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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19年11月04日 |
申购日 | 2019年11月05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9年11月06日 |
缴款日 | 2019年11月07日 |
联系人 | 李晓博 |
电话 | 0575-82738301 |
传真 | 0575-82738300 |
联系人 | 邱勇、汪家胜 |
电话 | 010-65608413 |
传真 | 010-6560845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或实施周期 |
---|---|---|---|---|
1 |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 | 30,000.00 | 26,297.76 | 24个月 |
2 | 新建企业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10,660.92 | 10,000.00 | 12个月 |
3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10,000.00 | 3,000.00 | 24个月 |
合计 | 50,660.92 | 39,297.76 | - |
公司全称: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SM CHEMICAL CO,LTD |
注册地址: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司简称: | 贝斯美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陈峰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李晓博 |
注册资本: | 9085万元 |
邮政编码: | 312300 |
联系电话: | 0575-82738301 |
公司传真: | 0575-82738300 |
电子邮箱: | dongban@bsmchem.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 |
农药全产业链是从主要化工原材料中间体开始,由中间体厂家生产出关键中间体,再由原药企业加工成原药,最后制剂生产商完成制剂的生产,将制剂产品供应给终端市场。总体上,产业链越长的企业,综合竞争力越强。从原料到中间体再到原药的生产过程体现技术密集的特点,而原药到制剂的生产更多地体现企业在营销及品牌上的优势。与国内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产业链优势。公司使用大宗化工原材料邻二甲苯通过低温连续硝化工艺合成4-硝,再用自产的4-硝合成二甲戊灵的关键中间体戊胺,各中间体产能能够完全满足自身二甲戊灵原药的生产需要。公司生产的二甲戊灵原药主要用于对外销售,部分自用作为生产二甲戊灵制剂的原料。在这条完整的产品产业链中,公司不仅能保证各生产环节的品质、批次一致性及供货期,还能节省中间环节的交易成本,从而有效拓展了公司的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同时,有助于公司及时了解市场环境的最新变化,及时调整原药的研发和生产。全产业链能够使公司中间体业务、原药业务及制剂业务协同发展,相比一般单环节农药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与发展的过程中一直秉承着“产业聚焦、科技创新、安环保障”的发展理念,注重自身技术研发与投入,不断加强技术和产品储备。
贝斯美及其子公司江苏永安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在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人员的同时,确立了以企业自主研发为主、以高等院校合作研究为依托、与专业机构或企业协同开发为补充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先后与浙江工业大学、重庆大学、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31项已授权专利,其中8项发明专利,公司“新型医药中间体研究开发中心”于2016年12月22日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过长期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已拥有“4-硝生产技术”、“戊胺生产技术”、“3-硝转化技术”、“二甲戊灵原药合成及提纯技术”、“甲氧虫酰肼全合成工艺”、“二甲戊灵系列乳油复配工艺”、“450g/L二甲戊灵微胶囊悬浮剂复配工艺”等多个行业专属、业内领先的技术专长,成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有效增强了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原药产品的海外注册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共计17项,涵盖了甲氧虫酰肼、苯唑草酮等新品种,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司深谙农药行业未来将朝着绿色、环保和安全的方向发展,不断加强对生产流程及生产技术的改造升级,在使农药产品产量不断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减少“三废”排放总量,实现达标排放,更加清洁环保。
公司的产品优势主要体现在中间体及原药上。在中间体环节,4-硝为除草剂原药二甲戊灵的关键中间体之一,目前的传统生产工艺会有较多副产物3-硝产出。公司核心技术团队通过长期持续研发,完成催化剂筛选及工艺流程优化等重大技术攻关,该技术应用后可大幅提高4-硝的产出比例,副产品3-硝产出率大幅度降低,从而降低4-硝的综合生产成本。
在原药二甲戊灵方面,公司子公司江苏永安目前主要掌握二甲戊灵原药提纯工艺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江苏永安二甲戊灵原药提纯技术获得突破,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甲戊灵原药的纯度稳定达到98%以上(国内同行业指标为96%),同时二甲戊灵原药中杂质亚硝胺含量指标小于10ppm(目前欧盟标准为40ppm,美国标准为10ppm),完全能够满足欧美客户的严格要求,公司产品品质得到国内外客户的一致认可,成为该产品率先通过欧盟原药等同性评审的国内公司。
此外,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目前已经掌握利用副产物3-硝合成高效低毒杀虫剂甲氧虫酰肼的全套工艺。甲氧虫酰肼是优秀的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型杀虫剂,对人畜无毒,2013年8月专利到期。公司目前已经取得了甲氧虫酰肼的原药登记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新建甲氧虫酰肼原药及中间体的生产线,为公司未来发展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
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基于上述产品优势已经与国内外多家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业务合作的国内外知名客户如下:
客户名称 | 所处地区 | 开始合作日期 | 客户行业地位 | 合作内容 |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2004年 | 国内知名农药生产企业 | 4-硝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 | 2004年 | 国内知名农药生产企业 | 4-硝/二甲戊灵原药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2010年 | 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农药经销公司 | 二甲戊灵原药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2014年 | 国内知名农药生产企业 | 二甲戊灵原药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2013年 | 国内农药制剂龙头企业 | 二甲戊灵制剂 |
FINCHIMICA SPA | 意大利 | 2007年 | 欧洲主要二甲戊灵生产和销售企业 | 二甲戊灵原药 |
BIESTERFELD | 美国 | 2012年 | 总部在德国,全球主要非专利产品分销商 | 二甲戊灵原药/制剂 |
ADAMA | 以色列 | 2012年 | 全球知名农药生产企业 | 二甲戊灵原药 |
RALLIS | 印度 | 2004年 | 印度最大集团公司Tata下属农药企业 | 4-硝 |
MEGHMANI INDUSTRIES LIMITED | 印度 | 2005年 | 印度主流农药生产企业 | 戊胺 |
UPL | 印度 | 2006年 | 印度较大的农药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有分公司 | 4-硝、二甲戊灵原药 |
WELCON CHEMICAL PVT LTD. | 巴基斯坦 | 2010年 | 巴基斯坦主要的二甲戊灵生产企业 | 二甲戊灵原药 |
对于农药制剂公司而言,其出于对自身产品品质的保证和为满足其自身参与竞争的需要,越来越注重在农药原药采购上产品质量的保障、供货的稳定性和合作的长期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原药供应商。这种合作关系不仅是公司产品质量高和服务品质好的有力体现,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与市场影响力,使公司在拓展农药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以优质产品为依托,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品牌已经在农药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在二甲戊灵原药和中间体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多年来,公司紧紧围绕贝斯美品牌的定位,通过行业交流会、提供技术服务、一对一访问等方式,向目标消费群体宣传其所关注的行业技术和产品的最新进展,进行高频率、多层次的整合营销活动,不断推动品牌建设。
此外,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十分关注客户满意度和顾客口碑,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和高质量服务来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较高的品牌美誉度有助于产品在全球范围的推广与开拓,提升自有品牌产品的占有率。
目前同行业生产厂家普遍采用间歇性生产工艺,单套装置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不稳定,综合成本消耗较高。公司在技术改进的基础上,建成投产了8,000吨/年4-硝生产装置及12,000吨/年的二甲戊灵原药生产装置,上述装置是采用全流程连续化生产中间体和二甲戊灵的工业装置,同时也实现了连续化生产工艺与DCS自动控制相结合。该项结合工艺不仅生产流程更趋合理、单位产能及产出大幅提升、单耗及投资额显著下降,“三废”总量不断减少,实现达标排放,更加清洁环保。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公司已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团结合作的先进管理团队。本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陈峰、钟锡君、单洪亮、任纪纲、俞志强自在宁波农药厂工作时期就相互合作,相互之间熟悉程度和信任程度较高,且一直从事农药行业,非常熟悉农药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模式,对国内外农药行业的技术及业务发展路径、未来趋势具有深刻理解。该管理团队在过去五年里共同服务于本公司,合作时间长、相互认同度高、沟通成本低、团队和谐稳定。
同时公司还形成了以任纪纲、田园等人为核心的技术团队。公司的技术人员大多具有多年农药行业从业经验,精通农药行业的产品研发,对国内外最新农药行业的技术特点及未来趋势具有深刻理解。专业、敬业的优秀员工队伍是本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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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地位快速提升,二甲戊灵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快速增长。同时,二甲戊灵在全球范围内正在逐步替代乙草胺、氟乐灵等传统品种除草剂,在欧洲逐步成为草甘膦的混用药剂,其全球市场前景良好。
2019年,随着二甲戊灵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的销售量和销售金额预期还将进一步增长。但全球经济周期性调整尚未结束,虽然农业领域属于非周期性行业,其市场需求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导致农业生产扩张减缓、投资下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增长不及预期。
(二)农药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实现了二甲戊灵全产业链运营,在报告期内顺利成为全球二甲戊灵原药的领先供应商。同时,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利用二甲戊灵中间体合成中产生的副产品,创造性地开发了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三个优秀农药品种的合成工艺(其中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为环保高效杀虫剂,苯唑草酮为优秀的苗后选择性除草剂),综合形成了“1+3”业内独有的产业链布局。其中,“1”为二甲戊灵原药,“3”为甲氧虫酰肼、氟苯虫酰胺、苯唑草酮三个优秀农药品种。
目前公司已经成功取得甲氧虫酰肼原药登记证,并成功开发利用二甲戊灵中间体合成中产生的副产品合成苯唑草酮、氟苯虫酰胺的生产工艺。由于上述产品技术先进性较高,未来公司是否能够按照计划及市场态势顺利实现新产品的成功量产和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进口国政策及贸易摩擦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7.87%、36.03%、36.12%和38.48%,其中发行人对美国销售收入占主营收入比例分别为3.93%、2.48%、3.97%和0.50%,占比较小。如果美国加征10%关税且全部由公司来承担的极端情况出现,对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2.78%、1.19%、1.93%和0.30%。虽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收入占比较低,且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但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且前景不明朗的背景下,若未来美国进一步扩大并实施扩大后的征税清单,在一定程度可能会影响公司对美出口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其他主要出口国家及地区未对发行人的产品采取贸易保护程序、未发生过贸易摩擦,对发行人业绩无重大影响,预计未来亦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2.32%、31.55%、42.50%和60.42%。公司主要产品为农药医药中间体和农药原药,主要客户为国内农药行业大型企业、大型跨国农化企业及国内专业贸易公司。稳定的客户群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同时也使得公司对该部分客户销售金额占公司总收入比重较高。尽管该部分客户信誉状况良好,但若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二)行业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二甲戊灵原药、中间体、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二甲戊灵原药和制剂产品适用于大豆和棉花等经济作物,以及谷物、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在公司的产品体系中,4-硝等中间体由于其下游客户众多,除了农药原药厂家外,还有中间体生产厂家,销售季节性不明显;而公司二甲戊灵原药及制剂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境内外农药制剂厂家及终端消费者,与农作物的种植和生长周期密切相关,主要的生产和销售旺季集中在每年的一季度、二季度和四季度,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与此相适应的,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也表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一般而言,公司三季度的销售收入占比要低于其他季度占比。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三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分别为10.91%、13.15%和13.57%。公司在经营业绩方面存在着季节性波动风险。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从事环保型农药中间体、原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于下游农作物的增产有着密切的关联。尽管公司有着一套成熟的产品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产能规模和生产数量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无法跟上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一旦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使用公司产品的农作物的产量,进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降低客户对于公司的信任感,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以及生产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其研发、生产、仓储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操作不当会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为此国务院分别出台了《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危化品使用和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了严格规定。
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它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现金交易风险
公司2016年、2017年存在少量现金销售行为,金额分别为622.49万元及515.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84%和1.19%。现金销售主要因为二甲戊灵制剂存在部分小规模经销商,出于交易便捷性习惯性使用现金结算,或部分老客户偶然使用现金结算。公司针对上述行为进一步完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收付款。但如果公司上述现金管理内控制度不能严格有效执行,因现金交易相对银行转账安全性较差,存在现金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
(一)公司治理风险
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峰直接持有本公司383,500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42%;同时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贝斯美投资(持有本公司36.31%股权)39.98%的股份,且贝斯美投资担任本公司股东新余吉源(持有本公司10.95%股份)、新余常源(持有本公司3.94%股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则陈峰先生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51.62%的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公司共有9名董事,除陈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外,不存在陈峰的直系亲属出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且制定了包括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制度,但本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按照其意愿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制定、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兼并收购决策、《公司章程》修改等行为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管理能力风险
近年来,在公司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无论是在整体规模、产量、销售收入等方面还是在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和发展。随着公司的上市以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的扩大,公司在人力资源、法律、财务以及规范性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需求也将不断地提高。如果公司的管理团队能力的提升跟不上公司规模的扩张和管理能力需求的提高,将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对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人才有一定的依赖性。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的技术和研发人才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尽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制度,核心的技术研发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是如果出现大量技术人员外流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医药中间体、农药原药及农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三废处理体系。公司持续进行环保资金投入,以保障“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重大环保事故。
公司自设立以来陆续通过了一系列环保相关标准认证,具体包括:贝斯美通过了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江苏永安通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未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趋紧,以及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环保成本加大,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风险。
(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增值税执行“免、抵、退”政策,其中:二甲戊灵制剂2018年11月之前退税率为5%,2018年11月之后退税率为6%;4-硝退税率为9%,2018年11月之后退税率为10%;戊胺退税率为13%;3-胺退税率为13%;二甲戊灵原药2017年7月之前退税率为13%,2017年7月之后退税率为11%。报告期内,本公司享受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额分别为1,829.78万元、1,478.61万元、1,680.35万元和1,195.13万元。增值税税率和退税率之差对应的税额部分计入产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分别为588.55万元、480.58万元、277.88万元和100.29万元,对外销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3.64%、3.08%、1.66%和0.90%。若未来国家对公司相关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出口收入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7】37号文件,2017年7月前,公司子公司江苏永安销售二甲戊灵原药、二甲戊灵制剂执行13%增值税税率的优惠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公司销售二甲戊灵原药、二甲戊灵制剂增值税税率由13%调整至11%。根据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9%。若农药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直接提升本公司的税务成本,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二)所得税优惠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提出并始终贯彻“产业聚焦、技术创新、安环保障”的十二字宗旨,持续进行原创研发和技术工艺改造投入。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3001053),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公司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公司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2782,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3年。
子公司江苏永安于2014年10月31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7年11月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编号为GR2017320003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江苏永安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虽然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永安进行了充足的技术储备,以支撑其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永安未能在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现有的税收优惠有可能丧失,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所投项目有助于公司扩大二甲戊灵中间体、原药和制剂以及甲氧虫酰肼原药的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和营销网络,并可补充公司未来的营运资金。如果募投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延期实施,或者因为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客户需求更新、项目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都会给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3,338.54万元、6,607.32万元、7,877.80万元和9,807.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19%、10.93%、11.65%和12.3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2次、8.73次、6.42次和6.54次。随着公司产能的提高和市场的开拓,营业收入逐年上升,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公司面向客户主要是国内农药行业大型企业、大型跨国农化企业,客户单位信誉良好,款项回收有保证,发生坏账的概率低;同时,公司各期末已按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分别为3,086.53万元、5,404.59万元、6,733.16万元和5,797.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57%、8.94%、9.96%和7.3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5次、6.51次、5.03次和6.49次。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营效率,存在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此外,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产品价格波动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形,还可能存在存货跌价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7.87%、36.03%、36.12%和38.48%。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1.23万元、157.09万元、-261.16万元和-29.21万元。公司根据国际市场的产品情况及汇率情况与客户定期修改产品价格,以建立与客户之间的汇率变动损失的分担机制。虽然上述方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防范汇率变动风险,但公司仍须承担已签订定单部分的汇率变动风险。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进行,外销金额可能进一步加大,汇率的变动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实施周期,在短时间内难以产生全部生产效益,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也会相应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摊销等开支,影响当期利润,所以在募投项目建成并达到预定产品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之前,预计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面临下降的风险。
(五)政府补助减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39.05万元、521.09万元、411.28万元和150.5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6%、5.86%、4.45%和3.23%,存在政府补助下降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二甲戊灵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17年度发行人毛利率较2016年度增长4.57%。为不断促进二甲戊灵对氟乐灵、乙草胺等产品的市场替代,发行人对二甲戊灵系列产品采取了较为保守的市场定价策略,导致2018年度发行人毛利率较2017年小幅下降1.94%,2019年上半年较2018年下降4.69%。基于发行人现有的市场定价策略,未来二甲戊灵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样受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波动,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股票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尚不完善,近年来股市波动加剧,风险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者在关注本公司情况外,需对各种影响股票市场的因素和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从而规避股票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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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9.6.30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资产总额 | 79,322.52 | 67,609.32 | 60,450.12 | 40,772.22 |
负债总额 | 20,075.52 | 12,479.31 | 13,242.98 | 15,885.7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246.99 | 55,130.01 | 47,207.14 | 24,886.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092.00 | 54,180.42 | 46,385.21 | 24,026.97 |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28,901.77 | 46,522.17 | 43,417.65 | 33,801.17 |
营业成本 | 20,327.33 | 30,536.51 | 27,658.85 | 23,077.16 |
营业利润 | 4,703.84 | 9,179.24 | 8,895.53 | 4,542.77 |
利润总额 | 4,661.71 | 9,232.48 | 8,891.51 | 4,725.63 |
净利润 | 4,116.98 | 8,138.25 | 7,697.52 | 4,052.7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11.58 | 7,795.20 | 7,317.14 | 3,69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33.48 | 7,509.55 | 6,993.17 | 3,676.41 |
项目 | 2019年1-6月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8.86 | 5,673.95 | -3,282.67 | 3,100.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6.45 | -5,132.02 | -1,355.46 | -2,728.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22.76 | -404.38 | 7,328.01 | 3,891.5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51.04 | 183.20 | 2,609.43 | 4,287.06 |
财务指标 | 2019年1-6月/2019.6.30 | 2018年度/2018.12.31 | 2017年度/2017.12.31 | 2016年度/2016.12.31 |
---|---|---|---|---|
流动比率(倍) | 2.10 | 2.80 | 2.66 | 1.25 |
速动比率(倍) | 1.81 | 2.26 | 2.25 | 1.0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7.18 | 10.26 | 6.80 | 34.8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54 | 6.42 | 8.73 | 8.62 |
存货周转率(次) | 6.49 | 5.03 | 6.51 | 5.3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6,221.55 | 11,546.33 | 11,158.60 | 7,105.7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911.58 | 7,795.20 | 7,317.14 | 3,691.0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3,833.48 | 7,509.55 | 6,993.17 | 3,676.41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4.55 | 113.89 | 40.93 | 7.1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50 | 0.62 | -0.36 | 0.39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29 | 0.02 | 0.29 | 0.5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39 | 5.96 | 5.11 | 3.04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比(%) | 0.10 | 0.14 | - | 0.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86 | 0.83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86 | 0.83 | 0.48 |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 6.97 | 15.50 | 17.32 | 1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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