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经营之本,通过坚持不懈地创新,走在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开发的前沿,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实现了公司业务在国际市场的稳步提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7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是国内同行业拥有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专利技术较多的企业之一。
在持续创新过程中,公司多项创新成果取得行业突破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在国内首家开发的商用车驱动中桥主动齿轮轴承单元,开拓性地将乘用车的单元设计理念引入重型商用车领域,使车桥装配大为简化,并显著提高了轴系刚性、承载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实现了重型卡车主动齿轮轴承结构的革命,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公司“凌志轿车轮毂单元总成”、“福特汽车带线性凿式极轴轮速传感器轮毂单元总成”、“带霍尔传感器的汽车轮毂单元总成”和“重型卡车的中桥单元总成”四项产品分别荣获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公司产品获得的重要国家奖项
序号 | 获奖产品名称 | 获得奖项 | 授奖单位 | 获奖时间 |
1 | 凌志轿车轮毂单元总成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 科技部 | 2005年5月 |
2 | 福特汽车带线性凿式极轴轮速传感器轮毂单元总成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 科技部 | 2006年9月 |
3 | 带霍尔传感器的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 科技部 | 2008年11月 |
4 | 第四代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国家重点新产品 | 科技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 2008年11月 |
5 | 重型卡车的中桥单元总成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 科技部 | 2010年5月 |
为开发生产性能更高、质量更优的新产品,公司十分注重工艺技术创新。公司较早成功开发了铆合结构技术;第三代轮毂轴承单元的生产,成熟应用了定位铆合工艺;创造了复合曲面精密加工技术,实现了芯轴加工的复合表面一致的高等级精度和相互同心度。这些技术均处于行业较为先进的水平。
公司还先后参与了五项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订,在行业技术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成立以来参与制订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览表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制订或实施阶段 |
1 | GB/T24610.3-2009/ISO 15242-3:2006 | 滚动轴承 振动测量方法 第3部分:具有圆柱孔和圆柱外表面的调心滚子轴承和圆锥滚子轴承 | 已颁布实施 |
2 | GB/T24611-2009/ISO 15243:2004 | 滚动轴承 损伤和失效术语、特征及原因 | 已颁布实施 |
3 | JB/T10236-2001 | 滚动轴承 圆锥滚子轴承振动(速度)技术条件 | 已颁布实施 |
4 | JJF1185-2007 | 速度型滚动轴承振动测量仪校准规范 | 已颁布实施 |
5 | JB/T10238-2011 | 滚动轴承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 | 已颁布实施 |
2、品种丰富,市场反应快的优势
为适应出口售后市场多品种、小批量的需求特点,公司坚持实施“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生产一代”的开发方针,以技术创新为依托,每年都开发出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系列新产品或品种,形成了对市场的快速反应,以丰富的品种优势,不断满足市场需求,赢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不断开发新产品过程中,公司已累计有39项新产品获得了省级新产品鉴定,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2项,国际领先水平2项,国内领先水平22项,国内先进水平3项。
公司获得省级新产品鉴定的产品明细表
序号 | 新产品名称 | 新产品 鉴定时间 | 鉴定单位 | 鉴定证书号 | 产品技术水平鉴定 |
1 | Tiptronic变速器轴承系列 | 2002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2]269号 | 国内领先 |
2 | “凌志”轿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2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2]270号 | 国内领先 |
3 | “奥迪A6”轿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2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2]271号 | 国内领先 |
4 | “雅阁”轿车前轮毂单元半总成 | 2002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2]272号 | 国内领先 |
5 | “雪佛莱”带凿式极轴轮速传感器的后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杭州市科技局 | 杭科鉴字 [2005]第22号 | 国内先进 |
6 | “丰田威驰”带环形轮速传感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杭州市科技局 | 杭科鉴字 [2005]第23号 | 国内领先 |
7 | 双列圆锥滚子带线性凿式极轴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5]120号 | 国内先进 |
8 | “福特汽车”带线性凿式极轴轮速传感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5]121号 | 国内领先 |
9 | “通用轻卡”带线性凿式极轴轮速传感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5]388号 | 国内领先 |
10 | “别克商用车”带环型轮速传感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5]389号 | 国内领先 |
11 | “POLO”带磁性编码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5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5]390号 | 国内领先 |
12 | “福特”带环形轮速传感器轮毂单元总成 | 200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6]712号 | 国内领先 |
13 | “欧宝”带轮速传感器轮毂单元总成 | 200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6]713号 | 国内领先 |
14 | 第四代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7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7]689号 | 国际先进 |
15 | 带霍尔传感器的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7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7]690号 | 国内领先 |
16 | 带线性传感器的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7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浙经贸技鉴字[2007]691号 | 国内领先 |
17 | 非驱动轮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9年1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20090105 | 国内领先 |
18 | 主动式轮速传感器的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09年1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20090106 | 国内领先 |
19 | 一种重型卡车的中桥单元总成 | 2009年1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20090107 | 国际先进 |
20 | 特殊传动的轮毂单元总成 | 2009年1月 |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20090108 | 国际先进 |
21 | 第三代圆锥结构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0年8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00246 | 国际先进 |
22 | 非对称式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0年8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00247 | 国际先进 |
23 | 新型轮毂球轴承单元总成 | 2010年8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00248 | 国内领先 |
24 | 第三代球锥复合型轮毂轴承单元 | 2011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11031 | 国际先进 |
25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用高强度叶形唇密封件 | 2011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11030 | 国内领先 |
26 | 重载荷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1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11028 | 国际先进 |
27 | 汽车用主动式轮速传感器 | 2011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11029 | 国内领先 |
28 | 新型线性霍尔式汽车ABS用传感器 | 2013年7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30355 | 国际先进 |
29 | 超轻型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3年7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30360 | 国内领先 |
30 | 离合式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3年7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30354 | 国内领先 |
31 | 第五代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3年7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30362 | 国际先进 |
32 | 重型卡车用轮毂单元总成 | 2015年11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50908 | 国际先进 |
33 | 奔驰汽车用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5年11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50909 | 国际先进 |
34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用新型密封件 | 2015年11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50910 | 国内先进 |
35 | 别克轿车用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5年11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50959 | 国内领先 |
36 | 大型载客客车用汽车轮毂单元总成 | 201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61818 | 国际先进 |
37 | 宝马轿车用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61819 | 国内领先 |
38 | 四唇设计的密封件 | 201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61820 | 国际领先 |
39 | 四列球结构的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总成 | 2016年12月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62157 | 国际领先 |
3、研发优势
公司技术中心已建成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0年9月经批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3年2月公司检测研究中心获得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认可,2014年12月公司研究院被评定为浙江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在新产品研究、开发、试制、检测和试验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公司还与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校、单位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协作关系,在技术信息收集、基础研究及检测与试验手段等方面,充分借用“外脑”,互相整合资源、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了研发能力和水平。
公司积极实施设计流程全数字化,研发人员开发了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有限元分析软件和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动态分析软件。产品设计利用数字建模技术建立产品三维模型,进行产品强度分析和产品动态分析以及寿命分析,最后在产品验证环节,通过试验数据与仿真数据对比分析,科学设计产品结构和参数,达到设计最优。公司得益于数字化的实施,建立了产品特征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针对售后行业型号多的特点,对使用工况相近、尺寸相近的产品及零部件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企业内部设计标准,达到标准统一、型号减少、生产成本降低的目的。
4、品牌优势
公司先后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TS 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在不断开拓出口市场的过程中,公司生产技术、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能力先后通过了辉门、斯凯孚、德尔福、通用、FEBI、GMB等的考核,与这些知名的独立品牌制造商建立了协作生产关系,接受其指令或定单为其贴牌生产轮毂轴承单元产品。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公司的生产技术、产品性能和质量在北美和欧洲市场有了较好的认知度,具有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公司产品被浙江省商务厅评为“浙江出口名牌”,公司“HZF牌汽车轮毂单元总成”已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公司“”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5、管理优势
公司具有优秀精干的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汽车轮毂轴承单元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在业务技术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在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针对汽车零部件生产日益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不断探索优化技术开发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建立了覆盖采购、生产、销售以及财务核算等全面过程的ERP系统,保障了整体生产技术体系对市场的快速有效反应,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较好的产能利用率。
6、产业集群优势
公司地处国家级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处在国内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之一的长三角集群,同时,浙江省又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大省,形成了以杭州、金华、宁波、台州、温州五大城市为核心的汽车零部件生产群落,产业配套能力强,运作效率高。公司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
>>展开一、市场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汽车工业发展,行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市场需求总体呈递增趋势,但不排除受经济周期和宏观政策影响,出现市场波动的风险。同时,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如果公司的产品质量、价格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响应速度等方面不能有效满足客户的要求,将可能导致其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减弱、市场开拓不足以及产品盈利能力下降、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93%、78.42%和84.27%。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客户相对集中仍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或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604.51万元、9,287.36万元和19,136.34万元。为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以部分抵御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主要出口客户均通过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资信审查,同时应收账款账龄较低,报告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所占比重为99.99%。应收账款主要债务方资信及以往款项回收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有较大保障,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坏账的风险和资产周转效率下降的风险。
四、出口业务风险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公司出口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16%、65.87%和68.87%,比重较高。由于进口国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重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争端等情况,将会影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需求,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出口业务。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锻件、轮速传感器、螺栓、钢球和滚子等,其中锻件、螺栓、钢球和滚子的原材料为钢材。钢材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而公司又不能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变动的风险
国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存在汇率波动的风险。虽然公司开展出口业务时,将预期的汇率变动作为产品报价的重要考虑因素计入成本,但随着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在加大,仍有可能无法避免汇率波动所带来的财务风险。此外,若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对发行人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出口退税率下调或者取消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内销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报告期内公司第一代轮毂轴承单元的出口退税率为15%。根据《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报告期内公司第二代、第三代轮毂轴承单元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
出口退税作为一种政府补贴手段,随着我国企业竞争实力的增强以及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排除公司主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未来可能下调甚至取消,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或者取消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八、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1年10月14日,公司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F2011330006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11-2013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14年9月29日,公司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143300053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税法规定2014-2016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公司于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2017年1-3月期间按照25%计提企业所得税。
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孔爱祥及孔辰寰父子,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97.3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仍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尽管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实际控制人也做出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本公司利益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但是仍无法完全排除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影响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可能,存在一定的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十、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为42.4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本次发行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较以前年度有所摊薄。
十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行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在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和贯彻实施等方面的难度将增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管理的压力也将增大。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继续完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或不能进一步引入相关经营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人才,则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利润增长和未来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如期完成、项目完成质量以及项目建设期内市场结构的转变等因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后提出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并且公司在研发、技术、生产、营销、人员等方面已做好充分准备。这些项目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力,完善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提升客户响应速度,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化、工程进度组织管理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可能会使建设周期、投资额及预期收益出现差异;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增幅较大,若在项目达产后公司的销售能力不能适时跟进生产规模的扩张,都会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一定的风险。
十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大量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入完成后,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并发挥经济效益,则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和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四、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凭借核心竞争能力,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40%、49.50%、54.20%,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不断上升。未来主要存在下列因素可能导致毛利率下滑,一是发行人开发国内外配套市场客户的进度,配套市场产品相比售后市场产品销售价格低;二是随着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售后市场的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可能会出现下滑;三是2016年以来钢材价格呈现上升趋势,如果继续保持该趋势,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将上升;四是人民币汇率的波动。
十五、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人口结构发生较大改变,由于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矛盾引起的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进而导致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是许多出口制造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1,629.34万元、1,267.64万元和1,808.53万元,其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14%、7.54%和7.76%。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未来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很可能将继续增加,公司人工成本支出也将保持增长,从而对公司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十六、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
1、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变化风险背景
主要销售国贸易政策主要指各国反倾销政策。
2016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15年。在世贸组织所有成员中,只有中国签订的入世议定书包含 “15年市场经济地位过渡期”的第15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接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世贸组织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此项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内终止”。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至2016年12月11日期间凡是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世贸成员国,一旦要对中国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可以依据其他替代国的成本和价格标准,来裁定中国企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并以此来对中国采取加征关税等反倾销手段,即“替代国定价法”。
市场经济地位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
按照入世协议,在入世15年之后,即2016年12月11日之后,中国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美国、欧盟及日本等主要成员方以“难以判断中国企业出口是否得到政府补贴”和“中国富裕产能驱动的对外贸易干扰对方市场为由”,拒绝履行世贸组织国际义务,刻意延缓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严重背离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是不公平的。
2、反倾销行政复审
2016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起了一项关于中国出口的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零件产品反倾销税命令的行政复审。该反倾销案件最早由原告美国Timken公司于1986年提起,美国商务部于1987年6月15日正式公布了对来自于中国的圆锥滚子轴承及其零件产品的反倾销税令。
反倾销行政复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不同案件强制应诉公司的数量是不同的,具体选择几个公司是由美国商务部根据当年案件情况、本身预算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的。强制应诉公司需要提交美国商务部的完整问卷答卷、补充问卷答卷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其他没有被选为强制应诉公司的公司提交单独税率申请并经美国商务部核实有单独税率资格后成为非强制应诉公司,将获得强制应诉公司的加权平均税率。
发行人于2012年第一次主动提交了单独税率申请参与2011-2012年度反倾销复审案件调查,作为非强制应诉公司,发行人在该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中获得了0.74%的反倾销税率。2013年发行人再次提交了单独税率申请参加2012-2013年度行政复审,作为非强制应诉公司,发行人在该反倾销行政复审中获得了0.65%的反倾销税率。该税率目前作为发行人向美国出口圆锥轴承单元产品的反倾销税率沿用至今。由于原告提出复审要求,2016年10月13日发行人作为追加强制应诉人参与2015-2016年度反倾销复审调查。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强制应诉人为浙江正大轴承有限公司和发行人。
3、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应对措施
(1)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采用第三国替代价格违背入世议定书的规定,拒绝履行世贸组织国际义务,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本应终止。自2004年4月新西兰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来,已有包括英国、荷兰、瑞士、俄罗斯、澳大利亚以及巴西在内的80多个经济体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放弃在对中国贸易相关问题上采取“替代国”做法。2016年12月12日,中国已就美国、欧盟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先后提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以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反倾销行政复审
发行人作为非强制应诉人分别参与2011-2012年和2012-2013年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取得强制应诉公司的加权平均税率0.74%和0.65%,为本次作为强制应诉公司参加反倾销行政复审工作提供了经验。
发行人获得应诉通知后,已设立工作小组,聘请具有专业经验并熟悉中国国情的律师来帮助企业应对反倾销事项。
2011年以来,历次圆锥滚子轴承产品及其零件反倾销行政诉讼复审结果如下:
序号 | 复审期间 | 应诉企业名称 | 性质 | 初裁结果 | 终裁结果 |
第25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 2011.06.01-2012.05.31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强制应诉 | 0.63% | 0.74% |
Dana Heavy Axle S.A. de C.V.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3% | 0.74% | ||
浙江四和机械有限公司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3% | 0.74% | ||
发行人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3% | 0.74% | ||
第26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 2012.06.01-2013.05.31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强制应诉 | 0.60% | 0.65% |
发行人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0% | 0.65% | ||
第27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 2013.06.01-2014.05.31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强制应诉 | 0.65% | 0.91% |
宁波兴轮轴承进出口有限公司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5% | 0.91% | ||
新昌市开源汽车轴承有限公司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65% | 0.91% | ||
第28次反倾销行政复审 | 2014.06.01-2015.05.31 | 常山皮尔轴承有限公司 | 强制应诉 | 0.00% | 未决 |
海宁佳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00% | 未决 | ||
达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申请获得单独税率 | 0.00% | 未决 |
注:初裁在立案后的245天内完成,如果延期在立案后的365天内完成。终裁在初裁后120天内完成,如果延期在初裁后的180天内完成。终裁结果确定后美国商务部1周时间通知美国海关,对调查产品按出口商的裁定的税率对进口商执行反倾销税率。
根据以上情况统计,2011年以来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结果和终裁结果税率在0-0.91%之间,对参与诉讼的企业影响较小。根据美国的反倾销条例,本次行政复审期间的反倾销税率由本次行政复审终裁确定并在终裁之后执行。在本次行政复审终裁作出前,发行人仍可适用0.65%的加权平均税率。
(3)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发行人在保持出口市场稳定增长的同时,正在积极布局国内市场。作为发行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在国内首家成功开发的商用车驱动中桥主动齿轮轴承单元的企业,在商用车用轴承领域取得较大的进展,开拓性地将乘用车的单元设计理念引入重型商用车领域,使车桥装配大为简化,并显著提高了轴系刚性、承载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实现了重型卡车主动齿轮轴承结构的革命,经专家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发行人已与陕西汉德车桥展开业务合作并批量供货;也正在与其他卡车类主机生产厂开展接洽,未来预计公司在国内重型卡车领域产品销售会有较大的突破。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准备扩大国内汽车零部件售后市场业务,组建营销网络,以扩大国内市场的占用率。
美国本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裁定结果目前尚不能预测;即使裁定结果对发行人不利,报告期内由于涉及美国圆锥轴承单元反倾销产品占发行人收入平均比重为15.18%,占比不高,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能够通过国内市场的拓展,减少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影响。
十七、海外客户资信风险
发行人国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主要面向北美地区等海外客户,发行人现有主要海外客户如辉门、WJB、MPA等公司均是美国上市或规模较大的企业,资信实力雄厚,且与发行人保持较为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资信风险较小,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造成发行人海外客户资信实力下降,对发行人经营特别是应收账款收回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发行人在充分维护现有海外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仍将积极拓展新的海外客户,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可能对新的海外客户资信情况调查评估不准确、不充分,海外客户可能拖欠支付货款、无故拒收货物、贸易欺诈、破产倒闭,从而对发行人出口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十八、海外客户需求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销售区域集中在北美等海外发达国家,海外客户除重视产品的耐用性等质量方面,还对产品的造型设计、外观配色等方面有较高关注度,如果客户上述相关需求发生改变,而发行人未能及时跟进及响应客户需求变化,将可能对公司原有客户维护及新客户拓展产生负面影响。
十九、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客户结构、业务模式、技术水平、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公司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展开网上路演日 | 2017年8月25日 |
申购日 | 2017年8月28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8月29日 |
缴款日 | 2017年8月30日 |
联系人 | 付海兵 |
电话 | 0571-22801163 |
传真 | 0571-22801188 |
联系人 | 孙昭伟 |
电话 | 021-23219000 |
传真 | 021-63411627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建设期 | 备案文号 |
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 48,669.00 | 48,669.00 | 2年 | 萧开管发[2015]41号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9,983.00 | 9,983.00 | 2年 | 萧开管发[2015]40号 |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 16,939.00 | 16,939.00 | 2年 | 萧经技开发区备案[2017]1号 |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5,169.00 | 15,169.00 | 2年 | 萧经技开发区备案[2017]2号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5,000.00 | 4,999.40 | -- | -- |
合计 | 95,760.00 | 95,759.40 | - |
公司全称: |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ZhaoFeng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Co.,Ltd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兆丰路6号 |
公司简称: | 兆丰股份 |
法定代表人: | 孔爱祥 |
公司董秘: | 付海兵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行业种类: | 汽车制造业 |
邮政编码: | 311232 |
公司电话: | 0571-22801163 |
公司传真 | 0571-22801188 |
公司网址: | www.hzfb.com |
董秘邮箱: | stock@hzfb.com |
项目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资产总额 | 761,843,552.20 | 618,379,184.55 | 692,115,644.72 |
负债总额 | 296,413,725.27 | 201,617,125.29 | 213,907,642.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65,429,826.93 | 416,762,059.26 | 456,932,320.64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21,275,681.41 |
所有者权益 | 465,429,826.93 | 416,762,059.26 | 478,208,002.05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营业收入 | 511,378,603.62 | 334,876,185.28 | 356,510,724.39 |
营业利润 | 221,574,503.26 | 129,014,725.58 | 110,810,956.48 |
利润总额 | 230,886,225.11 | 131,094,160.63 | 115,383,525.61 |
净利润 | 198,667,767.67 | 112,426,413.53 | 99,779,961.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8,667,767.67 | 112,717,334.40 | 100,111,657.34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283,679.82 | 140,775,146.68 | 93,639,046.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07,256.67 | 41,174,729.28 | -124,961,801.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877,678.55 | -7,609,325.34 | -84,663,080.1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291,749.80 | 3,880,595.83 | 176,730.9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9,021,508.14 | 178,221,146.45 | -115,809,104.16 |
序号 | 财务指标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1 | 流动比率 | 1.91 | 2.05 | 1.75 |
2 | 速动比率 | 1.79 | 1.88 | 1.6 |
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2.13 | 37.06 | 36.29 |
4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5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9.31 | 8.34 | 9.14 |
序号 | 财务指标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79 | 3.37 | 3.44 |
7 | 存货周转率(次) | 6.98 | 5.29 | 6.58 |
8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232.02 | 493.39 |
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4,789.70 | 14,763.91 | 12,986.03 |
1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9,866.78 | 11,271.73 | 10,011.17 |
1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8,180.04 | 10,443.02 | 8,803.89 |
12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 3.91 | 2.82 | 1.87 |
1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98 | 3.56 | -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