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供应商之一。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公司吸引了众多高端优质客户。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客户涵盖全球十大锂电池生产商(根据高工锂电2015年度排名)中的松下、比亚迪、三星、LG、ATL、力神等,公司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比亚迪、宝马、宇通、江淮、腾势、北汽、广汽等品牌新能源汽车,以及华为、三星、LG、中兴、联想等品牌手机;在汽车结构件领域,公司一直是比亚迪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并且近年来在合作的广度、深度上均有提升,公司亦积极探索与其他知名汽车厂商的合作机会。通过多年的紧密合作,公司与上述厂商建立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获得了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十年最佳合作伙伴”、“优秀合作伙伴”、“战略二级工厂”等称号,公司已融入下游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深入参与其设计、研发和生产流程,以自身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与下游客户建立了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联系。
依靠着与下游高端客户、尤其是国际领先客户的良好合作往绩,发行人一方面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形成了优势资源的聚集效应,在全球锂电池等相关行业向中国转移的大背景下,持续吸引更多国际、国内优质客户与公司展开业务合作;另一方面,凭借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合作信誉,公司在粘性更强的动力锂电池等领域有效吸引新老客户开展合作,增速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分享下游行业蓬勃发展带来的机遇和增长。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可再生能源设备领域的快速发展,对其核心组成部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的需求亦呈爆发式增长。发行人作为一家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制造商,早至2007年起,就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和锂电池厂商沟通,并开展研发,探索进入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领域;2008年,本公司获得QC080000品质管理认证,同年开始向比亚迪小规模供应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产品;2010年,公司获得TS16949认证,公司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开发进入加速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在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增长迅猛,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并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2014-2016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2.02亿元、5.79亿元、9.3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14.91%。公司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的合作客户还包括松下、比亚迪、ATL、亿纬锂能、波士顿、汤浅、中航锂电、力神、德国大众微电池、谷神等,并在持续快速扩充。
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精密动力电池铝壳全自动连续拉伸生产设备和模具、精密动力电池盖板组装生产线等,并在不断投资、扩充先进生产设备,能够生产超长超高精密结构件、动力电池模组物料、电池包、动力连接线和软性连接件等,并可在短时间内完成开发交样。
动力及储能锂电池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制造经验和核心技术,并符合TS16949、QC080000等两类产品的相关体系要求和品质标准要求。而公司即为少数既掌握成熟的锂电池结构件技术又拥有汽车结构件生产经验的企业之一,并已成功通过了前述的两项认证。公司充分利用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的技术融合,既通过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掌握了高安全性、高精密度的生产工艺,又通过汽车结构件的生产具备了大型结构件的生产设备和开发条件,并借助上述两方面技术融合实现了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领域的迅猛增长,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未来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并借助强大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优质客户资源积累,公司此部分业务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公司在结构件的研发和制造方面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拥有高精密度、高一致性的生产工艺,以及先进的冲压加工、拉伸加工、注塑加工和模具制造技术。公司系国内最大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从事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技术经验,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技术品质实现了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取得授权专利76项,其中日本专利2项、韩国专利2项、台湾专利1项、美国专利1项,国内发明专利12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58项,具备较强的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了包括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断电保护、自动装配、智能压力测试等多项核心技术,具备开发多型号产品的能力,产品和技术开发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开展与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全程对接的交互式研发模式,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公司在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同时特别是在新兴领域,公司创造性、前瞻性地进行精密结构件相关的产品制式、产品工艺、产品性能的自主研究,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先导性研发配套,从而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建立起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通过融入下游高端领先客户的研发过程和研发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尽早确定在客户供应链中地位,取得产品量产权,获取更多后续订单,保证未来的收入和经营业绩;另一方面,通过配合行业中优秀企业共同研发,获得了在本行业的技术先发和领先优势,提升了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比如在新兴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通过前期与比亚迪等动力锂电池厂商、甚至新能源汽车厂商的直接合作,在动力电池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获得了防爆、密封等方面多项核心技术,从而在行业高速发展期,持续吸引中航锂电等优质客户向公司采购,为公司近年来业绩和利润率提升做出了很大贡献。
公司优异的生产体系和生产设备保证了生产的稳定性和效率。公司实施“精益生产”、“柔性化生产”及“信息化管理”等先进及智能化生产模式,拥有经松下、三星、LG等国际厂商认证的先进生产平台,拥有包括日本进口全自动连续拉伸机、日本山田精密高速冲床、旋转式机械手、精密气动冲床、复合材料摩擦焊接设备、Miyachi(米亚基)激光焊机、精密注塑成型机、数控加工中心及精密冲压配套体系等在内完整的精密制造设备体系,以及包括非接触式测量仪、轮廓测量仪、二次元、三次元、大型拉力计、盐雾试验机、氦质谱仪、悬臂冲击试验机、高低温实验冲击、扭矩转速功率显示仪等在内的各种精密测量仪器;并具备设备控制数字化、管理信息化的行业先进的生产管理能力,可快速制造满足国际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对终端电池产品性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电池的使用寿命、一致性、安全性、电性能(包括能量密度和功率密度)、成本等各方面;国内外主要大型客户对产品的品质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具备高品质的先进生产体系、确保国际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成为与知名大型客户合作、承接国际转移新增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公司2007年开始与松下开展合作,产品质量达到松下公司的国际品质标准要求,并相继通过三星、LG等跨国企业认证以及QC080000和TS16949等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优秀的品质管理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承接国际新增业务,有效促进优质客户资源的聚集。同时,发行人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拥有精细化的成本控制能力,与日本、韩国本土结构件生产企业相比,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此外,公司领先的市场份额、较大的年产量亦使固定成本、设备折旧得到有效分摊。在同样达到国际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具备了较强的国际产业竞争优势。
公司生产的灵活性和响应能力较高,有助于满足大客户的需求。公司的模具制造能力很强,并持续自主开发了众多型号产品的模具,积累了丰富的模具生产和制造经验,具备了强大的模具开发技术,获得松下、三星、LG等国际巨头的技术认可。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成功开发锂电池结构件模具5,300多项、汽车结构件模具5,000多项,最快开发周期仅为3天。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产品型号不断丰富的市场环境下,可快速定制产品,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强大的模具技术奠定了公司精密结构件业务扩展的良好基础。
公司凭借快速、成熟的模具开发能力,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和技术需求,快速开发定制化产品;针对精密结构件行业订单多种类、多型号的特点,采用可灵活设计、调整、拆装的柔性生产线,快速组织生产,对订单快速响应;同时,利用长期建立的稳定、标准化、并持续优化的供应商网络,确保公司各类生产资源的快速供应。以上三点因素综合,使得公司实现了快速、高效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出色的响应速度极大程度地提高了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也提升了公司在市场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发行人顺应锂电池、汽车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经营模式和普遍规律,积极配套下游客户,在其周边设立生产基地,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公司目前各地子公司的布局及定位均体现了其本地化生产、辐射周边客户的战略部署:2003年,为拓展高端海外客户,公司成立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以服务于江浙沪一带的国际知名锂电池厂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制造基地,2007年公司成功成为松下锂电池结构件的中国供应商,并在未来几年中持续发展了LG、三星、日立等新的国际高端客户。2007年和2014年,为配套公司多年重要客户比亚迪在西安和长沙的生产基地,公司分别设立子公司陕西科达利和湖南科达利,客户定位于周边区域的比亚迪和其他大型汽车及动力锂电池厂商。2016年,为配套大连松下等动力锂电池客户,公司设立子公司大连科达利。由此,公司在华东、华南、西部等行业重点区域均形成了生产基地的布局,有效辐射周边的下游客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能地域覆盖。目前,发行人正在江苏溧阳新建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LG等周边的下游高端领先客户,并已与中航锂电、波士顿等签订了有实质性内容的战略合作协议,配套其临近生产基地的动力锂电池产能。
公司通过以上的生产基地配套和地域覆盖战略,一方面提高了对客户的高效服务能力,增强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具体体现在:(1)便于方便快捷地与客户进行信息沟通,尽早获知客户的经营战略和计划、产品研发方向和进展、对公司产品的反馈信息、其产品的销售状况等,有助于公司尽早融入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取得后续量产权、针对性地调整自身的生产周期和经营计划、增强公司快速反应能力;(2)有助于缩短公司产品的运输半径,减少运输成本和运输时间,降低产品交货期的不确定性,有效配合客户供应链和库存管理;(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及时跟进产品售后情况、接收反馈信息、处理可能遇到的后续问题、提供持续高效服务,并结合售后反馈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与客户合作的广度、深度和紧密度,不断巩固客户关系。另一方面,公司全国各地的子公司作为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点,有效辐射周边的相关产业,形成了有利的先发布局,为后续业务的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持续吸引临近区域的优质新客户与公司开展合作。
公司贴近客户的全国生产基地布局使得自身的制造能力、技术优势、研发实力等其他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和体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与松下、比亚迪、LG、三星、ATL、中航锂电等下游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的紧密联系。
目前,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技术要求提升、品质标准提高、产品型号增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等多方面要求,对于企业的制造能力、工艺品质、资金运用、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经验丰富且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的管理团队尤为重要。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其中董事长兼总经理励建立、副总经理励建炬等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汽车行业精密结构件业务均超过15年,核心团队大部分成员从科达利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品质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均拥有独特的优势,能够深入了解客户诉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很好地把握公司的新兴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不断挖掘和实现新的业务增长点。
本公司下游应用领域锂电池电芯行业、汽车行业均存在市场份额较为集中的特点。本公司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通过与大客户的紧密合作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亦形成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6.84%、86.34%及88.47%,其中来自于比亚迪的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2.44%、50.63%及38.35%,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其资金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与上述核心客户保持了相互扶持、协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合作关系持续、稳定;公司自身已成长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具备一定影响力的领先企业,并成为下游高端客户的首选合作方之一。但未来若本公司多个大客户的经营状况同时产生大幅波动,或比亚迪的经营状况发生大幅波动,且上述波动导致核心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比例大幅下降,或未来公司的各项竞争优势不再维持导致与主要客户交易不持续、产品被其他供应商替代,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来自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44%、50.63%及38.35%。虽呈下降趋势,且2016年比亚迪已不是公司第一大客户,但倘若比亚迪自身的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公司的经营业绩波动。
公司对比亚迪的销售业务主要包括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和汽车结构件产品两方面:
在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方面,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业务收入分别为15,336.60万元、19,139.23万元和19,306.01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1.81%、27.01%及18.32%,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公司在动力电池结构件及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方面先后与松下、ATL、力神、波士顿、德国大众微电池、中航锂电、上海航天、亿纬锂能、LG等公司展开了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客户集中度逐步降低。未来,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中来自比亚迪的收入比重预计会进一步下降。虽然公司不存在对比亚迪的单一依赖,但若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降低或停止向公司采购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将可能导致公司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波动。
在汽车结构件业务方面,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来自于比亚迪的汽车结构件业务收入分别为26,137.32万元、38,185.44万元和36,429.03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91%、98.74%和97.78%,占比较高。虽然发行人已与比亚迪建立了长期稳固、互利互惠、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但若比亚迪未来因自身经营状况或下游汽车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汽车结构件产品的需求量或采购比例大幅下降,将对发行人汽车结构件业务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迅猛。目前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2014-2016年公司动力及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销售额分别达到为2.02亿元、5.79亿元、9.3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14.91%。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02%、51.15%及64.15%,产生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47.22%、62.83%及71.85%。本公司依托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领域累积的优质客户资源、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两部分业务的技术交叉融合、研发及生产方面的早期战略布局等优势顺利切入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并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业内口碑,成为国内和国际优秀动力锂电池生产商的首选合作方之一。
但是,一方面,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锂电池生产工艺尚未完全达到成熟,部分工艺环节仍在持续优化和改进过程中;另一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系近期及未来一段时期各国推广的重点,我国亦出台一系列鼓励政策来支持相关行业发展,但对比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量产车型仍较少且销量相对不高。因此,未来如果新能源汽车因在性能及技术瓶颈方面未能实现突破、配套充电及储能设备难以普及、成本压力引致销售价格过高等原因使得销量未及预期,或是发生其他行业突发因素导致市场需求量降低,均有可能影响到本公司下游核心客户的销售业绩,以及公司动力汽车结构件业务的总体布局,使得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增长低于预期。此外,随着动力锂电池相关产品和技术逐步发展、成熟,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可能呈逐步下降趋势。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应用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扩产和技改项目,总投资规模约6.99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48.79%。如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销量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亦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及整体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是发行人成立前期最早开拓的业务之一,曾经是公司重要收入来源,但随着发行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业务的快速发展,该业务已经不是发行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仍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积极贡献。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收入分别为16,468.28万元、12,940.75万元及12,021.21万元,下降较为明显。
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上述收入变动趋势与近期便携式锂电池市场变化相关:
1、根据IIT的统计,近年来全球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有所波动,其中2012年度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由2011年度的158亿美元下降至155亿美元,2013年至2015年的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也始终持平在160-180亿美元左右,未像之前年度有显著增长;
2、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便携式锂电池电芯产品在形状、特性、功能等各方面日趋多元化,传统方形窄幅便携式锂电池更新换代周期加快,一些新产品如超宽超薄型方型锂电池电芯、聚合物锂电池电芯等陆续涌现,行业内众多电芯厂商纷纷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作为上述电芯厂商的合作方,报告期内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品结构亦在不断随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而进行调整,逐渐降低传统方型结构件产品在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中的比重,短期内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等受此影响有所下降,同时也为公司该部分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及结构化布局增加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3、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崛起、热点车型的不断涌现,锂电池电芯厂商纷纷将战略重点调整至产业链更为高端、利润空间更高的动力锂电池领域,而对竞争激烈、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便携式锂电池市场的投资需求则呈日益减缓趋势。
基于此,如果未来发行人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行业规模出现不利波动、公司主要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品需求进一步下降,抑或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主要客户产量和需求量出现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销量、销售额或毛利率产生负面作用,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本部及其子公司部分位于深圳、长沙及大连的生产厂房系租赁取得,租赁厂房面积合计54,685.92平方米,其中13,667.80平方米的租赁厂房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该部分房产面积占发行人租赁厂房面积的24.99%,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厂房面积合计的13.97%。
鉴于:发行人主要租赁厂房附近有较多的同类其他厂房可供发行人租赁,且发行人所需均为标准厂房,相关核心生产设备搬迁难度较小,可在短期内实现搬迁;2015年7月,发行人通过收购惠州科达利取得了其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约8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并计划建成后将其作为公司产品的生产经营地,有望从根本上解决深圳地区租赁经营场地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可能影响。此外,就上述租赁厂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事宜,发行人已分别于2014年7月、11月取得长沙蓝色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和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确认该等租赁房产未列入清拆范围,最近五年无拆迁计划,同意作为工业经营场地使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亦已出具承诺,若上述租赁房产在租赁有效期内被强制拆迁或产生纠纷无法继续租用,将承担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日科技、湖南科达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因此,预期上述租赁厂房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事宜可能导致的风险相对可控。然而,若上述厂房被强制拆迁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续租,发行人部分经营场所将面临搬迁,短期内可能使得生产能力、生产效率、交货时间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发行人锂电池结构件产品包括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和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锂电池结构件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3.49%、31.90%和32.81%,整体呈现一定的波动。
关于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前期由于市场刚起步、发行人作为行业中少数优质供应商之一议价能力较强、主要客户对发行人前期研发费用补偿等因素,毛利率较高。随着动力锂电池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相关行业日臻成熟,市场需求逐步释放,发行人为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可能相应调低销售价格,毛利率也随之波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结构件毛利率分别为41.76%、34.19%及34.15%,总体来看,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虽然毛利率逐步趋于稳定,未来还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关于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随着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厂商的竞争日趋激烈,相关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公司作为电芯厂商的结构件提供商,其利润空间亦将受到一定挤压。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其毛利率分别为23.34%、21.67%及22.39%,呈现一定的波动。此外,若发行人的便携式锂电池销量持续下滑,各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毛利率亦存在下降的风险。
总体而言,随着锂电池结构件的市场规模迅速增长,虽然相关行业日渐成熟,但未来发行人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毛利率可能仍存在波动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4.24万元、12,662.20万元及31,229.14万元;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7,252.36万元、15,448.54万元及23,261.69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
201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24万元。首先,随着下半年起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业务呈爆发式增长,应收账款余额快速提升;其次,公司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客户增多,公司应收票据规模相应增加,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此外,公司2014年3月完成新一轮股权融资,主动减少贴现票据的比例,改为持有应收票据。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均有所上升,导致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若公司的信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业务往来款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增加,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将相应减少。若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或存在其他重大影响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及营运周转能力的因素,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入不足于偿还到期的供应商货款和银行贷款,以及公司现有资金规模可能无法支撑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如受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业务收入持续下降的影响,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产能利用率亦相应出现下降。汽车结构件受下游汽车制造行业和大客户订货量的波动影响以及公司的产能建设和变化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亦存在一定的波动。
未来,公司下游便携式锂电池电芯行业存在需求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销量、产能利用率产生负面作用;发行人的汽车结构件业务产能利用率亦受下游汽车制造业景气程度和大客户订单量的影响,存在波动可能性。虽然发行人在便携式锂电池市场规模增速放缓、下游电芯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促进整体业绩的高速增长,但若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情况对便携式锂电池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业务的生产设备、人员配置等经营性安排做出及时调整,将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效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合作协议》,双方拟于江苏省溧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20亿元人民币,扩大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产能,项目分两期实施。公司亦已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的主体;项目公司业已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和建设施工合同。公司拟通过该项目更好地服务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LG等周边的下游高端领先客户,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
然而,公司在新地点、与一家新的合作方共同开展该项目,在筹建阶段,可能面临政府协调、当地合作、资金筹措、许可审批、人才引进等多方面的挑战;而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人员管理、质量管控、安全生产、客户沟通、供应商合作、资金持续周转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在项目的筹建、投产等过程中,公司前期建设和营运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并且由于将形成规模较大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对公司整体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公司对投资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有较好的客户资源支撑,与周边的中航锂电、ATL、波士顿、无锡松下、南京LG都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与部分客户签署长期供货协议,但仍不能完全排除上述配套下游客户因自身状况或产品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投产延迟,或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导致上述项目产能无法全部消化,项目的预期收入和效益可能无法完全达到,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和运营效率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0,982.20万元、36,355.44万元及35,392.92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57%、30.87%及20.5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分别为3.51次/年、3.75次/年及3.85次/年。应收账款总额较高,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预计未来一段时期仍将保持相对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6.94%,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公司绝大多数下游合作方系经营业绩稳定的优质客户,目前客户业务发展良好,但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相关销售款项不能按期支付甚至无法偿还而发生坏账,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存货可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额分别为11,630.15万元、12,494.23万元及15,279.0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17%、10.61%及8.87%。
公司对于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如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通过集中谈判,签订长期框架协议进行,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筛选和淘汰,同时引入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公司原材料的高品质,提高公司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材料采购的相对较低成本;公司为控制产品滞销风险,以订单式生产为主。然而,由于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锂电池行业、汽车行业竞争激烈,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更新换代趋势,因此如公司因产量预计偏差导致储备的产成品数量高于客户实际需求量,或存货因管理不善发生毁损,抑或下游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下跌,都可能产生存货跌价或滞销风险,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材、钢材、镍材、塑料、铜材等,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直接材料成本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超过50%,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际国内钢材价格、有色金属价格等有所波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相应波动,尽管公司绝大多数下游客户系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能够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转嫁给下游客户,但未来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深圳总部及子公司上海科达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为15%。
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如公司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导致公司所得税税负上升。根据瑞华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48320003号),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发行人享受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2,209.00万元、1,287.59万元、619.6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04%、7.00%、7.21%。尽管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税收优惠未构成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但如果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本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仍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惠州、深圳、上海、西安四地“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等六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9.82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的68.58%。项目建设完成并启用后,将显著推动公司产能、产品品质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并为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技术工艺和研发基础。
尽管上述项目系公司基于对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客户订单和未来预计产品需求严密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前景与政策变动预期后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上述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预测性信息,若未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则可能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此外,项目实际建成或实施后产品的需求量、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因此项目预期效益及其对公司整体效益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需要购置较多单价较高的生产设备、研发和测试设备、分析及设计软件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金额将有所增加,从而对本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压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依托发行人现有客户及已形成的技术、产品优势,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于四个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合计为5,465万元,占达产后预计收入的比例仅在3.9%左右;对于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占达产后预计收入的比重约为2.3%,项目产生的效益完全可以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费用;对于不直接产生收入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最高年度折旧、摊销金额为609万元,不足发行人2016年度营业收入的0.5%,占比较小,因此总体来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相关的折旧、摊销金额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但同时,考虑到扩产和技改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产品销量将逐步提升,1-2年内相关产能利用率难以达到100%,因此短期可能出现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增加、但收入增长速度及增长规模相对延迟的情形,从而可能对公司短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15.92%、26.41%及29.6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的建设及运营周期,因此,本次发行后在一定期限内,预计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
本公司下游产品对应的锂电池行业、消费电子行业、汽车行业日新月异,其产品规格、型号更新换代频率较快,尤其新能源汽车行业更属新兴行业,正处于持续的技术革新及优化阶段。同时,行业产品具有品质要求高、产品种类多、不同型号需单独研发、厂商替换成本高的特点,因此需建立高效、快速的产品开发体系,根据客户需求持续进行不同型号产品的开发,如果研发效率低下则可能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
尽管本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持续推动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形成并掌握了多项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相关研究成果,并已建立起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但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客户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仍可能对公司应用现有技术和产品构成一定的冲击,如果公司不能紧跟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并提前进行布局,提高研发实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研发效率低下等原因不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响应,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不被客户接受、技术被市场淘汰乃至客户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在长期与国内外领先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和研发经验,形成了大量的专利技术、核心技术和保密工艺,虽然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进行关键技术的保密工作,但仍无法完全规避技术泄露风险。倘若该等情形发生,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可能采取不正当途径知晓公司的技术秘密并开发或生产类似产品,将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受挫,从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选择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能耗费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业绩逐年提升,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7,428.57万元、113,297.05万元及145,530.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达到7,252.36万元、15,448.54万元及23,266.77万元。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面临资源整合、市场开拓、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新挑战,带来了管理难度的增加。虽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结构以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并依托较强的研发能力具备了快速响应订单的能力,但仍然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适应未来公司快速扩张的风险。倘若上述情况发生,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面临着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一方面,作为诸多下游国际领先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和韩国、日本等国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供应商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态势,若上述企业未来在技术、供应效率、产品成本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或在中国开设分公司和制造工厂,将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产生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随着锂电池产业链近年来向中国的转移,也可能吸引更多的本地新厂商或相似企业进入发行人所在行业,从而加剧本行业的竞争压力。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应的动力锂电池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虽然公司近几年业务增长迅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并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优势,但未来新参与者的进入,仍将会对公司既有和潜在客户资源形成一定的威胁,继而可能对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10,500万股,励建立先生及励建炬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0.00%的股份;如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则本次发行后上述二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的比例将降至52.5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则,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等,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
>>展开网上路演日 | 2017年2月20日 |
申购日 | 2017年2月21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2月22日 |
缴款日 | 2017年2月23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1 |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 34,558.80 |
2 | 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14,977.16 |
3 | 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10,377.18 |
4 | 上海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 | 9,964.16 |
5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281.42 |
6 | 新能源汽车结构件厂房及综合楼项目 | 21,051.90 |
7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45,000.00 |
总计 | 143,210.62 |
联系人 | 蔡敏 |
电话 | (0755)6118 6666 |
传真 | (0755)6118 9991 |
联系人 | 潘志兵 |
电话 | (010)6505 1166 |
传真 | (010)6505 1156 |
公司全称: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Kedali Industry Co., Ltd.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
公司简称: | 科达利 |
法定代表人: | 励建立 |
公司董秘: | 蔡敏 |
注册资本: | 10,500万元 |
邮政编码: | 518109 |
公司电话: | (0755)6118 6666 |
公司传真 | (0755)6118 9991 |
公司网址: | http://www.kedali.com.cn |
董秘邮箱: | ir@kedali.com.cn |
资产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货币资金 | 234,267,008.53 | 62,266,033.46 | 35,065,793.0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应收票据 | 156,772,703.79 | 148,112,105.50 | 186,820,100.66 |
应收账款 | 353,929,168.09 | 363,554,368.07 | 209,821,970.76 |
预付款项 | 5,109,394.39 | 5,074,095.23 | 5,166,057.21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8,512,968.58 | 5,437,792.64 | 4,758,375.46 |
存货 | 152,789,993.39 | 124,942,341.79 | 116,301,528.29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592,293.69 | 4,240,209.36 | 3,954,991.50 |
流动资产合计 | 917,973,530.46 | 713,626,946.05 | 561,888,816.91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7,329,078.68 |
固定资产 | 579,264,982.28 | 299,950,173.71 | 208,932,017.29 |
在建工程 | 53,230,206.78 | 80,583,449.30 | 3,069,919.65 |
工程物资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
无形资产 | 112,587,153.32 | 49,003,599.95 | 10,179,707.83 |
开发支出 | - | - | - |
商誉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43,135.60 | 2,198,719.27 | 1,142,543.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99,092.63 | 4,748,205.75 | 2,916,807.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616,013.32 | 27,662,507.22 | 25,080,376.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5,240,583.93 | 464,146,655.20 | 258,650,449.94 |
资产总计 | 1,723,214,114.39 | 1,177,773,601.25 | 820,539,266.8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0,256,524.00 | 127,000,000.00 | 8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应付票据 | 123,541,927.36 | 109,069,877.65 | 82,024,478.80 |
应付账款 | 284,775,725.30 | 174,380,747.05 | 90,628,989.15 |
预收款项 | 1,621,759.14 | 5,815,869.17 | 2,561,549.25 |
应付职工薪酬 | 22,642,559.20 | 23,711,893.08 | 16,581,647.88 |
应交税费 | 46,299,689.79 | 52,561,609.00 | 27,041,570.60 |
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11,611,688.98 | 5,649,833.72 | 3,637,644.58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88,939.03 | 10,021,026.98 | 7,934,535.44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17,438,812.80 | 508,210,856.65 | 310,410,415.7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54,719.79 | 9,722,667.75 | 4,151,860.90 |
应付债券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 5,573,256.03 | 6,309,652.03 | 6,931,939.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27,975.82 | 16,032,319.78 | 11,083,800.64 |
负债合计 | 726,066,788.62 | 524,243,176.43 | 321,494,216.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永续债 | - | - | - |
资本公积 | 227,970,481.70 | 163,170,481.70 | 163,170,481.70 |
减:库存股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43,401,760.25 | 24,887,060.86 | 13,993,966.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553,625,913.73 | 360,472,882.26 | 216,880,601.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29,998,155.68 | 653,530,424.82 | 499,045,050.51 |
少数股东权益 | 67,149,170.09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97,147,325.77 | 653,530,424.82 | 499,045,050.5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23,214,114.39 | 1,177,773,601.25 | 820,539,266.85 |
项 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55,307,372.73 | 1,132,970,542.01 | 674,285,685.00 |
其中:营业收入 | 1,455,307,372.73 | 1,132,970,542.01 | 674,285,685.00 |
二、营业总成本 | 1,184,254,919.34 | 951,668,336.14 | 588,918,151.29 |
其中:营业成本 | 1,011,589,165.97 | 817,600,584.34 | 495,142,842.91 |
税金及附加 | 11,588,277.48 | 8,070,394.20 | 6,990,661.75 |
销售费用 | 21,632,617.75 | 13,362,490.84 | 8,776,949.73 |
管理费用 | 113,237,599.31 | 88,265,101.80 | 64,876,812.59 |
财务费用 | 22,684,438.03 | 13,846,992.33 | 8,962,930.59 |
资产减值损失 | 3,522,820.80 | 10,522,772.63 | 4,167,953.72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1,052,453.39 | 181,302,205.87 | 85,367,533.71 |
加:营业外收入 | 7,348,015.85 | 3,274,033.62 | 1,506,457.68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142,091.82 | 105,024.14 | 834,945.54 |
减:营业外支出 | 3,729,602.57 | 632,225.75 | 968,503.7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443,846.04 | 540,404.31 | 890,845.6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4,670,866.67 | 183,944,013.74 | 85,905,487.62 |
减:所得税费用 | 42,053,965.72 | 29,458,639.43 | 13,381,937.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616,900.95 | 154,485,374.31 | 72,523,550.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2,667,730.86 | 154,485,374.31 | 72,523,550.14 |
少数股东损益 | -50,829.91 | - |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22 | 1.47 | 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2.22 | 1.47 | 0.7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32,616,900.95 | 154,485,374.31 | 72,523,550.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2,667,730.86 | 154,485,374.31 | 72,523,550.1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829.91 | - | - |
项 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75,548,496.37 | 756,442,476.31 | 513,976,733.52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16,732.47 | 3,099,216.64 | 1,215,700.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1,665,228.84 | 759,541,692.95 | 515,192,433.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8,362,836.77 | 315,841,798.79 | 295,984,371.3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3,252,742.00 | 202,981,771.46 | 148,920,209.9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3,920,234.07 | 79,832,978.07 | 62,704,863.9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838,028.18 | 34,263,099.03 | 20,825,408.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373,841.02 | 632,919,647.35 | 528,434,85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291,387.82 | 126,622,045.60 | -13,242,419.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0,000.00 | 611,366.44 | 258,192.2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000.00 | 611,366.44 | 258,192.2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323,152,722.03 | 135,269,655.61 | 51,650,793.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76,557.13 | 25,000,000.0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429,279.16 | 160,269,655.61 | 51,650,793.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999,279.16 | -159,658,289.17 | -51,392,600.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000,000.00 | - | 79,2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2,000,000.00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6,026,096.00 | 237,792,818.80 | 91,771,500.96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8,026,096.00 | 237,792,818.80 | 170,971,500.9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2,769,607.91 | 183,135,520.41 | 94,174,387.8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493,318.44 | 7,004,961.98 | 25,670,550.5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5,000.00 | 300,000.00 | 6,038,692.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4,867,926.35 | 190,440,482.39 | 125,883,630.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158,169.65 | 47,352,336.41 | 45,087,870.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3,613.95 | -150,408.45 | -172,079.8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0,563,892.26 | 14,165,684.39 | -19,719,229.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45,040.61 | 13,279,356.22 | 32,998,585.9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8,008,932.87 | 27,445,040.61 | 13,279,35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