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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路演日 | 2019年05月10日 |
申购日 | 2019年05月13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9年05月14日 |
缴款日 | 2019年05月15日 |
联系人 | 史惠芳 |
电话 | 0532-58657701 |
传真 | 0532-58657729 |
联系人 | 张斯亮、毛传武 |
电话 | 010-59026600 |
传真 | 010-5902667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项目备案 | 环评批复 |
---|---|---|---|---|---|---|
1 | 3 万吨/年 FCC 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20,190.45 | 15,184.95 | 惠城环保 | 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编码:2017-370211-77-03-00001 | 青环黄审[2016]127 号 |
2 | 1 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136.28 | 10,136.28 | 九江惠城 | 瑞发改审字【2017】97 号 | 赣环评字【2017】55 号- - |
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4,500.00 | 4,500.00 | 惠城环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总计 | 34,826.73 | 29,821.23 |
发行人名称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Qingdao Huiche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资本 | 7,5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新功 |
成立日期 | 2006年2月27日 |
住所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57号 |
邮政编码 | 266520 |
电话 | 0532-58657701 |
传真 | 0532-58657729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 |
联系人 | 史惠芳 |
电子信箱 | stock@hcpect.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将炼油企业产生的废催化剂收费处理,通过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技术生产出炼油企业所需的FCC催化剂(新剂)、复活催化剂、平衡剂等不同产品,供客户根据需要灵活、科学、高效的组织生产。同时通过废催化剂元素分解及利用技术,分解成资源化基础化工产品用于相关化工行业,如硅产品、铝产品、稀土产品、镍产品。其中,硫酸铝已回用到公司催化剂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在实现变废为宝的循环经济过程中,降低了发行人FCC催化剂原材料成本。公司不仅为炼油企业提供了安全、绿色的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也可将资源化催化剂产品返回客户使用,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公司对废催化剂的完全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置,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废催化剂对于环境的污染,更是创造了废催化剂领域的循环经济模式,具有极大的环保和经济价值,推广前景广阔。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品质提升,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销售的发展道路,掌握的化学法超稳分子筛改性技术使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效能领先于同行业竞争对手,使公司在技术上始终保持与国内外同步发展,位居国内先进水平。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力量雄厚,技术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成立了“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岛市工业废物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与中国石油大学合作共建“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专职研发人员72人,国家“万人计划”拔尖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
公司一直重视环保事业,致力于石化行业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攻关,现有多项专利技术已实现产业化,获得了由山东省环保厅批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针对催化裂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公司研发出了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技术、废催化剂元素分解及利用技术等不同专利技术进行处理处置,建成了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废催化剂资源化处理处置的工业装置。目前,行业内其他危废处置企业通常采用技术门槛较低,较易规模化的填埋等方式处理处置废催化剂,并未完全消除对环境、土地的压力。发行人通过对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以及对其中有效成分的循环利用,最终达到废渣、废水的达标排放,实现对废催化剂的完全资源化处置。
公司现根据客户原料的基本性质和目的产品的需求情况,制定“一厂一剂”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的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的变化来随时调整装置运行工况,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成立了技术服务中心,能够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方案、催化剂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理化指标分析、原料油综合评价、固定床测试、提升管评价,烟气粉尘浓度测试、工艺核算、工艺指导等全方面的售后技术服务。针对客户,公司每周对装置内催化剂进行采样、分析,同时监控装置原料油及操作变化情况,形成完整的装置监测数据库,从而为客户提供至诚的服务和质量稳定的产品。全方位的综合技术服务在为客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稳固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的稳定合作关系。催化剂产品在炼油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下游客户对于催化剂供应的批次稳定性和供应商资质要求较高,下游客户对于供应商有一个严格的筛选流程,产品经过样品测试、性能评价、试用之后才会批量采购,且上下游企业建立信任的周期较长,一旦成为合格供应商,客户一般不会轻易变更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化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央企以及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地方炼油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采取积极的市场拓展策略,大力推动各项业务的区域拓展和市场布局,重点在山东地区,公司着眼于长江沿线流域等地区广阔的市场空间,业务区域布局已逐步延伸至河北、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江西、甘肃、海南等地,初步形成立足山东、覆盖长江流域、辐射全国的核心市场布局。
由于公司的下游行业均为投资规模大、运作规范的炼油企业,公司自成立之初,就陆续与该等大型知名企业开始进行合作,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公司一直从产品品质、制度建设、日常经营管理、节能环保、上游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以及安全生产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身。除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外,公司还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与下游知名企业合作的过程是一个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的过程,同时更是一个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完善自身管理体制和产品品质的过程,目前公司已成为一个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环保企业,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赢得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合作关系日趋稳定,公司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优势日益凸显。
公司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多年来培育出了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创新的员工队伍,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具有较强的企业凝聚力。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在公司任职时间平均约为7年,其中70%以上为公司成立时的创业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造就了高效、稳定、技术创新能力强、对行业理解深刻的技术管理团队以及高素质、年轻化的员工队伍,保持了公司的经营稳定,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442.81万元、26,660.70万元和34,387.2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96.98万元、5,019.32万元和6,374.64万元。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且公司不能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扩大销售规模及提高产品毛利率,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催化剂系列产品,下游客户均为石化行业内炼油企业,该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明显。在全球经济波动及我国经济处于持续调整结构的背景下,炼油行业已出现产能过剩的迹象,与其直接相关的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催化剂产品销售也可能会受到波及。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下游炼油企业开工率呈现一定的波动性,进而可能会对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和资源化催化剂系列产品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随着环境治理需求和国民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我国环保政策日益趋严,环保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日趋加大,尤其是2016年修订的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催化剂生产形成特有的全产业链模式,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废催化剂对于环境的污染,更是创造了催化剂领域的循环经济模式,具有良好的环保和社会价值。由于传统填埋处置方式与资源化处置方式相比成本更低,若未来环保政策趋于宽松或环保执行力度减弱或出现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资源化处理处置模式造成一定消极影响。
现阶段,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中国化工、中国石化以及国内的各大地方石油炼化企业,凭借技术和服务优势,发行人已成为中国化工、中国石化等大型炼油企业的合格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发行人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分别为56.74%、56.91%和60.32%。随着发行人生产、处理及市场开拓能力不断提升,中国化工、中国石化等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可能进一步提高。如果这些主要客户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山东地区的收入金额分别为16,544.26万元、22,406.96万元和22,432.51万元,占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27%、84.67%和66.1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山东地区。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山东省外以及境外客户,发行人来自山东地区的收入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随着发行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的募投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顺利建成和投产,未来发行人来自山东地区的收入占比将进一步降低。如果发行人境内其他省份及国外业务拓展不利,且山东省石油化工产业出现不利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日趋重视、炼油行业精细化分工日益明显以及环境保护新技术的应用,新进入的市场竞争者将不断增多,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催化剂生产销售等细分领域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发行人不能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以及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以提高竞争实力,发行人则存在因市场竞争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或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废催化剂复活及再造、废催化剂元素分解及再利用等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研发与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成品油升级以及环保要求日趋从严的趋势下,行业固有及新进的竞争者将不断投入研发力量以求技术升级和技术替代,若公司未能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并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则可能被竞争者瓜分市场甚至取代的风险。此外,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在行业内具有特殊的资源和话语权,这两家企业既是公司的客户,又是公司业务潜在的竞争者,若其加大在催化剂生产及废催化剂的处理处置技术方面的投入,则会和公司形成正面竞争,可能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铝溶胶、拟薄水铝石、稀土、高岭土等化工原料,报告期各期,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2.01%、51.50%和52.42%。由于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570.44万元、8,160.82万元和12,802.52万元,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9,442.81万元、26,660.70万元和34,387.2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08%、30.61%和37.23%,占比较高。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内大中型炼油企业,信用较好,付款期在合理范围内,但如果发行人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不能完全排除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同时应收账款总额维持在较高水平,对发行人的流动资金形成了较大占用,可能存在因应收账款增加引起的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49%、40.64%和40.14%。
2016年-2018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且处于较高水平。如果未来出现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政府环保政策实施力度减弱、募投项目达产后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原材料和燃料动力的整体价格水平上涨等不利因素,公司未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出现下滑,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降低的风险。
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以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103710000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编号为GF20133710004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6年12月2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编号为GR2016371001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以及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确认(青发改节能审[2016]41号),公司“6000吨/年FCC复活催化剂生产项目”的所得符合“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2017年属于免税期,2018-2020年属于减半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以及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确认(青发改节能审[2017]34号),公司“20000吨/年FCC复活催化剂生产项目”的所得符合“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2018年属于免税期,2019-2021年属于减半期。
发行人对外出口的FCC催化剂(新剂)符合我国出口退税条件,增值税退税率为13%。
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在未来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有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2018年9月17日(美国时间),美国决定对来自中国的2,000亿美元商品征收关税并公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该清单生效日为2018年9月24日。根据该决定,清单中商品截至2018年末税率为10%,自2019年1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25%。2018年12月1日,美国决定对上述清单中商品自2019年1月1日仍保持10%关税税率,如90天后两国无法就美国提出的对中国301调查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上述清单中商品税率仍将于2019年3月2日(美国时间)起调整为25%。2019年2月27日,美国决定暂停于2019年3月2日对清单中商品关税率从10%提高到25%,直至另行通知。若中美两国之间的贸易冲突进一步加剧,将对公司未来开拓美国市场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作为专门从事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培养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高度专业化的员工队伍。发行人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等有效方法保证了发行人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销售团队等核心团队的稳定,这对于提高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至关重要。但随着行业内的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对于高素质人才的争夺会更加激烈,发行人可能面临因竞争而流失人才的风险。同时,随着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市场的发展提供更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或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将可能无法保持团队的稳定及吸引足够的专业人才,从而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展速度较快,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上市后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需要招纳更多的员工。此外,受社会人力成本上升及高端人才争夺激烈的影响,发行人员工薪酬呈现上升趋势,而员工人数的增加和员工工资的提升将对发行人的成本费用带来一定压力,若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在未来不能保持持续提升,员工薪酬的快速上升将会对发行人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在发行人发展过程中,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发行人已建立与目前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但随着发行人的持续发展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将快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将趋于复杂化和扩大化。未来发行人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成本控制的管理等方面如无法跟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管理模式不能及时调整,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将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
(一)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能力将增加40,000吨/年,对公司废催化剂处理处置及资源化产品的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技术、环保、财务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与预期出现偏差,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甚至减少,新增产能将存在一定的市场消化风险。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将相应增加。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存在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2,787.54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44%、19.04%和19.6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收益,如公司净利润不能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作为专门从事废催化剂处理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公司赢得市场的关键,拥有稳定、丰富行业经验的科研人才队伍是公司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公司的核心技术是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和技术改造,以及长期生产实践、反复实验获得的,主要表现为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工业化制造工艺技术。尽管公司部分研发成果已经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并有多项研发成果进入专利申请阶段,但仍有部分研发成果和工艺技术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技术,如果该等研发成果失密或受到侵害或者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可能对公司的研发实力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张新功直接持有公司22.75%的股份,同时其控股的惠城信德持有公司14.44%的股份,张新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7.1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张新功直接持股比例将下降到17.06%,惠城信德持股比例将下降到10.83%,张新功直接和间接控制股份比例将下降到27.89%。虽然实际控制人张新功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担任公司负责人,始终掌握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但如果公司上市后,公司遭遇敌意收购或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应对不当,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将有可能丧失公司控制权,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未因环保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但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及国家对环保工作管理力度的加大,国家可能会不断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标准,届时将会增加公司的环保投入与治理费用,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国家环保法规的变化及区域性环保政策的变更,还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投资收益与风险共存,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受到股市供求关系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投资者心理的变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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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资产总计 | 653,869,220.73 | 499,672,595.77 | 465,190,704.67 |
负债合计 | 325,993,816.77 | 224,395,379.40 | 228,862,412.0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27,875,403.96 | 275,277,216.37 | 236,328,292.60 |
股东权益合计 | 327,875,403.96 | 275,277,216.37 | 236,328,292.60 |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营业总收入 | 343,872,381.52 | 266,606,998.82 | 194,428,149.28 |
营业利润 | 70,679,852.67 | 54,174,094.72 | 33,572,382.47 |
利润总额 | 71,409,383.25 | 55,998,841.33 | 34,788,690.52 |
净利润 | 63,746,392.28 | 50,193,232.69 | 31,969,845.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746,392.28 | 50,193,232.69 | 31,969,845.96 |
其他综合收益 | 65,388.23 | 5,691.08 | - |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56,800.55 | 60,013,138.12 | 20,424,468.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43,426.02 | -26,031,741.08 | -12,941,633.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53,580.16 | -49,071,751.97 | -1,665,880.67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307,908.40 | - | 10.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67,702.77 | -15,090,354.93 | 5,816,964.68 |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流动比率 | 0.85 | 0.85 | 0.93 |
速动比率 | 0.74 | 0.63 | 0.7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86% | 44.91% | 49.2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7.54% | 44.89% | 49.15%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3.28 | 3.19 | 2.57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6.32 | 4.35 | 3.3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9,921.35 | 7,828.79 | 5,503.47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5,910.37 | 4,869.49 | 3,182.27 |
利息保障倍数 | 11.43 | 11.11 | 7.93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68 | 0.80 | 0.2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11 | -0.20 | 0.08 |
每股净资产(元) | 4.37 | 3.67 | 3.15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7% | 0.06%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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