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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19年4月16日 |
申购日 | 2019年4月17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9年4月18日 |
缴款日 | 2019年4月19日 |
联系人 | 王青 |
电话 | 0571-87392388 |
传真 | 0571-87397667 |
联系人 | 陈婷婷 |
电话 | 0571-87823628 |
传真 | 0571-87828004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期 |
---|---|---|---|---|
1 |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 | 13,503.70 | 3,503.70 | 12个月 |
2 | 风能数据平台及新机型研发项目 | 15,000.00 | 10,114.90 | 36个月 |
3 | 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 | 41,016.20 | 20,508.10 | 12个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合计 | 79,519.90 | 44,126.70 |
公司全称 |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Windey Co.,Ltd |
公司境内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简称 | 运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72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杨震宇 |
公司董事会秘书 | 王青 |
董秘联络方式 | 0571-87392388 |
注册地址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 |
注册资本 | 22,047万元 |
邮政编码 | 310012 |
联系电话 | 0571-87397666 |
公司传真 | 0571-87397667 |
公司网址 | www.chinawindey.com |
电子邮箱 | info@chinawindey.com |
风电机组制造属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含量高、涉及学科范围广,包括材料学、空气动力学、结构力学、气象学等诸领域。只有拥有深厚的技术沉淀的企业,才能不断在产品和技术上推陈出新,在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持续降低产品的成本及故障率。
公司以浙江省机电研究院风电研究所为基础发展而来。作为国内最早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制的机构,该所从人员和技术积累方面给公司打下了良好基础,并影响公司形成了注重技术的经营作风。公司始终把研究和技术摆在首要位置,建成了设施先进的风力发电系统专业实验室。在国家科研经费的资助下,公司开展了超低风速风电机组、海上风电机组、风电控制技术和并网技术的基础理论与运用技术研究,共发表了论文204篇,其中SCI/EI检索论文29篇。公司的系列研究活动在推动我国风电行业技术发展的同时,也助推公司成为行业技术的领导者之一。
此外,公司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牌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浙江省授牌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与浙江大学院士科研团队长期合作,支持公司承担并完成了一批风电领域的国家“973”、“863”及国家科研支撑计划项目,并为运达风电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人才。
公司目前已形成稳定的技术研发梯队,公司的研发人员178人,部分研发人员从事风电技术研究已达40余年。研发团队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博士8人、硕士 73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115项专利授权(包括一项国外专利授权)和98项软件著作权,专利涵盖零部件、风电机组和风电场在内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相关内容请参见本节之“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之“(二)与业务有关的主要无形资产”。
此外,公司作为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长期主持、参与国家和省级风电行业重大科研项目,其中主持或参与了13项代表风电行业国内最高水平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点科技攻关项目,8项浙江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主持或参与起草了19项国家标准、20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1项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公司的供应商较为稳定,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和交货的及时性。公司综合考虑风电机组全寿命周期成本,选择行业内一线产品的优质供应商合作。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历史悠久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或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合资工厂,产品质量可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供应关系稳定。
稳定的供应商体系使公司推出新产品时能得到更及时的配合。长期的业务合作使公司与供应商对风电机组的相关要求积累了更多的共同认识,在公司推出新产品时,供应商能及时进行同步开发,有效提高了新产品的成功率,缩短了新产品推向市场的时间。
此外,由于供应商的实力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紧密,公司还能在一些重大项目研发时与供应商合作,提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在7MW级风电机组、风电机组智能控制技术等多个重大项目研发过程中,公司与供应商共同组建研发团队,使公司作为整机厂家提出的总体方案,能得到关键配套零部件厂家的有效配合,即通过与零部件厂家的互动,使公司的总体方案和配套厂家的零部件方案契合度提高,提高了这些项目的成功率。
公司自成立以来,尽管风电行业经历了不同发展时期,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曾出现起伏,但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骨干流失率低,保持了很高的稳定性。
稳定的核心团队使公司能持久关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如自主设计能力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而不是短期经营目标,避免了公司行为的短期化。风电机组的运行环境恶劣,维修成本高,产品质量直接影响设备的全寿命周期成本,进而影响制造厂家质保期的利润和品牌形象。十余年前我国风电行业大规模商业化起步之初,同行业大部分公司面对市场诱惑,采取了直接引进国外成熟设计的见效快的市场策略。虽然短期市场回报高,公司业绩增长快,但后续质量问题频发,导致很多公司后续年度经营压力大。公司凭借对风电行业特点的深刻认识,管理层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抵制了短期市场暴利的诱惑,坚持对引进技术进行充分消化吸收后再大规模市场化推广。虽然公司错过了第一轮行业大发展的市场机会,但公司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关,形成了完整的技术体系,建立了公司产品良好的市场口碑,终于在本轮新的行业周期中开始显示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稳定的核心团队使公司各部门能默契配合,能有效整合各部门的资源,满足客户全方位的要求。目前风电场业主招标已由单一的风电机组的销售,转向涵盖了风电场设计、风电机组的选型与供应、运行维护等设备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因此,每一项目的方案设计,需要在营销、技术、工程、运维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完成。公司各部门的核心骨干在公司工作年限长,熟悉公司的合作文化,能在关键时刻相互支持,可根据客户要求在短时间内提出跨部门的最佳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在我国风电行业发展初期,国内厂家产品功能相近,品牌差别不明显,竞争手段主要为价格竞争。由于风电行业的特殊性,开发商不仅仅要考虑设备采购的初始成本,还要考虑整个风电场全生命周期内的运营维护等其他后期成本。经过十余年发展,各厂家产品的质量已有“绩”可寻,风电场开发商开始选择与质量稳定、有良好运行业绩的品牌商进行合作。
公司产品已遍及全国二十余个省市200多个风电场。在多年的稳健经营中,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领先的技术优势、及时的售前售后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积累了一批主流的风电场投资商客户。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内部考核程序严格的央企,并且这些企业一旦成为公司的客户,后续订单逐年增加。从目前在手订单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主要客户的采购份额中呈上升趋势,反映出这些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同度增加。
除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外,公司还依托自身的技术积累和研发资源,为客户持续提供贯穿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完整技术支持,提升客户服务的满意度。公司提供的差异化服务包括:
A、前期风资源开发服务。公司提供的前期风资源开发服务包括风资源宏观选址、现场勘测、微观选址、机组选型和风场经济性设计等,能针对客户不同的风场资源提出具体化方案。公司有专业的风资源评估团队,通过对风能资源的正确评估,选择综合指标最佳的风力发电机组并进行精准布点,帮助客户实现风场运营效益最大化,减少投资风险。
B、风电场运行监测服务。公司自主开发了“风电场监控管理系统(WindViewer)”、“运达风电信息系统(Windey MIS)”、“运达风电场信息系统移动端(Windey Aeolus)”等系统平台,对客户的风电场设备进行实时监控、故障诊断、运营数据搜集分析等操作,为客户减少现场值守人员甚至实现无人值守,提高风电场管理效率。该系统仍在进一步升级完善中。
C、风电后市场服务。公司提供的风电后市场服务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的运行维护、维修、技术升级改造等。公司建立了一支技术全面的售后服务队伍,覆盖公司产品销售的全部风电场。通过在客户风电场所在地派驻运维人员,设置不同等级的备品备件库,公司可快速响应客户的各类需求,保障机组安全稳定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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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兴能源,风电与其它形式的新能源相同,在发展的初期都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因此,近几年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国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自2014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连续三次下调陆上风电项目标杆电价。其中,发改委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I-IV类资源区2018年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降至0.40、0.45、0.49以及0.57元,已逐步接近国内很多地区的火电标杆电价。
2018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将消纳工作作为风电新增建设项目的首要条件,严格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推行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即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
虽然竞价上网将加快风电平价上网的步伐,有利于风电扩大市场份额,而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成本,但竞价导致的电价降低将压缩风电场投资者的收益空间,相应的压力会向风电整机制造商转移。为了获取订单,风电整机制造商一方面要提高风电机组的质量,另一方面要降低价格,并加强与风电场投资者从项目开发即开始协作,提供全生命周期风场管理方案以及其他增值服务,以更好满足开发商需求。这对整机厂商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加大了整机厂商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
过去几年发改委规定风电的上网价格与项目的核准时间或投运时间直接相关,导致风电场投资者为保证其投资回报,在电价政策对上网电价下调前加快项目投建进度,进而拉动对风电整机的需求,但电价下调后的一段时期内,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作为风电整机制造商,报告期年度间的收入和利润的变化受到了政策调整的影响。如果未来国家继续出台类似措施,将加剧公司年度间的业绩波动。
此外,目前的电力结构以火电为主导,风电作为可持续的清洁能源,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仍然需要依赖环保、绿证、配额制等政策的持续推行和有效实施。
(一)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的风险
自2013年起,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需求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全社会用电增速从2013年的7.5%下降到2015年的0.5%,创过去四十年电力消费年增速的新低。2016年由于实体经济运行趋稳,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5.01%,2017年增长6.6%,2018年进一步增长8.5%。虽然近两年国内电力需求明显回升,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的特征。若未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或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型,则社会电力消费的增速也将下滑,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发电设备的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风电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一直在不断提高。风电早期由于国家政策鼓励,市场参与者数量较多。根据行业统计数据,在第一轮行业高峰时期,行业内纳入统计的整机制造企业超过80家,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的数量已大为减少。目前国内具备一定规模的风电机组制造厂商已降至25家左右,排名靠前厂家的市场份额进一步上升,排名前十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市场份额由2013年的77.8%增长到2017年的89.5%。
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可靠的产品质量,完善的服务体系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研制、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2015年、2016年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排名第九,2017年排名上升为第八。受制于资金实力的限制,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行业内的排名尚不够突出。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及时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则在未来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一)业绩波动风险和季度亏损风险
自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在国家持续的政策扶持下,通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2006-2009年间我国风电行业出现爆发式发展,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年均增速超过100%。随后,受行业恶性竞争及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2010-2012年间,风电年新增装机容量快速萎缩,从2010年的18.93GW下滑至2012年的12.96GW,降幅达31.54%,行业步入低谷,期间,大量不具备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因亏损严重而退出风电行业。相应的,公司的业绩也跟随行业形势出现了较大波动。虽然2013年以后,风电行业逐步恢复有序发展,增速在体现周期性的同时,更呈现整体向上的趋势,且公司已开始逐步进入盈利更为稳定的风电场经营业务,但风电机组的研制和销售业务在较长时期内仍将占主导地位,公司未来存在跟随行业大趋势再次出现业绩波动的风险。
此外,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业绩存在季度性波动。我国风电场的建设周期一般为:年初确定施工计划,年内建设,年底竣工投产。公司作为风电设备提供商,产品的生产周期与之相适应。风电机组作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在年初根据业主计划安排生产,年内制造,年底交付,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此外,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以南方山地项目为主,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更为明显,公司存在第一季度、前三季度出现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二)项目合同延期风险
风电场的施工计划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延后,从而影响业主接收公司产品的时间。尤其是近两年增长较快的南方风电场,多位于山地或沿海,更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这些项目中部分靠近人口居住区,征地阻力大;多为山地项目,道路条件差,对风电设备这样的超大件构成一定运输难度;并且南方雨水多、雨季长,影响户外作业。因此,南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因场地整理、交通运输、甚至天气原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期,从而导致合同履行时间拉长。风电机组的生产周期较长,公司按照业主拟定的安装计划生产,当出现合同履行延期时,会导致公司存货库存增加,影响资金周转和销售收入计划的实现。
(三)客户集中风险
我国风电投资运营企业主要为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主导的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作为风力发电机组的供应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发电集团下属项目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应较高。公司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等电力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91%、85.26%和66.11%。此外,前五大客户中,发行人对华能集团的销售占分别为39.93%、32.48%和14.96%,对中国电建的销售占分别为32.73%、20.44%和 17.61%。虽然报告期发行人对大客户的依赖度逐年降低,但依赖度仍然较高。
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报告期公司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优异的产品质量拓展了客户群,使得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和对少数客户的依赖度逐年下降,但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扩展新的客户,或者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创新风险
风电机组作为超大型、需要在恶劣环境中持续运行的设备,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商业化大型风电机组的技术虽然源自国外,但经过十余年的引进吸收,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和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基地。2017年国内市场上外资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仅为3.40%。因此,在我国近十余年大力发展的陆上风电领域,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已成为了全球这一领域的技术引领者。相应地,我国陆上风电的技术研发已进入自主创新阶段,可供参考的国外同行经验少,技术创新的难度加大。尽管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成功积累了大量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数据,但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发生方向性错误,或研发速度落后于竞争对手,则公司存在技术创新失败或研发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2018年5月,公司的风力发电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未通过评估,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虽然国家重点实验室不是发行人开展研发活动的资格条件,目前本次未通过评估未对发行人声誉、研发、业务开展产生影响,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取得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会降低客户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信任,对公司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公司负责风电机组整机的研发、设计及总装,相关的零部件采取专业化协作的方式,由供应商按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期间公司进行质量监控。该经营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各类零部件供应商在专项技术、设备方面的优势,减少资本性投入,提升生产效率,从而使公司集中更多精力在整机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上,并且供应商对其提供的零部件承担连带责任,分散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但是,生产零部件专业化协作的模式也令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必须依赖供应商的配套供应能力,若供应商不能及时供货,将导致公司无法按期生产和交货;如果采购的零部件出现大规模质量问题,虽然公司可以向供应商追偿,但仍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信誉。此外,若核心部件的供应商大幅提价,将降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风电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且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型人才依赖度较高。公司历来重视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与管理。在股份公司设立之初,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就包括了技术骨干,建立起了对核心技术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还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薪酬福利政策。在与关键技术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并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尽管公司通过有效的激励和规范的管理力图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但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的提高,公司的技术人才不可避免成为同行业厂家争夺的对象,公司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七)盈利模式拓展带来的风险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开发运营自有风电场,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从部分行业领先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的经营模式看,既有风电机组的研发制造,又有自营风电场业务,甚至还将开发建设并出售风电场作为专门的业务类别。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已为业主提供风资源勘察评估、风电场布局设计、机组选型等风电场建设的前期服务,并一直负责风电场建成后设备的运行维护,公司开发、经营风电场不存在技术障碍,但风电场投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对企业的融资能力要求高。如果未来公司的风电整机销售业务不能提供充沛的现金流,且企业不能及时进行有效融资,公司会存在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应收账款规模也随之相应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全口径应收账款净额(即包含转列至长期应收款部分)分别为218,176.35万元、270,401.83万元和316,833.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76%、46.51%和48.04%。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资产的比例逐年增加。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是风电设备行业的普遍现象,与风电行业的收款周期较长以及质保金制度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产品质保金以及部分项目的发电量考核款的滚存金额的增加。由于公司自2014年开始销售规模大幅增加,此前规模较小,报告期产品质保金随质保期满收回的较少,因此,随着每年销售额增加,产品质保金的滚存金额不断增加。发电量考核款的增加也是同样趋势。但截止2017年下半年,以前年度销售的质保金和发电量考核款到期收回的金额开始增加,质保金和发电量考核款余额增长的势头已减弱;
二是收入确认时,尚有安装调试款和预验收款尚未支付,随着风电场投资往南方市场转移,项目建设周期变长,影响了安装调试款、预验收款的收款进度。
扣除质保金及发电量考核款因素,2016年至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资产及收入的比重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应收账款净额 | 316,833.99 | 270,401.83 | 218,176.35 |
扣除质保金和电量考核款的应收账款(用A表示) | 163,535.60 | 127,418.35 | 72,529.75 |
A占资产总额比例 | 24.80% | 21.92% | 14.55% |
A占销售收入比例 | 49.38% | 39.12% | 23.14% |
虽然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并且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一旦发生坏账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2008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2014年和2017年分别如期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报告期内公司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纳税。同时,公司于2015年9月起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3,285.99万元、4,188.48万元和4,182.60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68%、40.83%和33.64%。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倍、0.82倍和0.90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83.00%、85.11%和85.1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虽然目前公司的负债以非付息的经营性债务为主,并且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较高,公司的资金状况较好,但如果未来公司的货款不能及时收回,或者供应商的信用政策与银行的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短期支付能力将面临压力。公司存在负债或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四)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70%、19.17%和18.99%,2017年小幅上升,2018年略有下降。受2015年抢装潮的影响,当年签订的风电机组销售合同单价较高,这批合同主要于2015年、2016年执行,因此,2016年风电机组售价较高,当年毛利率提升很快。2017年以来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下降较为明显,这部分合同主要于2018年执行,导致2018年风电机组平均价格降幅较大。同时,报告期内上游零部件供需关系变化以及技术不断成熟存在降价空间,公司采购成本呈下降趋势。综合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总体较为平稳。但随着风电产品技术的成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风电机组存在降价预期。若未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则公司的毛利率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机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1.23%,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之后,机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92%,仍将处于控股地位。如果未来控股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将可能会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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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流动资产 | 436,763.57 | 363,122.07 | 305,599.95 |
非流动资产 | 222,728.95 | 218,253.60 | 192,980.50 |
资产合计 | 659,492.52 | 581,375.67 | 498,580.45 |
流动负债 | 486,860.04 | 444,395.97 | 358,926.59 |
非流动负债 | 76,402.89 | 52,738.10 | 57,950.88 |
负债合计 | 563,262.93 | 497,134.07 | 416,877.47 |
股东权益合计 | 96,229.59 | 84,241.60 | 81,702.9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96,166.31 | 84,171.10 | 81,619.62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1,176.77 | 325,720.42 | 313,395.42 |
营业利润 | 12,187.87 | 9,965.83 | 8,475.60 |
利润总额 | 12,434.64 | 10,259.36 | 11,456.24 |
净利润 | 12,030.17 | 9,419.42 | 10,394.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2,037.39 | 9,432.29 | 10,418.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46.20 | 8,017.47 | 9,267.18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33.82 | 55,271.41 | -16,769.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3.86 | -38,689.29 | 10,371.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59.89 | -23,802.42 | 22,696.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179.85 | -7,220.30 | 16,297.75 |
财务指标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6.12.31 |
---|---|---|---|
流动比率(倍) | 0.90 | 0.82 | 0.85 |
速动比率(倍) | 0.72 | 0.57 | 0.6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85.10% | 85.11% | 83.0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4.36 | 3.82 | 3.70 |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 | 1.05% | 1.33% | 1.42% |
财务指标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12 | 1.33 | 1.58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37 | 3.04 | 2.4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0,623.33 | 18,820.13 | 18,320.04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037.39 | 9,432.29 | 10,418.9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8,346.20 | 8,017.47 | 9,267.18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7.79 | 4.82 | 9.9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 | 0.93 | 2.51 | -0.76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1.14 | -0.33 | 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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