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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22年10月21日 |
申购日 | 2022年10月24日 |
网上摇号日 | 2022年10月25日 |
缴款日 | 2022年10月26日 |
联系人 | 曹乃恩 |
电话 | 0592-2108975 |
联系人 | 沈俊、赵冀 |
电话 | 010-65051166 |
传真 | 010-6505 1156 |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建设周期 | 项目备案文件 |
---|---|---|---|---|---|
1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 | 6,100.00 | 6,100.00 | 9个月 | 津东审投备案[2020]10号 |
2 |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 | 22,963.81 | 22,963.81 | 2年 | 厦发改2020091 |
3 |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 | 8,400.00 | 8,400.00 | 1年 | 厦发改2020090 |
4 |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20,386.80 | 20,386.80 | 3年 | 厦发改2020089 |
5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 不适用 |
总计 | 77,850.61 | 77,850.61 | - | -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中文名称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uaxia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
公司境内上市地 | 深圳 |
公司简称 | 华厦眼科 |
股票代码 | 301267 |
法定代表人 | 苏庆灿 |
董事会秘书 | 曹乃恩 |
董秘联系方式 | 0592-2108975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五通西路999号之1701 |
邮政编码 | 361006 |
联系电话 | 0592-2108975 |
公司网址 | www.huaxiaeye.com |
电子邮箱 | zhengquanbu@huaxiaeye.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国内领先的大型民营眼科专科连锁医院,全国连锁布局具备先发优势及规模效应
自2004年成立至今,公司专注于眼科医疗服务,已迅速发展成为在国内占据领先市场地位的大型民营眼科专科连锁医院集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在国内开设57家眼科专科医院,覆盖17个省及46个城市,辐射国内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与行业内众多区域性的民营眼科专科连锁医院相比,公司凭借其在区域运营积累的医疗服务实力、管理运营经验和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已实现从区域运营到全国连锁的跨越。2021年,公司年门诊人次达167.14万人次,实施眼科手术的手术眼数达29.28万眼,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7亿元,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相较于大型综合医院的眼科或区域性眼科专科医院,公司作为大型眼科专科连锁医院集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已通过连锁运营的模式建立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服务网点体系,通过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已构筑起一定的先发优势。同时,公司在过往的连锁扩张中积累的标准化、体系化的运营和管理经验,为公司未来持续的异地复制打下了基础。公司连锁运营的模式有助于其品牌影响力的建设和扩大,通过率先在福建省内建立了优质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在全国各地开展眼科医疗业务将品牌进一步推向全国,在国内眼科诊疗服务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集团化的统一管理模式使公司在技术引进和设备采购、人才引进、营销推广、资金使用等方面具有规模效应。
在连锁扩张的路径上,公司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公司布局清晰,深耕国内主要经济发达地区的重点人口聚集中心;同时重点布局国内部分人口处于中等规模的县级市,民营专科连锁医院相较于当地公立医院在资金、技术上具有显著竞争优势。对于公司已建立比较优势的地区,公司在优势区域内集中布点,在同城开设多个分院,以满足日益壮大的不同层次的诊疗需求。
(2)拥有全国眼科诊疗领域服务能力领先的单体医院
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于2004年获评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建设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眼表与角膜病重点实验室。厦门眼科中心已建立覆盖八个亚专科及医学视光的眼科全科诊疗服务体系,学科建设科学、合理,各学科专家团队强大,具有高水平坚实的眼科临床诊疗技术实力和广泛学术影响力。作为国内疑难眼病诊治中心,厦门眼科中心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国民营单体眼科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近视、白内障复明手术量、角膜移植手术量位居全国民营医院前列。厦门眼科中心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的全国眼科专科医院排行榜中排名前列,2016年获评全国医院后勤管理创新先进单位,2016年至2017年连续两年荣获国家“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2020年,厦门眼科中心获得了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选的“医疗服务能力五星级”和“信用评价AAA级”。
公司已建立以厦门眼科中心为中心,并向全国辐射的模式。立足于厦门眼科中心国内领先的诊疗实力和丰富的医院运营和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扩张相结合,以连锁运营的模式向其体系内的其他医院输出统一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成熟的医院运营模式,确保了异地扩张过程中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诊疗体验的一致性。厦门眼科中心为集团所有下属医院提供临床指导和技术支持,并为全国的其他医院提供疑难眼病的会诊支持;公司将部分二线城市医院定位为区域中心,并辅以地级市、县级市医院及视光中心进行下沉和补充,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服务半径,满足多层次的眼科诊疗服务需求。
(3)汇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专家,积极探索眼科前沿技术
公司具备全面的眼科诊疗实力,覆盖了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公司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眼科疾病临床诊疗经验,在复杂眼科疾病诊疗领域实力突出。
公司已组建一支覆盖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的专家团队,汇聚了黎晓新、赵堪兴、葛坚、刘祖国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眼科学界专家,此外,刘旭阳、王利华、王骞、郭海科、张广斌、吴护平、潘美华、蔡锦红、王玉宏等9名学科带头人在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各专业学组中分别担任副组长或委员。其中:
①厦门眼科中心总院长黎晓新教授专注于视网膜疾病的研究与治疗,是我国玻璃体手术外科的开拓者,曾担任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眼底病学组组长、亚太玻璃体视网膜学会主席、美国眼科科学国际联盟委员,2012年当选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现任《中华眼底病杂志》主编、《中华眼科研究》副主编、欧洲视网膜学会学会核心理事,亚太眼科学会常委、指南委员会主席。黎晓新教授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五”、“十一五”、“十三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WHO等多项课题,是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老年黄斑病的首席科学家。黎晓新教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英文论文351篇 ,近10年在Nature Communication、Ophthalmology、FASEB J、IOVS等有影响力国际SCI刊物发表论文238篇,中国眼科界高学术影响力(H因子)在我国眼科曾排名第三。黎晓新教授先后获得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三项,曾荣获世界眼科学会亚太区“最佳临床教师金苹果奖”、中华眼科杰出成就奖、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北京大学光华奖、北京大学医学部 “桃李奖”、亚太玻璃体视网膜学会Tano讲座奖、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最高奖项“眼科终身成就奖”、眼科学会最佳科研贡献“金钥匙奖”、“2018年度十大医学贡献专家”、中国眼科医师协会特殊贡献专家奖、国之名医奖。
②公司专家委员会主席赵堪兴教授在斜视与小儿眼科领域有深刻造诣,是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开拓者和领军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被评为国家人事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天津市授衔专家,被美国斜视与小儿眼科学会誉为“国际斜视与小儿眼科界的思想领袖”。 赵堪兴教授担任国际眼科科学院院士、国际眼科学会联盟前理事会理事、亚太斜视与小儿眼科学会副主席、亚太眼科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会长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组长、《中华眼科杂志》主编、《中华实验眼科杂志》副主编、《亚太眼科杂志》副主编。赵堪兴教授曾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和面上课题、教育部、卫生部、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际合作大型课题多项。赵堪兴教授共发表论文437篇,其中SCI收录67篇。曾获得卫生部及天津市科技进步、自然科学、科技著作一等奖、二等奖多项,先后获得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最高奖项“眼科终身成就奖”、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终身成就奖、亚太眼科学会杰出服务贡献奖、亚太眼科学会防盲杰出贡献奖、中华眼科学会杰出成就奖、中美眼科学会金钥匙奖、中美眼科学会金苹果奖、世界眼科联盟与亚太眼科学会颁发的教育成就金苹果奖、海外华人眼科及视觉研究联合会颁发的眼科学“杰出领袖奖”。
③公司学术委员会主任葛坚教授专注于青光眼、白内障疾病的诊治,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眼科干细胞与组织工程、近视防控研究、青光眼防治研究,是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终身名誉主任、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循证眼科学组长、粤港澳大湾区眼科医师联盟首届主任、《眼科学报》主编、《中华眼科杂志》副总编。葛坚教授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发表论文361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90余篇,所领导的团队先后获得了“973”计划、“863”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基金的资助,曾获得“全国医院优秀院长”、“中华眼科杰出成就奖”、“中国医师奖”、亚太眼科学会“杰出服务奖”、中美眼科学会“金钥匙奖”、世界青光眼协会“高级研究科学家奖”和“突出贡献奖”等。葛坚教授被《中华眼科杂志》评为2000-2015年间中国眼科界高学术影响力(H因子)专家之一。
④公司学科建设委员会主任刘祖国教授长期从事角膜及眼表疾病的临床及研究工作,是我国眼表及干眼领域的开拓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角膜和眼表疾病,包括角膜缘干细胞增殖、分化的机理,干眼的诊治及其产品开发,组织工程角膜的研发,羊膜在眼表的应用及机理研究,眼表面新生血管的发病机制。刘祖国教授担任亚洲干眼协会主席、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眼表与干眼学组组长,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角膜病学组副组长、亚洲角膜病协会理事等,2002年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祖国教授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50余项科研基金的资助,共发表文章4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60多篇,三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八次获得部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于2015年获得中华眼科杰出成就奖、药明康德生命化学研究奖,于2016年荣获亚太眼科学会学术成就奖。
在公司具有国际影响力眼科学界专家组的领导下,公司拥有一支具备专业背景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队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医师共897人。强大的专家组和医生团队是公司眼科诊疗实力不断提升、保有领先的行业地位的关键因素。
公司不断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诊疗设备和技术,持续、及时地为患者提供国际前沿的诊疗技术和优质的诊疗服务。公司下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是国内率先应用飞秒超乳白内障术、第一代和第二代角膜交联技术、飞秒辅助角膜移植技术的眼科医院,并在国内率先引进美国爱尔康公司3D手术显微镜和Constellation玻切超乳一体机,德国蔡司术中OCT显微镜和全飞秒VisuMax、德国AMARIS准分子激光手术系统、iFS第五代飞秒激光系统、美国RetCam新生儿数字化广域眼底成像系统等先进的眼科诊疗设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医院已经拥有包括德国蔡司VisuMax全飞秒激光设备、美国爱尔康公司3D手术显微镜、美国爱尔康CENTU-RION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系统、爱尔康LenSx飞秒白内障手术系统、美国RetCam新生儿数字化广域眼底成像系统、美国博士伦MILLE NNIUM玻切超乳一体机、小梁消融仪-Trabectome、美国iFS第五代飞秒角膜移植系统等国际领先的眼科诊疗设备。高端的医疗设备为医生提供了更先进的技术支持,在诊疗服务中应用了一系列前沿的眼科手术技术,比如飞秒超乳白内障术、全飞秒近视激光术、iFS飞秒角移术、复杂性角膜移植术、27G玻切手术、激光小梁成形术、睫状体激光光凝术、iTrack相关青光眼手术(粘小管成形术、360°小梁切开术等)、等离子消融术、人工玻璃体球囊植入术、3D下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术中OCT下剥膜术等。同时,公司已与美国爱尔康、蔡司等多家国内外知名眼科诊疗设备生产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获取国际前沿的诊疗设备和技术。
(4)成熟的“医教研”体系,带动临床医学科研创新能力持续稳步提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眼病诊疗为发展基础,致力于推进临床诊疗、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相结合的“医教研”体系的整体协同发展。厦门眼科中心作为集团眼科诊疗的技术中心,自与厦门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来,致力于“以学术为指导、以技术为支撑、以患者为中心”,为公司“医教研”体系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临床诊疗与医学研究的协同上,公司依托于临床诊疗案例的积累开展科研工作,带动临床医学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在国内及国际眼科界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导或参与的重要学术项目包括《遗传性角膜营养不良基因治疗的实验研究》、《经玻璃体腔基因替代疗法联合抗凋亡基因疗法治疗LCA2及抗凋亡分子机制探索》、《神经营养因子GDNF调控Survivin/CRM1在角膜缘干细胞促进组织修复再生的机理研究》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及专家组申请和开展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包括“863”课题、“97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及省市课题近200项等,在《Molecular Therapy》、《Brain Research Bulletin》、《Molecular Medicine Reports》、《Scientific Reports》、《Journal of Ophthalmology》《Journal of Cellular and Molecular Medicine》等国际核心期刊均有论文发表。报告期内,公司主办了“华厦眼科国际论坛”、“海峡两岸白内障及角膜病高峰论坛”、“长三角地区高峰论坛”等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交流会议,为眼科专家教授及中青年医师们提供了学术交流的平台。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国内外眼科界前沿的学术交流,公司专家团队每年多次受邀国内外眼科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成果,包括世界眼科大会、美国视觉与眼科学研究大会、美国眼科学会(AAO)、亚太眼科年会(APAO)、美国白内障屈光手术年会(ASCRS)、欧洲白内障与屈光外科医师学会年会(ESCRS)、全国眼科年会、中国非公眼科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中国医师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中国眼底病论坛、全国角膜暨眼表疾病学术大会、中国眼科学和视觉科学研究大会等一系列国内外大型学术会议。公司专家团队还主编、参编或翻译了多部眼科学界重要学术专著,在国内外眼科界享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在临床诊疗与教学培训的协同上,公司持续加大医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医师诊疗实力并壮大公司眼科人才队伍。公司下属医院与厦门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签订合作协议,进行人才培养、学术共建、临床研究等各项合作。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厦门大学的非隶属附属医院,厦门眼科中心为厦门大学的人才培养基地、临床教学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与厦门大学共同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开展了研究生招生计划。厦门大学支持公司的学科建设,开展学术交流,向公司开放其科研和学术资源,促进公司学术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作为厦门大学的人才培养基地,为其承担相关医学专业本科生的临床理论教学、临床实习等临床教学工作,并担任指导研究生工作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同时,公司联合北京大学开展了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形成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单位的合作机制;同时,公司联合其他各院校设立眼科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为院校医学专业学生提供临床教学培训,进一步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人才储备。此外,公司推出了一系列人才培养的计划,包括“中国眼科医师明日之星计划”、“中国眼科医师未来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面向全国眼科医生提供科研成果和临床技术交流的平台,并设立“华厦转化医学青年基金”支持眼科医生的培养,为眼科医生打造持续的职业发展道路。
(5)丰富的医院运营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具有完善的医疗安全与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医院运营管理经验,在眼科专科医疗机构领域的运营管理经验平均近20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厦门眼科中心的运营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实现了厦门眼科中心从区属眼科医院到全国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在全国眼科诊疗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在公司开始全国连锁布局扩张的阶段,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实现了新设医院的快速全国布局,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诊疗服务体系,协助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大型民营眼科专科连锁医院之一。
公司高度重视医疗安全与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和实施体系,使临床诊疗和护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过往连锁扩张过程中得到了不断测试和完善,具备稳定输出优质诊疗服务的能力。公司成立了集团医疗委员会和院科两级的质控委员会,从制度制定和监督实施上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在医疗质量控制制度上,公司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并根据实际诊疗过程中的需求制定并完善各临床科室护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比如《学科运营手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准入制度》、《出院标准体系》、《护理管理体系》等。在临床诊疗规范上,公司参照卫健委颁布的《眼科临床路径》等临床路径指南,并根据实际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制定了《临床诊疗指南》,为各下属医院实施临床诊疗提供了规范的路径指引。在具体监督实施上,公司多管齐下管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的培训,对下属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开展定期的检查指导,同时积极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化程度,提高管控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标准化的运营模式和管控体系,能够有效地对公司下属医院形成良好的管控,并支撑公司医疗机构网络的进一步扩张。在分院建设和运营上,总部对下属医院形成指导,定期进行业务交流讨论会,共享临床诊疗的前沿技术、运营经验和管理理念。在信息化运营管理上,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高效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在资源优化配置上,总部在资金、人才、设备、采购等方面对下属医院进行统一的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行业风险
(一)我国医疗服务产业监管或者规则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为推动我国医疗服务行业更健康地发展,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国推行了广泛的医疗服务产业监管政策,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多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并扩大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和支出金额。
公司通过新设或者收购营利性医疗机构等方式开展医疗业务运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受益于国家医疗服务行业监管政策,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亦与国家医疗服务行业监管政策息息相关。未来如果国家医疗服务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如缩减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和支付规模、限制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限制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等,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医疗机构中,福州眼科、徐州复兴以及镇江康复存在与当地公立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业务的情形,该等合作模式下,福州眼科、镇江康复、徐州复兴均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独立经营的医疗机构,合作模式已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复或主管部门证明合作模式合法合规,不存在科室承包情形。镇江康复和上海和平存在公立医院参股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生效实施)(以下简称“健康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6月1日前,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法亦未明确已经存在的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情形是否需要进行终止。若健康促进法细则出台并要求上述主体进行相应整改,则相关子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将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医疗服务、药品销售价格变化的风险
公司医疗服务、药品销售价格变化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医疗保险定价的变化,二是成本提高或市场竞争导致的非医保项目服务价格的变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下属52家医疗机构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及药品销售,公司的医疗服务及药品销售价格严格参照国家和当地的公共医疗保险的定价标准执行。对于非医保项目目录内的医疗服务及药品销售,公司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执行当地物价收费标准,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医疗成本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及药品的价格,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后公示。
如未来公共医疗保险机构调整医疗服务及药品销售的价格上限,或公司无法继续保持一定的技术优化水平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由医疗服务、药品销售价格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医保控费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医保资金面临支出增长过快,不合理用药、过度增加诊疗项目和滥用药等行为导致医保费用浪费。为减少医保资金不合理支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我国推行了广泛的医保控费政策,发布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通过医保结算的收入分别为74,898.92万元、68,625.73万元、72,683.36万元及34,757.4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80%、27.76%、24.17%及22.83%。在医保费用总量控制的背景下,若公司持续增加对医保收入的依赖或者无法顺利拓展其他非医保项目收入,则公司未来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的可持续性预计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眼科医疗服务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患者对公司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受到整体宏观经济状况、金融服务市场状况、地缘政治情况以及其他整体政治及经济发展等多项因素所影响。眼科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公司经营情况可能受患者偏好、消费能力、消费者心理及经济状况的变动所影响。患者可能会减少其认为医学上不太必要进行的治疗、程序或服务(如斜弱视与小儿眼科、屈光)方面的开销。因此,患者的消费能力及经济状况的变动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眼科医疗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国家出台鼓励性的政策导向,眼科医疗服务行业不断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现有眼科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若公司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或提升原有优势,公司未来的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一)下属眼科专科医院快速扩张的管理风险
连锁商业模式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充分共享、模式快速复制、规模迅速扩大的优势,在现阶段能够很好地满足公司快速成长的需要。近年来,公司通过连锁商业模式得到了快速有效地发展,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均保持快速扩大和提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下设有60家医疗机构。在公司下属医院快速扩张的背景下,公司运营及管理的范围和难度相应提升。如果公司管理人员在新市场业务运营及拓展方面经验有限或对当地适用的监管规定了解不足,无法保证有效的管理水平,公司未来的发展将面临一定的风险。同时,随着下属医院范围的扩张,公司在资源整合方面也会遇到较大的挑战。此外,扩张地域对于公司服务的需求以及当地现有或新竞争对手对于公司业务的影响程度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顺利地将新医院的业务和资源与现有业务和资源整合,或无法应对新市场的扩张可能带来的竞争、运营等方面的挑战,则该扩张模式将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厦门眼科中心,部分下属眼科专科医院处于亏损状态并可能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775.88万元、33,446.39万元、45,491.91万元及23,633.89万元,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厦门眼科中心,部分下属医院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开设的57家眼科专科医院中,尚有18家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眼科专科医院2021年度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系部分医院尚处于市场培育期,在前期经营中医院装修支出、设备购置的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同时面临医生、护士等人员的人工成本,在未能实现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之前,医院将处于亏损状态。若下属医院在当地市场未能建立起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稳定的获客渠道,或未能及时有效地实现经营战略的调整以建立起竞争优势,则可能面临持续亏损。上述医院处于亏损并可能面临持续亏损的状态将对下属医院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资金状况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增加公司对厦门眼科中心的依赖和经营风险,对公司的财务业绩、利润分配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务经营所需资质、许可无法续期的风险
医疗机构的运营需遵守多项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设置、医护人员的注册和管理、医疗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使用、医院环保措施的设置、医疗废弃物、放射性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的处理等。医疗机构开展业务经营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涉及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或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则还需要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投入运营60家医疗机构[1],如果前述医疗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可能面临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相关业务资质许可等行政处罚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前述医疗机构持有的各项业务资质许可通常存在有效期,并需定期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如果未来前述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或未守法经营等原因导致相关业务资质许可无法续期,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为进一步扩展市场,公司通过新设或收购医疗机构等方式增加网络覆盖。公司可能存在新设医疗机构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不被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所需业务资质的风险,或收购的医疗机构因业务经营不合规而导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所需业务资质被吊销的风险。
(四)医保定点资格的风险
公司下属医院通过社保计划从社会保险机构收取部分社保计划所覆盖的医疗服务费用。公司下属医院需要满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统筹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后方能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以下简称“定点服务资格”)。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以及物价部门将对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可以取消相关医院的定点服务资格。公司下属投入运营的医院需通过对医疗设施、人员、医疗服务质量及程序、临床管理及风险管理的进行严格的监管、监督才能维持定点服务资格。公司无法保证下属投入运营的医院能够持续维持定点服务资格,也无法保证其新设投入运营的医院可以取得定点服务资格。如果不能维持定点服务资格,或者新投入运营医院无法取得定点服务资格,则可能会使来公司下属医院接受相关社保计划下医疗服务及产品的患者数量减少。
(五)专业医务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能否招聘或挽留足够数量的技术精湛且在业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眼科医生以及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3,278名医务人员。优质的医务人员团队是公司下属医疗机构能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和保持在眼科专科领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并且医务人员的数量直接影响到公司下属医疗机构的评级。若公司的医务人员,尤其是专业医务人才流向竞争对手,或无法为新设立的医院吸引足够数量的合格医务人员,则可能会对公司在该等区域经营能力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大部分采取租赁经营场所的方式开展业务经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租赁房产与自有房产合计总面积为436,510.82平方米。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合计承租107处物业,租赁面积合计318,902.70平方米,其中部分租赁物业存在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系审批程序不完善的国有资产、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所在土地系划拨性质用地或者集体性质用地的情形。如果未来政府部门要求公司就上述情况进行整改,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寻找到可替代物业用于经营或者承担额外经济成本,进而对公司下属医疗机构持续诊疗服务的提供产生不利影响。
(七)租赁物业无法续租或未来租金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下属医院经营场所的出租方可能会行使提早终止租赁协议或拒绝于租赁协议到期时按有利条款重续租约。公司无法保证日后将能订立替代租约或以类似或有利条款重续租约或协商新租约。医疗机构的选址以及房产租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务扩展相当重要。如公司无法续租或者租金价格上涨,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厦门眼科中心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系公司下属核心医院,其收入、床位数、医务人员数量及诊疗人次均属公司规模最大的医疗机构,对公司整体业务经营具有较大影响。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长期运营床位数为469张,为公司下属医疗机构中长期运营床位数最多的主体。2021年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单体收入占比较高。若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经营业绩受到影响,则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九)厦门眼科中心无法继续获评三级甲等的风险
厦门眼科中心于2004年获福建省卫生厅批准成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获得国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评级的民营眼科医院。厦门眼科中心获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公司的品牌美誉度及市场影响力带来较大的提升,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对于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认定,卫生部门会组建或委托评审组织,以4年为周期对医院进行重新评审,厦门眼科中心存在无法继续获评三级甲等的风险。若未来厦门眼科中心无法继续获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将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部分下属医院无法继续使用高校附属医院名称的风险
厦门眼科中心于2006年与厦门大学建立合作关系,成为厦门大学的非隶属附属医院,并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的名称。双方于2016年对该合作协议进行了续签,有效期为五年,将于2021年10月26日到期,协议期满前由双方协商续签事宜,双方若无异议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2021年6月18日,厦门大学与厦门眼科中心签署《厦门大学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约定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厦门大学的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厦门大学医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相关任务,并同意厦门眼科中心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的名称,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同时,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6号),福建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组成的福建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对临床教学基地进行审批和管理,非直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实行动态管理,每四年进行一次重新评审。临床教学基地领导小组对重新评审不合格和未进行重新评审的临床教学基地予以摘牌。厦门眼科中心于2018年12月14日复审合格,有效期为4年。
若今后厦门眼科中心与厦门大学合作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或无法与厦门大学就合作协议的续签达成一致,或厦门眼科中心无法满足福建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相关要求,则厦门眼科中心将无法继续作为厦门大学的非隶属附属医院并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的名称,将会对厦门眼科中心的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除厦门眼科中心以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华厦与安徽理工大学、兰州华厦与甘肃中医药大学亦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上述相关高校的非隶属附属医院。上述合作尚未取得当地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的审批,可能面临被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摘牌的风险,进而可能对相关医院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厦门眼科中心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的名称开展业务的风险
厦门眼科中心在目前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其医疗机构的名称,主要在进行日常经营、进行科研合作等情况下使用该名称。
厦门眼科中心作为科研及诊疗等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依靠多年的自主发展,在眼科诊疗领域内经过较长时间的积累,建立了行业领先的眼科临床诊疗实力基础,在全国范围里享有品牌知名度,其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名称进行业务开展客观上对其开拓市场、吸引客户、建立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亦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若厦门眼科中心无法继续使用“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名称进行业务开展或无法在牌匾、医疗文件等情形中使用该名称,则可能对厦门眼科中心的客户开拓、品牌形象、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公司及其下属医院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多种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及其他供应产品均采购自第三方供应商。公司无法保证该等供应产品均不存在瑕疵及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此外,由于国内药品市场已出现未取得许可、批文或者黏贴假冒商标所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公司的质量检查及控制程序存在未能识别出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可能。前述假冒伪劣产品可能会令公司遭受负面报道、声誉损害、行政制裁或民事索赔,使用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的其他事故或有关事故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质量不佳或不安全或没有效果,公司可能会遭受责任申索、投诉或负面报导,上述任何一项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相关药品以及医疗耗材的价格可能不时波动,可能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或者导致供应中断。公司无法保证未来能预测或通过改变替代供应商或调整服务费用应对医疗用品的成本变更,或者将有关成本增幅转嫁给病人,前述因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患者数据管理的风险
公司下属医院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会收集及维护患者的医疗资料、医疗记录以及其他个人资料。《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存在被黑客活动入侵的可能,患者及个人资料也存在因医务人员失职或疏忽而泄露的风险。未能对患者病历及个人资料保密以及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风险
公司的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协助营运及监控医院及诊所网络的营运表现,如收费、财务和预算数据、病历及库存。任何与信息系统有关的技术故障(包括由停电、自然灾害、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网络中断或其他非法篡改损害而导致的故障)都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向患者提供服务、准确记录及维护正常的业务营运。如果收费及公共医疗保险报销有关的信息系统故障,并遗失相关记录,则无法及时全数收取应收账款,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品牌和声誉的风险
维持优质及可靠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品牌和声誉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发生未遵守现有或者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失去定点服务资格、医疗及安全事故、负面报告以及患者纠纷等不良事项,公司无法保证能持续维持或者进一步巩固目前的品牌和声誉,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风险
公司依赖执业医生根据各个患者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诊疗方案,但由于医生诊疗过程需依赖医生的专业判断,其中任何细微的误差都可能影响治疗效果,可能导致治疗未能成功、治疗结果不如预期。就眼科手术而言,尽管大多数手术操作是在显微镜下完成且手术切口极小,但由于眼球的结构精细,组织脆弱,且临床医学上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诊疗设备、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此外,由于医疗技术发展的局限性,眼科医疗仍然存在许多非主观因素引起的不可预知且难以避免的风险,有待于医疗行业及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去解决和克服,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手术并发症、手术过敏等。
上述因素如引发医疗事故或纠纷,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投诉、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或法律诉讼,公司存在向客户或第三方赔偿的风险,且对公司声誉和品牌美誉度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曾受到工商、卫生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行业政策变化较快,对公司治理水平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则仍然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医疗广告在内容及可发布媒体等方面须遵守多项法律法规。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公司必须于发布医疗广告前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司发布的医疗广告如未遵守前述规定均可能导致存在行政处罚。随着公司规模快速扩张,公司对于各下属子公司合规运营的管控难度也逐渐增加。如果公司及其下属医院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及记载的内容不符,则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可能会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予受理公司的医疗广告审批申请。前述处罚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国内医疗行业存在较高违反反腐败法律法规的风险,例如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或管理过程中可能收取不适当款项等。公司无法保证医务人员及医院管理人员一直遵守反腐败法律法规,亦不能保证能够及时发现涉及医疗机构的相关腐败事件。一旦发生腐败事件,则涉事人员可能会受到调查或处罚,公司声誉也会受到一定损害,从而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一)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411.93万元、15,339.63万元、18,772.72万元及20,624.18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30%、18.31%、14.03%及12.72%。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医保部门款项,应收账款的回收期取决于公司下属医疗机构与所在地医保部门的结算与回款进度。如果未来公司与各地医保部门的结算政策发生变化或回款周期发生不利调整,应收医保款的回收期将相应影响到公司现金流情况,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商誉的减值风险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确认商誉账面净值分别为5,050.36万元、5,050.36万元、5,050.36万元及5,124.10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4%、3.81%、2.68%及2.7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账面存在的商誉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上海和平、贵港爱眼、常州谱瑞、烟台康爱、毕节阳明、山东华视及深圳壹号所产生。若前述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相关资产组调整后账面价值将低于其可收回金额,进而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8,077.62万元。公司根据对未来期间的定位、经营计划及未来五年的财务预测,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由于部分涉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子公司尚处于市场培育期,在前期经营中医院装修支出、设备购置的折旧摊销规模较大,同时面临医生、护士等人员的人工成本,因此未来盈利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预期未来可抵扣未弥补亏损到期的期限内无法形成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则报告期内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医疗机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未来如果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融资不能满足资本开支及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继续投入资金以满足新建及收购医院、存续医院改扩建及购入先进医疗设备等资本支出和其他资金需求,但在对外融资方式上存在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未来的营运状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状况、全球及国内金融市场状况、国内资本市场状况和融资政策的变化、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等。因此,若未能取得足够的融资,则公司业务发展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3,193.41万元、247,204.16万元、300,666.37万元及152,242.33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19%,预计未来中国民营医疗服务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收入、资产规模亦将保持上升的趋势,人员也将有所增加。对公司管理体系、内控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和内控制度,及时适应公司规模扩张对市场开拓、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30,228.48万元、20,187.94万元、20,491.04万元及8,996.5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31%、8.03%、6.69%及5.70%,呈下降趋势。公司处于眼科医疗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以个人客户为主,个人客户受支付习惯等因素影响存在使用现金支付诊疗费用、配镜款等情形。由于行业特征及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报告期内仍存在一定比例的现金收款。如果未来公司针对现金收款的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公司将存在现金收款管控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做出的估计,如果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按既定计划完成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可能无法完全实现。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项目的陆续实施,公司的资产及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研发、运营和管理人员将相应增加,如果公司未能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及时提升人力资源、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
(三)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2,963.81万元用于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全国新建200家直营视光门店,提供医学验光服务,以更好地参与视光服务市场的竞争,同时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但鉴于目前公司在视光服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和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未来可能面临视光门店经营管理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实现。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国内开始爆发较为严重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受疫情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可能受到一定冲击,从而将可能影响公司医疗项目的收入,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在国内开设57家眼科专科医院,覆盖17个省及46个城市,辐射国内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华北等广大地区。若公司业务覆盖区域的疫情无法得到有效防控,公司还将面临部分医院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可能履行对赌协议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庆灿与股东启鹭投资的相关对赌条款尚未终止,对赌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发行人申报时存在的对赌协议”。相关方已约定在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上报公开上市申报材料之日终止;但是如果公司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计划未能获得批准,或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放弃或暂缓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的计划,则相关对赌条款自动恢复到该等终止安排之前的状态并由各方继续执行,直至公司再次向证券监管机构上报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材料。上述对赌条款自公司通过上市审核/合格上市之日起终止。但如果发生对赌条款中止后恢复效力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有关对赌条款从而导致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苏庆灿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苏世华与苏庆灿系一致行动人,苏庆灿与苏世华合计持有公司70.56%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8.16%的表决权,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按照本次申请公开发行6,000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后,苏庆灿与苏世华合计持有公司62.99%的股份,控制公司60.84%的表决权,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不能排除在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大股东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实际经营。
(四)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可能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79,185,878.24 | 953,418,198.39 | 503,410,485.78 | 350,959,694.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应收账款 | 206,241,774.86 | 187,727,201.12 | 153,396,340.36 | 174,119,267.94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预付款项 | 61,441,074.60 | 31,933,267.38 | 43,178,679.08 | 44,922,667.51 |
其他应收款 | 29,191,057.02 | 24,218,240.34 | 23,025,977.05 | 29,882,760.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 |
存货 | 126,146,916.95 | 125,679,893.12 | 106,851,386.00 | 86,581,935.18 |
合同资产 | - | - | - | 不适用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695,337.29 | 3,700,784.54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161,950.85 | 11,481,604.19 | 7,795,142.19 | 1,635,733.78 |
流动资产合计 | 1,621,063,989.81 | 1,338,159,189.08 | 837,658,010.46 | 688,102,059.3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 | 38,916,592.45 | 32,815,684.21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116,460.38 | 7,416,000.00 | 5,4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6,494,796.88 | 126,133,143.95 | 114,300,802.19 | 63,629,403.65 |
固定资产 | 726,573,874.35 | 755,506,972.59 | 782,496,777.42 | 876,910,264.45 |
在建工程 | 8,204,616.38 | 1,061,740.19 | 627,430.19 | 11,648,283.5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548,126,684.04 | 581,747,536.9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 110,308,037.02 | 63,783,892.60 | 70,102,148.96 | 69,739,757.80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51,241,000.58 | 50,503,579.02 | 50,503,579.02 | 50,503,579.02 |
长期待摊费用 | 136,823,177.50 | 153,399,417.95 | 179,847,670.12 | 220,083,943.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776,215.61 | 85,505,492.71 | 86,399,511.83 | 108,884,896.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714,409.70 | 23,956,698.13 | 34,642,634.22 | 24,268,317.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71,295,864.89 | 1,881,830,158.31 | 1,324,320,553.95 | 1,425,668,447.16 |
资产总计 | 3,492,359,854.70 | 3,219,989,347.39 | 2,161,978,564.41 | 2,113,770,506.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35,011,116.67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 - |
应付账款 | 232,932,911.66 | 202,374,156.09 | 261,599,090.46 | 269,271,490.00 |
预收款项 | - | - | - | 57,135,251.03 |
合同负债 | 125,435,380.34 | 110,054,149.50 | 71,008,886.34 | 不适用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300,528.37 | 214,042,697.84 | 202,592,835.76 | 187,913,955.67 |
应交税费 | 78,201,414.33 | 70,759,963.51 | 57,972,541.35 | 91,948,304.86 |
其他应付款 | 79,369,166.21 | 72,783,212.84 | 73,734,543.46 | 84,099,013.60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 |
应付股利 | - | 207,500.00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966,761.43 | 112,875,024.30 | - | 25,036,517.25 |
其他流动负债 | 2,120,790.41 | 2,044,701.46 | 1,653,262.38 | 588,769.69 |
流动负债合计 | 836,326,952.75 | 784,933,905.54 | 668,561,159.75 | 751,004,418.7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206,513,159.70 |
应付债券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租赁负债 | 527,987,590.71 | 545,034,26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长期应付款 | 12,848,269.90 | 13,123,804.90 | 13,341,809.90 | 12,870,615.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 100,000.00 | 100,000.00 | 220,000.00 | 282,245.36 |
递延收益 | 8,442,981.76 | 9,793,042.84 | 11,639,140.44 | 12,273,010.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326,601.64 | 18,195,140.99 | 14,924,260.95 | 9,144,900.3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1,743,576.77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8,705,444.01 | 586,246,248.73 | 41,868,788.06 | 241,083,930.70 |
负债合计 | 1,405,032,396.76 | 1,371,180,154.27 | 710,429,947.81 | 992,088,349.4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 |
资本公积 | 209,582,524.22 | 210,816,130.57 | 253,033,810.66 | 252,733,225.64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75,345.29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79,404,222.47 | 79,133,907.95 | 73,720,315.12 | 56,919,522.32 |
未分配利润 | 1,278,138,885.34 | 1,042,070,254.53 | 592,564,779.48 | 274,901,703.0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68,700,977.32 | 1,832,020,293.05 | 1,419,318,905.26 | 1,084,554,451.04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26,480.62 | 16,788,900.07 | 32,229,711.34 | 37,127,706.0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87,327,457.94 | 1,848,809,193.12 | 1,451,548,616.60 | 1,121,682,157.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92,359,854.70 | 3,219,989,347.39 | 2,161,978,564.41 | 2,113,770,506.55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578,567,959.77 | 3,064,436,598.39 | 2,514,668,220.98 | 2,456,383,413.19 |
其中:营业收入 | 1,578,567,959.77 | 3,064,436,598.39 | 2,514,668,220.98 | 2,456,383,413.19 |
二、营业总成本 | 1,236,043,467.87 | 2,451,146,600.45 | 2,087,633,479.22 | 2,201,956,913.32 |
其中:营业成本 | 830,125,196.74 | 1,653,630,311.87 | 1,454,475,121.90 | 1,468,362,505.08 |
税金及附加 | 7,102,841.86 | 12,433,277.30 | 9,757,936.82 | 9,527,292.67 |
销售费用 | 193,450,639.53 | 402,318,822.22 | 301,120,015.85 | 350,570,444.66 |
管理费用 | 167,545,554.03 | 317,299,045.79 | 293,653,540.59 | 339,357,363.91 |
研发费用 | 20,419,850.67 | 25,197,967.03 | 19,794,559.88 | 19,156,536.61 |
财务费用 | 17,399,385.04 | 40,267,176.24 | 8,832,304.18 | 14,982,770.39 |
其中:利息费用 | 17,465,818.34 | 37,608,349.94 | 6,218,538.76 | 12,061,377.22 |
利息收入 | 2,232,903.39 | 1,738,566.31 | 1,084,136.11 | 1,015,181.60 |
加:其他收益 | 12,468,405.66 | 36,255,163.01 | 59,409,555.96 | 38,171,620.2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31,007.70 | 8,733,884.56 | 2,314,263.40 | 25,732,990.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58,796.08 | -5,935,024.46 | -5,020,742.58 | -3,050,249.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2,631.24 | -713,326.44 | -424,326.12 | -20,866.53 |
资产处置收益 | -616,642.36 | 98,827.77 | 1,097,505.41 | 969,156.27 |
三、营业利润 | 357,175,835.58 | 651,729,522.38 | 484,410,997.83 | 316,229,151.46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1,207.37 | 2,848,317.21 | 9,110,981.02 | 1,947,344.62 |
减:营业外支出 | 42,571,333.00 | 72,244,513.83 | 33,778,493.64 | 34,768,588.30 |
四、利润总额 | 316,405,709.95 | 582,333,325.76 | 459,743,485.21 | 283,407,907.78 |
减:所得税费用 | 79,044,672.65 | 128,702,199.24 | 138,291,656.46 | 100,968,403.69 |
五、净利润 | 237,361,037.30 | 453,631,126.52 | 321,451,828.75 | 182,439,504.0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7,361,037.30 | 453,631,126.52 | 317,723,889.92 | 176,028,013.38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3,727,938.83 | 6,411,490.71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338,945.33 | 454,919,067.88 | 334,463,869.20 | 217,758,752.38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2,091.97 | -1,287,941.36 | -13,012,040.45 | -35,319,248.2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75,345.29 | - | -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75,345.29 | - | -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75,345.29 |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8,936,382.59 | 453,631,126.52 | 321,451,828.75 | 182,439,504.09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总额 | 237,914,290.62 | 454,919,067.88 | 334,463,869.20 | 217,758,752.38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总额 | 1,022,091.97 | -1,287,941.36 | -13,012,040.45 | -35,319,248.2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91 | 0.67 | 0.4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16,112,087.29 | 3,109,830,697.97 | 2,582,125,200.81 | 2,552,864,669.6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230,179.16 | 172,680,712.21 | 167,532,416.58 | 139,661,453.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4,342,266.45 | 3,282,511,410.18 | 2,749,657,617.39 | 2,692,526,122.9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1,405,204.65 | 995,715,752.76 | 856,345,909.76 | 883,286,023.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7,097,694.93 | 902,000,022.47 | 755,766,252.41 | 789,885,622.6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1,681,270.81 | 173,680,143.80 | 187,022,698.71 | 156,450,587.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975,846.66 | 413,098,360.13 | 359,898,174.18 | 418,705,173.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5,160,017.05 | 2,484,494,279.16 | 2,159,033,035.06 | 2,248,327,406.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182,249.40 | 798,017,131.02 | 590,624,582.33 | 444,198,716.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31,007.70 | 8,733,884.56 | 1,258,372.47 | 3,132,834.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61,953.69 | 1,794,825.69 | 2,278,739.77 | 5,221,157.9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3,615,981.36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5,270,694.44 | 2,156,000,000.00 | 543,100,000.00 | 723,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1,863,655.83 | 2,166,528,710.25 | 550,253,093.60 | 731,853,992.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4,728,780.63 | 173,634,226.48 | 163,285,356.05 | 256,215,051.8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00,000.00 | 2,016,000.00 | 5,4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486,498.71 | - | 1,071,000.00 | 2,406,225.5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5,270,694.44 | 2,158,622,515.36 | 545,318,098.47 | 723,619,010.5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9,585,973.78 | 2,334,272,741.84 | 715,074,454.52 | 982,240,287.8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722,317.95 | -167,744,031.59 | -164,821,360.92 | -250,386,295.4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5,000.00 | 1,304,900.00 | 12,177,282.63 | 32,734,7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5,000.00 | 1,304,900.00 | 9,841,282.63 | 31,654,7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160,000,000.00 | 88,212,071.5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509,500.0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5,000.00 | 3,814,400.00 | 172,177,282.63 | 120,946,771.5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426,212,071.56 | 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2,966.33 | 7,933,774.17 | 8,732,735.82 | 12,041,512.3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27,614.70 | 7,775,450.00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806,753.48 | 176,463,544.44 | 5,584,905.62 | 256,416,2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899,719.81 | 184,397,318.61 | 440,529,713.00 | 318,457,712.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74,719.81 | -180,582,918.61 | -268,352,430.37 | -197,510,940.8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6,085,211.64 | 449,690,180.82 | 157,450,791.04 | -3,698,520.1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3,100,666.60 | 503,410,485.78 | 345,959,694.74 | 349,658,214.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9,185,878.24 | 953,100,666.60 | 503,410,485.78 | 345,959,694.74 |
财务指标 | 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1.94 | 1.70 | 1.25 | 0.92 |
速动比率(倍) | 1.79 | 1.54 | 1.09 | 0.8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0.39 | 24.92 | 16.37 | 30.2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0.23 | 42.58 | 32.86 | 46.9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14 | 3.66 | 2.84 | 2.17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8.01 | 17.97 | 15.36 | 13.91 |
存货周转率(次) | 6.59 | 14.22 | 15.04 | 16.8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48,939.14 | 93,612.92 | 68,312.89 | 51,601.3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9.12 | 16.48 | 74.93 | 24.5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3,633.89 | 45,491.91 | 33,446.39 | 21,775.88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税后非经营性损益(万元) | -2,047.51 | -2,107.67 | 2,807.87 | 2,357.4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25,681.40 | 47,599.58 | 30,638.52 | 19,418.4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82 | 1.60 | 1.18 | 0.89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45 | 0.90 | 0.31 | -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