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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23年1月5日 |
申购日 | 2023年1月6日 |
缴款日 | 2023年1月6日 |
联系人 | 钱旭 |
电话 | 0572-6216650 |
传真 | 0572-6216650 |
联系人 | 岳腾飞、王佳伟 |
电话 | 021-33389888 |
传真 | 021-5404353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备案情况 | 环评文件 |
---|---|---|---|---|---|
1 | 天宏锂电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16,022.66 | 16,022.66 | 2203-330522-04-01-329843 | 湖长环改备2022-30号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623.00 | 3,560.86 | 2203-330522-04-01-170349 | 湖长环改备2022-23号 |
合计 | 19,645.66 | 19,583.52 | - | - |
中文名称 |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Tianhong Lithiumion Battery.,Ltd. |
公司境内上市地 | 北京 |
公司简称 | 天宏锂电 |
股票代码 | 873152 |
法定代表人 | 都伟云 |
董事会秘书 | 钱旭 |
董秘联系方式 | 0572-6216650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城路318号 |
注册资本 | 57,081,006元 |
邮政编码 | 313100 |
联系电话 | 0572-6216650 |
传真号码 | 0572-6216650 |
电子邮箱 | qx1982@cnthpower.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1)定制化、柔性化生产优势
公司锂离子电池组的生产具有较强的非标化和小批量特点。锂离子电池模组下游终端应用领域产品规格型号繁多,种类不一,对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企业的定制化设计能力和柔性生产能力提出极高的要求。公司多年深耕轻型电动车及电动搬运车领域,依托在行业内积累的经验和技术、专业的研发团队、稳定的客户资源等优势,现已具备定制化、柔性化的生产能力,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非同质化需求,可以满足下游非标准产品“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的柔性生产需求。
公司通过快速更换工艺、调整设备以完成不同品种产品生产的快速切换,采用柔性化生产体系,既能快速满足品种多样性的要求,又能提高交付效率、提升定制化生产水平。
2)客户资源优势
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企业的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会对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工艺流程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审,双方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长时间内保持稳定的状态。公司深耕动力型锂电池模组和储能型锂电池模组领域多年,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目前已成功进入多家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形成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
3)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积累,现已拥有完整的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制造和调试检测技术,包括“电池配组分选系统”“电池品质管理系统”“智能化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组自动休眠系统”“电池组可折叠性”“自动化生产”“电池综合性测试”等。公司研发的“超薄型高能效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动摩托车用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储能用磷酸铁锂电池”“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组”被认定为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同时,公司研制的“24V34Ah电动搬运车用锂电池”“48V80Ah电动堆垛车用锂电池”“72V40Ah电摩用三元锂电池”“高能量电动叉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已列入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计划。
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设计结构能力,可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推出新产品,技术部门每个月会研发出40-50种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每年约有500种型号规格的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36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18.20万元、816.65万元、1,394.20万元和566.74万元,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2%、3.47%、3.76%和3.51%。
此外,公司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持续引进高校毕业生,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使用MES质量管理系统,通过对电芯进行分选、配组等操作,筛选出不合格品。MES质量管理系统涵盖BOM管理、在线测试串压差、叠加复制、循环测试、电压&内阻测试等工序,进行条码一对一管理,实现产品的生产、品质、返修的智能化管理,加强各个环节的品质管控,同时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公司作业标准实行三位一体管理控制,从下游客户需求出发,制定工艺流程文件及作业指导书。为确保产品质量,规范操作流程,公司从采购、生产、充放电作业到终检及出货的全流程均制定管理规范,包括《来料检验规范》《制程巡检管理规范》《控制计划》《充放电作业规范》《终检及出货检验操作规范》。针对不合格品,公司专门制定《不合格管理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控制。对于少量被退回的不合格返修产品,公司制定《售后返修管理规范》,以便有效控制售后返修过程,达到对售后返修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成立专门小组,对产品质量异常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优化生产流程,降低产品不良率。
公司成立安全测试室、性能测试室、电子实验室、综合分析室,对安全性能、电池性能、电池组保护系统、锂电专用充电系统进行检验。公司拥有全工序检测平台,涵盖电芯、BMS、电池模块、电池系统等多个模块。公司的产品经过严格的检验流程,确保产品合格后才会出厂,公司具备一定的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符合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标准。公司系“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公司产品获得欧盟ENISO13849-1:2015功能安全评估报告,通过欧盟CE认证、美国UL认证、北美WERCS认证、日本PSE认证等。公司依靠多年来在行业积累的经验以及公司自身的竞争优势,与多个国内知名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轻型电动车领域,公司积累了金轮信德及富士达集团等多个知名客户。在电动搬运车领域,公司积累了加力仓储、诺力股份、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力达物流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电动搬运车行业知名企业。公司在与上述优质客户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能力,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设计、组装和销售,现已形成一支行业经验丰富、背景突出、稳定性高的核心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均从事锂离子电池行业多年,对行业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下游需求,高效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经营战略。公司董事长都伟云先生具备多年电池行业任职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技术方向的把握具有较强的敏感性,能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高效管理和科学规划。其他核心人员如周新芳先生、钱旭先生均长期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行业,利用其在行业内多年积累的经验优势,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目前,公司主要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核心人员稳定性较高。通过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调动了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在的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具有领先技术、优质客户和资金优势的企业,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企业间差异化竞争态势日趋明显,如传统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巨头比亚迪、宁德时代和亿纬锂能等企业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品质与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导致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品牌知名度、业务规模、人才技术储备等方面与国内外优势企业还存在差距。公司目前在整体市场中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国内外优势企业利用其品牌、资金、技术等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的整车装配商再整体出口至欧美市场,或者客户从公司采购锂离子电池模组后在境外完成装配后再进行出售。公司的终端市场主要在欧洲、美洲等地区,其中欧洲地区占比较高。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于2017年9月7日代表欧盟电动车生产商,请求欧委会根据《欧盟反倾销规则》第5条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采取为期5年的反倾销措施。2019年1月18日,欧委会对我国电动自行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终裁自2019年1月19日起生效,征税产品为电动自行车,被征税产品欧盟海关税则号为87116010、87116090,拟定国内企业的最终合并税率为18.80%-79.30%。双反关税政策主要针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对出口型为主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具有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客户产品的销售区域以境外市场为主,因此对公司国内电动自行车电池的销售带来影响。未来,若欧委会双反关税政策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影响加剧或直接对国内锂离子电池出口采取反倾销措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未自产锂离子电芯会降低公司利润空间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模组由锂离子电芯、BMS、结构件及相应辅料组成。锂离子电芯不仅在锂电池模组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同时电芯制造的行业门槛及市场准入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模组公司在完成下游市场布局后进而向上游电芯领域延伸,研发掌握电芯核心技术,涉足电芯生产制造,打通模组整体产业链,最终实现模组的一体化管控,是大型模组公司的必然选择。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博力威和欣旺达成立后均经历了类似的业务发展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锂离子电芯,全部来源于外购,公司未自产电芯。公司已经与大联大、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横店东磁、天能帅福得、亿纬锂能等主要电芯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芯全部来源于外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规模整体较小,不具备锂离子电芯制造能力,主要通过外购电芯的方式满足生产需要,该模式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和抗风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产业链协同效应不具有优势,未来如果市场上锂离子电芯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无法有效传导成本压力,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2019年和2020年未严格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和实际控制人Paypal账户代收代付款项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整改。公司虽已进一步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将上述情况整改完毕,但若未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出现不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可能存在内控不规范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506.61万元、23,512.10万元、37,086.91万元和16,167.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56.33万元、1,918.79万元、3,038.10万元和713.59万元。但宏观经济、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外部因素以及研发周期、研发强度、管理水平等内部因素都可能会影响公司业绩。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二)应收款项金额逐年增长以及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69.74万元、6,224.39万元和10,313.84万元和9,781.90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506.61万元、23,512.10万元、37,086.91万元和16,167.60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32%、26.47%、27.81%和60.50%,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扩大。公司主要客户为轻型电动车整车厂商,经营情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但如果上述应收账款因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而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上涨未能及时传导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锂离子电芯、保护板和外壳及配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3.05%、91.50%、92.09%和92.81%,其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锂离子电芯受碳酸锂等大宗商品价格因素影响较大,其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原材料保护板价格受到芯片价格上涨报告期内价格也上涨较快。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再持续上涨,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上游行业产品价格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造成影响,如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2019年12月,公司取得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4919),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42%(注:2019年由于常州牛牛火灾赔偿等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金额较大导致所得税费用为负数)、9.64%、9.08%和6.62%,若未来国家的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条件,或公司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条件,公司的所得税率将会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发行前,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和钱旭分别持有公司16.01%、16.01%、16.01%和13.12%的股份,都伟云通过天赋力合伙控制23.18%股份,上述四人合计控制公司84.34%股份;都伟云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周新芳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志伟担任公司董事,钱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四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聘请了独立董事,在组织和制度上对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或影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都伟云、周新芳、周志伟、钱旭及都伟云控制的天赋力合伙已签署《关于股东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但限售股解禁后,股份减持将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份比例下降,因此公司存在股权相对分散而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同时,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违约或者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意见分歧而出现决策僵局、变更或者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稳定性。
四、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规定,本次股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文件中选择的股票上市标准或其他中止发行情形的应当中止发行。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存在发行对象人数不足等不符合北交所公开发行上市条件或者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则为发行失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发行失败后公司将在创新层继续挂牌。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技术因素而做出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受经济环境、市场变化、外部监管等因素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如预期或不能按期实施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导致盈利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发投入将增加,导致每年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如果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达到预期收益,则公司盈利能力将下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13.42%、72.32%和49.83%,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较大幅度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回报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建设期内和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无法产生实质性的收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计 | 265,280,313.85 | 306,971,316.62 | 165,350,530.57 | 99,103,193.19 |
负债总计 | 141,539,383.79 | 194,843,026.89 | 127,367,681.73 | 80,486,314.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3,902,613.21 | 112,189,901.03 | 37,985,275.57 | 18,617,117.89 |
股东权益合计 | 123,740,930.06 | 112,128,289.73 | 37,982,848.84 | 18,616,878.74 |
项目 | 2022年1月-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营业收入 | 161,675,981.60 | 370,869,108.73 | 235,120,991.74 | 135,066,097.77 |
营业成本 | 138,227,095.14 | 305,597,876.30 | 189,143,080.15 | 111,878,817.42 |
利润总额 | 14,721,028.07 | 30,954,469.79 | 23,771,215.80 | 1,901,184.48 |
净利润 | 13,325,070.51 | 27,141,844.51 | 20,940,970.10 | 2,341,048.21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25,142.36 | 27,201,029.08 | 20,943,157.68 | 2,341,287.36 |
项目 | 2022年1月-6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167,276.07 | 4,753,103.34 | 15,068,647.51 | 9,134,078.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44,036.87 | 886.41 | -5,493,475.63 | -26,874,299.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5,546.81 | 42,785,888.29 | -1,933,930.12 | 18,712,880.2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39,494,732.07 | 47,564,379.37 | 7,640,274.10 | 972,731.12 |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
流动比率 | 1.93 | 1.49 | 1.15 | 1.10 |
速动比率 | 1.22 | 1.02 | 0.74 | 0.5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3.23% | 63.44% | 77.03% | 81.21%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3.35% | 63.47% | 77.03% | 81.21%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 0.00% | 0.00% | 0.00% | 0.00% |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2022年1月-6月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51 | 4.22 | 5.33 | 7.46 |
存货周转率 | 1.57 | 4.40 | 4.29 | 3.96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 16,886,004.6 | 34,840,058.67 | 27,930,355.72 | 3,306,333.35 |
利息保障倍数 | -71.89 | 5.55 | 11.25 | 23.5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70 | 0.08 | 0.67 | 0.56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69 | 0.83 | 0.34 | 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