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本活动于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网上路演日 | 2017年11月13日 |
申购日 | 2017年11月14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11月15日 |
缴款日 | 2017年11月16日 |
联系人 | 赵独妍 |
电话 | 0519-83180563 |
传真 | 0519-81687889 |
联系人 | 张仲、葛绍政 |
电话 | 021-23153888 |
传真 | 021-2315350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
1 | 年产46,000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 |
1-1 | 常州厂区建设年产能25,160吨 | 10,917.89 |
1-2 | 天津厂区建设年产能20,840吨 | 4,767.11 |
小计 | 15,685.00 | |
2 |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 5,168.82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4,739.81 |
合计 | 25,593.63 |
公司名称 |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angsuCTCTechnicalFabricsCo.,Ltd. |
注册资本: | 9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陈美城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8年3月24日 |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 2010年12月22日 |
住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3号 |
邮编: | 213145 |
电话: | 0519-83180563 |
传真: | 0519-81687889 |
互联网址: | http://www.ctc-tf.cn/ |
电子信箱: | INFO@ctc-tf.com |
信息披露部门 | 董事会办公室 |
信息披露联系人 | 赵独妍 |
信息披露联系电话 | 0519-83180563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提升对下游应用客户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围绕产品积极创新客户服务模式,提供更多独创的增值性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的增值性服务具体表现在:
A、“贴身式”服务
公司是行业内首家以下游产业集群为依据布局公司生产基地的企业。公司成立以来,以常州为总部,先后成立了保定(已注销)、天津、连云港和株洲等生产基地,销售网络覆盖了全国最主要的风机叶片生产企业。公司采取的这种独创的贴近客户的经营模式改变了行业传统的物流配送模式,有利于公司对客户进行“贴身式”服务,能够实现公司为客户进行“小批量、多批次”点对点的物流配送服务。该模式不仅提高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动作业”,而且有助于推动公司及客户进行“精益生产”,降低库存压力,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种依托下游市场进行生产布局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双赢模式,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B、预裁剪服务
玻纤经编织物作为风机叶片生产的主要原料,其性能直接影响叶片的质量。叶片生产企业传统的生产方法是采购标准的玻纤卷布,再根据工艺要求手工裁剪成一定的形状,然后铺设,最后修剪。这种操作方法不仅增加人工成本,更因为织物多次被人工接触而影响其原始性能;手工裁剪尺寸误差也极大地影响叶片质量,并导致大量的织物和树脂浪费。公司作为玻纤经编织物生产企业,从客户的切身利益出发,开发出自动裁剪系统,依据风机叶片模具的形状裁剪出整套套裁布,交付给客户使用。对客户而言,采购套裁布不存在织物性能受影响的问题;自动裁剪机床裁剪的尺寸精确,也减少了织物的浪费。预裁剪模式改变了客户的作业方式,革新了行业的生产模式。
预裁剪模式的优势:
1)标准化作业、标准化产品,减少由于人工操作所带来的误差,提高产品的质量,更好地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2)简化物流和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3)简化叶片公司生产工序,改善现场管理,提高单位生产效率;
4)在生产过程中直接裁剪,简化工序,减少废布,提高玻纤卷布的利用率,降低了公司和客户的综合成本;
5)通过整合玻纤增强材料的生产、裁剪和物流配送服务,合作双方形成真正的伙伴关系,实现双赢。
凭借较强的服务创新意识以及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已通过了国内主要风机叶片生产企业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质量认可,与客户在产品设计研发、选型配套、库存与物流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风机叶片生产企业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和产品测试后,选定的供应商轻易不会更换。公司的这些核心客户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业务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成为这些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现了公司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实现业绩增长。
由于2011至2013年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放缓,玻纤增强材料企业的经营业绩波动较大,部分玻纤增强材料企业被上游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收购整合,整合后的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必须优先使用本集团的玻璃纤维作为原材料。公司目前与多家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供应商布局合理,这有助于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产品型号及设计特点、以及各家玻璃纤维供应商生产进度的安排,按需独立采购不同玻璃纤维供应商的优质产品,如欧文斯科宁、PPG等以便公司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展开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用于风机叶片的制造。风电行业的政策变动尤其是风电平价上网政策导致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下调会直接影响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国家为鼓励风电等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目前实行对风电运营商的补贴政策,风电运营商风电上网电价超过当地火电上网电价的部分可以获取国家财政补贴。
随着风电行业整体产业链的技术进步,风电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为尽快实现风电平价上网,201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三次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进一步倒逼风电技术发展、提高发电效率。风电价格调整以及2020年预计风电价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调价通知颁布时间 | 调整价格 | 调整后价格 | 调整后的价格适用范围 |
---|---|---|---|---|
1 | 2014年12月 | 1类、2类、3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下降2分 | 1类:0.49元 2类:0.52元 3类:0.56元 4类:0.61元 |
2015年以后核准项目;2015年之前核准但在2016年投运的项目 |
2 | 2015年12月 | 1类、2类、3类下降2分,4类下降1分 | 1类:0.47元 2类:0.50元 3类:0.54元 4类:0.60元 |
2016年以后核准项目;2016年以前核准但在2017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
3 | 2016年12月 | 1类下降7分、2类、3类下降5分、4类下降3分 | 1类:0.40元 2类:0.45元 3类:0.49元 4类:0.57元 |
2018年以后核准项目;2018年以前核准但在2019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
4 | 2020年(预计) | - | 1类:0.38元 2类:0.40元 3类:0.45元 4类:0.52元 |
- |
注:2020年预计风电上网价格来自光大证券研究报告《“十三五”风电平稳发展,海外市场重要度提升》。
因此,为实现2020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
其中,发改委2014年12月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对风电行业以及发行人经营的影响较大。根据此次电价下调政策,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均下调第1类、2类和3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受此政策影响,很多2015年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纷纷抢在2015年安装风机,以赶在2016年1月1日之前项目实现投运,享受下调之前的标杆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
受2015年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2015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30.75GW,同比大幅增长32.58%,创历史新高。但“抢装潮”也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2016年风电行业的安装需求,导致2016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降24.14%,为23.33GW。
与风电装机容量相对应,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风电行业在经历了2012、2013年的深度调整之后,2014年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则受到“抢装潮”的影响,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行人2014、2015年的经营业绩也经历了大幅的提升。2016年风电行业受上一年度“抢装潮”透支未来需求的影响,全年发展速度放缓,由此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015年底、2016年底公布调整标杆电价政策时,行业主管部门为避免2014年度调整政策给行业2015-2016年发展带来的大幅波动,采取了适当的平滑措施。相比2014年12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年、2016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较大:一方面是将2014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充分的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2017年底/2019年底有两年时间可以给投资企业调整建设计划,而2014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主管部门2015-2016年颁布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方案,亦会影响风电行业投资经营决策。
为实现2020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风电平价上网的关键是提升风电年利用小数,主管部门提出的保障性收购、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风电开发重心转移等政策,可以有效提高风电消纳能力,从而提升风电小时数。在此前提下,我国大部分省区到2020年具备风电平价上网条件。但仍然存在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不达预期、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低于预期的可能。
若未来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下调风电上网电价,同时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低于预期,将导致风电投资企业内部收益率大幅降低,挫伤风电投资企业新增投资的积极性,进而造成风电行业的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国中材(旗下有中材金晶和泰山玻纤两家无碱玻纤供应商)等企业采购风电用玻纤材料,其中欧文斯科宁是公司最大的无碱玻纤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欧文斯科宁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1.30%、36.64%、71.53%和78.04%,占比逐年上升且2016年以来超过了70%。公司已经成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风电用纱业务的最大客户,2014至2016年公司向欧文斯科宁采购的无碱玻纤占其中国区产风电用纱的比重分别为33%、30%、35%。公司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战略关系,且这种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
公司与欧文斯科宁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与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织物的竞争格局密切相关。目前,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供应商主要为三家: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和中国建材(2017年3月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了新的中国建材)。国内经编织物的主要厂商即为天常股份、宏发新材、中国恒石,分别对应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国建材这三大原材料供应商。
目前,欧文斯科宁与发行人已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以其优越的性能、稳定的质量成为风电用无碱玻纤中的佼佼者,欧文斯科宁产风电用纱是发行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中国恒石等无法取得的原材料优势,欧文斯科宁与发行人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欧文斯科宁的风电用无碱玻纤采购合同均为年度采购合同,锁定年度采购数量和价格,保障了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发行人以其在风电用玻纤织物市场良好的客户基础、稳定的市场份额不断推广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提升了欧文斯科宁产品的市场份额,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域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此种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保障发行人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又可能形成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局面,带来一定的供应商依赖风险。若未来欧文斯科宁在产品、服务质量或供应及时性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抑或产品、服务价格较高,则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之情形。该批建筑物为连云港天常生产办公之主要场所,面积为10,203.43平方米,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面净值约为356.93万元。该批建筑物存在不能办理权属证书、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导致发行人及其连云港子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92.38万元、16,185.00万元、15,243.74万元和23,254.30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38、5.38、3.10和2.38(年化)。如果因客户经营发生不利变化而造成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会存在应收账款回收期延长或发生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报告期各年度,无碱玻纤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均超过70%,无碱玻纤市场价格的波动将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并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产品毛利率。若未来无碱玻纤价格继续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通过产品价格、产品结构、采购计划等的调整以及降低综合生产成本等措施充分消化该等波动带来的成本控制压力以及相关风险,则将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约定一年以内不同型号无碱玻纤的固定采购价格。在采购年度合同有效期内,除市场行情发生剧烈变动,经双方同意进行价格调整外,发行人与供应商均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固定价格采购。此种无碱玻纤采购年度合同签署模式为行业通行方式。
在年度采购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因风电行业出现较大波动导致风电用无碱玻纤市场价格大幅变化时,经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可以对年度采购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采购合同。因市场信息识别、商业谈判的滞后性等因素,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存在发行人不能够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采购数量较大,主要供应商对公司实行返利政策。当公司上一年度无碱玻纤采购数量达到一定额度后,供应商将根据公司的上一年度采购数量,按合同约定在当年给予返利,返利金额由双方在对账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计算得出并由供应商最终确认。报告期内,供应商返利是公司毛利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金额变动主要受供应商返利政策及公司上年度无碱玻纤采购数量的影响。报告期各期供应商返利金额分别为1,694.00万元、1,715.96万元、2,897.24万元和1,520.53万元,影响各期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增加3.61%、2.84%、5.98%和6.6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其中,2016年公司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4年度返利共计1,121.05万元。由于2014-2015年度,公司收到并冲减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供应商返利均为上一年度采购行为所产生的返利,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可比性原则,公司将2016年收到的2015年度以前采购行为产生的返利共计1,121.05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若未来供应商对公司的返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新增供应商不对公司实行返利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对供应商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较大,分别为32,980.92万元、27,434.96万元、32,101.25万元和28,284.88万元。若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能及时收回,将可能产生应付票据不能及时兑付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48%、87.93%、88.73%和77.39%,公司前五大客户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如果未来前五大客户减少订单或其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新客户、新市场领域的开拓未能有效应对该变局,则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由于应用领域广泛,品种规格多样,具备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国内外大型生产企业较多。随着国内风电市场规模的稳步扩大,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不排除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细分领域内的大型企业看好中国风电市场的巨大需求,进入该领域并打破公司所处行业现有竞争格局。未来若公司不能妥善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加强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经营管理以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玻璃纤维复合编织材料、玻璃钢管道等产品产能将有一定幅度提高,上述均对公司产品销售体系和渠道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售渠道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对公司产品销售构成一定的压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上述项目共需要新建房屋及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支出合计为19,360.91万元。按公司当前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每年将新增折旧费和摊销费1,740.87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适应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而进行新的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是实现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若公司无法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及时响应,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未能及时研究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则公司目前所掌握的技术工艺、产品系列可能被国内外同行业更先进的技术、产品所代替,而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新工艺和新产品开发的复杂性,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的各个开发环节均存在失败的风险,需要解决该等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包括质量控制、环境控制、生产设备装置、技术工人熟练程度以及成本控制等。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将会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存在公司未来盈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公司有关核心技术与工艺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工艺诀窍、开发经验等难以完全通过申请专利来加以保护,有关的核心技术与工艺存在一定的失密风险。
2016年11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2001839号,有效期3年。2014年10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发行人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432001177,有效期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三年内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天常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合计金额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万元) | 2017年1-6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所得税税率影响 | 337.47 | 643.19 | 985.86 | 861.33 |
研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 56.47 | 160.04 | 199.49 | 158.15 |
所得税税收优惠影响小计 | 393.94 | 803.23 | 1,185.34 | 1,019.48 |
净利润 | 2,592.41 | 6,452.66 | 9,551.20 | 5,339.77 |
占比 | 15.20% | 12.45% | 12.41% | 19.09% |
若未来公司或其子公司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调整,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管理水平、市场开拓上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则将面临成长性风险。如未来影响公司成长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则公司将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
招股意向书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或讨论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准确。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招股意向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展开项目 | 2017.6.30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资产合计 | 889,667,623.53 | 908,750,891.16 | 815,485,480.00 | 828,073,084.72 |
负债合计 | 430,718,769.61 | 445,726,122.87 | 416,987,345.72 | 482,500,357.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9,074,709.39 | 432,218,570.84 | 370,572,029.77 | 328,262,855.43 |
少数股东权益 | 29,874,144.53 | 30,806,197.45 | 27,926,104.51 | 17,309,871.6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8,948,853.92 | 463,024,768.29 | 398,498,134.28 | 345,572,727.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89,667,623.53 | 908,750,891.16 | 815,485,480.00 | 828,073,084.72 |
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营业收入 | 228,923,828.81 | 486,433,552.37 | 607,729,193.55 | 471,033,430.12 |
营业成本 | 168,422,942.72 | 367,119,054.58 | 425,357,096.16 | 329,930,122.58 |
利润总额 | 30,519,908.91 | 74,212,271.43 | 111,345,448.11 | 63,753,325.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856,138.55 | 62,135,208.71 | 84,895,779.14 | 48,980,989.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445,312.93 | 37,144,809.20 | 72,036,999.51 | 58,357,672.89 |
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05,791.99 | 83,963,040.39 | 116,834,352.34 | 161,568,091.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388,682.38 | -90,342,573.03 | -67,108,902.85 | -63,113,98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046,700.00 | -6,000,000.00 | -92,908,870.81 | -16,362,649.3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847,774.37 | -12,379,532.64 | -43,183,421.32 | 82,091,462.46 |
财务指标 | 2017.6.30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
流动比率(倍) | 1.58 | 1.56 | 1.46 | 1.35 |
速动比率(倍) | 1.48 | 1.47 | 1.35 | 1.2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9.64% | 50.25% | 52.77% | 59.29%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77 | 4.80 | 4.12 | 3.65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1% | 0.02% | 0.03% | 0.04% |
财务指标 | 2017年1-6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38 | 3.10 | 5.38 | 3.38 |
存货周转率(次) | 8.03 | 8.35 | 9.06 | 7.62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4,109.06 | 9,461.20 | 12,831.63 | 8,157.48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85.61 | 6,213.52 | 8,489.58 | 4,898.10 |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2,544.53 | 3,714.48 | 7,203.70 | 5,835.77 |
利息保障倍数 | 126.87 | 63.31 | 79.73 | 33.4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24 | 0.93 | 1.30 | 1.80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2 | -0.14 | -0.48 | 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