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网上路演日 | 2019年01月16日 |
申购日 | 2019年01月17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9年01月18日 |
缴款日 | 2019年01月21日 |
联系人 | 张儒平 |
电话 | 010-56969898 |
传真 | 010-56969955 |
联系人 | 李锋 |
电话 | 010-68588083 |
传真 | 010-6808675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60,813.74 | 52,883.50 |
2 | 信息化营销系统建设项目 | 9,328.20 | 8,328.20 |
3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764.76 | 12,764.76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99,906.70 | 88,976.46 |
公司名称: |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Vats Liquor Chain Store Management Joint Stock Co., Ltd |
公司境内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简称: | 华致酒行 |
股票代码: | 300755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彭宇清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张儒平 |
董秘联络方式: | 010-56969898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片区 |
注册资本: | 17,366.60万元 |
邮政编码: | 100062 |
联系电话: | 010-56969898 |
公司传真: | 010-56969955 |
公司网址: | www.vatsliquor.com |
电子邮箱: | dongmiban@vatsliquor.com |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2011年,“华致酒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第35类商标中唯一入选的酒类流通企业商标。2010年-2017年,华致酒行连续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华致酒行及旗下公司是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的长期重要合作伙伴和大客户,曾先后8次获得茅台股份公司授予的“仪狄巨匠金奖”、“优秀经销商”等荣誉,先后11次获得五粮液股份公司授予的“六星级运营商”、“杰出品牌运营商”等荣誉。
公司恪守“精品、保真、服务、创新”的理念,在销售名优酒品的同时注重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在业内享有较高美誉度及影响力,生产商、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的认同度不断提高,与渠道上下游的合作关系愈加紧密。公司亦发挥自身在酒类营销供应链中的积累的信誉度和终端用户口碑,提升对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供应链议价能力。良好的品牌形象,是公司业务拓展、稳健经营的有力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以“保真”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把“让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地购买到真品美酒,喝上真品美酒”作为企业愿景,采取源头控制、信息技术管理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手段,保证渠道内的酒品均为真品。
公司的保真体系贯穿于新品开发、产品采购、仓储、配送、门店经营、客户管理、市场监督等各个环节,做到产品保真的无缝衔接,借助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防伪溯源技术,渠道内实现了覆盖采购、仓储、物流、销售的全程可追溯。在行业内独创了封箱标及条码追踪,确保真品不被替换。
对下游,华致酒行独特的产品保真信用体系,使华致酒行及华致酒库门店在终端消费市场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华致酒行的封箱标、瓶标等保真措施,将品牌信用直观体现在产品外观,为产品增加了信用溢价,提升下游渠道的市场竞争力。
对上游,保真体系能够维护生产厂商最关注的产品质量体系,保证向下游的销售均为真品,增强了上游酒厂对华致渠道的信心。华致酒行触达全国、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产品渠道,涵盖酒品消费的全部主流渠道,上游生产企业只需要与华致酒行建立合作关系,即能够将真品酒水高效铺货至全国各地,解决其无法控制终端市场产品质量的隐患。
华致酒行的产品保真体系,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形成了华致酒行“真品”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公司独一无二的产品信用体系,并将企业内部的信用体系输送至上游生产企业和下游消费者,大大提升了公司对上游和下游的黏性,为公司构建“华致酒行”精品酒类消费生态系统奠定了根基。
作为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包括连锁酒行、华致酒库、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电商、终端供应商在内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各渠道优势互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报告期内,华致酒行门店客户数量(含酒行门店、酒库门店、零售网点门店)大幅增长,渠道建设不断丰富,为华致酒行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6月,公司共拥有151家连锁酒行,发展华致酒库客户595家,门店范围覆盖全国,华致品牌门店数量达到历史新高,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6月末 | 2017年末 | 2016年末 | 2015年末 | |
---|---|---|---|---|
华致酒行直营店 |
2 | 2 | 2 | 3 |
华致酒行合作店 |
149 | 195 | 208 | 291 |
华致酒库门店 |
595 | 504 | - | - |
华致品牌门店数量合计[注] |
746 | 701 | 210 | 294 |
注:华致品牌门店包括华致酒行门店及华致酒库门店
为顺应广大消费者精品酒水消费升级的需求,顺应新零售业态的发展需要,公司发力扁平化的产品直供网络的建设,积极拓展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子商务客户,不断加深与终端消费者的联系。截至2018年6月,公司拥有三千多家零售门店类客户。遍布全国的零售门店客户成为华致酒库门店进一步发展的储备,为公司继续开拓发展华致酒库渠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重视传统酒类销售渠道的建设,截至2018年6月,公司共发展了100多家终端供应商。作为直供终端网点的补充,公司充分利用终端供应商客户的经销实力和渠道优势,提高公司的业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的构建,一方面通过自有品牌门店树立起“华致酒行”专业、精品、保真的企业形象,另一方面通过华致酒库建立新零售模式下的酒类连锁销售体系,同时通过更加扁平化的销售渠道迅速占领销售终端,在继续发展传统大流通渠道的同时,开拓新兴业务渠道,避免对单一渠道的依赖,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既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也增强了在与上游企业合作过程中的话语权。
公司以北京、南京、成都、郑州等城市为核心,铺设“公司——销售终端——消费者”的销售模式,公司直接向销售终端供货,免除了传统流通渠道的中间环节,建立起了覆盖全国、扁平化、高效率的直供网络。除连锁酒行、华致酒库外,公司直接供货的销售终端还包括酒品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子商务等。
公司的零售网点客户遍布全国,主要为名烟名酒店、专卖店、餐饮酒店等零售门店,客户直接向公司提交订单,由公司匹配就近安排仓库配货、发货,减少了下游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了其采购成本,受到客户广泛青睐。报告期内公司零售网点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6月,公司合作的零售网点客户3,000余家,公司可从中筛选优质网点升级为华致酒库门店,并利用华致酒库渠道开拓酒类新零售模式,最终消费者通过线上下单,华致酒库门店就近快速配送,实现线上需求向线下消费场景的快速转变。
在消费升级、酒品个人消费增多的大趋势下,综合性KA卖场成为酒类产品重要的销售终端。公司加大了KA的渠道建设,截至2018年6月,产品进入20多家大型商超,拥有众多可以持续消费的重点客户资源。同时,公司积极开拓线上消费渠道,在京东、天猫开设电商旗舰店,尝试拓展线上销售。2017年起,公司依托华致酒库开始建立O2O的新零售模式。
公司的直供网络,能够直接深入酒类产品销售渠道的最底端,直接面对大众消费市场,帮助公司把握消费市场最新动向,判断市场变化趋势;通过扁平化的销售网络,直接连接终端消费网点,将流通环节的利润与KA卖场、零售网点等客户分享,同时提供市场资讯、业务培训、管理支持等附加服务,维持客户的忠诚度和稳定性。公司凭借与遍布全国、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直供终端客户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与终端消费者的联系,巩固自身市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拥有多年的酒类销售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市场敏感性强、发展思路清晰,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保证了公司更准确的市场定位和业务规划。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建立了成熟的人才选拔、培训、淘汰机制,能够通过人才培训、人才引进、人才发现,充分发掘员工潜力,并行了良好的业务传承和人才培养机制。公司已培养了一支精干、高素质的管理、运营、销售队伍,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过在精品酒水流通领域的多年耕耘和积累,借助广泛覆盖不同地域、不同消费群体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及产业链信息管理体系,公司能够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寻找并预判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调整自有产品体系,以迎合市场需求,引领酒类消费健康发展。
公司的决策层及主要管理人员均为长期从事酒类销售和渠道运营的专业人士,对行业的发展趋势有准确的判断;公司通过酒类消费市场供求状况、本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分析、行业和产业调研,发现市场需求;公司在全国各省区均设有专职销售团队,市场业务人员分布全国各地,通过深度服务连锁酒行、华致酒库、零售网点、KA卖场、团购客户、电商客户、终端供应商,了解客户的酒品消费需求,并定期汇总报告,供决策层参考;公司建立了产品决策委员会,负责产品体系的设计和调整,成员包括采购、销售、仓储、财务、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并建立了产品品类目标规划和产品线评价体系,用科学的决策手段指导新产品的开发。
基于对中国酒类市场的深刻理解、对消费升级时代下大众消费升级方向的准确把握和对酒类消费终端市场的深度耕耘,产品经推广后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受到各渠道不同类型客户的青睐。公司的产品筛选及开发,为公司持续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是公司业务增长的有力保证。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酿酒企业及大型酒类流通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销的产品包括飞天茅台、普通五粮液、剑南春、洋河等知名酒品。同时,公司与国内酒企合作开发了“五粮液年份酒”、“贵州茅台酒(金)”、“古井贡酒1818”、“国乡荷花”、“虎头汾酒”等多款优质、畅销酒品,是上述产品的总经销。葡萄酒大师阿伦•格里菲斯(Alun Griffiths)先生根据国人的饮用习惯和偏好,在全球范围内甄选质量上乘且能够代表当地风土的精品葡萄酒500余款,组成“阿伦选•葡萄酒”产品系列。2018年,公司与富邑集团(TWE)建立合作关系,在国内销售推广其旗下奔富酒庄(Penfolds Winery)与璞立酒庄(Beaulieu Vineyard)的高端葡萄酒。公司现经营国内外精品白酒、葡萄酒、黄酒等产品近4,000种。
精品酒水全品类产品体系,使公司的产品线能够实现对不同地域、不同年龄、不同类型、不同消费偏好的消费者的全面覆盖,满足酒类消费需求侧多样化、个性化的用户体验及产品需求,同时大大降低了对单一类型产品的依赖,有力分散了细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了强势酒企对流通渠道的控制力,增强了公司在市场的话语权。
公司在酒类流通领域长期经营,具有丰富的酒类流通行业运营经验,在产品采购、仓储物流及客户开发的成本管控方面拥有较强的优势。
产品采购方面,公司与茅台、五粮液等名优酒厂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从酒厂获得较多的产品供应计划,源头采购确保了产品保真,同时大大降低了产品采购成本。针对部分畅销产品,在酒厂给予公司的供应量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还会向通过资质审核的流通商进行采购作为补充调剂,即使该等产品采购价格相对较高,公司通过产品及资金的快速周转仍能获得合理利润空间,这也是公司增强客户满意度和提升市场占有率的需要。此外,公司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具备强大的市场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对酒类产品价格走势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因此能够控制好产品的采购时点和批量。
仓储物流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地理分布、多年来积累的货物发运经验,在酒品主产区、交通枢纽及省会城市建立了仓库;并通过科学制定库存管理计划,保障库存维持在合理而安全的水平,降低库存维持成本。公司选择与全国性或者区域性较强的物流服务商进行合作,充分利用其运输效率及辐射范围,实现对全国各地客户的快速服务。分工明确的仓储、物流体系提升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并有助于控制运营成本。
客户开拓方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截至2018年6月,公司共拥有151家连锁酒行,发展华致酒库客户595家,门店范围覆盖全国,华致品牌门店数量达到历史新高。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与现有客户融洽的合作关系,增强了公司的行业影响力,降低了新客户的开拓成本。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开发出了一整套适用于酒类流通领域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于公司众多客户、供应商及各地采购、销售及管理人员,涵盖酒品流通的前、中、后段。
公司的产业链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产品进、销、存管理与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体化协同,实现总部对采购、物流、仓储、销售各业务环节的业务监控,实现了业务流程标准化,协助供应商、客户、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公司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近4,000个产品的有效管理;公司各条业务线的数据经过汇总,传递至总部的财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向管理层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延伸至酒类流通的各个层级,串联起公司整体业务流程,提高了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通过优化产品采购供应管理、配送管理、保真管理、仓储管理,加快新品甄选及开发速度,提升客户需求的满意度和响应效率,实现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公司除向消费者提供高端、精品、保真的酒品外,还通过宣传广告投放、连锁门店展示、线上活动推广等形式,提供丰富的消费体验,推广健康饮酒的生活理念,倡导市场理性消费,引领市场发展。
公司完整的精品酒水产品体系,能够全面满足终端消费者不同场景下多样化的饮用需求;消费者通过在渠道内的酒类销售终端即可实现全部酒品采购;公司通过连锁门店及终端类客户进行酒文化宣传、精品酒水推广、品鉴培训,提升终端消费者的酒水品鉴能力;葡萄酒大师阿伦·格里菲斯(Alun Griffiths)“阿伦选·葡萄酒”选择全球范围内质量上乘、性价比高,且能够代表当地风土的精品葡萄酒,指导客户品鉴、识别不同类型葡萄酒的特色,推动购酒及饮酒理念的升级。多年的市场培养和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使客户始终保持对公司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有利于提升客户黏性,保障了渠道的稳定、快速发展。
>>展开酒类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其销售会受到国民经济整体景气程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变化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酒类消费市场规模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品种逐渐多样化,人们的消费方式也日益多元化、个性化;个人酒类产品消费的增加、居民消费升级促进了酒类产品的市场发展。但如果我国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或停滞,甚至出现经济危机,会导致消费者对酒类产品需求的下降,进而会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一)市场竞争风险
酒类产品流通领域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参与者众多,占市场较大份额的大型龙头企业较少,公司面临着来自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酒水营销和服务商之一,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发展直供网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影响力。但是随着居民酒类消费升级,新型销售业态如电子商务兴起,促使传统酒类分销商逐渐启动业务转型,零售终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未来,公司将在渠道建设、产品推广、销售终端建设等方面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审慎地把握行业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销售体系和营销策略;或不能在品牌、服务、销售渠道、供应商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实力,会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受政策影响,酒类产品的市场格局变化明显,酒水价格呈现较大幅度的波动。2012年底,中共中央发布八项规定后,明确提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随着“三公”消费受限,节俭之风盛行,酒类产品的消费需求也受到了较大影响。受消费需求短期下降的影响,从2012年开始,我国酒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短期走低。随着近年来消费升级,酒品消费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商务消费、个人消费为主,报告期酒品的价格开始回升;此外,酒品价格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临近中秋、春节期间的传统销售旺季大都会呈现上涨趋势。另一方面,酿酒企业也会根据终端零售价的变动情况调整酒水的出厂价格,但出厂价的调整一般会滞后于市场价格。
公司收入、成本均对酒水价格具有较高的敏感性,虽然公司具有丰富的酒类流通行业运营经验,能够根据市场变化迅速调整经营政策,但如果公司不能准确判断主要产品的价格趋势,公司盈利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三)市场出现酒类产品假冒伪劣的风险
酒类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酒类流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参与者数量众多,且资质、信誉度参差不齐。受利益驱使,少数不法企业和人员制售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公司作为保真酒品销售商,在遏制假冒伪劣及侵权产品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通过源头控制、信息技术管理和消费者监督等手段,保证渠道内销售的产品均为真品。但市场中若发生酒类产品重大假冒伪劣情况,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会波及整个行业,对行业形象、消费者信心造成严重损害,进而会对包括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的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产品开发与推广风险
公司长期耕耘酒类消费终端市场,贴近消费者,积累了丰富的酒类产品运营经验。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市场的深度研究,进行产品线的规划设计,除销售市场既有产品外,还通过产品遴选及与酒类生产企业合作开发的形式,向市场推出多款新产品,如 “贵州茅台(金)”、“古井贡酒1818”、“国乡荷花”、“虎头汾酒”等。公司是上述产品在国内的总经销,负责上述产品的市场推广。
上述产品的开发,充实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新产品从开发、遴选到最终获得消费者认可需要公司持续投入资源、把握消费动态,大力拓展市场,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推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产品,或不能有效推行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推广与销售,则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单类产品销售占比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白酒类产品的销售占比较大。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白酒类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46,136.96万元、206,329.61万元、227,960.26万元和135,160.15万元,占各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63%、94.47%、94.74%和95.02%。倘若未来白酒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重要品牌的白酒供给不足、竞争对手推出相似产品、消费者饮用习惯发生重大改变或葡萄酒、黄酒等替代品消费量大幅上升等情况,致使市场对公司白酒类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我国酒类品牌数量众多,但名优酒品的产量有限,且集中在少数酒类生产企业,因此名优酒品的上游采购渠道呈现较为集中的客观特征。本公司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酒类产品,产品采购尽量来自生产厂商源头或实力较强的一级经销商,因此供应商相对集中。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采购的金额为97,059.98万元、132,513.03万元、147,129.62万元和102,253.4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06%、81.71%、68.24%和76.75%。如果这些供应商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营销策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出现变动,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四)下游渠道管理风险
作为国内行业领先的精品酒水销售服务运营商之一,公司下游覆盖酒类流通全渠道。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的销售网络覆盖151家连锁酒行、595家华致酒库、3,000多家零售网点、20多家KA卖场、100多家终端供应商以及数量众多的团购客户、电商客户,产品销售区域遍及全国。因此,对下游渠道管理对公司至关重要。经过多年来的摸索,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渠道管理制度,从客户选择、供货数量、供货价格、窜货管理、终端零售价格、包装标签等方面对各类渠道的销售推广进行规范,以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合作情况良好,但仍不排除未来因下游个别客户的不当行为,如跨区域窜货、扰乱价格体系等,导致无法为最终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进而致使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受损,并有可能影响到公司与上游酒类生产企业的合作。公司面临下游渠道管理风险。
(五)受供应商处罚或解除合同的风险
按照行业惯例,公司与酒类生产企业签订的采购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年度采购量或年度采购金额、销售区域与渠道等条款,公司在合同期限内必须遵守上述约定。公司是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等酒类品牌的一级经销商,取得了飞天茅台、普通五粮液的经销权,并与包括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安徽古井贡、汾酒等在内的酒类生产企业合作开发了“五粮液年份酒”、“贵州茅台(金)”、“古井贡酒1818”、“国乡荷花”、“虎头汾酒”等产品,取得上述合作开发产品的总经销权。公司遵守酒类生产企业的渠道管理政策、持续获得上述产品的经销权,对维持公司业务的稳定至关重要。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或无法严格管理销售渠道,违反与酒企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存在被供应商采取减少产品供应量、暂停业务合作、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的可能性,由此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017年,发行人存在因违反采购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而受到供应商处罚的情形,主要处罚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017年受到酒企处罚事项并未影响发行人与酒企的持续合作,也未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发行人与贵州茅台、宜宾五粮液等供应商合作关系良好。
(六)产品品质控制的风险
公司为销售型企业,无法直接控制上游生产环节的产品品质。如果生产商在生产过程出现瑕疵导致产品品质下降,致使终端消费者受损害,本公司的品牌声誉及产品销量将遭受不利影响。
对于流通环节的产品品质控制,虽然本公司建立了严密的过程管理制度及信息系统来管理产品供应链及各渠道销售终端,以保障下游渠道内销售产品的质量、杜绝假酒出现,但仍不排除个别人员疏忽大意而未能妥善管理公司的产品,或受利益驱使在流通环节中掺杂假酒。一旦本公司流通环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七)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租赁房屋72处。部分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或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上述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地区办事处销售、市场人员的办公及货物的存储,并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由于同区域可选择的租赁物业范围较广,租金价格不高,且存储货物及其他办公用品均易搬迁,不存在对目前租赁物业的依赖,在租赁市场上另行租赁相同功能的物业不存在障碍;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被撤销或未生效,公司可依法要求出租方赔偿受到的损失。公司在过去的经营中并未发生过因租赁物业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或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情形。虽然目前公司仍正常使用上述租赁房屋,若第三方对该等租赁事宜提出异议,则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继续承租该物业。
(八)子公司上海虬腾的合作经营风险
为大力发展直供终端,开拓KA卖场渠道,2016年发行人与李勇、单丹丹合资成立上海虬腾,发行人持股51%,李勇、单丹丹分别持股29%、20%。在合作中发行人提供资金及产品支持,李勇、单丹丹提供渠道资源并在公司统一管理下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发行人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人员管理和内控制度等对上海虬腾的业务、人事、资金、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实现了对上海虬腾的有效管理与控制。但仍不排除李勇、单丹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上海虬腾的主要客户为KA卖场,对茅台和五粮液等精品酒水需求量大,上海虬腾的配额无法满足下游商超客户的需求,故上海虬腾除向茅台和五粮液酒厂采购外,还向其他经销商进行采购。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上海虬腾向李勇、单丹丹的关联公司上海茅五剑、上海丹豪、扶余鑫河采购的产品总额分别为1,184.36万元、32,057.58万元和26,880.71万元,占上海虬腾单体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3.16%、63.83%和78.53%。如果发行人与李勇、单丹丹停止合作,且未及时找到合格的供应商,上海虬腾的供货将受到较大影响,进而对上海虬腾乃至发行人合并报表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信息管理系统故障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ERP信息管理系统、营销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为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将公司与连锁酒行、华致酒库等销售终端有效连接。公司现有技术方案成熟、稳定,能够满足对销售终端的数据采集需求且运营良好。但如果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设备失灵、黑客入侵、传输错误等问题,将会使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存货管理不善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存货金额较大,符合酒类流通企业的特点。报告期2015年至2018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450.59万元、80,758.02万元、98,584.79万元和114,870.6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6.13%、37.62%、51.87%和50.65%。尽管本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和物流配送体系,且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但不能排除公司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出现因未能准确把握消费趋势的变化、未对终端消费的需求做出及时反应,导致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另外,公司有可能因存货管理不善,发生存货意外事件,造成存货的损毁和灭失。
(二)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较大,在每年末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399.07万元、1,172.18万元、1,722.65万元和1,561.50万元,占同期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35%、1.43%、1.72%和1.34%。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431.98万元、-78.15万元、631.73万元和-48.3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68%、-0.56%、2.38%和-0.27%。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报告期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2,580.27万元、31,486.91万元、8,867.41万元和15,377.31万元,2018年6月末应收账款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对麦德龙、大润发等KA卖场销售额增幅较大所致。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为麦德龙等大型商超和部分优质经销商、终端客户,其资金实力较强,资信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较高,且未发生过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公司销售客户信用度高,通常情况下能够按期回款,但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资金回流出现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发行人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5%、10.19%、16.55%和10.8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发行人净资产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运营期,新增效益会逐步体现,因此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五)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及影响
报告期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56.90万元、1,781.75万元、3,690.03万元和1,076.80万元,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1.07%、12.77%、13.93%和6.02%,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各业务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六)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件,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产权交易行为外,西藏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发行人子公司西藏威华达经贸有限公司、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和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在西藏自治区,享受该税收优惠。2018年起,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已过期,公司按照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率进行计提。全国性、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取消,会对企业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七)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和产生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但公司仍存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向东先生,本次发行前合计控制公司93.28%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变为69.96%,实际控制股权的比例较高。尽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等制度对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关的约束,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防止和杜绝实际控制人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和行为。但是,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业务经营、投资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影响和控制,进而有可能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和记录,公司培养并吸引了一大批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多年行业管理经验且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增长,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756.74万元、218,413.42万元、142,347.38万元和142,347.38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人员数量迅速增加,业务区域和客户范围将更加广泛,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尽管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一套与现阶段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支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但是,如果公司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协调及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利润增长和未来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如期完成、项目完成质量以及项目建设期内市场结构的转变等因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后提出的,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并且公司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人员配备等方面已做好充分准备。这些项目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丰富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但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届时一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拓展市场,将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指标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42,347.38 | 240,651.84 | 218,413.42 | 157,756.74 |
净利润 | 13,968.72 | 20,749.08 | 11,240.38 | 2,502.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16.56 | 20,270.10 | 11,300.07 | 2,502.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909.74 | 16,916.28 | 9,991.21 | 1,167.46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但由于影响公司成长性的因素较多,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或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实施募投项目,不能通过继续拓展营销网络,提升品牌价值,进一步丰富产品线等方式维持公司竞争力,将会导致公司在未来面临业绩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展开项目 | 2018.6.30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资产总计 | 2,344,503,276.02 | 1,977,753,918.59 | 2,238,216,912.76 | 1,943,611,334.02 |
其中:流动资产 | 2,268,142,381.43 | 1,900,656,803.08 | 2,146,812,529.89 | 1,825,147,672.88 |
非流动资产 | 76,360,894.59 | 77,097,115.51 | 91,404,382.87 | 118,463,661.14 |
负债合计 | 1,056,348,328.28 | 829,003,030.97 | 1,309,030,883.33 | 918,170,246.65 |
其中:流动负债 | 1,056,348,328.28 | 829,003,030.97 | 1,309,030,883.33 | 918,170,246.65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88,154,947.74 | 1,148,750,887.62 | 929,186,029.43 | 1,025,441,087.37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2,920,500.55 | 1,125,037,986.10 | 920,882,952.07 | 1,024,041,087.37 |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营业收入 | 1,423,473,753.89 | 2,406,518,403.67 | 2,184,134,247.05 | 1,577,567,358.94 |
营业成本 | 1,116,592,937.97 | 1,917,929,680.97 | 1,807,560,957.37 | 1,210,462,734.44 |
营业利润 | 177,796,003.86 | 258,845,244.50 | 123,132,098.84 | 27,099,784.68 |
利润总额 | 178,934,203.96 | 264,914,505.92 | 139,474,192.59 | 40,453,486.34 |
净利润 | 139,687,194.14 | 207,490,775.49 | 112,403,821.92 | 25,023,322.0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9,097,449.32 | 169,162,760.08 | 99,912,065.96 | 11,674,634.07 |
项目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246,597.18 | 365,095,328.30 | -99,677,534.11 | 281,784,573.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4,169.08 | -1,908,390.60 | 84,812,789.98 | -86,919,499.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1,482.39 | -408,098,840.49 | 133,197,789.30 | -136,603,298.8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463,031.50 | -44,931,266.13 | 118,390,591.12 | 59,099,653.73 |
财务指标 | 2018年1-6月/2018.6.30 | 2017年/2017年末 | 2016年/2016年末 | 2015年/2015年末 |
---|---|---|---|---|
流动比率(倍) | 2.15 | 2.29 | 1.64 | 1.99 |
速动比率(倍) | 1.01 | 1.04 | 0.96 | 0.8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7.94% | 41.82% | 52.23% | 43.1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5.06% | 41.92% | 58.49% | 47.2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 11.74 | 11.93 | 9.91 | 13.64 |
存货周转率(次∕期) | 1.03 | 2.10 | 1.95 | 1.0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9,005.88 | 29,326.64 | 17,374.89 | 9,511.26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816.56 | 20,270.10 | 11,300.07 | 2,502.3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2,909.74 | 16,916.28 | 9,991.21 | 1,167.46 |
利息保障倍数 | 23.50 | 16.09 | 10.67 | 3.2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 -0.45 | 2.10 | -0.57 | 1.71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49 | -0.26 | 0.68 | 0.36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7.27 | 6.48 | 5.30 | 6.21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 0.03% | 0.05% | 0.11% | 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