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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21年11月16日 |
网上申购日 | 2021年11月17日 |
网上摇号日 | 2021年11月18日 |
缴款日 | 2021年11月19日 |
联系人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
电话 | 020-86733628-3881 |
传真 | 020-86733616 |
联系人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电话 | 025-83367888 |
传真 | 025-83367377 |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2.58 | 2.58 |
2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0.40 | 0.40 |
中文名称 |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Guangzhou Jinzhong Auto Parts Manufacturing Co., Ltd. |
公司境内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简称 | 金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133 |
法定代表人 | 辛洪萍 |
董事会秘书 | 王贤诚 |
董秘联系方式 | 020-86733628-3881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
注册资本 | 7,956.6616万元 |
邮政编码 | 510800 |
联系电话 | 020-86733628-3881 |
传真号码 | 020-86733616 |
电子邮箱 | jinzhongir@jz-auto.net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重视自主研发创新,技术优势明显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十余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具备了与整车厂商同步研发的能力,并在模具设计与制造、注塑成型、表面装饰处理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专利91项,其中8项发明专利、83项实用新型专利。
2、丰富的模具开发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积累了丰富的模具开发经验,具备了完整的模具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公司生产的绝大多数产品所需要的模具均由公司进行自主设计与制造。公司现有研发团队能够熟练使用建模软件UG、CATIA、制图软件AutoCAD、模流分析软件Moldflow等专业化软件,通过专门的CAE数据库,公司积累了大量模具设计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数据,极大降低了前期模具设计环节的试错成本。公司拥有精密深孔加工机、立式综合加工机、中走丝线切割机、平面磨床等磨具制造所需的机器设备,能够自主完成各类模具的精密制造。
3、客户资源丰富,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面向OEM体系下的整车厂商或其一级供应商。整车厂商筛选合格供应商时一般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生产成本、安全环保生产状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筛选标准较高,耗费时间较长,且作为合格供应商的汽车内外饰件企业往往能够直接参与整车厂商的同步研发,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参与整车厂商产品具体参数的制定,因此整车厂商往往会与在研发实力、生产技术、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一旦选定供应商,一般不会轻易进行更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整车厂商的供应体系,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系欧洲FCA、现代起亚、沃尔沃、一汽股份、一汽轿车、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长城汽车、小鹏汽车、比亚迪、蔚来汽车、理想汽车智己汽车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以及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东风日产、东风启辰、广汽菲亚特等知名整车厂商的二级供应商,并通过DAG进入了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克莱斯勒、北美丰田、北美本田、LUCID、RIVIAN和LMC的供应链体系。
(一)自主开拓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自主开拓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9.35%、17.44%、 25.05%和32.78%,通过第三方开拓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65%、82.56%、74.95%和67.22%。报告期,公司通过第三方开拓客户所涉及的第三方主要包括DAG、广州戴得、天津戴卡和秦皇岛戴来等。公司成立初期,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与第三方合作拓展客户的方式,帮助公司快速打开市场,并随着公司与相关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入,通过第三方开拓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加之报告期公司服务原有主要客户占用了大量产能,受产能限制,公司对自主开拓的新客户的销售收入总体相对较少,导致公司通过第三方开拓客户实现的收入占比较高,上述情形不属于行业惯例,但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历程、与客户的合作情况及产能建设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未来,如果公司与上述第三方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上述第三方自身的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通过上述第三方实现的销售收入,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报告期公司自主开拓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如果未来公司新客户、新项目的自主开拓效果不佳,自主开拓客户无法贡献较大的销售收入,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与DAG合作拓展美洲市场的风险
北美和南美市场是公司主要的海外市场,公司采用与美洲本土汽车零部件中间商DAG合作的方式进行市场拓展。报告期,DAG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公司对DAG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221.83万元、19,052.95万元、16,590.18万元和9,522.5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72%、41.84%和40.15%。根据公司2017年5月与DAG签署的《产品销售框架协议》,DAG拥有公司在北美洲、南美洲市场的独家销售权,公司不得在协议期内指定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执行根据前述协议由DAG提供或执行的功能;同时,DAG有义务竭力为公司的产品争取客户并提供协议约定的其他服务;在协议期内,DAG及其关联方(包括DAG的股东、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或个人、DAG的子公司等)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非公司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上述协议有效期限为2017年5月27日起10年,在当期协议期限届满后有3次自动续约5年的权利。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须通过DAG对北美洲、南美洲市场的相关客户进行销售,公司无权独立获取上述授权区域内的其它客户并成为其直接供应商。因此,在美洲市场的客户服务和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对DAG存在依赖。
DAG从事汽车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工程和销售已有多年的经验和积累,具备一定的业务规模,经营状况稳定,其自身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自2004年合作以来,公司与DAG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合作期间双方未产生纠纷,也不存在寻求合作替代方的情形,稳定持续的战略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商业利益。公司与DAG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在北美市场取得了良好的合作成果,公司已是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整车厂商客户的汽车轮毂装饰件的核心供应商之一。2020年以来,公司通过DAG完成了北美丰田、北美本田、LUCID、RIVIAN等新整车厂商客户的供应商审核认证,为后续产品的同步开发和配套量产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依托在全球汽车内外饰件领域的领先地位,以及自身出色的同步开发能力、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已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独立开拓境外新客户的能力,并在与通用、福特、克莱斯勒等北美整车厂商合作过程中,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使合作关系不断巩固。此外,公司通过持续的市场开拓,在美洲市场以外,已与其他国内外众多知名整车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DAG的销售收入占比也有所下降。因此,公司对DAG的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与DAG签订了具有较长期限的战略合作协议,除双方未来主动终止合作协议外,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将继续与DAG保持合作,共同服务北美整车厂商客户并推进北美市场开拓。未来,如果公司与DAG的业务合作因双方的商务谈判或终端整车厂商等原因发生不利变化或终止,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在北美及南美市场的销售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需在北美自建销售团队,相关成本费用、管理难度可能较高,且客户关系维护和市场开拓的效果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与相关整车厂商的合作关系也可能因此发生不利变化,这都将可能影响公司在上述市场的销售及市场拓展,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对前五名客户(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97%、88.43%、86.08%和83.17%,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第一大客户DAG的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72%、41.84%和40.15%,公司通过DAG实现对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克莱斯勒等北美整车厂商的出口销售;公司对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广州戴得、天津戴卡的销售收入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97%、24.74%、26.02%和21.51%,公司通过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实现对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东风本田、广汽乘用车、广汽菲亚特、东风日产等整车厂商的销售。DAG、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是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分别于2004年、2006年与DAG、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建立了合作关系。
DAG系公司报告期第一大客户,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与DAG签署《产品框架销售合同》,合同约定DAG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内拥有公司产品的独家销售并负责为产品争取客户。在具体业务过程中,DAG在获取整车厂商的项目询价包后,公司根据要求向DAG进行产品报价,DAG在公司的报价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合理利润向整车厂商进行最终报价。在项目中标后,公司进行产品的同步开发和生产,在寄售模式下,公司产品运送至第三方仓库,在终端整车厂商领用后,公司实现对DAG的销售;对通过DAG销售给通用汽车的产品,采用直售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给购买方或购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在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克莱斯勒整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内,公司与DAG共同作为相关整车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并由DAG作为相关整车厂商的直接供应商,公司作为指定的生产制造商。
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系公司报告期第二大客户,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与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2021年1月30日与天津戴卡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约定广州戴得与天津戴卡负责市场开拓和商务结算工作,公司提供合作和协助。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负责开拓整车厂商的零部件项目,获取项目后交由公司进行产品开发和生产。公司与广州戴得、天津戴卡的销售均采用直售模式,产品量产后,公司根据天津戴卡和广州戴得的订单将产品发往其各自仓库实现销售,在广州戴得、天津戴卡收到货物并完成到货验收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报告期,公司产品通过DAG、广州戴得和天津戴卡销往相关整车厂商,如未来公司与DAG、广州戴得、天津戴卡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且公司未能与相关终端整车厂商继续合作,或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或因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的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4,008.32万元、37,563.37万元和39,646.8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45%和5.55%,随终端整车厂商客户及量产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同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是5,947.79万元、5,442.61万元和4,671.38万元,呈持续下滑趋势。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加征关税、新冠疫情、汇率波动及清远金钟2020年投产分摊较大固定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具体包括:因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加征关税,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关税费用分别为497.62万元、1,597.95万元和1,287.67万元,2019年、2020年较2018年大幅增加;新冠疫情对公司的销售收入以及客户开拓、项目开发等市场拓展工作、国外运费等均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因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2018年、2019年公司的汇兑收益分别为741.62万元、220.73万元,2020年发生汇兑损失777.14万元;清远金钟2020年固定成本约为373.45万元,因清远金钟系2020年下半年陆续投入正常生产,产能陆续释放,全年固定成本的分摊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2021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3,717.93万元,同比增长60.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5.57万元,同比增长38.69%。
未来,如果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内疫情防控出现反复或海外疫情无法尽快得到有效控制,清远金钟的新增产能无法充分释放,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持续波动,报告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将继续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因素外,公司的经营业绩受汽车行业景气度、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客户需求、成本波动和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五)汽车行业景气度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内外饰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业务的发展与全球及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旺盛,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滑阶段时,汽车消费需求低迷,汽车行业发展放缓。
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行业持续增长,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93%。但自2018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放缓,汽车产销量连续两年出现下滑,其中2018年、2019年全球汽车销量分别同比下滑0.63%和3.95%。在国内市场,2018年以来,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换挡、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也有所放缓。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分别下滑4.16%和2.76%,为1990年以来首次出现年度下滑,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同比分别下滑7.51%和8.23%。2020年以来,汽车工业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最严重的产业之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1-6月,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分别同比下降16.8%和16.9%。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控制,汽车销量呈现持续增长。2020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分别同比下降2%和1.9%,降幅较上半年明显收窄。根据OICA统计数据,从全球来看,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总计7,797.12万辆,较2019年同比下滑约14.60%。2021年以来,全球汽车行业总体发展向好,2021年1-6月,全球汽车销量约4,097万辆,同比增长26%;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56.9万辆和1,289.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4.2%和25.6%。尽管全球汽车产销量均同比呈现上升趋势,但全球芯片短缺已开始对汽车产业带来一定冲击,2021年上半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发展势态呈现倒“V”字形,4月份以来销量增速已开始逐步减缓,部分整车厂商已因芯片短缺而被迫减产或停产,进而影响了短期内全球汽车产业的增长。
未来,如果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全球芯片短缺的影响难以缓解,汽车行业发展持续放缓,汽车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新冠疫情带来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多个国家相继爆发,新冠疫情的持续蔓延对于各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冲击,汽车工业作为世界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最严重的产业之一。根据OICA统计数据,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为7,797.12万辆,同比下滑14.60%,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2020年2月至5月期间,因疫情影响下游整车厂商先后停产停工,导致整车厂商推迟生产计划进而对公司延迟订单,使得公司2020年1-6月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7.01%。2020年下半年,得益于下游市场的复苏,整车厂商前期延期订单已陆续恢复,公司对北美、欧洲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大幅反弹,加之公司新客户的开拓和新项目的量产销售稳步推进,公司的营业收入逐步恢复,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9,646.85万元,同比上升5.55%。
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球多国已启动了新冠疫苗接种,疫情正在向逐步受控的方向发展,但海外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5月以来,受印度疫情扩散影响,泰国、越南、马来西亚以及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疫情有所加重。未来,如果国内疫情防控出现反复、海外疫情持续蔓延而无法尽快得到有效控制,对全球汽车产业的冲击将进一步加大,这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仍在持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18,259.78万元、21,004.47万元、20,812.62万元和12,155.1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99%、56.20%、52.87%和51.68%。公司的产品出口销售,以及在海外的仓储、物流运输等服务费用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2018年、2019年公司的汇兑收益为741.62万元、220.73万元,2020年、2021年1-6月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分别发生汇兑损失777.14万元、193.48万元。未来,若美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并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这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八)产品价格年降风险
公司产品为汽车装饰件,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加成法向客户报价并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汽车行业普遍存在供应商产品价格年降惯例,新产品量产后通常会存在一定年限的价格年降,具体年降政策以及是否执行年降、年降的产品和幅度等具体执行情况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在3-5年左右的降价期限后具体产品的年降政策一般不再执行。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年降金额分别为309.35万元、399.89万元、407.59万元和91.69万元,年降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0%,占营业毛利的比重为2.63%,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5.67%,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相对较小。年降政策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水平,在执行年降时,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水平会因此而下降。如果未来年降涉及的客户、产品、降价幅度或期限增加,公司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或者新客户开拓、新项目开发及量产、新产品领域拓展不及预期,或者新产品的订单量不及预期,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因年降政策而存在下降风险。
(九)部分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
公司花都生产基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东风大道西侧,占地1.6853公顷,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在上述地块自建的共计约17,0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亦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上述情况未影响公司正常使用相关土地和房产,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解决前述产权瑕疵,公司正积极利用广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等相关政策以完善相关手续,并已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公司“以‘自行改造’方式实施微改造”,相关土地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在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改造。目前,公司正密切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按相关流程办理用地和报建手续。但公司仍存在具体改造过程中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或处以罚款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同时,若在完善产权的过程中,需要公司补交土地出让金,将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花都地块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原交易对手方汽车城公司和风神公司均不存在土地买卖纠纷或诉讼,且前述交易对手方已分别出具文件,确认“与金钟股份不存在土地买卖纠纷或诉讼事项,亦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因‘三旧’改造推进而与金钟股份发生土地买卖纠纷或产生诉讼风险的情形”,但在花都地块推进“三旧改造”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原交易对手方的其他未知事项或第三方提出的相关事项,而发生土地买卖纠纷或产生诉讼风险的情形。
鉴于花都地块上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无合法手续,为避免公司因此遭受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思呈睿、实际控制人辛洪萍均出具了《关于承担瑕疵房产风险的承诺》,承诺:“为避免金钟股份花都地块房屋建筑物被有关部门责令拆除而可能给金钟股份带来资产损失及罚款的风险,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承担因金钟股份房屋建筑物拆除给金钟股份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直接损失、因拆迁可能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等。”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60,980.55 | 56,989.66 | 47,439.94 | 40,622.37 |
负债总计 | 16,521.33 | 14,360.94 | 10,154.20 | 8,410.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4,459.22 | 42,628.71 | 37,285.74 | 32,212.23 |
股东权益合计 | 44,459.22 | 42,628.71 | 37,285.74 | 32,212.23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23,717.93 | 39,646.85 | 37,563.37 | 34,008.32 |
营业成本 | 16,790.40 | 26,438.95 | 22,974.80 | 21,023.98 |
利润总额 | 2,038.55 | 5,707.29 | 6,604.09 | 7,288.40 |
净利润 | 1,830.51 | 4,869.96 | 5,613.51 | 6,304.7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30.51 | 4,869.96 | 5,613.51 | 6,304.70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1.68 | 4,172.55 | 5,895.88 | 5,605.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74.96 | -4,683.02 | -6,680.28 | -3,808.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8.62 | -996.39 | -39.91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5,474.33 | -2,016.03 | -780.31 | 2,203.31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2.72 | 2.88 | 3.26 | 3.79 |
速动比率 | 1.96 | 2.28 | 2.7 | 3.2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1.98% | 30.36% | 29.96% | 28.11%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27.09 | 25.2 | 21.4 | 20.7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39 | 3.23 | 3.96 | 4.09 |
存货周转率 | 1.83 | 3.98 | 4.52 | 4.6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188.37 | 7,100.42 | 7,784.92 | 8,107.95 |
利息保障倍数 | 53.44 | 669.29 | 8,544.3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43 | 0.52 | 0.74 | 0.7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69 | -0.25 | -0.10 | 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