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搜索到条记录
<<返回请稍后,加载中....
网上路演日 | 2021年3月10日 |
申购日 | 2021年3月11日 |
网上摇号日 | 2021年3月12日 |
缴款日 | 2021年3月15日 |
联系人 | 王晓洁 |
电话 | 0510-68880518 |
传真 | 0510-68869309 |
联系人 | 谢晶晶、傅毅清 |
电话 | 0571-85115307 |
传真 | 0571-85316108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企业通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15,249.28 | 15,249.28 |
2 | 分布式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 13,178.84 | 13,178.84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41,428.12 | 41,428.12 |
中文名称 |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Wuxi Online Offline Communic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境内上市地 | 深圳 |
公司简称 | 线上线下 |
股票代码 | 300959 |
法定代表人 | 汪坤 |
董事会秘书 | 王晓洁 |
董秘联系方式 | 0510-68880518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8-C1-701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邮政编码 | 214131 |
联系电话 | 0510-68880518 |
传真号码 | 0510-68869309 |
电子邮箱 | wangxj@wxxsxx.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形成了一支专业、稳定并且专注于移动信息服务行业的技术团队,通过数据网格和服务网格构建的短信发送平台可以稳定地完成短期内大量短信的发送任务,此外,该平台还具有海量内容相似处理、数据实时存储及系统崩溃及时恢复等功能,可以实现良好的后台支持功能。公司短信发送平台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主要如下图所示:
同时,公司技术人员为了提升平台的稳定性以及数据传输效率,不断地对现有平台进行更新和技术改进,使得公司的平台越来越成熟,处理信息传输的峰值能力大幅提升,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2、运营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强大服务能力的运营团队。针对公司各类直客客户,尤其是新经济环境下直客客户对移动信息服务的深度要求,运营团队始终坚持贴身服务。运营团队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快速完成信息策略的部署,及时解答客户的疑惑,迅速处理客户突发情况,做到业务联系不间断,并根据客户特征为其匹配最优的短信发送方案,用效率和沟通形成与客户间的紧密联系。同时,公司对于短信的审核已经形成严密的审核体系,采取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发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另一方面,公司的运营优势还表现在公司对于新经济业态的快速融合。在新经济业态下,更多的客户在企业短信中采用了交互式的执行方式,对短信发送及反馈效率要求极高,高效运营成为了新经济企业选取服务上的重要标准。公司需要针对新经济的细分领域,如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领域采用不同的运营策略,提高对客户业务的匹配程度,在严格依照标准审核的同时提高客户短信的发送效率。
3、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长期市场竞争积累了较为成熟的行业经验以及较高的行业口碑,在国内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进一步分散,由渠道客户向直客客户逐渐延伸,客户质量得到极大提升。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成功开发阿里巴巴、腾讯、华为、网易、上海寻梦(拼多多)、同程艺龙、京东、上海拉扎斯(饿了么)、上海基分(趣头条)、汉海信息(美团)、百度、字节跳动(抖音、今日头条)等大型优质直客客户,直客业务占比达到80.70%,较2018年、2017年具有明显增长。公司服务对象亦涵盖了具有移动信息服务需求的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零售商贸、快递物流等行业的广大企业客户。
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公司能获取越来越多优质直客客户的重要原因。公司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和平台运营经验为公司开拓新客户奠定了明显的品牌优势,强化了公司后续业务拓展的核心竞争力。
4、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并且“迅速反应、执行有力”的销售团队,能将客户服务理念真正贯彻执行。公司组织架构的层次较为简单,对于客户提出的各种需求能够及时给予反馈,并在较短的时间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的技术团队和销售团队紧密结合、与运营团队紧密合作,对于客户提出的技术需求给予全方位的支持,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平台对接、运营调试等多项服务;对于客户提出的新兴信息传输需求,公司开拓并完善了视频短信等产品,使客户可以便捷多样地实现移动信息的传输。客户服务的高效性、专业性、及时性已经成为公司吸引优秀企业客户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同时,公司在直客客户综合服务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为后续公司拓展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新经济行业客户打下坚实基础。
5、资源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和电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对于短信内容的审核要求严格,发送的内容安全性较高,多年来一直符合工信部、电信运营商管理的规范。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的直接合作使得公司可以获得第一手的资源,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目前,公司与较多地市的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均形成了持续业务合作,并获得电信运营商伙伴的一致好评和良好的口碑。
6、细分行业优势
公司在互联网行业已经建立了一定覆盖率的竞争优势,通过为互联网行业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稳定的服务,服务了大量基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高质量龙头企业。公司对互联网细分行业内的客户需求、应用场景、消费者习惯以及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协调方式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一)行业监管风险
移动信息行业受益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不断涌现的新商业模式,在近年进入了高速发展通道。与此同时,工信部、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针对该行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完善和细化,陆续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规范了移动信息市场,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监管的日益严格也会给公司带来合规成本增加的风险。若国家有关移动信息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替代风险
公司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于电信运营商开展,无需额外的软件安装,同时需要实名认证,具有高效、稳定、安全等特性。但是,微信、QQ等OTT业务的发展使得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面临挑战。未来,随着通信技术革新及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改变,不排除OTT应用等新型移动信息服务方式对公司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产生一定替代作用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较为集中且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356.04万元、30,246.30万元、28,983.33万元和25,927.5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50%、65.93%、54.45%和60.47%,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基于发展需求,自2017年开始大力发展直客业务,目前已开拓了京东、阿里巴巴、上海拉扎斯(饿了么)、腾讯、汉海信息(美团)、上海寻梦(拼多多)、网易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客户数量和销售额的增长、客户结构的调整,导致公司的主要客户出现了较大的波动。
如果公司不能在业务增长的同时稳定住新老客户关系,导致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出现问题,或者公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的销售价格继续下降,将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较为集中且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4,899.52万元、18,616.51万元、21,640.46万元和23,028.05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9.05%、50.46%、49.40%和61.69%,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自2017年起积极开拓不同地市的电信运营商资源和第三方供应商,新增遍布全国多个地区的上百家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集中度相较2017年发生了下降,鉴于不同供应商价格的调整和短信需求的变化,供应商名单出现了一定的波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较好地完善和丰富了自身的供应商库。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很好地维系、稳定与供应商的业务关系,或者供应商的价格出现调整,可能造成公司采购资源供应短缺,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务相对单一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移动信息服务的短信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围绕短信传输的全套服务。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均为移动信息服务收入,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公司深耕移动信息服务中的短信服务业务,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行业资源,但如果短信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公司将因为业务单一承受较大的经营风险。
(六)短信内容合规性风险
公司依托于体系化的服务流程、自主研发的业务平台,对客户提交的短信内容进行7*24小时的合规、安全性审核,确保短信内容的合规性。但是,如果某些客户恶意掺杂发送不合规的短信内容,公司的审核平台可能遗漏对少量内容不合规短信的拦截,使得公司有可能受到电信运营商的监管,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受益于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经济的不断涌现,公司的业务需求得到了快速提升,公司的业务发展呈现出较高的成长性。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602.30万元、45,875.17万元、53,234.08万元和42,879.23万元,逐年增长;净利润分别为3,853.44万元、5,518.19万元、6,038.42万元和3,463.34万元,逐年增长。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增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状况、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质量、市场前景及营销能力等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成长性风险。
(八)产业政策风险
工信部于2020年8月31日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较现行有效的《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将“语音呼叫服务”纳入了监管和规范的范畴,并对短信用户同意接收商业短信条款提高了要求。监管机构对于移动信息服务商发送企业短信取得用户同意的要求由来已久,发行人在相关法规的监管下规范经营,且在报告期内取得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意见稿》与监管机构已颁布的类似法规就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编号 | 颁布时间 | 颁发机构 |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 具体条款内容 |
---|---|---|---|---|
1 | 2012.12 | 全国人大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七条 |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
2 | 2015.5 | 工信部 |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对通过其电信网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保证有关用户已经同意或者请求接收有关短信息。 |
3 | 2020.8 | 工信部 | 《通信短信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
具体而言,根据《意见稿》第四十二条规定,“(七)商业性短信息或商业性电话,是指用于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的短信息或电话”。发行人开展的行业类短信业务不属于商业性短信息,若《意见稿》正式生效,对发行人行业类短信业务不会构成直接且可预见的不利影响;发行人的营销类短信业务则主要以商业性短信息为主,待《意见稿》正式生效,可能导致营销类短信的需求减弱。因此,发行人以“行业类短信收入增幅保持近两年增幅,营销类短信收入增幅受政策影响,毛利率保持2020年1-6月毛利率不变”为前提,对《意见稿》正式生效后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行业类短信收入增幅不变,营销类短信收入增幅为10% | |||||||
---|---|---|---|---|---|---|---|
收入分类 | 2020年1-6月 | 2020年年化 | 增长率 | 毛利率 | 2021年预计收入 | 2021年预计毛利额 | 较2020年化毛利额变化 |
行业 | 22,141.77 | 44,283.53 | 62.49% | 11.31% | 71,958.06 | 8,141.16 | - |
营销 | 20,725.21 | 41,450.41 | 10% | 14.63% | 45,595.46 | 6,671.97 | - |
小计 | 42,866.97 | 85,733.95 | - | - | 117,553.51 | 14,813.13 | 33.45% |
行业类短信收入增幅不变,营销类短信收入增幅为0% | |||||||
收入分类 | 2020年1-6月 | 2020年年化 | 增长率 | 毛利率 | 2021年预计收入 | 2021年预计毛利额 | 较2020年化毛利额变化 |
行业 | 22,141.77 | 44,283.53 | 62.49% | 11.31% | 71,958.06 | 8,141.16 | - |
营销 | 20,725.21 | 41,450.41 | - | 14.63% | 41,450.41 | 6,065.43 | - |
小计 | 42,866.97 | 85,733.95 | - | - | 113,408.47 | 14,206.58 | 27.99% |
行业类短信收入增幅不变,营销类短信收入下降20% | |||||||
收入分类 |
2020年1-6月 | 2020年年化 | 增长率 | 毛利率 | 2021年预计收入 | 2021年预计毛利额 | 较2020年化毛利额变化 |
行业 | 22,141.77 | 44,283.53 | 62.49% | 11.31% | 71,958.06 | 8,141.16 | - |
营销 | 20,725.21 | 41,450.41 | -20% | 14.63% | 33,160.33 | 4,852.34 | - |
小计 | 42,866.97 | 85,733.95 | - | - | 105,118.39 | 12,993.50 | 17.06% |
行业类短信收入增幅不变,营销类短信收入下降50% | |||||||
收入分类 |
2020年1-6月 | 2020年年化 | 增长率 | 毛利率 | 2021年预计收入 | 2021年预计毛利额 | 较2020年化毛利额变化 |
行业 | 22,141.77 | 44,283.53 | 62.49% | 11.31% | 71,958.06 | 8,141.16 | - |
营销 | 20,725.21 | 41,450.41 | -50% | 14.63% | 20,725.21 | 3,032.71 | - |
小计 | 42,866.97 | 85,733.95 | - | - | 92,683.26 | 11,173.87 | 0.66% |
注:2020年年化收入=2020年1-6月收入*2;行业类短信收入增长率假设等于2019年和2020年年化后的平均增长率(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行业类短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19.62%、57.09%和67.90%(2020年收入金额已年化折算),近两年发行人行业类短信收入增长率均值为62.49%);行业类短信和营销类短信的毛利率假设未发生变化。
根据以上估算与分析,《意见稿》可能对发行人营销类短信业务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但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均系下游行业知名企业,规范化程度较高,故本次《意见稿》总体对于发行人企业短信服务业务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随着《意见稿》的具体实施,若公司下游客户的用户数量出现下降,可能导致其对于企业短信的需求减弱,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经济活动影响因素较多,公司将面临来自宏观、行业、公司自身的经营、财务、管理等多项风险因素的共同作用。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资产总计 | 384,555,249.58 | 307,524,811.32 | 207,110,094.98 | 162,608,515.00 |
负债总计 | 108,964,233.76 | 66,567,158.45 | 26,773,243.90 | 37,453,569.5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75,591,015.82 | 240,957,652.87 | 180,336,851.08 | 125,154,945.48 |
股东权益合计 | 275,591,015.82 | 240,957,652.87 | 180,336,851.08 | 125,154,945.48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营业收入 | 428,792,295.41 | 532,340,826.25 | 458,751,686.50 | 276,023,042.80 |
营业成本 | 373,291,955.99 | 438,082,742.46 | 368,952,807.51 | 215,785,348.56 |
利润总额 | 40,189,497.42 | 71,266,239.47 | 69,449,863.83 | 51,277,872.54 |
净利润 | 34,633,362.95 | 60,384,155.65 | 55,181,905.60 | 38,534,435.3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633,362.95 | 60,384,155.65 | 55,181,905.60 | 38,534,435.39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8,040.15 | -5,426,354.53 | -42,297,661.14 | 7,652,651.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0,094.92 | -6,406,888.93 | -2,947,783.38 | 139,332.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70,391.92 | 23,120,816.21 | 10,000,000.00 | 21,490,49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15,978,337.15 | 11,287,572.75 | -35,245,444.52 | 29,282,473.69 |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流动比率 | 3.40 | 4.47 | 7.57 | 4.24 |
速动比率 | 3.40 | 4.47 | 7.57 | 4.2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8.66 | 29.80 | 21.08 | 23.02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 | 0.09 | 0.004 | 0.01 | 0.01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5.06 | 4.79 | 7.80 | 8.68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4,286.85 | 7,388.72 | 7,068.38 | 5,219.39 |
利息保障倍数 | 37.00 | 135.08 | 4,817.03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03 | -0.09 | -0.70 | 0.1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7 | 0.19 | -0.59 | 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