或其他原因导致盛弘电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而需要变更办公及生产场所或遭受生产经营停滞等损失,并且出租方不给予足额赔偿、补偿的,则由方兴、肖学礼、盛剑明以连带责任的方式向公司承担全部补偿责任,保证发行人不因上述事项遭受经济损失。方兴、肖学礼、盛剑明三人之间按照该承诺出具之日各自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金额。
公司租赁的上述厂房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公司采购的外协加工服务分别301.69万元、1,145.66万元、1,826.2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97%、7.75%、8.40%,包括在印制电路板上装配电子元器件(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简称PCBA)、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充电桩模块组装等工序加工费。公司将PCBA、结构件组装、电缆组装、充电桩模块组装等工序以外协加工方式完成,符合公司重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的经营模式,有利于公司将主要资源投入于核心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设计,推动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十分重视委托外协加工的技术指导及品质管理工作,但如果外协厂商不能实际履行《委托加工协议》等约定的相关义务,或公司对外协厂商选择不善、质量控制出现漏洞,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主要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若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也会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政策、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及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7.02%、30.69%、26.44%,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本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相比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时间,且项目建成后到完全达产尚需一段运营期。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面临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人力资源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素质的电力电子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套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专业化水平高的员工队伍,对公司忠诚度较高。公司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员工队伍较为稳定。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亦会更加激烈,公司存在因竞争而导致的人才流失风险。此外,本次发行后,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和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优秀的研发、管理、销售等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公司虽具有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及较为完善的员工激励机制,但不排除无法及时引进合适人才,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风险
电力电子技术是一门新兴的应用于电力领域的技术,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前沿科学知识,其综合了变流技术、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技术水平是境内外电力电子设备厂商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公司作为一家以技术、研发为导向的国内电力电子设备制造商,拥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合理、持续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能适时开发出更高质量、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将无法持续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十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低及共同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肖学礼先生、盛剑明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3.95%的股份。本次发行上市成功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仍保持相对控股地位,但其所控制股份的比例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后成为被收购对象,公司存在可能由于被收购或其他原因而发生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肖学礼先生、盛剑明先生在公司中均担任董事及重要管理职务,共同控制公司。上述三人于2015年1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终止,但至长不超过十年。若上述三人未来在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事项方面出现重大分歧,或者《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已过,将可能会导致上述三人之间的一致行动执行不力。上述共同控制的风险将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十三、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人员数量等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对公司的日常管理亦提出了更高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管理经验丰富且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并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较好地适应了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有效保障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本次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经营规模、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系统管理等方面的难度将随之增加。若公司无法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存在因管理能力不足而影响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风险。
>>展开询价推介日 | 2017年08月04日-2017年08月07日 |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08月09日 |
申购日 | 2017年08月10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08月11日 |
缴款日 | 2017年08月14日 |
联系人 | 杨柳 |
电话 | 0755-86511588 |
传真 | 0755-86513100 |
联系人 | 王嘉、徐杰 |
电话 | 0755-22662000 |
传真 | 0755-22662111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1 |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 9,751.08 | 9,751.08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7]0136号 | 深宝环水批[2017]600285号 |
2 |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 13,326.56 | 13,326.56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7]0135号 | 深宝环水批[2017]600285号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33.00 | 5,033.00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7]0137号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 | 1,481.07 | - | - |
合计 | 32,110.64 | 29,591.71 | - | - |
公司全称: |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Sinexcel ElectricCo., Ltd. |
注册资本: | 6,842.3553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方兴 |
成立日期: | 2007年9月28日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 2015年8月5日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 |
邮编: | 518000 |
电话号码: | 0755-86511588; |
传真号码: | 0755-86513100 |
互联网网址: | www.sinexcel.com |
电子信箱: | stock@sinexcel.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 杨柳 |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号码: | 0755-86511588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6,133.14 | 37,656.15 | 16,643.62 |
流动资产 | 44,260.47 | 34,998.74 | 15,269.99 |
非流动资产 | 1,872.67 | 2,657.41 | 1,373.64 |
负债总额 | 20,937.42 | 19,203.84 | 6,958.59 |
流动负债 | 20,361.56 | 18,604.85 | 6,180.41 |
非流动负债 | 575.86 | 598.98 | 778.17 |
股东权益 | 25,195.72 | 18,452.31 | 9,685.04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营业收入 | 44,667.01 | 30,632.44 | 15,665.48 |
营业成本 | 21,734.83 | 14,781.95 | 5,057.14 |
营业利润 | 5,748.69 | 4,267.81 | 2,305.52 |
利润总额 | 7,526.78 | 4,970.67 | 3,477.62 |
净利润 | 6,386.16 | 4,300.53 | 3,123.33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92 | -2,044.38 | 4,063.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57 | -1,674.01 | -559.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16 | 5,266.63 | -644.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0.28 | 1,579.13 | 2,859.34 |
项目 | 2016年 12月31日 | 2015年 12月31日 | 2014年 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2.17 | 1.88 | 2.47 |
速动比率(倍) | 1.71 | 1.55 | 2.0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38% | 51.00% | 41.81% |
每股净资产(元) | 3.68 | 2.70 | -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扣除土地使用权) |
0.18% | 0.21% | 0.25%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存货周转率(次) | 2.70 | 3.34 | 2.3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00 | 2.11 | 2.17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8,260.56 | 5,488.63 | 3,919.4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6.85 | 57.71 | 43.3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4 | 0.2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19 | -0.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