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本活动于2018年05月11日(星期五)14: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网上路演日 | 2018年05月11日 |
申购日 | 2018年05月14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8年05月15日 |
缴款日 | 2018年05月16日 |
联系人 | 罗丽芳 |
电话 | 0755-86261588-8063 |
传真 | 0755-86329100 |
联系人 | 庄严 |
电话 | 0755-83199599-5296 |
传真 | 0755-83589049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
1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 | 72,343.34 | 14,144.52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7]0039号 |
2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24,642.40 | 4,484.98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7]0040号 |
3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68,000.00 | 12,000.00 |
|
合计 | 164,985.74 | 30,629.5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建设期 |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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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 第二年 | ||||
1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 | 14,144.52 | 18个月 | 8,486.71 | 5,657.81 |
2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4,484.98 | 18个月 | 2,242.49 | 2,242.49 |
合计 | 18,629.50 | 10,729.20 | 7,900.30 |
公司名称 |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INRY TECHNOLOGIES CO.,LTD. |
注册资本 | 8,588.2352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吴壬华 |
股票简称 | 欣锐科技 |
新锐特有限设立日期 | 2005 年 1 月 11 日 |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 2015 年 10 月 08 日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14楼 |
邮政编码 | 518071 |
联系电话 | 0755-86261588-8063 |
传真号码 | 0755-86329100 |
互联网址 | www.shinry.com |
电子邮箱 | ir@shinry.com |
董事会秘书 | 罗丽芳 |
(1)深厚的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研究成果丰厚,产品升级换代快,研发能力受到国家认可。
公司自2006年以来就一直进行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培养和锻炼了一批高频开关电源产品技术、工程技术核心骨干成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与预研中心总人数为308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超过29%。
目前欣锐科技已拥有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充电机)的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69项、软件著作权191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数量居行业前列。
公司是2011年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充电机产业化技术攻关”课题的主承接单位、2011年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新能源汽车车用DC/DC变换器产业化”项目主承接单位、2011-2012年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重点科研项目“电动汽车直流变换器总成”主承接单位、2012年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新能源汽车车用DC/DC变换器产业化项目”主承接单位、2012-2013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项目主承接单位、2017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技术攻关“150KW超大功率直流变换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主承接单位、2017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重大科技产业专项“新能源汽车6.6KW车载充电机产业化”项目主承接单位、2017年广东省科技厅应用型科技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电动汽车车载电源高压电控系统集成技术的应用及产业化”项目主承接单位。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立足于团队研发和产业化能力,从汽车整车厂商开发新车型之初即开始针对车载电源解决方案进行合作,从而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符合其整车设计的车载电源解决方案及产品,并最终成为其供应商。依托公司的研发能力,公司的车载电源产品以DESIGN-IN方式与北汽新能源、长安、江淮、华泰、南京金龙、珠海银隆、江苏九龙等国内各大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集成商客户汇川技术、蓝海华腾与宇通、中通等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
2017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领域销量前十中的北汽新能源、长安、江淮均是公司的重要客户,2017年新能源客车销量排名前十的宇通(通过汇川技术)、南京金龙、厦门金龙均为公司重要客户,2017年新能源汽车物流车销量排名前十名的陕西通家、福建龙马均为公司重要客户,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明显。
(3)产品质量优势
车载电源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满足功率密度大、体积小、重量轻、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强、寿命长等特点。
公司按照汽车级要求生产的车载电源产品转换效率高,其中车载DC/DC产品转换效率最高可达95.14%,车载充电机产品转换效率最高可达95.51%。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靠性强,在长时间强烈振动工况下、极端环境温度工况下运行表现良好,设计使用寿命可达10年,并承诺最高可达“5年或15万公里”品质保证和产品交货时“零失效”,产品质量优势明显。
(4)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是最早一批从事车载电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之一,历经十余年,已在业务实践与拓展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经过多年运营,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充满激情的研发、营销与管理人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壬华博士是一位在电力电子业界有二十多年的研发、市场和管理经验的资深专家。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长期在电力电子行业内从事科研、营销或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电力电子技术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引领公司走在行业的前列。
一、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之后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能源汽车补贴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以车辆购置补贴政策为主,包括全国范围内的车辆购置税减免、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扶持性电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为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基石。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以车辆购置补贴政策为主的各项政策的扶持力度逐步减弱。2015年4月,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提出2017-2018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2016年12月,新能源汽车骗补事件调查告一段落后,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当年补贴额的50%。
2016年,受骗补调查事件的影响,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放缓,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新能源汽车生产51.7万辆,销售50.7万辆,同比增长52.06%和53.13%。相较于2015年300%以上增幅,2016年增幅有所下降。
2016年12月底,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2017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作出调整,呈现全面加严趋势,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中央补贴退坡和地方补贴不超过中央补贴50%、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行驶3万公里才能领取补贴、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重审等,该补贴调整政策对行业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9.5万辆,同比增长14.4%,增长速度减缓。其中:乘用车销售16.4万辆,同比增长35.9%;商用车销售3.1万辆,同比下滑37.6%。具体到乘用车层面,根据全国乘联会数据,2017年1-6月微型车(即A00级乘用车)销量达到7.60万辆,同比增长138.24%;微型车以上(即A00级以上乘用车)2017年1-6月销量为7.96万辆,同比下滑10.16%。
2017年第三季度,随着行业政策调整影响的逐步消化,如新《推荐车型目录》公告的发布、地方各级政府补贴政策的出台、2016年商用车补贴的逐步发放,以及“分时租赁”、“物流车运营”等行业利好政策的出台,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开始回暖。2017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1.2万辆和19.5万辆;2017年全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增长53.8%和53.3%。综合来看,2017年全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为乘用车中的微型车销量增长明显,而微型车以上车型销量与2016年同期相比略有增长,客车下滑明显。
国家补贴的持续退坡会加快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胜劣汰,这将对行业内所有企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研发风险
(一)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制造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配合整车厂要求进行持续的技术开发、新产品升级换代,有可能导致客户资源流失,公司现有竞争优势将被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发行人所在行业对企业的技术研发队伍要求很高,既需要技术研发人员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还需要经过业内长期的实践逐步积累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因此本行业的人才培养周期长。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行业在我国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研发人才仍比较缺乏,再加之行业新进入者增多,对技术研发人才的争夺也愈加激烈。如公司出现技术研发人才大量外流的情形,将会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发行人拥有一大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核心技术,这是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保证。公司已经与技术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权限管理控制核心技术的知晓范围,通过规范研发流程确保公司对研发过程的有效控制,以降低泄密风险。如果公司发生恶意核心技术泄密事件,将削弱公司技术上的竞争优势。
三、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5-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4,559.89万元、58,527.79万元、49,066.51万元,2016年、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69.35%、-16.17%;2015-2017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190.38万元、12,631.42万元、9,149.68万元,2016年、2017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7.44%、-27.56%。
随着行业内竞争的加剧,以及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公司保持营业收入和利润高速增长的压力也日趋增加。如果下游市场需求或行业管理政策等发生不利的变化,同时发行人在产品开发、技术更新或市场营销方面跟不上市场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电源行业的大幅增长。目前车载电源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品毛利率较高,吸引了一批新的市场进入者,行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
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进入壁垒,相关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工艺水平、资金规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稳定的客户才能立足,但不排除其他具有类似生产经验的国内外企业进入本行业;此外现有竞争对手也可能通过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渗透到发行人优势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原材料主要由标准器件(半导体类部品、电气类部品、电容类部品、电阻类部品、连接类部品及辅助材料等)、定制类器件(磁性元件、结构部品、五金部品、PCB板、连接线束、包装及密封材料等)和指定类物料(由客户指定供应规格型号及供应渠道的物料)组成。2015-2017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1.65%、84.79%和80.71%,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将会对发行人产品成本产生影响。
(四)车载电源产品销售单价下降风险
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退坡,假定新能源汽车同一车型终端销售价格不发生大的变化,在补贴下调的情况下则整车厂单车生产利润将有所下滑。为保障其自身的利润,整车厂商通过降低零部件采购价格来降低成本,将补贴调整带来的风险向行业上游的零部件厂商转移。
如果发行人在产品开发、技术更新或市场营销方面跟不上市场变化,不能有效降低成本,则发行人车载电源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8,039.73万元、15,988.28万元、25,125.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2.20%、27.32%、51.2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整车制造厂商,与公司合作时间较长,信誉度以及资金实力较强,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但是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仍然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流动资金压力,影响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二)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935.85万元、12,070.47万元、21,095.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1.59%、14.53%、21.47%。公司主要按“订单+少量备件”来进行生产,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存货总额在增加,但占总资产的比重在逐年下降。较大存货规模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产生压力并影响到公司持续增长;此外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持续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三)综合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综合毛利率为44.29%、44.56%、38.68%,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水平总体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的波动,主要受发行人原材料价格、产品售价、产品单位成本、产品结构变动影响所致。受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行业快速发展的吸引,近年来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数量增加。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新的竞争者逐步成长,预计行业总体毛利率水平将有所下降,但是技术成熟、持续创新能力强的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先发优势仍可能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若未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而又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来拓展业务空间,则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重大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北汽新能源、江淮、长安、华泰、南京金龙、江苏九龙等整车厂及蓝海华腾、安徽巨一、汇川技术等集成商,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合作历史长,合作关系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重大不确定性客户依赖的情形。
公司自2012年开始成为北汽新能源的供应商,为北汽新能源提供新能源汽车配套车载电源产品。2015-2017年,公司对北汽新能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289.53万元、20,092.53万元、16,424.9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88%、34.33%、33.47%。报告期内公司对北汽新能源的销售占比均没有超过50%,不存在对北汽新能源的单一客户依赖。
公司对北汽新能源销售的增长与其自身业务的发展同步。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达到33.1万辆,同比增长341.33%;北汽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达到2.01万辆,同比增长265.45%。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达到50.7万辆,同比增长53.13%;北汽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达到4.64万辆,同比增长130.85%。2016年公司对北汽新能源的销售额同比增长116.29%,基本与北汽新能源自身增长速度保持一致。
尽管北汽新能源为国内知名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公司与北汽新能源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若北汽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发生变化,更换车载电源产品供应商,或大幅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数量,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带来较大影响。
六、募投资金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组织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新建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及“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上述项目均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上述三个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缓解公司产能瓶颈,提高公司研发能力,能有效地落实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与巩固业内领先地位,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则会对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增加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品产能60万台(套)。虽然目前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旺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及时消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公司针对新增产能也从开拓客户以及销售机制等方面制订了较为详细的营销计划,但若市场容量的扩张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搬迁风险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均为租赁取得。“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这一募投项目的实施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3#-4#厂房,目前欣锐科技已与深圳市领亚美生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厂房签订了期限8年的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欣锐科技享有优先租赁权。“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这一募投项目的实施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创新世界惠科平板显示产业园6栋4楼,目前欣锐科技已与深圳市创新世界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期限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欣锐科技享有该物业的优先租赁权。
综上,因此两个项目场地租赁期限较长且均有优先租赁权,搬迁风险较低。且两个项目的租赁场地不同,同时出现需要搬迁的概率更低。
因公司现有重大生产、研发设备均可拆卸,并分批搬运,不存在搬迁障碍,按照以往的搬迁经验,搬迁过程中一般不会产生机器设备损耗及误工损失,对于实际搬迁所造成的可测算的损失主要为装修费用和搬迁费用。
经测算,“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的装修费用原值为6,000.00万元,“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装修费用原值为1,781.4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在建成后装修投入原值共为7,781.4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的装修投入按租赁年限进行摊销,随着租赁年限的增长,摊销后装修投入余额(即可能发生的装修投入损失)会逐年减少。若两个项目建成后在租赁年限内面临搬迁,则公司将未摊销完的装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壬华已出具书面承诺:“若欣锐科技或其下属企业所租赁的房屋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履行租赁合同,愿意在毋需欣锐科技及其下属企业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包括装修费用损失以及搬迁带来的机器损耗、误工损失等),并弥补欣锐科技及其下属企业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
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主要为搬运公司的人工及货车租赁费用。经测算惠科工业园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实施地、领亚工业园产业化项目生产基地整体搬迁费用分别为15.05万元、52.80万元,若两个项目建成后均搬迁,则搬迁费用共为67.85万元。
(四)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风险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及“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8,567.81万元。因“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建成后当年就达产20%并预计可产生销售收入44,478.60万元,该收入远大于新增折旧摊销费用总额;随着项目达产率的提高,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逐渐降低;至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当年可新增销售收入209,249.57万元,折旧收入比仅为4.09%。
若“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建成后,不能按时达产并产生收入,则最多新增固定资产折旧8,567.81万元,占公司2017年销售收入49,066.51万元的比重为17.46%,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2015年和2016年公司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7年公司适用国家重点软件企业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5-2017年所得税优惠减免金额分别为1,105.63万元、1,819.01万元、1,226.63万元,占比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03%、14.40%、13.41%。同时,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及《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未来国家的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无法持续通过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备案,公司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如未来国家的增值税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无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些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市场竞争力和地方扶持政策方面也将会面临不利因素。
八、劳动力成本上涨风险
报告期内持续上涨的劳动力成本对公司成本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产品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同时较多的工艺程序需人工完成。尽管公司通过引用先进设备、优化产品结构以及提高附加值等措施,部分抵消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公司的不利影响,但未来劳动力成本如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九、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与稳定性对整车影响较大。公司产品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品质保证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和齐全的检测、检验设备,对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检验,严格控制各工序产品质量。若因某一环节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公司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并引起客户索赔和召回,会给公司品牌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其中2015、2016年及2017年公司因产品质量导致的赔偿支出分别为189.33万元、415.43万元及98.4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5%、0.71%和0.20%。上述赔偿事项均按照相关合同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了赔付,公司不存在因产品质量导致的诉讼或其他纠纷。
十、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作为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保荐机构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该成长性专项意见基于发行人过往业绩,在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对发行人成长性作出的判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建议。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行业发展、市场需求、客户情况、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一系列因素影响,任何因素的不利变化均可能造成公司经营及盈利产生波动,从而无法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十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股东吴壬华及毛丽萍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壬华为公司的创始人,直接持有公司41.0556%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毛丽萍直接持有公司2.5912%的股份,通过奇斯泰科技和鑫奇迪科技控制发行人10.4970%股份的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和毛丽萍合计支配发行人54.1438%股份的表决权。吴壬华及毛丽萍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管理均具有控制权。若吴壬华及毛丽萍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项目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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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8,076,089.13 | 65,761,427.37 | 34,968,423.6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299,169.62 |
应收票据 | 127,399,495.46 | 264,103,482.58 | 63,129,728.96 |
应收账款 | 237,918,063.14 | 150,929,650.67 | 170,796,435.09 |
预付款项 | 3,220,716.28 | 483,192.63 | 941,586.62 |
应收利息 | 4,432,222.60 | 1,432,534.25 | 343,945.21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5,675,116.07 | 3,080,023.02 | 1,954,499.99 |
存货 | 210,951,861.53 | 120,704,700.43 | 89,358,546.8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263,924.53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4,910,973.28 | 224,102,722.82 | 52,021,313.29 |
流动资产合计 | 982,584,537.49 | 830,861,658.30 | 413,813,649.25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固定资产 | 79,637,085.50 | 48,884,523.87 | 20,887,106.51 |
在建工程 | 16,747,643.89 | 3,422,112.95 | - |
工程物资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1,355,202.51 | 830,156.91 | 812,222.12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174,599.79 | 8,310,869.83 | 7,615,839.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85,078.32 | 2,903,197.28 | 2,127,035.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404,445.90 | 5,540,404.6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804,055.91 | 69,891,265.48 | 31,442,203.36 |
资产总计 | 1,122,388,593.40 | 900,752,923.78 | 445,255,852.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102,364,089.47 | 71,174,250.31 | 34,165,220.95 |
应付账款 | 263,200,120.29 | 156,982,893.40 | 152,755,491.89 |
预收款项 | 1,913,256.17 | 12,578,285.62 | 9,256,386.02 |
应付职工薪酬 | 8,301,060.57 | 16,234,718.63 | 9,991,095.09 |
应交税费 | 1,402,958.75 | 11,066,115.16 | 18,602,082.91 |
应付利息 | - | 4,766.69 | 4,766.69 |
应付股利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1,325,073.76 | 5,065,457.48 | 5,467,170.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000,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8,506,559.01 | 275,106,487.29 | 230,242,214.51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 | - | 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3,630,703.84 | 2,871,731.92 | - |
递延收益 | 30,179,811.36 | 14,200,000.00 | 16,2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810,515.20 | 17,071,731.92 | 18,200,000.00 |
负债合计 | 422,317,074.21 | 292,178,219.21 | 248,442,214.5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5,882,352.00 | 85,882,352.00 | 8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328,223,628.43 | 328,223,628.43 | 48,659,073.97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30,199,668.57 | 21,089,535.73 | 8,350,140.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55,765,870.19 | 173,379,188.41 | 59,804,423.4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0,071,519.19 | 608,574,704.57 | 196,813,638.1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0,071,519.19 | 608,574,704.57 | 196,813,638.1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22,388,593.40 | 900,752,923.78 | 445,255,852.61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490,665,098.11 | 585,277,886.38 | 345,598,883.24 |
其中:营业收入 | 490,665,098.11 | 585,277,886.38 | 345,598,883.24 |
二、营业总成本 | 435,067,429.87 | 463,960,210.92 | 252,856,942.15 |
其中:营业成本 | 300,893,595.04 | 324,466,115.47 | 192,536,648.34 |
税金及附加 | 4,399,401.05 | 4,268,331.09 | 2,473,732.07 |
销售费用 | 27,639,824.39 | 30,858,085.68 | 14,745,427.22 |
管理费用 | 93,933,047.94 | 98,512,483.20 | 32,949,097.64 |
财务费用 | 2,886.15 | 153,811.80 | 222,260.63 |
资产减值损失 | 8,198,675.30 | 5,701,383.68 | 9,929,776.2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68,334.77 | 2,122,017.82 | 1,528,703.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88,670.08 | - | -57,626.77 |
其他收益 | 28,657,461.27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2,434,794.20 | 123,439,693.28 | 94,213,017.34 |
加:营业外收入 | 7,841,466.04 | 29,511,762.29 | 13,502,603.90 |
减:营业外支出 | 58,191.33 | 55,210.83 | 64,732.2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218,068.91 | 152,896,244.74 | 107,650,889.01 |
减:所得税费用 | 8,721,254.29 | 26,582,084.73 | 15,747,075.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496,814.62 | 126,314,160.01 | 91,903,813.0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496,814.62 | 126,314,160.01 | 91,903,813.0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496,814.62 | 126,314,160.01 | 91,903,813.0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6.其他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1,496,814.62 | 126,314,160.01 | 91,903,813.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496,814.62 | 126,314,160.01 | 91,903,813.0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07 | 1.55 | 1.1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7 | 1.55 | 1.19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9,839,611.32 | 269,987,661.94 | 154,417,782.5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657,461.27 | 22,633,042.57 | 11,356,838.7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736,635.13 | 4,660,284.42 | 3,363,240.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5,233,707.72 | 297,280,988.93 | 169,137,861.7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4,899,441.93 | 137,141,035.67 | 73,773,575.0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595,781.08 | 75,612,730.07 | 40,440,625.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118,014.73 | 73,649,207.50 | 24,968,167.8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53,365.01 | 59,127,499.97 | 28,655,468.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3,266,602.75 | 345,530,473.21 | 167,837,837.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967,104.97 | -48,249,484.28 | 1,300,024.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7,000,000.00 | 118,301,091.55 | 118,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68,646.42 | 1,031,506.85 | 1,173,754.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000.00 | - | 73,8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2,282,646.42 | 119,332,598.40 | 119,247,554.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51,331,161.60 | 25,565,648.57 | 14,300,523.4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7,100,000.00 | 290,000,000.00 | 17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8,431,161.60 | 315,565,648.57 | 184,300,523.4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48,515.18 | -196,233,050.17 | -65,052,968.6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5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5,000,000.00 | 3,5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 255,000,000.00 | 83,5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 | 5,000,000.00 | 5,3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277.78 | 220,214.76 | 265,566.6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47,277.78 | 5,220,214.76 | 5,615,566.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7,277.78 | 249,779,785.24 | 77,884,433.3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776.72 | 10,301.37 | 28,803.3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756,535.29 | 5,307,552.16 | 14,160,292.7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50,910.78 | 26,143,358.62 | 11,983,065.8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207,446.07 | 31,450,910.78 | 26,143,35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