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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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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发行概况

发行日程

网上路演日 2020年12月7日
申购日 2020年12月8日
网上摇号日 2020年12月9日
缴款日 2020年12月10日

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曾兴生
电话 0551-64276115
传真 0551-64376188

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奇、沈志龙
电话 010-56511813
传真 010-56511811

募集资金运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13,499.89 13,499.89
2 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 23,604.52 16,000.00
3 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5,149.99 5,149.99
4 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120.92 9,130.92
5 补充营运资金 38,000.00 35,063.78
合计 92,375.32 78,844.58

董秘信息

中文名称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ongx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境内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简称 同兴环保
股票代码 003027
法定代表人 郑光明
董事会秘书 曾兴生
董秘联系方式 0551-64276115
注册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6,500万元
邮政编码 238100
联系电话 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 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 www.ahtxhb.com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要点

(1)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着力推动重大技术革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业务相关专利101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8项。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主要从事非电行业的烟气治理,是国内完整掌握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制备技术的少数企业之一。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解决了非电行业低温含硫环境下NOx超低排放难题,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广泛应用于焦化、钢铁、氧化铝、化工、造纸、玻璃、垃圾焚烧、耐火材料、陶瓷等非电行业,成功地在80多家终端用户中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能源损耗、实现了污染物达标排放。“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低温脱硝催化剂”被列入工信部及科技部联合制定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

公司是国内能够同时掌握干法、半干法、湿法脱硫,中低温SCR脱硝以及超细粉尘脱除等超低排放技术的为数不多的企业,可以提供从除尘、脱硫、脱硝到配套设备和催化剂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先后研究开发出了10多种工艺路线,并且在多个烟气治理项目上成功应用。

公司还参与起草了中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4416-2014《焦化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多项技术和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研究和开发,公司在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低温脱硝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

(2)优质的客户群体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为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等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客户分布在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公司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已在80多家终端用户中运行。

(3)具有很强凝聚力和执行力的专业团队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核心管理人员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拥有一致的利益基础,团队具备高度的凝聚力。公司主要业务管理人员均长期从事烟气治理业务,对烟气治理工艺技术和非电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趋势有较为深刻的理解,能够把握公司的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和营销策略,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同时,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团队和训练有素的营销团队,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一)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烟气治理行业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会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火电领域超低排放进展迅速,截至2019年底,全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约8.9亿千瓦,占全国煤电总装机容量的86%,火电领域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已步入尾声,但是非电燃煤领域的大气污染情况依然突出。2016年12月,环保部发布《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2017年2月,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将我国钢铁业建设成世界上最大的清洁钢铁产业体系。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江苏、广东等地方也纷纷跟进,通过修改地方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要求钢铁、焦化、有色、水泥等重点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等方式,加强对非电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整治工作。上述非电领域环保政策的持续出台,极大的拓展了公司业务市场的规模,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若国家非电领域的环保政策被削减,或者相应政策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将会对公司所处的烟气治理行业产生不利影响,会使公司业务市场规模萎缩,从而给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带来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及地方不断推出的环保政策,非电行业烟气治理市场得到迅速的发展,主要业务包括除尘、脱硫提标改造业务及低温脱硝新建业务。公司依托先进的低温SCR脱硝技术,在竞争比较缓和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领域取得了较多的业务机会及较高的毛利水平,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地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积极拓展市场。另外,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进入非电行业的烟气治理业务,包括部分主要从事火电业务的上市公司。

未来,随着非电领域烟气治理业务竞争的加剧,将会给公司业务的拓展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公司未能在技术、规模、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竞争优势,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焦化、钢铁等非电行业。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政策的推动,上述行业的经营业绩普遍有所好转,给公司业务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国家对上述行业的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重大合作对象中冶焦耐减少向公司采购的风险

2014年9月,公司与中冶焦耐、北京方信签订《焦炉烟道废气低温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合作协议书》,协议期限为5年,于2019年9月到期,协议约定三方共同研究开发采用低温蜂窝状催化剂进行焦炉烟道气脱硝的工艺与装备技术,以实现现有或新建焦炉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及氨等污染物含量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并将此技术与装备进行工业化推广应用。中冶焦耐承诺在采用低温蜂窝状催化剂作为催化剂进行废气脱硝的工程项目中,北京方信系其相关催化剂、公司系其工程装备及配套产品的唯一供货商。

报告期内,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从中冶焦耐取得收入分别为8,920.28万元、11,716.91万元、4,321.22万元、1,338.06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15%、16.25%、5.69%、4.26%。

目前,三方已签订《焦炉烟道废气低温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生效日期为2019年9月17日。补充协议约定三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将继续加深合作,进一步开拓焦化及其他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市场,相互支持对方利用各自竞争优势承揽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北京方信作为中冶焦耐的合格供应商,中冶焦耐承诺对于其所采购的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催化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公司及北京方信的产品。自补充协议签署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冶焦耐与公司共签署3份采购合同,采购内容为焦炉烟气治理设备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3,095.50万元。

上述合同条款的变更,可能导致中冶焦耐对公司的采购出现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合作对象中冶焦耐减少向公司采购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若本次公开发行成功,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募投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迅速扩大,在资源整合、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未能及时建立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与管理团队,将会降低公司运行效率,影响公司运营能力和发展动力。

(三)专业人才流失或不足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于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公司未来发展也有赖于能否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培养和积累了较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岗位人员,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可能面临人才流失风险。此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也会存在上述人才短缺的风险。

(四)工程施工固有风险

工程施工中存在固有危险,可能造成公司人员伤亡、业务中断、财产损失等,公司还可能因相关事故而承担民事赔偿或受到刑事处罚,从而给公司信誉、资产和利润带来不良影响。

(五)产品或服务未能及时交付风险

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最终用户均为具有烟气治理需求的企业,根据环保政策的要求,上述企业通常对环保设施建设及达标投入使用有严格的时间要求,需要总承包方按时完成烟气治理项目建设。

若公司因受产能限制、供应商延迟供货、工程分包商施工延误等因素影响,不能按时交付公司产品及服务,将导致公司违约,从而给公司带来声誉损害、客户流失乃至赔偿损失等经营风险。

(六)技术风险

多年来,公司一直从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业务,积累了丰富的除尘、脱硫、低温脱硝项目经验,拥有丰富的烟气治理技术及工艺。公司的新技术、新工艺在产业化过程中,受技术成功应用的不确定性、技术成果的不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进而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7,285.95万元、14,996.65万元、18,781.76万元和6,995.7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17.51万元、5,014.37万元、5,934.13万元和5,215.09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公司主要客户所处行业为钢铁、焦化行业,随着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改革的深入,非电行业中的先进企业开始逐渐享受供给端收缩带来的产品价格上涨,经营业绩得到明显改善,盈利大幅提升,公司销售回款情况变好,但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资金支出增多。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将可能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或者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697.73万元、18,857.36万元、29,319.92万元和22,564.04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6,933.26万元、72,088.34万元、75,915.73万元和31,415.45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相应扩大。如果下游行业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40.64%、38.52%、42.57%和38.43%,公司作为国内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主要为焦化、钢铁、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等产品。公司脱硫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的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低温SCR脱硝催化剂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报告期,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业务保持较高的毛利率。在未来经营中,如果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有效地保持竞争优势、控制成本,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四)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为项目采购的设备和物资以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款合计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695.61万元、23,853.86万元、21,054.53万元和14,924.75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6次、2.34次、1.94次和1.07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4000067),有效期为三年,2017年至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2020年8月17日,根据《关于公示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同兴环保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同兴环保尚未收到正式认定文件,2020年仍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北京方信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11000031),有效期三年,2016年至201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北京方信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11005473),有效期三年,2019年至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2018年10月26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4001954),认定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满后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投资用于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合肥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已经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等项目投资收益良好,项目切实可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历史和当前市场环境以及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和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实际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从而使得项目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存在低于预期的风险。

(二)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06%、38.63%、30.90%和9.4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投入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年1月,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疫情严重损害人民的生命健康,并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受疫情影响,公司所承接项目的执行进度将被拖延。国家针对疫情采取了积极的防控措施,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如果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输入情况严重,国内疫情出现反弹,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数据统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126,332,432.33 1,107,750,568.15 787,469,084.24 498,243,295.52
负债总计 477,075,271.57 497,074,781.65 363,052,171.21 204,292,879.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01,754,215.05 574,347,484.39 404,054,688.27 284,507,344.47
股东权益合计 649,257,160.76 610,675,786.50 424,416,913.03 293,950,415.8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314,154,520.01 759,157,287.51 720,883,351.89 369,332,649.63
营业成本 193,257,139.21 435,694,466.24 442,930,299.49 219,238,677.08
利润总额 82,438,980.91 219,454,215.97 176,578,834.09 85,867,483.98
净利润 69,957,368.42 187,817,560.89 149,966,497.16 72,859,468.7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25,331.22 170,292,796.12 139,047,343.80 68,713,649.2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50,940.21 59,341,267.83 50,143,712.24 -39,175,06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58,578.31 -73,289,726.65 -22,992,091.64 -15,832,15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820,621.08 39,978,005.22 -17,077,587.89 50,924,790.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028,259.18 26,029,546.40 10,074,032.71 -4,082,429.7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 2.01 1.94 1.92 2.01
速动比率 1.67 1.48 1.22 1.2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99% 48.55% 49.04% 39.5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2.36% 44.87% 46.10% 4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3 2.72 3.42 2.45
存货周转率 1.07 1.94 2.34 2.2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80 0.91 0.77 -0.6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40 0.15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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