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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11月23日 |
申购日 | 11月24日 |
缴款日 | 11月26日 |
联系人 | 曾睿 |
电话 | 0510-68937717 |
传真 | 0510-68937717 |
联系人 | 郑佑长、李邦新 |
电话 | 010-6505 1166 |
传真 | 010-6505 1156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使用 |
---|---|---|---|
1 |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 | 34,770.48 | 34,770.48 |
2 |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300.00 | 11,300.00 |
总计 | 46,070.48 | 46,070.48 |
发行人名称: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Kailong High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资本: | 8,396.8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臧志成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12日 |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 2014年2月28日 |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214153 |
电话号码: | 0510-68937717 |
传真号码: | 0510-68937717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kailongtec.com |
电子信箱: | kailong@kailongtec.com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证券投资部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曾睿 |
电话号码: | 0510-68937717-59879 |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先导,引领产品创新与制造,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体系。公司设立了技术研究院,建有江苏省柴油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与热能再利用工程中心,为第一批“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于2016年8月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建设“机械工业内燃机氮氧化物和细微颗粒物排放控制及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9年1月,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实验中心建有发动机试验室、三自由度热振动试验室等20多个试验室,拥有10个发动机测试台架,配有AVL电力测功机、排放仪、颗粒分析仪和颗粒计数器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2019年5月,公司实验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
公司拥有一支跨学科、高素质的研发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00名,占公司总人数的21.80%,其中博士8名,硕士46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9名;专业涵盖汽车电控学、化学、材料学、流体力学、机械制造学等。
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在不断升级过程中,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产品需要不断升级换代,同时,为了确保公司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公司长期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431.67万元、7,156.05万元、8,012.32万元和3,997.3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 6.16%、7.51%和7.16%,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公司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围绕客户的产品需求,制订研发计划,对引领行业发展、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核心技术进行研究,并进行产品和工艺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对另一些研发项目,公司从项目研发所需资源、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采取与行业内著名专家所在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研发,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
依托公司领先的研发平台,公司先后承担了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方面国家发改委重点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专项1项、科技部政策引导类计划专项1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1项、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重点项目1项和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已经获得“柴油机SCR催化消声器”等164项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和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中发明专利43项。为公司确保行业领先水平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是我国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的领先企业,具有原始创新能力,拥有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拥有“柴油机SCR系统催化转化技术”、“柴油机SCR系统喷射控制及全面集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其中,“柴油机SCR喷射系统关键技术”、“柴油机SCR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和“柴油机排气后处理DPF颗粒捕集系统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等核心技术,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认定,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019年5月,本公司自主研发的满足国六b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DOC+DPF+SCR+ASC),配套全资子公司蓝烽科技自主研发生产的满足国六标准的载体和催化剂,成功运用在东风朝柴的柴油发动机上,通过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完成了环保达标信息公开,应用于东风汽车等重卡,成为我国首台套搭配国产载体和催化剂的满足国六b标准的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
三、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是我国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产业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在柴油机SCR系统集成、催化消声器、尿素泵、尿素喷射控制器(DCU)、尿素喷嘴、尿素罐、催化剂及载体等系列产品上都已形成较强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可满足客户“一站式”的采购需求,能为客户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
四、先发优势
柴油机SCR系统自2006年开始在我国小范围运用。本公司自2006年开始研发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2008年成功研发出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柴油发动机SCR系统并于次年投产,自主开发了尿素泵、喷射控制系统、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等关键技术和材料,实现了柴油机SCR系统、DPF系统的集成和创新,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生产柴油机SCR系统的企业之一,培养了一支稳定的技术团队,拥有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和100多万套柴油机SCR系统在市场成功运用的经验,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质量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形成了先发优势。
五、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批优秀的管理、研发和制造人才。公司董事长臧志成拥有十年以上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为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柴油机SCR尾气后处理工作组组长。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忠诚度高,且对行业发展方向有敏锐的把握能力。公司管理团队在企业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有深刻的理解,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六、客户资源优势
依靠较强的研发能力、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高的产品质量等,公司与国内知名的内燃机主机厂和商用车整车厂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核心客户有上汽红岩、潍柴净化、上柴股份、玉柴机器、福田汽车、东风朝柴、南京依维柯等。并陆续与三一动力、道依茨大柴、云内动力、江西五十铃、全柴动力等国内主要的主机厂和整车厂开展业务合作
一、创新风险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随着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公司所在的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同时,为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坚持技术创新战略,以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推动力。公司长期保持高强度的科技创新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达6,431.67万元、7,156.05万元、8,012.32万元和3,997.3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6.16%、7.51%和7.16%,且总体上处于持续上升趋势。未来若公司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等研发失败,或者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新产品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将导致公司科技创新投入不能取得预期回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二)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公司所在的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也是处于成长期的新兴行业。我国传统的内燃机、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产品均在向低能耗、低污染方向发展。公司主导产品是内燃机核心关键部件,是内燃机、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产品实现节能减排必要的技术措施。目前,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与传统的内燃机、汽车等行业已经实现融合发展,公司主导产品成功运用于我国柴油内燃机及商用车的尾气污染治理。随着排放标准的升级,未来几年,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必将继续深度融合到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传统行业中。但我国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用内燃机排放标准升级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或确保行业领先技术并成功研发满足相关行业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拥有“柴油机SCR系统催化转化技术”、“柴油机SCR系统喷射控制及全面集成技术”和“满足国六标准的柴油车颗粒物与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总体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处在不断升级过程中,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技术需要不断升级换代。随着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若公司技术升级迭代速度落后于行业发展,将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技术人才缺乏的风险
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技术含量较高,包含汽车电控学、化学、材料学、流体力学、机械制造学等多学科知识,行业内企业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研发人员30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21.80%。但近年来,由于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和下游行业创新速度加快,国内对本行业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而行业内高端人才相对较为缺乏,争夺日趋激烈,未来公司可能面临高端技术人员缺乏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1-6月 | 2019年度 | 2019年 变动率 | 2018年度 | 2018年 变动率 | 2017年度 |
---|---|---|---|---|---|---|
营业收入 | 55,801.27 | 106,670.31 | -8.12% | 116,091.86 | 3.73% | 111,916.59 |
营业利润 | 5,762.89 | 6,493.79 | -24.41% | 8,590.68 | 2.39% | 8,389.98 |
利润总额 | 5,754.86 | 6,488.04 | -23.71% | 8,504.74 | 1.63% | 8,367.99 |
净利润 | 4,874.10 | 6,121.46 | -20.09% | 7,660.49 | 2.43% | 7,478.4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762.80 | 6,066.13 | -19.43% | 7,529.07 | 2.86% | 7,319.87 |
扣非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23.04 | 5,308.75 | -23.29% | 6,920.84 | -0.65% | 6,966.26 |
2019年度,由于公司核心客户上汽红岩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为保障其所需的柴油机SCR系统的稳定供货及降低成本需要,开发了其他供应商,使得公司对其销售额下降了13,080.76万元,下降幅度为37.51%;同时,公司主要客户东风朝柴因经营出现困难,已于2020年3月9日被朝阳中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公司对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按照50%比例单项计提大额坏账准备3,176.36万元。主要由于这两个特殊业务事项,导致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8.12%、20.09%和23.29%。
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公司所在的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因国家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需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若未来我国重卡、轻卡的产销量大幅度下滑,公司产能利用率或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采购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柴油机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系统)、柴油机颗粒捕集系统(DOC+DPF、DPF)、气体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和尾气净化节能系统。报告期内,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除2019年因轻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于2020年7月1日全面实施,公司生产并销售了部分单价较高的国六标准的SCR(轻型)系统,导致SCR(轻型)系统产品价格上升外,公司主导产品柴油机SCR系统平均价格整体上呈小幅下降趋势。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公司面临产品价格下降而引致的毛利率下滑风险。
(三)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其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强力支持。近年来,为治理大气污染,减少内燃机尾气排放,我国不断出台支持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了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同时,我国不断升级内燃机排放标准,使得公司需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因此,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的最终下游客户,主要是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制造企业,目前,主要为汽车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导产品最终下游客户为商用车企业。商用车行业特别是重卡、轻卡产销量与宏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如果商用车行业特别是重卡、轻卡产销量受到宏观经济波动或行业自身调整的不利影响而需求放缓,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14%、76.29%、73.63%和77.09%,占比较高。
公司主导产品为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主要客户为内燃机主机厂和商用车整车厂,均为资本密集型产业,国内市场经过多年竞争,行业集中度都比较高。另外,公司将有限产能集中于核心客户,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客户包括上汽红岩、潍柴净化、上柴股份、玉柴机器、福田汽车、东风朝柴、南京依维柯等国内主要的主机厂或整车厂。公司与主要客户已经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陆续与三一动力、上汽大通、江西五十铃、道依茨大柴、云内动力、全柴动力、一拖股份等国内主要的主机厂、整车厂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核心客户上汽红岩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开发了其他供应商,2018年下半年以来对公司的采购份额大幅度下降;公司主要客户东风朝柴因经营出现困难,已于2020年3月9日被朝阳中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公司对其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大额坏账准备3,176.36万元。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生产经营、或其采购政策、采购量、采购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业务稳定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
(六)公司经营模式面临的风险
公司实行以自主品牌经营为主、OEM为辅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OEM模式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2%、15.19%、20.43%和29.61%。虽然公司与OEM客户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若OEM客户大比例减少或停止与公司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行业地位和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七)重要原材料依赖单一供应商的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柴油机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SCR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氮氧化物(NOx)传感器,采购自德国大陆集团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德国博世集团也研发生产NOx传感器并在我国销售,但发行人目前所需的NOx传感器仅由大陆集团独家供货。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大陆集团所采购的NOx传感器金额分别为6,776.53万元、6,527.48万元、6,378.31万元和3,467.98万元。公司与大陆集团长期合作良好。但若行业内对NOx传感器的需求增加,可能导致大陆集团不能及时供货,也可能引起NOx传感器价格上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重要原材料依赖单一供应商的风险。
(八)电动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引起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需求下降的风险
电动汽车以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减少了汽车对于石油的依赖,电动汽车实现了“零排放”,不需要加装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77.7万辆、125.6万辆、120.6万辆和73.4万辆,占同期汽车销量比例分别为2.69%、4.47%、4.68%和4.29%,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处于上升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的数据,报告期各期国内电动卡车的销量、占比及保有量如下: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电动卡车销售量(辆) | 16,727 | 48,546 | 85,821 | 70,989 |
电动卡车销量占同期货车销量比例 | 0.76% | 1.26% | 2.21% | 1.95% |
电动卡车保有量(辆) | 279,569 | 262,842 | 214,296 | 128,475 |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主要集中在乘用车领域,与公司主导产品关系密切的电动卡车总体占比较小,且受续航里程、电池量和充电速度等制约,主要运用于码头、城市货物转运等中短途运输,以电动轻卡为主,电动重卡一般为工程车、专用车,还没有用于长距离运输。因此,截至目前,电动汽车的发展对公司主要从事的柴油车尾气后处理业务影响较小。
长远来看,如果电动汽车或其他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技术取得革命性进展,新能源汽车将不断挤占传统汽车的市场空间,将对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行业带来冲击,导致公司主导产品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
(九)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质量,需要满足国家内燃机排放标准以及公司与主机厂或整车厂等客户签订的《质量协议》所规定的产品技术质量要求。若公司产品在客户现场检测、售时/售后出现质量问题,将面临产品价格下调、买方索赔、支付质量损失费直至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等处罚。
公司主导产品个性化特征明显,同时,我国内燃机排放标准处在不断升级过程中,公司主导产品需要不断随着内燃机排放标准的提高而升级换代。需要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不断研发生产新产品。而新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质量有待市场较长时间的检验。因此,公司存在产品质量风险。
(十)部分客户降低采购份额的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柴油机SCR系统及其核心部件(如催化消声器、催化剂载体、催化剂涂层等)、DPF系统和DOC系统等存在公告壁垒。一旦后处理产品与发动机或新车配套并完成测试与环保达标信息公开,将与主机厂和整车厂形成较稳固的配套关系。但主机厂和整车厂为了保障柴油机SCR系统等相关产品的稳定供货以及降低成本需要,一般都会选择2家以上同类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与价格来动态分配采购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客户上汽红岩为了保障柴油机SCR系统的稳定供货及降低成本需要,自2018年下半年起引入另一供应商,导致2019年本公司对上汽红岩的销售额同比大幅度下降37.51%,占本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2.26%。若未来本公司核心客户加大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相应减少对本公司主导产品的采购份额,将导致本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面临部分客户降低采购份额的风险。
四、内控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规模将显著扩大,产能增加,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内部组织管理的压力增加。若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或不能引入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大引致的内控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对东风朝柴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东风朝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6,352.73万元。因东风朝柴经营出现困难,并于2020年3月9日被朝阳中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公司对其应收账款按50%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76.36万元。
2020年以来,本公司与东风朝柴及其破产重整管理人按照达成的“现款现货、款到发货、长期供货”的原则继续进行业务合作,而东风朝柴也未就上述6,352.73万元对本公司有过还款;根据双方2019年10月签订的《公告费用分摊协议》,公司于2020年1月在前述应收账款中冲抵了26.49万元应付费用。因此,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东风朝柴上述应收账款变更为6,326.24万元。综合考虑东风朝柴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等,本公司对东风朝柴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前述应收账款未再进一步补充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东风朝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延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暂未确定;也未公布重整计划草案;因此,本公司6,326.24万元应收账款最终的清偿比例尚未确定。若本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发生不利变化、或东风朝柴破产重整未达到预期目的,将会出现对东风朝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在未来需要进一步补充计提的情况,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1,737.80万元、34,823.19万元、45,222.04万元和58,854.7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53%、45.87%、50.47%和60.19%。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在97%以上,且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与公司合作多年、规模较大且信誉较好的优质客户,回款情况较好;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现金流、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349.01万元、15,618.85万元、20,048.66万元和19,451.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06%、20.57%、22.38%和19.89%。公司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存货进行期末计量,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损失) | 272.09 | 507.53 | 556.50 | 475.60 |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 4.73% | 7.82% | 6.54% | 5.68% |
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方式,且公司客户多为合作多年的信誉良好的大客户,客户的履约能力较强,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可能有所增长,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大额的减值,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1.40 | 1.37 | 1.42 | 0.96 |
速动比率 | 1.12 | 1.06 | 1.13 | 0.7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4.26% | 54.31% | 49.00% | 71.5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2.01% | 52.30% | 49.58% | 71.4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投入、研发投入、日常营运的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借款全部为短期借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4,838.53万元。若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
(五)公司所得税率变化的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公司于2014年10月和2017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蓝烽科技和凯龙宝顿均分别于2016年11月、2019年11月和2016年11月、2019年12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蓝烽科技或凯龙宝顿未来若不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或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与主机厂和整车厂等客户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公司主要产品的交货期一般在3~7天,时间短、产品质量要求高,公司若不能按照合同(订单)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交货,除需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费外,可能面临客户减少采购量或解除合同等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技术、质量等能够满足客户及时供货的需求,没有因为供货不及时等造成合同违约赔偿。但未来若客户采购量迅速增加、供货时间、质量标准等要求提高,公司将面临合同违约赔偿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果本次发行出现认购不足情况,将会导致发行失败。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软件等长期资产合计35,047.89万元,每年新增折旧预计约为3,225.03万元。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技术保障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扩能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尽管公司已会同有关专家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是如果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项目组织管理不善,不能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54%、17.09%、9.53%和6.89%,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大幅度增长。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1-2年的建设期,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项目 | 2020年 6月30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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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50,195.50 | 140,904.10 | 121,168.42 | 128,043.50 |
负债合计 | 78,112.20 | 73,694.90 | 60,080.68 | 91,516.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1,478.26 | 66,715.47 | 60,649.34 | 36,219.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083.30 | 67,209.20 | 61,087.74 | 36,526.67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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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55,801.27 | 106,670.31 | 116,091.86 | 111,916.59 |
营业利润 | 5,762.89 | 6,493.79 | 8,590.68 | 8,389.98 |
利润总额 | 5,754.86 | 6,488.04 | 8,504.74 | 8,367.99 |
净利润 | 4,874.10 | 6,121.46 | 7,660.49 | 7,478.4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762.80 | 6,066.13 | 7,529.07 | 7,319.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23.04 | 5,308.75 | 6,920.84 | 6,966.26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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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80 | 1,879.96 | 17,242.72 | 1,308.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4.69 | -7,883.14 | -3,339.11 | -2,720.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2.21 | 5,584.87 | -13,786.64 | -7,010.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4.81 | -418.31 | 115.30 | -8,421.98 |
财务指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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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4.26 | 54.31 | 49.00 | 71.55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8.51 | 7.95 | 7.22 | 4.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89 | 9.53 | 17.09 | 22.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72 | 0.97 | 0.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72 | 0.97 | 0.9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5 | -0.05 | 0.01 | -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