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和生产技术处于业内领先水平。2012年发行人被认定为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2014年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15年被浙江省经信委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浙江省科技厅、发改委及经信委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2016年被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发行人重视设计研发,奉行自主创新、持续改进的设计研发理念,目前共拥有3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专利12项及国外专利5项。
随着市场对TPMS供应商的要求不断提升,具备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将越来越成为供应商的关键竞争能力之一。公司配备近20名技术人员负责研究、开发及设计工作,直接进入通用型可编程传感器的研发,现在公司已具备对TPMS设备的贴片、软件编写、组装和设计能力,同时致力于TPMS的小型化、无源发展方向。2015年末,公司与杭州中策车空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策集团全资子公司)拟合作开发智能轮胎生命周期管理系统,2016年6月双方签订产品服务协议和技术开发合同,2016年11月双方完成了中策轮胎生命周期管理(一期)验收。
公司拥有丰富的气门嘴生产经验,专注于气门嘴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研发,是中国《卡扣式无内胎气门嘴》和《压紧式无内胎气门嘴》二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公司产品均按照TS16949体系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通过了美国权威的Smithers实验室的检测,并获得美国FCC认证、欧盟CE认证和加拿大IC认证,确保公司产品的国际一流品质。公司产品品质稳定,种类齐全,在开发和生产阶段均经过一系列性能检测,保障产品在极端温度和高腐蚀高臭氧等特殊极端环境下可以正常使用,并在一定程度的装配压力下产品不会出现断裂脱落和破损。
公司的TPMS系列产品作为传统气门嘴产品的延伸,是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产品。公司现有TPMS系列及配套产品六类,可以满足整车配套和售后替换等多种需要,同时可以针对不同车型对TPMS数据通讯协议的不同需要进行替换和安装。与其他TPMS设备厂商不同,公司以自身传统优势产品气门嘴为基础,配套TPMS传感器设备,保证整套TPMS产品可以在特定的极端环境下稳定使用,避免了其他TPMS生产商需要外购气门嘴而造成质量波动的潜在风险。
公司的传统气门嘴产品具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和合作平台,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品牌认知和接受度。2016年1月,公司商标“HAMATON”被评为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和浙江出口名牌。通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在整车市场和售后市场积累的宝贵的客户资源,公司境外客户包括Haltec等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及31 Inc.、Tyresure、REMA、JohnDow、JS等售后服务商;公司境内客户包括中策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上汽集团等整车制造商,可以为TPMS产品的推广奠定良好的客户基础。公司通过与其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厂合作,参与TPMS在整车以及车联网当中的运用,进一步扩展TPMS产品市场。
公司主要通过技术升级、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规模化生产等方式降低成本。公司建立了稳健、可靠的全球化供应链系统,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司具有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可以在保证高精度、高品质的同时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生产车间采用精益生产的作业方式,尽可能缩短生产时间,减少在线库存量,减少不合格品,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浪费,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
>>展开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24,063.79万元、22,282.15万元及24,210.7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0.40%、77.56%及79.27%,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和占比较大,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公司境外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主要进口国或地区设置贸易壁垒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存在境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产品包括轮胎气门嘴和TPMS等,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与OEM市场和AM市场息息相关。汽车零部件在OEM市场的需求量直接由汽车产量决定,汽车消费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以及购买力水平影响。AM市场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主要取决于汽车保有量,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气门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随着汽车电子产品的兴起,公司凭借气门嘴生产技术的优势,利用TPMS产品与气门嘴之间紧密联系,于2007年开始TPMS产品的研发,2012年试生产及评测,2014年实现规模化生产及销售。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TPMS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5,937.57万元、4,903.11万元及3,638.2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84%、17.07%及11.91%。TPMS作为公司新兴业务,销售规模不大,且其竞争对手主要为国外大型跨国公司。若TPMS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出时间延迟,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开拓境内外市场,产品品质及稳定性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境外客户包括Haltec等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及31 Inc.、Tyresure、REMA、JohnDow、JS等售后服务商;公司境内客户包括中策集团等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上汽集团等整车制造商。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前十名销售收入分别为24,486.40万元、22,472.06万元和23,260.84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81.81%、78.22%和76.16%,占比均超过70%,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变更,将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轮胎气门嘴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铝材、嘴体、气门芯、橡胶和橡胶气门嘴等材料,TPMS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电池、芯片等。报告期内,铜材、铝材、嘴体、气门芯、橡胶、电池、芯片和橡胶气门嘴等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平均为62.59%,其采购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和毛利率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导致经营业绩较大波动的风险。
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3,123.39万元、4,086.05万元和4,011.78万元,占相应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6%、25.31%和22.15%。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构成,存货余额较大且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实行统一批量采购。为了保证生产需求,公司还进行部分原材料安全备货。未来公司如果对安全库存把握不准确、库存管理不善,将导致存货减值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分别为1,884.59万元、1,794.55万元和1,969.04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62%、8.74%和9.34%,金额及占比有所上升,人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随着国内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人力成本上升是长期趋势,公司存在人工成本上升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轮胎气门嘴、TPMS产品主要出口北美、欧洲,出口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橡胶、芯片、电池等主要原材料主要向国内代理商采购,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
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经历了单边升值、双向波动两个阶段。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完善人民币中间价报价机制,人民币呈现持续贬值态势,震荡和波动幅度加大。报告期内,美元、欧元对人民币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货币网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232家企业为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1号),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1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限3年(2011年-2013年)。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36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2014年-2016年)。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493.91万元、488.97万元和570.46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0.83%、11.45%和12.72%。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每三年认定一次,因此存在以后年度公司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风险。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对公司净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和占比较大。发行人境外销售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轮胎气门嘴、TPMS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主要为15%,工具及配件根据产品品种不同适用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5%、9%、13%、15%。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应收出口退税额分别为1,605.87万元、1,426.86万元及1,712.68万元。未来若国家下调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坚持抓好质量管理,按照TS16949体系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通过了美国权威的Smithers实验室的检测,并获得美国FCC认证、欧盟CE认证和加拿大IC认证,确保产品从原材料进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均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因重大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质量纠纷、索赔或诉讼。
若未来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并引发质量纠纷、索赔或诉讼,将导致公司成本、费用增加,同时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注重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在业务发展和技术研发过程中不断扩充和优化研发团队,并培养了一批稳定和可靠的技术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是公司维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研发人员均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并制定了相关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虽然公司采取了上述多种措施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以至于核心技术失密的可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100万套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套装、750万个TPMS传感器、1,800万支TPMS气门嘴及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扩充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增强核心竞争力,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果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管理不善、市场需求下降或者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利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如期实现,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由于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万通控股持有本公司10,049.53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健儿间接持有本公司55.3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比例仍然较高,仍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致使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公司合法拥有TPMS产品相关技术,已经取得多项TPMS相关专利,该等专利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基础,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此外,公司与Schrader签署专利许可协议。若未来其他企业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声誉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若发生被侵权情况,公司需要依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维权,由此可能承担较大的成本;同时,公司未来发展的新产品也可能面临其他企业就其享有的知识产权向本公司提出诉讼或索赔的风险,该等风险还将随着公司新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而增加。无论上述诉讼或索赔最终结果如何,都会耗费管理层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增加较高的成本,给公司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一旦公司在与其他企业的诉讼中败诉,公司可能被强制终止生产相关产品,并且需就侵权行为向权利人作出赔偿。
>>展开询价推介日 | 2017年04月17日-2017年04月18日 |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04月20日 |
申购日 | 2017年04月21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04月24日 |
缴款日 | 2017年04月25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预计募集 资金金额 |
1 | 年产100万套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套装、750万个TPMS传感器、1800万支TPMS气门嘴及研发中心的建设项目 | 31,720 | 17,61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111 | - |
合计 | 37,831 | 17,610 |
联系人 | 丁茂国 |
电话 | 0571-89361236 |
传真 | 0571-89361236 |
联系人 | 赖鸿邦、潘晨 |
电话 | 021-23219000 |
传真 | 021-63411627 |
公司全称: | 万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Hamaton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健儿 |
设立日期: | 1993年12月25日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 2015年5月28日 |
住所: | 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12号 |
编码: | 311199 |
电话 | 0571-89361236 |
传真: | 0571-89361236 |
电子信箱: | wtzk@hamaton.com.cn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 | 证券事务部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丁茂国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联系电话: | 0571-89361236 |
项目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资产总额 | 306,541,356.18 | 277,486,780.51 | 192,857,164.45 |
负债总额 | 90,011,236.73 | 86,863,713.63 | 92,615,097.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6,530,119.45 | 190,623,066.88 | 100,242,067.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17,019,242.91 | 190,000,986.19 | 99,783,370.05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310,387,449.19 | 289,302,646.69 | 302,465,577.53 |
营业利润 | 51,600,566.15 | 40,151,754.80 | 44,499,714.99 |
利润总额 | 44,862,806.47 | 42,703,516.06 | 45,601,953.26 |
净利润 | 38,007,758.35 | 34,942,178.09 | 39,007,500.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39,070,328.13 | 34,823,953.20 | 39,036,648.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583,908.36 | 36,463,683.88 | 37,450,296.26 |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12,844.76 | 55,627,860.78 | 34,785,473.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65,709.93 | -36,579,030.43 | -22,950,645.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65,658.33 | 20,098,363.55 | -21,384,342.4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29,422.54 | 42,367,776.13 | -10,650,335.6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698,586.30 | 60,069,163.76 | 17,701,387.63 |
项目 | 2016.12.31/ 2016年度 |
2015.12.31/ 2015年度 |
2014.12.31/ 2014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2.41 | 1.93 | 1.22 |
速动比率(倍) | 1.88 | 1.44 | 0.8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11% | 30.91% | 48.12%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5.06 | 5.36 | 6.71 |
存货周转率(次) | 5.25 | 5.62 | 7.21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256.25 | 4,860.79 | 5,115.48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35.41 | 43.55 | 41.7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28 | 0.37 | 0.65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4 | 0.28 | -0.20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1.53% | 1.60% | 3.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6 | 0.24 | - |
净资产收益率 | 19.58% | 21.50% | 33.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22.85% | 22.51% | 3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