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大客户长期合作形成的经营模式优势
公司形成了成熟的与大客户长期合作的经营模式,可为公司保持与现有大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开发新的大客户提供有力保障。与公司合作的国际大型知名企业对产品品质要求十分严格,为满足大客户的产品品质、技术及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公司在研发、制造、供应链管理、客户服务及企业文化等方面不断磨合优化,形成了与大客户相适应的的成熟经营模式。这套经营模式的形成,为公司成功接洽诸如冠捷、富士康、LG、安达屋、GE、欧司朗等国际大型客户并通过其严格的评鉴及产品认证打下了基础。公司主要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业务名称 | 客户名称 | 主要产品 | 行业地位 |
LED照明 | 安达屋 | 装修建材产品 | 全球装修建材集团前三 |
GE | 电气设备、航空、工业、照明、医疗、金融等产品 | 2008-2016《财富》世界500强; 全球100大最有价值品牌第10名; 世界三大照明巨头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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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司朗 | 照明产品 | 世界三大照明巨头之一 | |
LED封装、LED背光模组及配套件 | 冠捷 | 电脑显示器、电视机 | 全球最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 《商业周刊》全球信息技术百强 |
LED封装、FPC | 富士康 | 电脑、通讯、消费性电子产品 | 2008-2016《财富》世界500强 |
LED封装 | LG | 电子电器、化学能源、通信服务、金融等产品 | 2011-2016《财富》世界500强; 韩国第二大集团公司 |
2、与大客户长期合作形成的稳定的大客户资源优势
大客户开发周期长,一旦得到认可,就是稳固的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了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成长性。公司长期以来都是服务于大客户的直销模式,通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批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并不断开发新的大客户,形成了大客户资源优势。
在LED封装、LED背光模组及配套件、FPC方面,先后成为国际知名显示器企业冠捷、富士康、LG等的优秀供应商,并被LG连续多年评为顶级(S级)供货商。这些客户都需要严格的工厂评鉴以及严谨的产品性能评估,一般通过客户的工厂评鉴以及严谨的产品性能评估,合作关系一般长期且稳定。
在LED照明领域,公司同样瞄准照明行业国际知名大客户。经过不断的客户开拓,目前公司实现销售的客户包括安达屋、GE、欧司朗、TRIO(翠欧)、Litestar(炫星)、WOFI(沃非)等照明行业国际知名大型企业。上述大品牌客户一般开发周期耗时2-5年,产品可靠性验证时间长(部分产品达6,000小时以上),需要经历送样、工厂审核、产品验证、产品认证、下单订购等程序,但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发行人与客户形成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产品数量、品种以及金额等均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成为公司业务成长的保证。以法国安达屋为例,发行人从2012年4月份开始与该客户接触,2012年12月通过其评鉴,2013年7月开始产生销售,产品销售类型由面板灯逐渐丰富为面板灯、吸顶灯等。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对其的销售额为1,181.30万元、2,135.53万元、5,597.84万元,增长率为272.71%、80.78%、162.13%,呈逐年上升趋势。
3、与大客户长期合作形成的产品品质及认证沉淀优势
大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和认证要求高,公司产品能够满足大客户对品质和认证的要求,具有品质及认证沉淀优势。
大客户对产品品质要求高,如公司销往冠捷、富士康等显示器信号指示领域大客户封装产品市场不良率要求低于20PPM(百万分之二十),尤其是销往LG的封装产品市场不良率要求低于5PPM(百万分之五),处于国际较高标准水平,而一般客户对公司封装产品市场不良率要求为低于800PPM(百万分之八百)。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采用前置化产品品质管控措施,在研发阶段即对产品品质进行筹划。
公司从1999年起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4001、TS16949、QC080000系列质量、环保等体系认证,BSCI社会责任体系认证。
公司照明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销往欧洲、北美等地。照明产品出口需符合进口国的安规、电子兼容等品质保证认证要求。公司照明业务发展以来,就持续推动照明产品认证推广,LED灯具主要产品先后通过ERP、3C、CQC、CE、UL等100余项国际认证。这些认证既是产品进入欧美中高端LED照明市场的通行证,同时,也是公司产品品质的有力证明,为公司进一步开发市场客户打下基础。
4、围绕大客户需求形成的技术升级、技术积累及研发优势
大客户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产品的差异化,公司围绕大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发和技术升级,形成了满足大客户需求的技术积累及研发优势。
目前,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LED封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中国绿色照明优质产品定点企业。公司专注于高端LED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目前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LED封装技术、LED灯具光学技术、LED照明智能控制技术、非视觉照明技术等。
公司承担过多项国家级火炬计划、国家级创新基金计划、国家电子基金等科技项目,如列入科技部创新项目《激光二极管》(1998)、《一体化红外遥控接收模块》(2002)、《贴片超亮纯白色半导体发光二极管》(2005)、《超薄型高光效低热阻表面贴装LED》(2008)、《笔记本电脑用高效高亮度背光模组及LED光源》(2011);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贴片超亮纯白色半导体发光灯》(2007)、《笔记本电脑用高光效低功耗背光模组产业化》(2011);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高光效高均匀度LED面板灯》(2012);国家电子基金项目《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2013)、《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2014)等。公司目前已得授权专利127项,涵盖LED封装及LED照明应用领域的诸多技术环节,形成了比较全面并具有一定前瞻性的专利体系,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开发能力。
公司核心技术骨干具备丰富的光电及半导体行业经验。研发团队由光学、电源设计、结构、智能控制软硬件、产品验证、项目管理等专业组成。优质高效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持续创新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研发人员192人,占发行人员工人数的19.32%。
5、差异化及先发优势
作为最早进入LED行业的公司之一,公司深耕LED行业20余年,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聚焦显示器应用领域,专注于LED封装及应用的中高端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客户和技术先发优势。
公司的LED封装器件主要应用于信号指示,主要客户是全球知名显示器企业。作为全球知名显示器企业,一般建立有完善、严格的的供应商管理及评审制度,进入其供应商系统后,一般保持较为长久和稳定的合作关系。2000年以来,公司先后进入冠捷、LG、富士康等全球知名显示器企业的供应链系统。凭借行业先入优势,成功开拓上述优质大客户,公司与这些企业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是同时为全球前列显示器企业提供配套的封装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以LED封装技术为基础,2011年延伸发展LED照明产品技术。在LED照明同行企业以LED路灯、LED景观灯及替代性光源(LED球泡灯、LED灯管等)为主要发展方向时,公司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依托已有的LED背光技术中的大尺寸导光板光学设计技术、大尺寸导光板光学印刷技术、光学透镜二次配光技术等技术协同效应,在行业内领先研发、生产、销售LED面板灯等可以持续迭代升级的差异化灯具产品,并申请通过CE、UL等欧美主要市场的产品认证,成功开发了照明行业国际知名大型企业安达屋、GE、欧司朗等大客户。
公司2012年开始布局LED智能照明灯具产品的开发,积累了大量调光技术,红外IR、射频RF、蓝牙等遥控技术,先后开发出系列具备调光调色温功能的面板灯和吸顶灯产品,为公司智能照明灯具的销售增长奠定了技术基础。2015年、2016年这两大类产品在欧洲市场实现了批量销售。
>>展开一、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4年至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019.09万元、26,075.70万元及32,055.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161.42万元、3,111.47万元及4,302.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06.87万元、2,665.70万元及3,726.73万元。如果下游行业采购需求下降,而本公司又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来拓展业务空间,则本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32,055.35 | 26,075.70 | 21,019.0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02.69 | 3,111.47 | 2,161.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26.73 | 2,665.70 | 1,606.87 |
(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2014年至2016年前十大销售客户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1.92 %、67.11 %和71.15%,其中冠捷、富士康、LG、安达屋、三迪等大部分主要客户报告期内持续与公司发生交易,客户过于集中仍可能给本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公司重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给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作为公司各项业务中收入和利润贡献最大的业务,公司LED照明的经营状况在较大程度上受海外市场的影响。由于海外市场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公司同行也在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投入,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大。公司存在海外市场无法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四)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核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在共同创业和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可能存在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甚至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LED行业成为国家重点新兴产业,市场快速成长扩张,使得行业内企业的数量、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各类资本纷纷涌进LED行业,LED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另外,LED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产能不断释放,多方因素导致国内行业的竞争加剧。随着LED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通过改善管理、提高自动化水平、发挥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科技含量等方式来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产品在细分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几年来众多省、市(包括厦门地区)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国内的劳动力资源向中西部省份转移,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部分地区出现劳动力短缺的情况。随着公司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公司生产效率不能相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环保政策导致的材料、工艺成本上升的风险
本公司FPC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等,将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力度,实施日趋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提高了相应的污染治理标准和税收标准。未来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如果公司的环保制度和措施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或者环保设备出现问题引发环保事故,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
(一)扶持政策变化风险
LED照明、LED封装等行业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半导体照明产品列为“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推动高效照明产品的使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照明电器列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之一。如果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二)出口政策变化风险
2013年以来,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相继实施了LED产业相关的重要标准。如美国公布了《家电标签规则》的修正案,制定了LED灯新的标签要求;日本对市场销售的LED灯泡及LED电灯器具纳入《电气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须加贴圆形PSE标志,其技术标准也进行了更改;2013年9月1日起,欧盟关于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正式进入第一阶段,产品的能效要求、功能要求以及信息要求需满足新规,海外多个国家相继提高了标准门槛。未来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各国最新的标准和要求,则公司产品出口将存在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带来的技术风险
随着国内外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LED行业也将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变化而进行技术更新。由于技术产业化与市场化存在着不确定性,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仍存在不能如期开发成功以及产业化后不能符合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竞争优势及盈利能力的风险。若公司在技术创新机制、人才梯队建设和研发方向把控方面未能很好地适应新的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的需要,未来将可能使公司逐渐丧失技术优势。
(二)技术革新和技术融合带来的技术风险
公司未来将着力发展LED照明业务。LED照明领域是涉及到材料器件研制、光学结构设计、封装材料、电子线路、灯具开发、照明效果与视觉匹配等多学科交叉的高新科技领域,需要对各种技术单元进行整合和技术开发。此外,LED照明与物联网、信息化产业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很多跨界技术开始在照明领域应用,同时也催生了很多跨界企业进入照明领域。在未来的工业4.0时代,企业如何跟上技术革新和技术融合的步伐,与更多的各类型企业竞争,是今后需要面对的技术风险。公司目前已布局智能照明、植物照明等产品研发,但仍存在无法及时进行技术革新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市场化水平逐步提升,参与到行业内的各主体之间互相竞争,近几年LED照明、LED封装等主要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05%、31.41%和30.84%。公司致力于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或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以维持或提升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但若公司未能有效的实现上述目标,或者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所处行业产品毛利率整体下滑趋势不能改变,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及光莆显示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均在2011年和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和重新认定,现分别持有证书编号为GR201435100043和GR20143510002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爱谱生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和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持有证书编号为GR20153510014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光莆照明于2015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持有证书编号为GR20153510023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光莆电子、光莆显示、光莆照明和爱谱生符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法定条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如果公司未能在证书期满后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存在税收优惠的风险。
(三)补贴收入下降风险
公司所处的LED照明及LED封装、FPC等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分别为552.23万元、812.11万元及745.15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6.49%、26.11%及17.32%。如果国家关于LED行业的支持力度下降,或者是公司不再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则公司面临着补贴收入下降的风险。
(四)应付股利支付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子公司爱谱生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4,268.87万元、0.00万元及0.00万元。报告期内,若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偿付该部分股利,则将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的影响。假设公司按照一年期短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报告期内,公司将增加利息支出239.06万元、153.12万元及0.00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影响为203.20万元、130.16万元及0.00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9.75%、3.85%及0.00%。支付应付股利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 年度 |
占用资金金额(平均) |
- | 3,520.10 | 4,268.87 |
一年期贷款利率 |
4.35% | 4.35% | 5.60% |
资金占用费(税前) |
- | 153.12 | 239.06 |
资金占用费(税后) |
- | 130.16 | 203.20 |
发行人当年净利润 |
4,302.69 | 3,110.26 | 2,084.46 |
税后资金占用费/发行人当年净利润 |
- | 4.18% | 9.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729.37 | 2,665.70 | 1,606.87 |
扣除资金占用费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729.37 | 2,535.55 | 1,403.67 |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7,066.92万元、7,536.78万元及12,284.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48.00%、49.84%及52.34%。公司管理层一直非常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目前,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客户评级制度,并根据客户评级情况给予适当的信用期和信用额度,从源头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本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六)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存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3,860.77万元、3,561.31万元及4,668.52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分别为26.22%、23.55%及19.89%。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政策,以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争取有效控制库存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每年年末会根据市场发展前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以及客户的业务规划制定销售计划,从而确定生产、采购计划,并按照季度、月度进行调整。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七)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1,332.47万元,占总资产的24.13%。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借款银行可能对被抵押的资产采取强制措施,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期间费用增长导致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为适应公司迅速发展的需求,近年来公司持续引进优秀的研发、管理等人员,加大了在技术、产品研发方面以及市场拓展方面的投入,提高了员工薪酬水平,公司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整体呈增长态势。为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内继续增加投入,随着业务开拓、人员招募、研发投入等工作全面展开,各项期间费用将持续增加。若短期内大规模投入未能产生预期效益,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于报告期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分别为8.15%、11.85%及14.14%。若公司股票发行成功,发行后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项目达产后每年将增加固定资产折旧906.85万元左右,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若项目无法及时形成效益,则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出现下降的风险。
(十)汇率波动风险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产品外销比重分别为38.03%、56.40%和60.64%,汇兑损益分别为8.48万元、-241.07万元及-365.96万元。如果人民币升值,则将一定程度削弱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对公司产品海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汇率的波动也使公司面临着汇兑损失的风险,因此,公司盈利能力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LED照明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项目实施之后对公司的生产管理、研发系统、销售掌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可能会导致销售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436.47万元用于LED照明产品扩产项目的建设,作为新兴行业,LED照明具有灯具多样化、行业标准不统一、参与主体众多、技术革新速度快等特点,如果公司不能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则该项目将面临无法获得预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发生极其不利变化及行业竞争加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现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86.38%的股权;假设本次发行2,895万股后,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仍将直接、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4.76%的股权,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可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公司决策偏离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可能。
>>展开询价推介日 | 2017年03月20日-2017年03月21日 |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03月23日 |
申购日 | 2017年03月24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03月27日 |
缴款日 | 2017年03月28日 |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文号/环保批文 | |
1 | LED照明产品 扩产项目 |
13,224.27 | 11,436.47 | 厦高管 【2015】43号 |
厦环翔审 【2015】49号 |
2 | 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 |
3,791.70 | 3,270.64 | 厦高管 【2015】49号 |
厦环翔审 【2015】49号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20,015.97 | 17,707.11 | - | - |
联系人 | 余志伟 |
电话 | 0592-5625818 |
传真 | 0592-5625818 |
联系人 | 程明、邱荣辉 |
电话 | 0755-23953869 |
传真 | 0755-23953850 |
公司全称: |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Xiamen Guangpu Electronics Co., Ltd.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08号 |
公司简称: | 光莆股份 |
法定代表人: | 林瑞梅 |
公司董秘: | 余志伟 |
注册资本: | 8,685.00万元 |
行业种类: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邮政编码: | 361009 |
公司电话: | 0592-5625818 |
公司传真 | 0592-5625818 |
公司网址: | www.goproled.cn |
董秘邮箱: | gp@gpelec.cn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流动资产 | 23,470.38 | 15,120.81 | 14,722.20 |
非流动资产 | 23,495.33 | 22,878.45 | 20,369.87 |
资产总额 | 46,965.71 | 37,999.27 | 35,092.06 |
流动负债 | 15,222.61 | 8,357.13 | 9,558.24 |
非流动负债 | 3,225.61 | 5,429.70 | 4,621.87 |
负债总额 | 18,448.22 | 13,786.83 | 14,180.11 |
股东权益合计 | 28,517.49 | 24,212.43 | 20,911.95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32,055.35 | 26,075.70 | 21,019.09 |
营业利润 | 4,330.62 | 2,824.09 | 1,731.92 |
利润总额 | 5,001.56 | 3,638.28 | 2,268.16 |
净利润 | 4,302.69 | 3,110.26 | 2,084.4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02.69 | 3,111.47 | 2,161.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26.73 | 2,665.70 | 1,606.87 |
少数股东损益 | - | -1.21 | -76.95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3,294.23 | 5,990.30 | 3,388.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1,945.33 | -3,140.66 | -6,979.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731.33 | -2,226.97 | -218.3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7 | 0.08 | -0.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2.59 | 622.75 | -3,809.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63.18 | 2,780.58 | 2,157.83 |
期间 | 报告期利润计算口径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16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32% | 0.50 |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14% | 0.43 | 0.43 | |
2015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3% | 0.3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5% | 0.31 | 0.31 | |
2014年度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6% | 0.25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5% | 0.19 | 0.19 |
指标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流动比率(倍) | 1.54 | 1.81 | 1.54 |
速动比率(倍) | 1.24 | 1.38 | 1.1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6.08% | 40.71% | 35.7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8 | 2.79 | 2.40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46% | 0.59% | 0.36% |
指标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06 | 3.35 | 2.88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04 | 4.59 | 3.6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005.21 | 5,024.68 | 3,561.3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302.69 | 3,111.47 | 2,161.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3,726.73 | 2,665.70 | 1,606.8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8.36 | 17.22 | 9.85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38 | 0.69 | 0.39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24 | 0.07 | -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