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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24年9月12日 |
申购日 | 2024年9月13日 |
网上摇号日 | 2024年9月18日 |
缴款日 | 2024 年9月19日 |
联系人 | 马志民 |
电话 | 0311-87119025 |
传真 | 0311-87119111 |
联系人 | 张悦 |
电话 | 010-65608402 |
传真 | 010-6560845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 | 21,235.00 | 21,235.00 |
2 | 内容版权采购项目 | 39,560.00 | 39,560.00 |
3 | 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 | 60,110.80 | 54,180.80 |
合计 | 120,905.80 | 114,975.80 |
中文名称 |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ebei Broadcasting Wireless Media Co., Ltd. |
公司境内上市地 | 深圳 |
公司简称 | 无线传媒 |
股票代码 | 301551 |
法定代表人 | 周江松 |
董事会秘书 | 马志民 |
董秘联系方式 | 0311-87119025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
注册资本 | 36,000.00 万元 |
邮政编码 | 050090 |
联系电话 | 0311-87111666 |
传真号码 | 0311-87119111 |
电子邮箱 | wxcmzqb@hebiptv.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政策优势
发行人运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属于国家三网融合战略下的核心领域,受《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政策重点支持。政策的支持有助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经营模式逐渐规范、盈利模式更加清晰,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有助于保证发行人持续向好发展。
2、区域内竞争优势
根据广电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发行人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央总播控平台及省级播控分平台的管理模式,各省级地区均由各省级广播电视台直接开展或者授权控股子公司开展,在区域内部基于本地IPTV分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性业务,不可跨区域竞争;截至目前,河北省人口总量超7,000万人,巨大的人口基数为公司提供了众多的受众群体。因此,发行人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等广电新媒体业务整体上在河北地区内具有竞争优势,发展趋势良好。同时,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资质是由河北广播电视台排他性授予无线传媒,公司作为河北唯一合法的IPTV集成播控运营商,在河北省具有独特的竞争地位。
3、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公司围绕“选、用、育、留”四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良好的机制,从招聘配置、培训开发,到绩效管理、薪酬福利都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高素质的技术团队、成熟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运营团队,具有突出的人才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前瞻性的视野,能够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专业、高效及可持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保证各个环节正常高质量运行。
截至2023年末,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达16.60%;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达96.14%。公司已在技术、内容、运营、市场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人才储备。未来,公司将继续结合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本项目提供开发与市场人力资源保障。在内部培养方面,公司会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培养、评价和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培养和留住人才。在外部招聘方面,公司将制订长期人才招聘策略,建立相应的人才信息库,并在薪酬与职业发展方面提供有吸引力的组合方案以吸引人才的加入。
4、技术水平领先
新媒体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变革时期,对行业企业在信息技术研发及应用方面均提出了较高要求,技术研发及应用能力的竞争对于行业企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公司一直重视研发能力建设,目前已经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研发机制,已取得19项专利,48项软件著作权。
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公司与华为、科大讯飞、亚信科技、百度等头部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其中,公司与华为共建的“大视频应用联合创新实验室”,持续推进大屏视频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公司与科大讯飞、亚信科技共建的“智能超媒联合创新实验室”,在“人工智能+新媒体”融合创新、用户洞察及运营、数据价值挖掘等方面进行应用开发、产品设计和项目孵化;公司还与百度成立AI联合创新中心,共同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基地、智慧媒体,合作研发灵犀智能音箱、智能中屏等人工智能项目,使IPTV服务与智能中屏跨界融合互哺,打通大中小屏,实现多终端联动。公司搭建IPTV智能运营体系,与字节跳动合作开展IPTV智能推荐算法研究应用。
5、平台优势
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目前涵盖河北省内超1,500万用户家庭,用户基础广泛。公司将IPTV平台定位于区域内的家庭智能生活大屏入口,通过整合多屏资源和技术能力,打造面向教育、医疗、社区等领域的智能超媒平台。在技术架构层面,公司通过云平台、管道支撑和用户端设备进行整体布局,平台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公司目前正在教育、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垂直行业的智慧化发展需求开展深入挖掘,逐步实现“一云多屏”融合发展战略布局。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创新风险
近年来,云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技术等广泛应用于新媒体行业的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驱动广电新媒体行业快速发展。新媒体行业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在技术方面的竞争,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及在业务中的应用,但新技术的研发成果及其在业务中的应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准确把握研发方向、新技术研发失败或无法落地应用于业务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经营业绩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IPTV基础业务用户规模扩张受限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IPTV集成播控业务。根据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仅能在省内提供IPTV服务,不得跨区域经营。在上述政策规定下,公司IPTV基础业务仅面向河北省内终端客户,终端客户数量的增长受到河北省内人口及家庭规模增长的影响;增值业务可面向省外进行拓展,但尚未形成具有规模的营业收入。若公司不能在当前业务基础上有效拓展业务边界或增加每用户平均收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三)业务收入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分别为66,975.03万元、64,377.93万元及62,805.82万元,占公司当期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64%、98.49%及97.17%。当前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当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08%、97.35%、96.47%,客户分布较为集中。若公司主要客户因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调整合作条款,使得公司取得的收入减少或投入增加,将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且存在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金额较大,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650.27万元、13,838.95万元、15,168.7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99%、8.64%及7.74%;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94%、22.29%、24.70%。公司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商业信誉良好,但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客户不能按期回款,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同时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大额收回亦将冲回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引发公司经营业绩波动。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0.65%、56.39%、54.08%,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受到公司IPTV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的收入占比、公司IPTV增值业务与合作方的分成比例、公司与运营商的议价能力、用户使用粘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视频内容丰富程度、用户满意程度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导致公司出现用户流失、在与电信运营商的商业合作中处于不利地位或版权方等供应商提高采购价格,将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因此,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经营牌照授权变化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要求,我国IPTV行业实行两级集成播控平台的架构:中央设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各省设立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广播电视台负责,但允许和鼓励通过授权方式进行公司化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上述业务许可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授权有效期至河北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终止之日止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99.64%、98.49%、97.17%,占比整体较高。如果河北广播电视台上述业务许可到期后未能续期或收回对公司的授权,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牌照续期的风险
河北广播电视台已取得广电总局核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证号:0307211),取得了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的资质,并授权公司独家运营河北省IPTV集成播控业务。河北广播电视台获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7日,虽然河北广播电视台与公司经营情况均稳定,当前不存在不满足续期条件的情况,且历史上亦未曾发生过无法续期的情况,但若未来因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该许可证无法续期,可能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八)安全运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IPTV集成播控业务收入。河北广播电视台授权公司独家运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公司需对播出内容负责。公司成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并由内容运维部(编委办)、版权运营中心、会员营销中心、平台运维部等内设部门联合负责播出内容安全及内容上线审核监督检查管理。但公司仍可能发生未能对部分播出内容形成有效审核情况或公司IPTV播控系统出现技术故障,这将可能导致安全运营事故并对公司声誉和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九)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需应用信息技术完成对音视频信号的编码、传输等,因此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公司积极申请各类必需的知识产权、设置了完善的技术隔离、权限控制流程,并与公司员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在相关合作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以保障公司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得到全面的法律保护。但如果第三方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知识产权,将可能导致公司为制止该等行为而产生额外费用,扰乱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版权纠纷风险
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涉及视听节目版权的使用,公司积极与第三方签订采购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措施并严格执行以防侵犯他人版权事项发生,但由于视听节目源种类和数量繁多且部分节目版权链较为复杂、关于“回看”功能相关的法规及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完善,仍存在因侵犯第三方版权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若产生版权纠纷,将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企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十一)规范治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到位,未来公司的业务规模及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上述方面均对公司内控及管理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日常采购、销售、内部管理等活动中的行为予以约束和规范。尽管如此,如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主观恶意违反公司相关制度、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或公司管理水平无法与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活力,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大带来的治理风险。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传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0.1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广播电视台通过间接持股控制公司68.18%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后还将全面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和约束,但如果相关制度执行不力,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自己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三)关联交易持续发生的风险
根据广电总局相关政策的要求,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由省级电视台负责,公司从事IPTV集成播控业务需要向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支付播控费,公司已与河北广播电视台签署了业务许可的授权合同;此外,公司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其自有版权或其拥有的其它合法方式取得的相关版权或版权使用权。为保证直播节目的正常安全播出,公司建立了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并委托河北中广对信号异地灾备传输系统进行运营维护。公司向国艺文津采购对部分音视频内容的审核服务、部分内容版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支付河北广播电视台的播控费和版权使用费金额合计分别为1,283.25万元、1,499.54万元和1,475.99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63%、4.07%和3.99%;发行人因向河北中广采购技术服务支付费用169.81万元、169.81万元和169.8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48%、0.46%和0.46%;发行人因向国艺文津采购版权及内容审核服务支付费用334.32万元、431.50万元和407.35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95%、1.17%和1.10%;发行人因向河北广播电视台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付费用205.51万元、100.83万元和44.46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58%、0.27%和0.12%;发行人因向传媒集团采购广告宣传服务支付费用49.94万元、318.37万元和47.27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0.14%、0.86%和0.13%。上述关联交易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均较小,但预计上述关联业务未来仍将持续发生。虽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并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新媒体行业近年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国家先后出台的产业政策和规划提出了对IPTV等新媒体业务的具体支持计划。当前,公司主营的IPTV集成播控业务获得行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模式风险
当前,我国IPTV集成播控平台分为中央、省两级构架,播出的节目信号经由电信运营商架构的专网传输到用户机顶盒,用户将电视机与机顶盒联接,可收看由集成播控平台提供的各类节目内容。在该种基本业务框架下,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增值内容供应商、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结算关系、各方在产业链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比例均处于动态变化中,如果公司未来在产业链中的贡献度减小或话语权变弱,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除了通过传统业务精细化、智能化运营和营销模式创新来提升业务收入,公司也在加快推进在智慧教育服务、大健康和养老服务、智慧社区及数字乡村服务等领域的布局。随着智慧教育等创新业务深化推进,公司相关资本性投入将增加,如果创新业务模式对业务拓展和业绩增长的提升不及预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IPTV增值业务规模下滑、内容版权采购及营销推广活动增加、创新业务规模尚不能覆盖摊销成本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扣非后净利润有所下降。如果未来进一步出现产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内容版权及营销投入增加、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重大不利情形,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将有可能出现公司经营业绩显著波动甚至营业利润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三)终端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伴随新媒体业务的快速发展,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选择越来越多样化。在电视端,除IPTV之外,终端用户亦可选择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视等方式进行电视节目收看;除电视端外,PC端和移动端亦是终端用户收看视听节目的重要可选方式。虽然不同视听节目收看方式的清晰度、流畅度和用户体验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在终端客户总量和单位客户花费时间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如果公司运营的IPTV节目无法满足终端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业务可能面临终端客户被分流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河北省第八批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冀财税[2018]25号),无线传媒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已到期,自2024年1月1日后无线传媒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如果后续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或公司资质发生变化,将进一步对公司未来净利润情况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河北IPTV集成播控平台系统化改造升级项目、内容版权采购项目和智能超媒业务云平台项目。虽然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对募集资金项目市场状况和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但项目具体实施时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以及终端用户需求等因素发生较大变化之情况,从而无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三)相关租赁房产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租赁的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新石中路377号7层701-720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西城国际B座1801、1802室,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发行人可能面临需要搬迁或因未办理租赁房屋备案手续被处罚的风险。
虽然公司控股股东传媒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对于租赁房产瑕疵可能造成的损失出具了相关承担承诺,但若因上述房产相关瑕疵导致公司需搬迁或受到处罚,可能对公司短期经营形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四)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资产总计 | 2,080,739,954.26 | 1,824,984,902.70 | 1,628,596,004.68 |
负债合计 | 193,643,054.09 | 221,777,271.80 | 165,318,020.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7,096,900.17 | 1,603,207,630.90 | 1,463,277,984.4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7,096,900.17 | - | -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营业收入 | 64,632.13 | 65,366.44 | 67,214.13 |
营业成本 | 29,678.79 | 28,508.80 | 26,450.91 |
利润总额 | 28,388.93 | 29,112.96 | 35,569.14 |
净利润 | 28,388.93 | 29,112.96 | 35,569.14 |
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388.93 | 29,112.96 | 35,569.14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0.74 | 39,921.74 | 57,693.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7.78 | -27,060.67 | 54,283.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56 | -15,567.19 | -9,526.4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758.41 | -2,706.11 | 102,450.62 |
财务指标 | 2023.12.31/2023年度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1.12.31/2021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10.35 | 7.25 | 8.97 |
速动比率(倍) | 10.34 | 7.24 | 8.96 |
资产负债率(%) | 9.31 | 12.15 | 10.15 |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24 | 4.45 | 4.0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1.98 | 22.93 | 4.08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49.22 | 143.82 | 200.69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32,517.45 | 32,984.79 | 37,367.4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2 | 4.20 | 4.0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88 | 1.11 | 1.6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63 | -0.08 | 2.85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8,388.93 | 29,112.96 | 35,569.14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26,963.15 | 28,278.70 | 32,61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