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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路演日 | 2020年5月7日 |
| 申购日 | 2020年5月8日 |
| 网上摇号日 | 2020年5月11日 |
| 缴款日 | 2020年5月12日 |
| 联系人 | 董事会秘书劳杰伟 |
| 电话 | 020-39966388 |
| 传真 | 020-39962698 |
| 联系人 | 刘德新、汪晖 |
| 电话 | 021-20370631 |
| 传真 | 021-38565707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或 核准 | 环评批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
| 1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升级扩建项目 | 2019-440113-38-03-053521 | 穗(番)环管影【2017】223号和229号 | 41,805.34 | 41,805.34 |
| 2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019-440113-38-03-053522 | 穗(番)环管影【2017】229号 | 6,060.95 | 6,060.95 |
| 3 | 国内营销及产品展示平台升级项目 | 2019-440113-38-03-053519 | 建设项目环评影响登记表:201744011300000993 | 5,164.00 | 5,164.00 |
| 4 | 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二期扩建项目 | 2019-440785-38-03-052316 | 江恩环审(2020)1号 | 46,702.36 | 46,702.36 |
| 5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000.00 | 38.69 |
| 合计 | 123,732.65 | 99,771.34 | |||
| 公司全称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GUANGZHOU HAOYANG ELECTRONIC CO.,LTD. |
| 公司境内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简称 | 浩洋股份 |
| 股票代码 | 300833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蒋伟楷 |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劳杰伟 |
| 董秘联络方式 | 020-39966388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厂房) |
| 注册资本 | 6,324.50万元 |
| 邮政编码 | 511450 |
| 联系电话 | 020-39966388 |
| 公司传真 | 020-39962698 |
| 公司网址 | www.terbly.com |
| 电子邮箱 | security@terbly.com |
1、产品和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和技术得到了市场和客户的高度认可,在多个行业和展览会上获得了知识产权和产品奖,比如G21 HYBRID三合一电脑摇头灯和GL2P LED切割灯两款产品获得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专业音响、灯光、乐器及技术展览会参展产品技术进步奖—专业灯光类一等奖。
公司产品参与了国内外众多有影响力的大型项目,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2009年国庆60周年天安门庆典、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6年G20杭州峰会、2017年广州财富论坛、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央视及各大卫视春晚,以及欧洲歌唱大赛、2012伦敦奥运会等国内外大型演艺活动和上海中心、深圳平安金融中心等知名建筑。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是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2R系列铂金电脑摇头灯、高效节能LED电脑摇头灯、高效节能LED商业建筑照明灯、三合一电脑灯和智能切割电脑摇头灯等产品被评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内专利403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专利197项、外观设计专利166项;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境外专利4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20项。
3、文化合作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发展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对演艺灯光设备的文化属性进行了充分挖掘,积极搭建演艺灯光与文化艺术的交流平台。公司自2011年起,多次被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且于2014年被评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同时公司还与各高校,特别是文化艺术类院校开展广泛的合作,目前已成为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北京舞蹈学院产学实践基地和灯具教学研发基地、上海戏剧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和产学研合作伙伴、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
长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不仅为公司吸引了优秀的人才,而且提升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文化价值,增强了产品竞争力,还使公司逐渐突破制造业局限,将发展空间延伸至更广阔的文化产业,使品牌价值和产品附加值得到提升。文化合作优势成为公司显著区分于其他传统制造型企业的竞争优势。
4、快速满足市场需求优势
公司ODM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产品,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等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设计,产品技术难度较高。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亦同步增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培养了一支成熟优秀的人才队伍,形成了较为齐全的产品线,掌握了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和生产、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形成了快速理解客户需求并将其迅速转化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一、盈利预测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且公司确认能对最近的未来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浩洋股份会计师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广会专字[2020]G17030740541号)。公司2020年度预测实现营业收入75,830.38万元,预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815.33万元,预测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391.96万元。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是依据2020年1-3月实际销售情况,结合2020年4-12月公司的销售订单或需求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预计在2020年能够进行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确认或验收合格进行预测。
截至2020年4月10日,浩洋股份在手订单和预测订单不含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在手订单金额 | 预测订单金额 | 合计 |
|---|---|---|---|
| 国内 | 2,496.20 | 15,141.09 | 17,637.29 |
| 海外 | 13,889.30 | 27,509.19 | 41,398.49 |
| 合计 | 16,385.50 | 42,650.28 | 59,035.78 |
客户与公司签署合同或者根据框架合同下单后,满足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即正式生效。在实际履行合同或者订单的过程中,偶尔会发生客户因为自身商业原因向公司提出订单延迟或者取消的请求,公司会根据自身利益受损程度和维护客户关系的角度,做出商业决定,故公司在手订单存在延迟或者取消的风险。
公司进行2020年盈利预测中,销售收入包含了正在进行洽谈商务合作,但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的金额,鉴于该部分业务正在进行商业洽谈,存在最终因为某些因素无法达成合作的风险。
2020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公司在业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未经审计的2020年1-3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2020年1-3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同时基于当前新冠疫情在中国的发展进度、持续时间和浩洋股份海外主要销售区域的疫情现状、各国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判断,在谨慎的原则下充分评估疫情在整个盈利预测报告期内的持续时间、可能对浩洋股份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对国内与海外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影响,并根据2020年4-12月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研究并遵循谨慎性原则而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虽然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是由于预期事件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存在在手订单取消或者延迟、正在洽谈的业务无法达成合作等可能,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故公司存在无法实现2020年盈利预测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海外销售的金额分别为43,142.70万元、56,197.17万元和71,447.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23%、82.76%和85.50%。进口国贸易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
2018年9月17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价值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其中2018年9月24日起对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在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加征10%的关税税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原有关税的基础上加征关税税率至25%,后又延期至2019年3月底实行。2019年3月初,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上述加征关税的自华进口商品,不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继续保持10%,直至另行通知。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中国上述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开始加征25%关税。2019年8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表声明,宣布对价值约5,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增加关税的决定,其中将在10月1日将2,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包括前述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的现有加征关税从25%提高至30%。2019年10月10日至11日,中美第十三轮高级别经贸磋商,就关税问题达成共识,暂停原定于10月15日对中国2,500亿美元产品提高关税,维持加征25%关税。公司销往美国的产品包含在前述加征关税的中国进口商品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和配件,均属于美国征税清单覆盖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对美国的销售收入、加征关税税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 年度 | 对美国销售收入(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对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美国加征关税税率 |
|---|---|---|---|---|
| 2019 年度 |
36,593.05 | 83,564.53 | 43.79% | 1月1日至5月9日加征10%,5月10日至12月31日加征25% |
| 2018 年度 |
33,472.44 | 67,905.96 | 49.29% | 1月1日至9月23日未加征关税,9月24日至12月31日加征10% |
| 2017 年度 |
27,245.03 | 55,151.25 | 49.40% | 未加征关税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美贸易摩擦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进行或者进一步升级,公司的美国客户可能会削减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的关税,导致公司美国市场出口销售收入降低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经营模式的风险
基于不断提升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性能,报告期内公司的OBM销售收入和比例不断提升,但是报告期内ODM仍然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销售收入由2017年度的33,806.18万元增长到2019年度的40,814.42万元。ODM属于贴牌生产,尽管公司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并且ODM客户多为各地区知名企业,所贴品牌多为国际或当地知名品牌,整体上订单持续稳定,能够和ODM客户利用各自资源进行优势互补并得到海外品牌客户的认可,但在该模式下,仍然存在客户因公司产品价格、品质、新产品开发能力或客户品牌产品终端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而调减订单数量,最终导致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销为主,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等。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由于汇率变化形成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214.15万元、-1,015.14万元和-672.28万元,主要为外币汇率波动所致。为降低外币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制定了外币兑换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办理部分远期结售汇业务和购买期权,锁定了汇率,减少汇率波动对未来人民币现金流入的影响,尽量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尽管公司采取了以上措施,但仍不能完全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出口业务为主,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进行了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使用远期结售汇合约和看跌期权合约预期抵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的未来应收账款现金流量的变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主要面临的风险是操作风险,虽然公司已经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财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执行工作、内审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监督工作以及证券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工作。但在远期外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方案制定、审批、监督核查、财务核算等方面,如果操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导致套期保值业务没有有效开展,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外协加工生产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演艺灯光设备的设计与研发,将演艺灯光设备中的表面处理、部分机加工等处理环节委托给专业的制造商完成。公司与上述制造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公司所在的珠三角地区从事上述制造的企业数量较多,公司具有较大的选择外协供应商的空间。但是,如果长期合作的外协供应商产能饱和或部分供应商因意外事件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等情形,则公司需要临时启用备选供应商或另行委托其他供应商生产,或将造成公司演艺灯光设备生产成本上升、生产周期加长,甚至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下降以及公司产品不能及时供应的风险。
七、市场风险
公司不断提高自身的产品制造技术与研发设计水平,与国际主要的演艺灯光设备品牌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同步拓展自主品牌的国际市场,使得外销市场获得稳步发展;在国内大力建设营销网络和推广自主品牌,努力开拓内销市场。
国际市场演艺灯光设备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国内市场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于演艺灯光设备的内在品质和外观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对公司在制造技术、研发设计、营销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在技术引进与创新、产品研发设计、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或成效不足,导致产品不能充分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浩洋股份主要以国际市场为主。2020年3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主要地区暴发,包括浩洋股份主要销售区域欧美地区。为应对新冠疫情,疫情地区政府出台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文娱活动等措施。若欧美地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浩洋股份的海外销售甚至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479.35万元、11,825.02万元和20,160.1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有一定的波动性。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15.81%,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增长。2018年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了10,731.16万元,同时,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增强,2018年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增长了1.77%,导致毛利较2017年增长了5,589.76万元;二是汇率变动。2018年由于汇率变化,形成了1,015.14万元的汇兑收益,而2017年因汇率变化形成导致了1,214.15万元的汇兑损失,因此汇率变化导致2018年的利润总额比2017年增加2,229.29万元;三是股份支付的影响。2017年因股份支付增加的管理费用为1,099.73万元,2018年因股份支付增加的管理费用为167.19万元,因此股份支付导致2018年利润总额比2017年增加932.54万元。
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70.49%,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增长,2019年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较2018年同期增长了15,866.54万元;二是受公司销售产品结构调整和出口退税率变化导致综合毛利率提高,产品盈利能力增强。
另外,演艺灯光设备行业舞台灯光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未来未能成功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波动的风险。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一)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中的“C3872照明灯具制造”行业,主要出口产品为演艺灯光设备,属于灯具行业产品。根据2008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将灯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2018年10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123号),将灯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6%,从2018年11月1日正式执行。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将灯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6%调整到13%,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由于国家将灯具适用增值税率由16%调整到13%,因而对灯具出口退税率进行相应调整)。报告期内桁架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如果未来灯具行业、桁架行业的出口退税率降低,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的复审认定,证书编号:GR201644000909,认定有效期3年,因而2016年度至2018年度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404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得税率为15%。
子公司东进软件于2017年12月11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174400639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得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子公司浩进照明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东进软件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度至2019年度,浩洋股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697.84万元、974.11万元和1,922.53万元,分别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2.74%、8.24%和9.54%。如果未来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2017年度至2019年度,浩洋股份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011.96万元、872.06万元和736.65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8.47%、7.37%和3.65%。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获得政府补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优势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主要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在国内演艺灯光设备领域保持技术领先的关键。虽然公司已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以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但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发生泄密,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和拥有持续研发能力的宝贵人力资源,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以防止人才流失,并且不断引入高级技术人才,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同行业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争夺也使得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大规模流失而公司未能及时引进足够的核心技术人员,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对演艺灯光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其相关的研发、设计、生产等技术和工艺已经比较成熟。目前业内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对演艺灯光设备的造型、电子、光学、热学、机械结构及控制系统等功能的开发应用上。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616.86万元、4,033.98万元和4,238.72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6.56%、5.94%和5.07%。在产能持续扩大的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新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把握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发展方向,不能迅速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将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市场地位、客户积累、经济效益及发展前景都将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均在75%以上,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分为电气电子类、五金类、光学元件类和光源类等,其价格受有色金属、塑料原料等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加大公司的成本压力,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存货发生跌价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278.66万元、15,287.28万元和15,084.2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27%、29.87%和24.07%。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公司产品覆盖面较广,目前主要包括舞台娱乐灯光设备、建筑照明设备、桁架等产品,耗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气电子类、五金类、光学元件类和光源类等。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原材料的需求量相应增加,为了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原材料以备生产经营使用。如果存货不能及时周转,可能发生存货跌价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891.83万元、8,050.99万元和10,062.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8%、11.73%和11.91%。虽然2017年、2018年、2019年各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占比较高,分别为82.08%、72.48%和86.00%,但是,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变化,导致个别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公司发生不能及时收回款项的情形,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6.87%、25.96%和33.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25.01万元、10,771.99万元和19,102.72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达效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体现之前,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十三、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升级扩建项目”和“演艺灯光设备生产基地二期扩建项目”,新增产能3万台/年和4万台/年,产能扩大将给公司市场销售带来考验。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增加营销力度以开拓新客户、推介新产品。在产能扩大的背景下,如果公司市场销售能力不能成功实现提升,新增产能消化将存在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和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扩大公司产能、增强公司业务拓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实力,实现公司的基本发展战略。但是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和竞争优势等因素做出,公司仍面临着未来市场环境变化、管理水平与生产能力不适应等不确定因素,并可能会对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存在无法达到公司预期盈利水平的风险。
十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127.50万股,持股比例为96.90%;本次发行后,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72.67%,仍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尽管公司通过建立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措施,在制度安排上防范控股股东操控公司现象的发生,但不能排除在本次发行后,蒋伟楷先生、蒋伟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任免等方面进行控制,从而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展开
| 项目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流动资产 | 62,666.66 | 51,171.41 | 38,751.90 |
| 非流动资产 | 16,051.18 | 13,725.00 | 13,811.75 |
| 资产合计 | 78,717.84 | 64,896.42 | 52,563.65 |
| 流动负债 | 9,401.67 | 15,568.63 | 11,577.36 |
| 非流动负债 | 609.73 | 535.97 | 3,788.19 |
| 负债合计 | 10,011.41 | 16,104.60 | 15,365.5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6,762.83 | 47,188.51 | 35,881.4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43.60 | 1,603.31 | 1,316.68 |
| 股东权益合计 | 68,706.44 | 48,791.82 | 37,198.10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 营业收入 | 84,506.15 | 68,639.60 | 57,908.44 |
| 营业成本 | 43,785.49 | 39,432.83 | 34,291.43 |
| 营业利润 | 24,157.11 | 14,201.84 | 6,682.00 |
| 利润总额 | 24,212.06 | 14,348.78 | 6,696.11 |
| 净利润 | 20,160.15 | 11,825.02 | 5,479.35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624.86 | 11,343.39 | 5,210.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19,102.72 | 10,771.99 | 5,525.01 |
|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95.08 | 13,338.60 | 8,999.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4.80 | -1,238.97 | -4,098.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69 | -3,854.74 | -1,812.1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201.54 | 8,465.20 | 2,677.6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 财务指标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流动比率(倍) | 6.67 | 3.29 | 3.35 |
| 速动比率(倍) | 5.06 | 2.30 | 2.20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3.78% | 21.02% | 23.13% |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28% | 0.33% | 0.26%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0.56 | 7.46 | 5.67 |
| 财务指标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9.33 | 7.65 | 6.47 |
| 存货周转率(次) | 2.57 | 2.48 | 2.31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5,323.86 | 15,464.26 | 7,610.67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529,515.61 | 280.66 | 134.26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2.66 | 2.11 | 1.42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2.09 | 1.34 | 0.42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9,624.86 | 11,343.39 | 5,210.15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9,102.72 | 10,771.99 | 5,52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