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质量优势
公司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可提供包括污水处理相关技术工艺和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咨询、工程建设、投资与运营等全系统服务。公司的综合服务相较于单一工程承包商、设备制造商等具有更强竞争优势,能够针对不同污水处理项目的特点,依托其拥有的专业技术团队和成熟的工程运作模式,有效确保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提高运营的安全性,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2、管理优势
公司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较为深刻认识,能够根据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保证了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的专业、高效及可持续。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清晰明确,保证各个环节正常高质量运行。同时公司扁平化的组织架构,能够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对项目信息能够及时做出反馈并采取措施,并能充分合理地对公司人员进行调配与管理。
3、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学历较高的优秀人才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整体偏年轻化,层次合理,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伯中为代表的核心管理人员拥有多年污水处理行业从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服务和管理经验,对客户需求动向及产业发展趋势具有较深的理解和较强的判断能力,为公司持续创新和业务拓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伯中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是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桐城商会终身名誉会长,被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为“安徽省环保产业优秀企业家”。
4、细分市场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已在工业废水治理细分领域里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医疗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印染废水、明胶废水)等领域均有成功实施案例。工业废水具有污染物含量高、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工业废水治理细分领域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对生产工艺、技术的要求较高。公司技术人员通过反复试验和研究,掌握了包括“多维电催化反应器”以及“印染废水处理工艺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取得了专利证明。各项核心技术克服了常规工业污水处理方法效率低、运行费用高的缺陷,在处理高盐度、高酸碱度、高色度、高浓度工业污水技术上取得了较大突破,公司运营的华茂纺织工业污水处理厂系对高浓度高色度印染废水进行集中预处理。公司承接的国轩高科污水处理工程,为使得电池生产线的废水进行高效处理后能达到生产线循环利用,公司在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集成及参数调整等方面均进行精密地调控,已完成工程验收达到预期效果。
公司运营的华茂纺织工业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纺织印染废水异味气体处理技术与装置为公司主持的安徽省科技攻关项目之一。在此基础上,公司取得了包括“一种纺织印染工业废水中异味气体的收集装置”、“一种纺织印染工业废水中异味气体的处理装置”及“一种纺织印染废水异味气体收集处理装置”的专利证书。
>>展开一、偿债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环保水处理相关的投资及运营业务和环境工程业务,该等业务对公司自身运营资金的要求较高。投资及运营业务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特许经营权无论是通过BOT 运作模式取得或者通过TOT 运作模式取得,现金大量流出的建设期(收购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极少现金流入,投资及回报需要在未来年度逐年收回,收回周期可能长达20-30 年;环境工程业务的承接需要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目前公司业务仍处于快速扩张期,投资运营和环境工程类的业务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满足发展的需要,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8.71%、43.81%、68.73%。融资规模和结构的合理规划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存在负债和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性及偿债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2016年、2015年、201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21%、73.56%、68.55%,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信用度较高,但如果主要客户出现违约风险或重大财务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进而引发业绩下滑。因此,公司存在客户集中风险。
三、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安徽和山东两省。未来,如果上述省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能与当地政府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则经营区域集中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导致经营业绩的下滑;同时,经营区域集中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开拓其他地区业务进程受阻,也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发展。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314.61万元、3,358.22万元、5,646.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88%、22.72%、40.16%。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行业性质密切相关。目前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按月确认,报告期内平均信用期为3-4个月,少数合作历史较长且信用良好的客户将适度给予延长信用期;环境工程业务一般采取按进度分阶段收款方式,在各阶段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信誉和偿债能力较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但由于总额较大,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五、技术落后风险
近年来,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及地方相继出台重要环保产业规划或政策,对污染物减排制定了相关明确目标,行业废水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这都对发行人污水处理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已自主研发多项核心技术,并取得相关专利证书。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在本次募投项目中将建设公司技术研发中心,以自主研发、产学研等多种方式加大研发力度,确保公司的竞争实力。但若公司未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则存在技术落后风险。
六、核心人员依赖风险
污水处理行业是资金、技术、人才密集型行业,公司的良好运营离不开市场敏感性强、发展意识超前、发展思路清晰的管理团队和一批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公司制定并健全了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或核心技术人员不外流,一旦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公司将面临管理失衡、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被他人侵占使用等风险,这将给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
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均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污水处理及出水检测,并配备相应的出水超标应急预案。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良好,无出水水质超标情况。但出水水质受到进水水质、设备运行状况、工艺参数设置及控制等因素综合影响,若个别排放主体未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排放,导致进水水质大幅超过设计进水标准,或设备突发故障等不可预见状况,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出水水质超标的风险。同时,若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也会导致公司可能面临出水水质超标风险。
八、投资运营污水处理业务违约风险
公司目前投资运营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大。各项目主要通过公司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或股权收购(特许经营权协议经政府部门认可)方式取得。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的违约条款,政府部门违约后将给予发行人不同程度的补偿。尽管如此,由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涉及金额较大,若有违约产生,仍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伯中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52.50%股份,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张伯中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下降为39.37%,但仍处于控股地位,对公司经营方针及战略制定、统筹运营等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排除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进行利己操纵,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除公司以外,其实际控制人张伯中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经营管理等业务,各企业的业务范围、运营模式及财务特征不一,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上述关联企业侵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
增值税方面,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各子公司污水处理劳务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根据《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发行人各子公司污水处理劳务收入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条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存在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或自身条件变化而导致税收优惠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的可能。
十一、政策性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环保行业的子行业。从其发展趋势来看,该行业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为响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号召,民营企业以多种身份参与到行业中,并逐渐建立起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场化及政府监管法制化的行业运行机制。而目前行业正处于改革进程中,相关政策及管理体制出台时间、执行力度、侧重角度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未来经营存在一定的政策性风险。
十二、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目标进行的投资,各项目均经过严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未来回报良好且能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对各子公司、孙公司均实行了严格规范管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这将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等未能得到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对公司的高效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62%、10.81%、27.51%。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有一定的时滞,且研发中心项目并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五、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
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公司环境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02%、20.70%、23.46%。随着公司环境工程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若不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环境工程业务毛利率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六、特许经营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因外部融资将拥有的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寿县污水处理厂、舒城县污水处理厂、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进行质押担保,且均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如发行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特许经营权存在被债权人进行处置的风险。
十七、关于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在经营活动列示的会计核算特点所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专业从事生活污水处理BOT、TOT特许经营权投资运营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规定,列入金融资产核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投资并非投资活动而是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因此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中将按照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示。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692.94万元、6,637.12万元和1,429.28万元,由于特许经营权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是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0-30年)内逐年回收的,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
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5.51万元、-6,890.06万元和2,724.89万元,在扣除BOT和TOT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38.45万元、-252.95万元和4,154.17万元。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开始运营后能获得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公司采取预算管理,每年做好投资规划和财务筹划,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合理安排项目投标,从而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正常流转。若公司未有效、合理进行预算管理、投资规划及财务筹划,则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周转困难的风险。
十八、现有BOT、TOT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收入呈现逐年递减的会计核算特点所可能导致收入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采用BOT、TOT模式参与污水处理业务,项目公司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污水处理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还国家行政部门。
根据会计政策,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中的BOT、TOT特许经营权项目按照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确认金融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项目结算款项首先用于项目投资本金的收回和投入资金的利息回报,剩余部分确认为运营收入(即不含利息收入),其中项目投入本金收回呈逐年上升趋势,利息收入回报由于本金收回减少了计算基数而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归还的本息总额每年是固定的。公司按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BOT、TOT业务污水处理收入由利息收入和运营收入(即不含利息收入)两部分组成,由于投资成本的逐年回收导致利息收入逐年下降,在水量、水价等结算因素以及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单个项目销售收入将有所下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目前污水处理业务规模在不断增长,若后续污水处理业务拓展较为缓慢,则因单个项目收入在外部条件不变情况下呈现收入递减,则可能造成公司收入下降的风险。
>>展开询价推介日 | 2017年08月03日 |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08月08日 |
申购日 | 2017年08月09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08月10日 |
缴款日 | 2017年08月11日 |
联系人 | 宋永莲 |
电话 | 0551-63868248 |
传真 | 0551-63868248 |
联系人 | 张恒、幸强 |
电话 | 0755-25869000 |
传真 | 0755-2586980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预计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PPP项目 | 9,559.30 | 5,500.00 | 桐城中环 |
2 | 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10,064.83 | 9,106.83 | 桐城清源 |
3 | 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6,390.96 | 4,000.00 | 夏津中环 |
4 | 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 10,457.24 | 1,400.00 | 宁阳宜源;宁阳清源; |
5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 | 中环环保 |
6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 | - | 中环环保 |
合计 | 45,472.33 | 20,006.83 | - |
中文名称: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nhui Zhongh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伯中 |
设立日期: | 2011年12月14日 |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 2015年4月29日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一幢办1608室 |
邮编: | 230051 |
电话: | 0551-63868248 |
传真: | 0551-63868248 |
电子信箱: | zhhb@ahzhhb.cn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 | 证券部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 宋永莲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联系电话: | 0551-63868248 |
项目名称 | 2016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18,989.87 | 22,083.35 | 14,854.24 |
非流动资产 | 61,863.52 | 55,502.26 | 47,282.43 |
资产总额 | 80,853.39 | 77,585.61 | 62,136.67 |
负债总额 | 31,301.74 | 33,987.12 | 42,704.15 |
股东权益 | 49,551.65 | 43,598.50 | 19,432.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4,671.24 | 40,052.46 | 16,070.64 |
项目名称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营业收入 | 17,789.14 | 14,783.83 | 14,060.70 |
营业利润 | 4,763.98 | 4,208.37 | 4,068.26 |
利润总额 | 6,685.18 | 4,480.03 | 4,066.06 |
净利润 | 5,023.15 | 3,465.98 | 3,314.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18.78 | 3,281.82 | 3,184.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 4,077.03 | 3,211.64 | 3,237.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50 | - |
项目名称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5.51 | -6,890.06 | 2,724.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69.18 | -3,944.48 | -3,275.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2.77 | 12,147.83 | 3,600.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53.56 | 1,313.29 | 3,050.35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17 | 1.59 | 0.56 |
速动比率(倍) | 1.10 | 1.42 | 0.52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4.10 | 3.28 | 3.24 |
存货周转率(次) | 5.34 | 4.63 | 8.2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4.65 | 32.35 | 80.27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38.71 | 43.81 | 68.73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58 | 5.01 | 3.21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和特许经营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2% | 0.02% | 0.0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941.24 | 5,558.86 | 5,570.8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万元) | 4,618.78 | 3,281.82 | 3,184.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077.03 | 3,211.64 | 3,237.1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9.66 | 7.60 | 4.6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99 | -0.86 | 0.5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含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元/股) | 1.58 | -0.03 | 0.8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3 | 0.16 | 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