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本活动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14: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网上路演日 | 2018年11月20日 |
申购日 | 2018年11月21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8年11月22日 |
缴款日 | 2018年11月23日 |
联系人 | 刘俊丽 |
电话 | 0755-28111999 |
传真 | 0755-29819988 |
联系人 | 吴潇、吕佳 |
电话 | 0755-83704748 |
传真 | 0755-83704748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
1 |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 | 惠州隆利 | 30,382.52 | 30,000.00 | |
2 | 隆利光学研发中心 | 惠州隆利 | 5,000.43 | 5,000.00 | |
合 计 | 35,382.95 | 35,000.00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LTD |
拟上市地点 | 深交所创业板 |
股票简称 | 隆利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52 |
法定代表人: | 吕小霞 |
董事会秘书: | 刘俊丽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7年8月16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19日 |
注册资本: | 5,449.59万元 |
住所: |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3层、4层 |
邮政编码: | 518109 |
联系电话: | 0755-28111999 |
传真号码: | 0755-29819988 |
互联网址: | http://www.blbgy.com/ |
电子邮箱: | longli@blbgy.com |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背光显示模组供应商之一。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能力,公司已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结构群体,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对公司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公司产品通过京东方、深天马、信利、深超光电、TCL集团、帝晶光电、合力泰等液晶显示模组客户,最终应用于三星、华为、小米、SONY、LG、TCL移动等品牌的机型中。公司的知名下游客户为了保证其自身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企业运行的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对供应商的选择均较为严格,获得其认证是公司产品研发、生产、品质控制和服务水平实力的综合体现。公司与其一经建立供应关系,将会维持相对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
此外,公司客户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其自身业务发展迅速,也带动了公司的产品销售稳步增加。依靠着与下游优秀客户,尤其是京东方、深天马、信利、深超光电、TCL集团、帝晶光电、合力泰等在液晶显示行业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形成了优势资源的聚集效应,在全球液晶显示面板生产线向我国大陆转移的大背景下,持续吸引更多优质客户与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公司客户资源是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保障。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以提升技术实力作为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作为背光显示模组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创新,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模切、五金、精密模具制作、注塑成型等能力。通过与行业内领先液晶显示厂商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背光显示模组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并掌握了“高亮导光板的开发技术”、“超薄技术”、“超窄边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为公司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培养出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在产品创新、改进加工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支持,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形成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背光显示模组生产一般需要经过模切、五金、精密模具制作、注塑成型和产品精密组装等多个生产工序。使用人工进行生产不仅在社会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影响了行业的盈利能力,而且人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任何一个工序上的瑕疵都会影响到最终合格产品的数量。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实现背光显示模组规模化制造优势,同时减轻管理压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一直以来着重于提升公司自动化生产与检测设备配置水平,增强智能制造能力,也有益于控制产品良率,保证产品品质。
模切车间方面,公司共拥有多条配备全自动多功能高精密模切机的高速套位组合线,该组合线具有多次重复模切准确定位的功能,套冲精度控制在0.05mm至0.08mm范围,以高度自动化生产取代手工操作完成模切过程。
公司注塑车间设计采用人机分离设计结构,自动供料系统通过工业电脑自动对所有机台进行集中控制,实现“原料输送-注塑成型-物流”全过程的自动化生产。公司拥有进口注塑机,通过优化注塑机辅机设备的合理布局,实现注塑车间集中式配套供应系统的自动恒温、自动恒压、自动检测等功能。
产品精密组装车间方面,公司共拥有多条带CCD定位的全自动组装生产线,配备自动压胶、自动喷码设备和全自动光学检测设备,全套设备使用传送带连接作业,实现“上料-组装-压胶-喷码-检测”全流程的智能化生产。
此外,公司还通过金蝶K3系统实行生产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协调和控制生产活动和资源,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不断提高物流效率和缩短生产周期。各生产工序实际生产状况和各工序间的物料流转都通过实时数据反馈系统,实现及时、准确地监控每个订单的生产进度状态,减少在制品量、降低库存量、提高交货速度,可快速制造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综上,公司实施“精益生产”和“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及智能化生产模式,除上述设备外,还在不断投资、扩充先进生产设备。智能制造生产平台不仅可以保证工艺的生产流程稳定,提高生产的效率,以及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水平和一致性,同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产能力,获得客户的认可。
在产品品质控制方面,公司先后引入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针对公司研发、采购、生产各方面,公司均建立了内控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品质检验涵盖FQC和OQC等范围,同时,公司为了贯彻品质第一的宗旨,还引进了众多先进的试验设备和精密检测设备,如自动光学检测机、静电检测相关设备、红外光谱图成分分析仪等,在有效地提高了检测效率的同时,确保了产品的性能和精度。此外,公司还拥有超过13,000平方米动态千级无尘生产车间,最大程度保证了产品的洁净度,满足了背光显示模组生产的高要求。同时,公司利用长期建立的稳定、标准化、并持续优化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的快速供应。公司以较强的产品质量管理与过程控制能力,有效地保证了产品性能和质量稳定性,为下游客户产品销售业绩和影响力打下坚实基础,赢得客户信赖,促进了优质客户资源的聚集。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配备了模切车间、五金车间、精密模具制作车间和导光板注塑车间,可在较大程度上自主生产上游部件。同时,在设备和人才方面,公司还配套了先进的精密模具制作设备、高精细裁切设备、注塑成型设备和带CCD定位的全自动组装生产线设备,以及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公司拥有完整的模切、五金、精密模具制造和注塑成型能力,能有效减少部件从外部订购、配送的时间,缩短产品交期。公司通过自身健全的一体化产业链,拥有较高生产灵活性和响应能力,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的市场环境下,可快速定制产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同时,既保证了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又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有助于满足大客户的需求。
目前,背光显示模组厂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品质要求提升,产品类型增多等多方面需求。对于企业的制造能力、品质控制、资金运用、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拥有经验丰富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发行人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及时获取客户诉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发行人主要管理团队具备较高的综合管理能力。
>>展开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本公司拥有包括京东方、深天马、信利、深超光电、TCL集团、帝晶光电、合力泰在内的液晶显示模组龙头企业客户,并与其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由于液晶显示行业客户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控较为严格,其供应商一经确定,一般会维持较长时间的稳定合作关系。且由于本公司的下游产品行业本身集中度较高,因此本公司客户的集中度亦相对较高。如果本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不佳或财务状况恶化,将会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及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产生不利影响。
同多数电子产品价格走势相似,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这种趋势一方面来自下游客户的压力,另一方面来自于新产品新技术的逐步成熟和行业竞争的加剧。同时,产品价格水平还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政府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
从下游行业分析来看,消费电子行业终端需求热点变化快,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客户倾向于为新产品付出比较高的价格,而一旦产品进入市场成熟期,客户就会越来越关注成本。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竞争的加剧,其单价也会自然降低。
因此,本公司需要通过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原材料、拓宽产品线、开发应用新产品,方能应对行业产品价格自然下降的趋势。若未来本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由于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革新、消费习惯等原因导致产品价格水平下降而本公司未通过各种途径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则可能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虽然全球液晶显示行业近年来呈现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的趋势,但行业高端产品市场份额目前仍由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厂商占据。虽然本公司依托较强的研发能力、稳定的客户资源、可靠的产品质量等优势,产品市场规模和市场地位逐步提升。但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本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失利,将可能导致本公司产品价格不占优势或销售量大幅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竞争对手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以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发行人供应的背光产品所生产的“红米5”手机涉嫌侵犯其拥有的1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项发明专利为由,以发行人和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合计5,000万元,并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三 发行人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于上述诉讼中以败诉结案,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在下游液晶显示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有利市场机遇下,发行人凭借快速响应及大规模供货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客户服务,不断开拓大型客户,公司核心客户数量及对其销售额逐年增加。未来,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将面临营业收入不能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背光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45%、99.87%、99.77%和99.78%。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产品主要的终端应用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公司收入规模快速扩大。但未来若公司主导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不足,使得企业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或产销状况及市场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为已经开发的新产品成功打开市场,则公司将存在较高的产品类型单一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反射膜、增光膜、扩散膜、黑黑胶等光学膜材,以及LED灯珠、导光板及塑胶粒等。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44%、76.29%、79.93%和81.59%。未来若因市场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原材料短缺,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伴随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及高端产品占比增多,公司进口原材料业务增多,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逐步增大。如本公司不能使用套期保值工具等方式规避汇率风险,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伴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也有所增长。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本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1,132.57万元、12,730.67万元、26,048.40万元和35,257.76万元。
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公司也十分注重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将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与货款回收情况挂钩,以及时督促应收账款回收。虽然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且公司客户均系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液晶显示模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坏账损失,但若公司未来应收账款持续大幅上升,同时主要债务人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或者公司未能保持对应收账款的良好管理,则公司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增长较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713.79万元、7,769.04万元、16,005.89万元和19,945.68万元。
未来若公司未能维持精细化管理,将相关指标维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导致存货增加,存货周转率下降,则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2 年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报告期内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18 年11月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5月重新提交了申请材料,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则自2018 年起需按25%计提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影响。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发行人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发行人将不能继续享受15%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办公用房为租赁取得,出租方拥有的相关资产权属完整。出租方与公司自建立租赁关系以来,双方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尽管承租双方已在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租赁期满后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而公司未能及时重新选择经营场所情形,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78.62%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吴新理和吕小霞夫妇仍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同时,吕小霞作为公司董事长、吴新理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等,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如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将有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和“隆利光学研发中心”实施过程中涉及基本建设、厂房装修、设备的选购与安装调试、管理队伍建设、员工招聘与培训等工作,相关工作环节多涉及范围广,需要协调的事项较多。虽然本公司建设产品生产线及技术研发的经验较为丰富,但是依然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难以预计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且不能有效应对的可能,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面临一定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扩张,与此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本公司未能通过自身培养或对外招聘等方式,为扩张后的生产经营规模配备必要的人才队伍,或者公司现有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扩大后的生产经营规模,且不能及时调整,则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面临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变化等诸多因素,可能会使公司无法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公司可能存在因折旧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大幅增加公司净资产,而相应的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并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至完全释放产能的周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低于目前水平。同时,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产生相应的折旧、摊销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成本水平,也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上述期间费用的发生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压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会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产品的终端应用领域发展及其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尤其是智能手机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尽管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建立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研发体系,形成并掌握了多项背光显示模组相关研究成果,但终端应用产品及其技术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现有产品和应用技术构成一定的冲击,如市场上陆续出现的不用背光显示模组的OLED、QLED等技术。如果公司不能提高研发实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发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技术被市场淘汰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柴广跃、深圳大学、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运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葳存在两起诉讼(案号:(2015)深南法知民初字第286号及(2016)粤03民初2497号),涉诉金额合计为2,959.2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5)深南法知民初字第286号案件已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16)粤03民初2497号案件暂未判决,以上案件未对独立董事柴广跃的任职资格造成影响。未来如独立董事柴广跃败诉而导致其无法清偿到期数额较大的债务,将会影响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展开项 目 | 2018.6.30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流动资产 | 71,536.40 | 59,588.27 | 38,154.48 | 24,682.12 |
非流动资产 | 13,677.87 | 11,173.62 | 6,110.34 | 4,638.36 |
资产总额 | 85,214.27 | 70,761.89 | 44,264.82 | 29,320.48 |
流动负债 | 47,400.65 | 41,228.59 | 23,829.39 | 19,802.62 |
非流动负债 | 1,095.27 | 862.15 | 1,668.46 | 2,413.58 |
负债总额 | 48,495.91 | 42,090.74 | 25,497.84 | 22,216.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 | 36,718.36 | 28,671.16 | 18,766.98 | 7,104.28 |
股东权益合计 | 36,718.36 | 28,671.16 | 18,766.98 | 7,104.28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85,214.27 | 70,761.89 | 44,264.82 | 29,320.48 |
项 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69,039.74 | 90,834.83 | 64,657.23 | 35,756.85 |
营业利润 | 8,909.11 | 10,998.25 | 6,756.53 | 1,179.46 |
利润总额 | 9,113.44 | 11,366.96 | 6,833.97 | 1,227.26 |
净利润 | 8,047.53 | 9,902.36 | 5,851.17 | 969.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47.53 | 9,902.36 | 5,851.17 | 96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672.86 | 9,514.68 | 6,684.25 | 1,922.40 |
项 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36.55 | 5,779.48 | 6,371.21 | 2,538.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57 | -5,675.24 | -2,469.78 | -1,205.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44 | -775.71 | 3,186.84 | -1,151.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 2,163.12 | -671.49 | 7,088.34 | 182.29 |
项 目 | 2018.6.30/2018年1-6月 | 2017.12.31/2017年度 | 2016.12.31/2016年度 | 2015.12.31/2015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1.51 | 1.45 | 1.60 | 1.25 |
速动比率(倍) | 1.07 | 1.04 | 1.27 | 0.90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57.02 | 59.64 | 57.91 | 76.13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4 | 0.07 | 0.07 | 0.38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4 | 5.26 | 3.44 | 1.6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4.37 | 4.54 | 5.26 | 4.23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85 | 5.83 | 6.83 | 5.71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102.39 | 12,628.47 | 7,956.73 | 2,123.58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46.56 | 61.35 | 18.28 | 4.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1 | 41.76 | 55.18 | 23.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82 | 1.17 | 0.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82 | 1.17 | 0.3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25 | 1.06 | 1.17 | 0.6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40 | -0.12 | 1.30 | 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