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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21年8月12日 |
申购日 | 2021年8月13日 |
网上摇号日 | 2021年8月16日 |
缴款日 | 2021年8月17日 |
联系人 | 范敏 |
电话 | 0550-3511760 |
传真 | 0550-3511760 |
联系人 | 邓俊 |
电话 | 010-60836948 |
传真 | 010-6083696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 |
---|---|---|---|
1 | 扩建固体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 | 17,000.00 | 9,000.00 |
2 |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 | 58,000.00 | 30,000.00 |
3 | 危险废物填埋场工程项目 | 7,000.00 | 3,900.00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100.00 | 8,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 8,500.00 | 8,500.00 |
合计 | 98,600.00 | 59,400.00 |
公司全称: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nhui Chaoyue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住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 |
公司简称: | 超越科技 |
法定代表人: | 高志江 |
公司董秘: | 范敏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069万元 |
邮政编码: | 239060 |
公司电话: | 0550-3511760 |
电子邮箱: | cyhb@ah-cy.cn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资质优势
①危废处置经营资质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受政府严格监管,收集、转运、处置都需要许可证,存在较高的资质壁垒,进入门槛较高,新获资质获批周期较长。目前我国行业处置能力远低于产废量,危废处置资质具有稀缺性,其中个别资质还具有排他性,如实务中各市只颁发一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主要有焚烧、填埋、物化等形式,其中焚烧和物化的残余物最终仍需进行填埋,而填埋场需占用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审批非常严格,因此,各类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中,填埋资质尤为紧缺。
此外,由于多数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经营资质较为齐全的企业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46类危险废物中42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资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4类危险废物分别为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10含多氯联苯废物、HW15爆炸性废物和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其中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和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毒性较大,HW10含多氯联苯废物处置所需温度较高,公司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未开展相关业务;公司危险废物焚烧业务规模较大,接收HW15爆炸性废物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也未开展相关业务。公司核定处置规模达149,780吨/年,业务范围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物化、暂存和利用,其中,填埋业务核定规模达6万吨/年,且公司已取得匹配的土地资源。公司作为综合型危险废物处置平台,具备较强的综合处置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的多样需求。
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资质
电子废物拆解同样实行严格的资质许可制度,电子废物拆解企业资格需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时,仅有被列入电子废物拆解补贴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拆解补贴,2015年以来,补贴企业名单即未有新增。公司于2012年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且被列入电子废物拆解补贴企业名单。公司拥有完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年处理能力60万台、套,包括电视机40万台,洗衣机7万台,电冰箱10万台,微型计算机2万台,房间空调器1万台。
2、技术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技术研发的综合型环保企业。公司拥有完善的处理设施、科学的处理工艺、丰富的处理经验、齐全的服务能力,兼顾安全、环保和效益,建立了危废分析化验室,并成立了滁州市固废处置及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实验中心和滁州市博士创新工作站。公司在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经营多年,拥有一系列与危险废物处置和电子废物拆解相关的技术专利,包括危险品运输箱、废弃家电万向操作台、医疗垃圾焚烧设备、无害化固废焚烧设备、废冰箱门体玻璃自动剥离设备等。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改进,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发展奠定基础。
3、管理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团队,公司多位管理人员深耕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多年,对行业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
此外,危险废物处置和电子废物拆解对相关运营企业的技术性及安全性要求较高,出现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的风险较高,运营企业须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及稳健严谨的日常管理机制。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核心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自成立以来,在运营过程中从未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危废行业的发展与产业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环保监管的趋严和危废相关政策出台和完善进一步倒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危废处置,从而进一步释放了危废处置市场需求,促进危废处置行业的发展和壮大。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执政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中,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个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三大攻坚战”,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危废环保产业发展,但如未来危废环保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我国家电拆解业务补贴政策方面,自2012年5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至今,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和电子废物处理目录调整如下:(1)2015年2月,发改委等六部委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在原“四机一脑”的基础上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手机和电话等9项,名录范围扩展至14项,该政策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但上述新增9项的具体补贴标准尚未出台。(2)2015年11月,财政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出具了[2015]91号公告,对电子废物拆解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的补贴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的补贴标准,该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3)2021年3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降低了“四机一脑”的补贴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原补贴标准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指出“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推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优化基金补贴机制,形成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导向。”主管部门在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的同时,为尽早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存在调低基金补贴标准可能,以及如未来实施的基金补贴名单动态调整机制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相比发生实质变动有可能导致发行人不再符合基金补贴的申领要求并被移除名单的风险。
报告期内,补贴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4.65%、14.56%和8.21%,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在营业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29.18%、32.18%和16.18%。2021年3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调降了“四机一脑”的补贴标准,若未来基金补贴标准继续调降或公司被移出基金补贴名单,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国家对环保监管的趋严以及对循环经济政策支持的力度加大,环保产业日益受到各类投资者的追捧,而发行人所处的危险废物处理行业毛利率较高,近年来大型央企、地方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纷纷进军本领域。虽然目前该行业尚处于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状态,未来若有更多企业进入该行业,将大大提升我国危废处置能力,对公司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可能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各环保企业技术升级也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市场参与者增加,将改变危废处置能力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危废处置价格比如焚烧单价下降,从而对公司收入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行业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和人力资源的相对不足可能使公司在未来的行业竞争格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危废、医疗废物的处置和废弃家电拆解。公司危废处置业务的服务对象所属行业主要为化工、电子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该等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呈周期性波动。经济繁荣时,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量上升,产生的危废量一般会出现增长;经济衰退时,工业企业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量下滑,产生的危废量相应减少。上游客户产生危废数量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及市场议价能力,进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此外,公司家电拆解产物销售价格也会一定程度上受到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大宗商品的价格同样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若在日常经营中,上述任一环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风险,造成环境污染、设备损坏甚至人员伤亡事故等,从而对公司经营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危废处理业务发展的地域限制风险
国家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将其运送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考虑到危险废物在长距离转移处置时面临较大的运输风险,危险废物一般采用集中处置和就近处置的原则。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确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的通知》(皖环函[2018]218号),省内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需要确定工业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比例,并上报安徽省环保厅核准,实务中危废跨省转入可操作性较低,因此自 2018 年以来,公司危废处理业务基本集中在安徽省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着力建设辐射长三角地区的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基地,打造“超越智慧循环经济产业园”。若公司向省外扩张危废业务,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或要在其他省环保部门申请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存在危废业务发展受到地域限制,相关发展战略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
6、应收国家补贴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327.73万元、19,714.33万元和26,849.59万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3.83%、43.51%和41.06%,主要为国家财政部废弃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剔除上述电子产品拆解补贴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686.72万元、8,487.40万元和15,458.96万元。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根据拆解企业实际完成处理的废弃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发行人拆解废弃家电并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后,国家财政部根据审核确定的拆解量乘以对应拆解电器的补贴标准确认最终补贴款项规模。
虽然上述补贴款应收对象为国家财政部,回收风险较低且国家财政已承诺将加大拨付力度,但目前补贴款项仅拨付到2017年二季度,拨付进度较慢,系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情形,占用了家电拆解企业的营运资金,增加了财务成本。未来如果不能及时拨付,可能对发行人现金流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公司经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各地为防控疫情采取了停工停产、交通管制等应对措施。公司部分客户在2020年一季度整体经营放缓,产生的危废量有一定下降;部分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设置“关卡”,车辆通行受到限制,影响了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运输,上述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疫情在全球有蔓延趋势,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发展较快,国内出现“输入”病例。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未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二次爆发”,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8、公司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业绩受到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与行业因素、社会因素等。宏观经济与行业因素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阶段,GDP增速逐渐回归,消费需求逐年回落;社会因素方面,2020年初国内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行业发展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行业复工进度推迟以及下游需求减弱;上述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使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如国内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二次广泛传播等不可抗力的极端情况下,2021 年存在全年业绩下滑甚至发行当年业绩亏损的风险。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
资产总额(万元) | 65,389.17 | 45,309.87 | 32,68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44,074.37 | 29,544.80 | 21,452.0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2.60% | 34.79% | 34.3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3.27% | 34.76% | 34.36% |
营业收入(万元) | 30,754.59 | 25,795.65 | 23,771.01 |
净利润(万元) | 14,157.86 | 8,293.64 | 10,632.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4,157.86 | 8,293.64 | 10,632.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3,207.96 | 10,439.76 | 10,710.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2.00 | 1.21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2.00 | 1.2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40 | 35.75 | 66.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1,550.95 | 6,074.14 | 7,849.23 |
现金分红(万元) | - | 3,600.00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22 | 5.13 | 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