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本活动于2017年09月26日(星期二)14: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询价推介日 | 2017年09月20日-2017年09月21日 |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09月26日 |
申购日 | 2017年09月27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09月28日 |
缴款日 | 2017年09月29日 |
联系人 | 孙永镝 |
电话 | 0752-2556885 |
传真 | 0752-2556885 |
联系人 | 刘汗青、陈南 |
电话 | 010-58328888 |
传真 | 010-58328954 |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31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 | 50,150 | 50,150 |
2 | 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 | 6,730 | 6,730 |
3 | 汽车摄像系统项目 | 4,200 | 4,200 |
4 | 高精密压铸零部件项目 | 17,600 | 17,600 |
5 | 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 | 8,506 | 8,506 |
6 | 工业研究院项目 | 6,900 | 6,900 |
合 计 | 94,086 | 94,086 |
公司名称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Foryou Corporation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 |
邮政编码 | 516005 |
注册资本 | 4亿元 |
公司简称 | 华阳集团 |
股票代码 | 002906 |
行业种类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法定代表人 | 邹淦荣 |
公司董秘 | 孙永镝 |
公司电话 | 0752-2556885 |
公司传真 | 0752-2556885 |
董秘邮箱 | 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
公司网址 | www.foryougroup.com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凭借多年在电子产业的积累,在汽车电子、数字多媒体、智能信息与控制、精密工程技术、光电子、驱动电源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和精益制造水平。
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保持公司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始终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华阳集团各下属子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以及国际一流企业合作等手段,形成了强大的研发实力。
此外,在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中,公司将投资6,900万元用于华阳集团工业研究院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华阳集团工业研究院将能够对全公司的研发资源、人才资源及技术优势进行整合,增强关键技术、前瞻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为华阳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公司能够快速准确地根据市场与客户的需求设计产品,并且将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作为公司经营的重要理念贯穿于公司业务的各个板块与各个环节之中。公司在各个业务板块中的制造工程能力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包括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模具技术、产品测试等方面,是公司确保产品质量、成本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华阳集团近年来重点围绕汽车产业进行产品布局,逐步建立起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拥有包括:车载影音、车载互联、车载导航、空调控制器、胎压监测、驾驶辅助(全景泊车、倒车影像、行车记录、偏道报警等)、抬头显示、车载空气净化器、关键组件/零部件、数字仪表等较为全面的产品线,并积极开拓其他业务板块在汽车领域的应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行业内以及下游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以及较高的影响力。公司旗下品牌ADAYO、FORYOU均为行业知名品牌。
公司长期致力于销售渠道的建设,针对不同产品构建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在国内,公司建立了强大的销售团队,遍布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等全国主要市场;国际市场方面,目前公司的产品已经出口至欧洲、美洲、日本、非洲、中东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由于公司重点发展的汽车电子产品具有产品种类多、更新快的特点,并且根据不同车型具有不同的安装与维护需求。为此公司还抽调部分研发人员组建了专门的专业技术型营销团队,从而确保公司的销售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客户所反馈的问题,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公司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始终鼓励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并且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了强大的企业凝聚力。
公司拥有两千余人的科研团队,同时建立了完善的考核和奖励机制,鼓励公司员工不断创新。除此以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行业内的丰富经验,公司董事长以及公司其他高管成员均拥有超过20年的行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展开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板块的业务规模及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汽车电子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45%、58.64%和63.99%;汽车电子板块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4.70%、75.64%和78.00%。该板块受汽车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较大,且除汽车电子板块外,公司精密电子部件与压铸板块也有部分产品应用于汽车相关产业。因此,若汽车行业整体发展速度放缓,则将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主要来自生产视盘机机芯以及制造视盘机的相关零部件(如激光头、FPC等)业务,其中以2016年为例,该等视盘机相关业务收入约占精密电子部件板块收入的90.52%,而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毛利及占比呈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1-3 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业务收入 | 18,341.76 | 18.44% | 95,973.29 | 22.60% | 113,619.62 | 27.41% | 150,994.35 | 33.12% |
业务成本 | 16,575.23 | 21.56% | 89,423.61 | 27.63% | 106,271.02 | 32.46% | 137,645.83 | 37.96% |
业务毛利 | 1,766.53 | 7.82% | 6,549.68 | 6.48% | 7,348.60 | 8.44% | 13,348.52 | 14.31% |
业务毛利率 | 9.63% |
6.82% |
6.47% |
8.84% |
||||
公司毛利率 | 22.71% |
23.79% |
21.01% |
20.47% |
假设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机芯、激光头、FPC等)平均销售单价均下降25%,则本公司各期毛利率将分别下降7.18、5.81、4.56和1.71个百分点。随着视盘机业务在本公司总体业务中比重持续降低,相关产品销售单价下行对于本公司毛利率影响持续减轻。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机芯、激光头、FPC等)如平均销售单价均上升或下降25%、10%、5%对于公司报告期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17年1-3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 年度 |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
+25% | 24.35% | 1.64% | 27.87% | 4.08% | 26.07% | 5.07% | 26.55% | 6.08% |
+10% | 23.37% | 0.66% | 25.48% | 1.68% | 23.12% | 2.11% | 23.02% | 2.55% |
+5% | 23.04% | 0.33% | 24.64% | 0.85% | 22.08% | 1.07% | 21.76% | 1.30% |
0 | 22.71% | - | 23.79% | - | 21.01% | - | 20.47% | - |
-5% | 22.38% | -0.34% | 22.92% | -0.87% | 19.91% | -1.10% | 19.13% | -1.34% |
-10% | 22.04% | -0.67% | 22.03% | -1.76% | 18.78% | -2.23% | 17.74% | -2.72% |
-25% | 21.00% | -1.71% | 19.23% | -4.56% | 15.20% | -5.81% | 13.29% | -7.18% |
2017年1-3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前五大客户中,本公司仅向Hitachi销售视盘机相关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3,982.17万元、73,141.73万元、75,473.30万元和91,119.9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5%、17.22%、18.21%和19.99%。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产业换代,硬件存储与网络存储技术不断进步、成本不断降低,使得视盘机市场持续缩小。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Hitachi销售视盘机产品的金额和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总体下降。发行人视盘机相关产品价格如持续下行,将会对发行人毛利率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精密电子部件等产品涉及多项音频、视频相关专利或专有技术。目前相关专利权人主要为欧美、日本企业或国际专利联盟。就上述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已尽力查找专利权人,并与已知的专利权人签署了相关专利授权协议。由于音频、视频相关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及较快的更新速度,公司无法充分预测相关技术、工艺、外形在全球范围内专利申请情况;同时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申报方法一般相对复杂,在操作时存在精确计量的难度及理解不一致的可能。因此,公司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发生专利纠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相关诉讼、仲裁情况,但是若未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将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阳投资已作出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由于相关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及权利人的分散性,发行人无法完全排除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风险。华阳投资已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华阳投资将承担该等费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相关知识产权较为复杂、权利人较为分散,发行人所使用的知识产权存在发生纠纷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承担该等费用。
此外,本公司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中取得了一系列与自主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如果其他企业未经本公司授权而擅自使用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在知识产权运用或者保护过程中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公司可能需要事先支付部分诉讼费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中的部分收入来源于向客户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主要包括向Hitachi提供激光头制造与FPC贴片等。在该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Hitachi会根据相关需求,由公司向Hitachi采购部分原材料或者由公司应Hitachi要求向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由Hitachi提供部分专用设备(公司不拥有该等专用设备的所有权,且与Hitachi共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从Hitachi采购及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年1-3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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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 占比( %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
向Hitachi销售 | 13,982.17 | 14.05 | 73,141.73 | 17.22 | 75,473.30 | 18.21 | 91,119.93 | 19.99 |
从Hitachi采购 | 11,565.03 | 18.42 | 54,737.85 | 19.12 | 59,676.63 | 22.41 | 76,162.85 | 24.33 |
注:上述Hitachi包含与HLDS、Hitachi Media Electronics Co., Ltd.、日立高新技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和日立乐金光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交易额;销售额占比为占营业收入比例,采购额占比为占总采购额比例。
由于该等业务完全基于Hitachi的委托加工合同开展,并且部分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也由Hitachi供应,因此Hitachi对于上述业务的开展拥有较强的影响力。若未来Hitachi停止或减少与本公司在上述相关业务中的合作,则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从事的汽车电子、压铸、LED照明等行业具有市场潜力大、市场发展快、竞争激烈等特点。虽然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科技研发作为保持公司长期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竞争对手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的不断提高,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存在不断加剧的风险。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49.76%、46.23%、51.24%和47.46%。来自于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的51.22%、45.39%、46.51%和41.61%。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板块的发展,特别是汽车电子前装业务的发展,汽车制造企业已成为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汽车制造企业已达三家,对这三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27.28%。预计未来汽车制造企业将仍然是公司主要的客户,且客户集中度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出现明显下降,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汽车行业的品牌、资金、技术、规模、安全性等相对较高的准入门槛决定了整车企业及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数量较少且比较集中,专业化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只能在相对集中的目标群体内开发客户;其次,汽车零部件需求方对下级供应商的遴选和考核周期漫长而严格,一旦确立业务合作关系,即形成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长期战略合作格局,因而公司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赢取的长期战略合作客户相对集中;再次,公司目前受产能、资金所限,暂时难以应对全面开发其他大客户带来的研发和销售投入以及产能扩张压力。
汽车制造企业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择供应商,并且通常情况下与供应商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该情况也有助于保持公司业务及客户的稳定性。此外,公司也将积极开拓更多的客户以减少对于特定客户的依赖。但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流失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情况恶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精密电子部件等主要产品具有精密度高、质量要求严格的特点。公司将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作为重要经营理念贯穿于业务的各个环节之中,建立起了从产品开发到生产全过程的严格安全控制及检测程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各类产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纠纷。但是本公司无法排除未来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风险的可能性。
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精密电子部件等主要产品属于电子产品。随着产品技术的不断进步,相同规格或相同型号的电子产品销售价格一般会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针对此种情况,公司致力于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提升技术工艺水平降低成本,通过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原有产品,使得公司产品保持较高的性价比优势,并获得稳定的利润空间。
由于市场发展带来的产品价格下降的压力将持续,如果公司不能够持续降低已有产品成本或者不断地开发出高附加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单一产品价格下降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
华阳通用现持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分别于2011年8月23日和2014年10月10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4400045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000845),有效期均为三年。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分别于2014年5月5日、2015年5月21日、2016年5月19日和2017年5月18日审核同意华阳通用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备案。
华阳精机现持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13年10月16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44000123),有效期三年。华阳精机于2016年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提交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的申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阳精机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001098),重新认证后三年(2016年至2018年)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分别于2014年5月5日、2015年5月20日、2016年5月24日和2017年4月12日审核同意华阳精机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
华阳光电现持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10月10日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44000262),有效期为三年。因华阳光电当时仍有累计亏损未弥补完,尚未在税务主管部门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因此2014年度和2015年度暂未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暂按25%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2016年5月,华阳光电已完成主管税务局备案手续,因此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4年度至2016年度)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局备案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华阳通用、华阳精机、华阳光电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后,上述公司需要依法申请复审,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
如果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报告期内,公司有较高比例的出口业务,涉及该等增值税免、抵、退税事项,相关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15%或17%。如果未来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规模的出口业务,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3月31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外销收入分别为180,925.32万元、156,032.46万元、151,567.45万元和32,787.69万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86%、37.88%、35.92%和33.00%。此外,公司还存在一定规模的进口材料和部件业务。该等出口、进口业务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业务所在国法律法规以及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公司还通过借款币种(外币及人民币)的调节对外币净头寸进行管理,公司外币净头寸可能因人民币汇率变化产生损益。若上述因素发生对公司业务不利的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或港币报价,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3月31日,剔除外汇风险已经锁定的资产和负债外币余额后,公司外币余额的资产或负债净头寸分别为-50,680.68万元、25,421.59万元、28,413.40万元和19,130.87万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14.87万元、-1,254.03万元、1,390.50万元和-88.03万元。若未来汇率发生变动,公司的经营成果将受到一定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及订单的预计执行情况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并聘请了专业机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拓宽市场领域,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分别为78,723.68万元及7,127.4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17%及1.74%。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项目全部实施后,公司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合计约70,236万元,并将新增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按照5-10年的折旧、摊销年限计算,约10,372.4万元/年)。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初期阶段,折旧摊销费用的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阳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270,851,352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7.71%,为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大越第一直接持有华阳投资76.31%的股权,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和曾仁武等8人共持有大越第一67.31%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决策及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制度》等,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段时间。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过去年度相比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风险。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有效控制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但是,这一内控体系若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或架构的调整而相应完善,将存在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本部侧重管理职能,并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业务均由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执行,因此利润主要来源于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本公司已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且主要控股子公司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应积极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并确保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可保证股东自身现金分红方案的实施。”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能力仍受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亏损弥补情况(如有)等方面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利润分配能力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较多,因而增加了经营决策、组织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的难度。对此,本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来提升各子公司的协同效应,积极推进各业务板块发展。以打造核心能力、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本公司已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针对子公司的管理,但若相关管理体制无法充分、及时地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求,则将使本公司的业务、业绩及发展前景受到不利影响。
受公司业务转型、产品结构调整及经济环境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呈现先降后升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1-3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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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金额 | 同比增长率 | 金额 | 同比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99,491.68 | 424,689.90 | 2.46% | 414,488.90 | -9.08% | 455,877.34 |
营业利润 | 6,894.44 | 32,854.14 | 73.26% | 18,961.90 | -25.35% | 25,401.33 |
净利润 | 6,751.48 | 29,167.54 | 59.42% | 18,296.15 | -24.12% | 24,111.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66.98 | 29,500.54 | 62.83% | 18,117.63 | -24.13% | 23,879.24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16年增长2.46%和2015年度下降9.08%;公司净利润2016年增长59.42%和2015年度下降24.12%。2015年净利润下滑幅度大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是对裕元华阳的投资收益为负所致,扣除此项损失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2015年净利润下滑幅度与收入下滑幅度差异较小,收入与净利润的变动基本匹配。2016年净利润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毛利较高的汽车电子、精密压铸业务增长以及毛利较低的精密电子部件业务持续下降。2017年第1季度公司收入和利润走势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结构调整公司毛利率逐年上升,各期分别为2017年1-3月22.71%、2016年度23.79%、2015年度21.01%和2014年度20.47%,期间费用率分别为2017年1-3月15.77%、2016年度14.12%、2015年度14.39%和2014年度14.32%。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入占比较大的两个板块中:汽车电子板块收入较为稳定,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237.44万元、241,550.63万元、270,025.19万元和64,150.38万元。由于汽车电子总体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且前装业务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该等客户通常对同一产品会确定 2 家以上的供应商,市场竞争激烈。如公司未来在产能建设、仓储配套、质量保障、研发投入、工艺改进、设备更新、降低成本等方面不能达到整车厂商的要求,将面临营业收入、市场份额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受2016年第4季度自主品牌汽车行业销量爆发式增长影响,公司汽车电子板块销售收入在2016年第4季度大幅增长。如该等增长在2017年难以持续,可能对于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2016年第4季度精密电子部件板块受全球视盘机需求的萎缩影响,收入持续下降。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3月该板块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994.35万元、113,619.62万元、95,973.29万元和18,341.76万元,并且该等下降可能仍将持续。
尽管目前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但当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公司所在汽车电子等行业增速放缓导致需求减弱、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并导致毛利率下滑、期间费用上升以及公司营业利润下滑。
报告期内,发行人初始投资250万美元参与设立的惠州市裕元华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占裕元华阳实缴资本比例为16.24%。2015年,裕元华阳向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惠州三星”)销售Note4和A3等型号的金属手机外壳,由于这些产品的生产工艺未达标,被惠州三星退货。裕元华阳对该等退回的存货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并核销,金额合计18,712.52万元。因此,裕元华阳2015年净亏损26,467.84万元。公司对裕元华阳享有的投资损失为4,275.09万元,因此导致发行人2015年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小为负。
2016年裕元华阳亏损收窄的主要原因是裕元华阳当年未发生产品质量损失,亏损有所减少。发行人2016年按权益法计提的投资损失为293.93万元,较2015年大幅减少。裕元华阳从2016年8月起处于停产状态,虽然管理层积极寻求重组,但截至报告期末仍无实质进展。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裕元华阳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30.67万元。
>>展开2017年3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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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合计 | 301,372.14 | 300,875.46 | 260,550.39 | 268,656.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304.01 | 109,484.00 | 110,861.31 | 117,994.42 |
资产总计 | 410,676.15 | 410,359.47 | 371,411.70 | 386,650.58 |
流动负债合计 | 167,258.22 | 164,835.23 | 117,884.48 | 159,345.4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70.47 | 7,836.51 | 33,162.59 | 13,270.09 |
负债合计 | 175,328.70 | 172,671.74 | 151,047.07 | 172,615.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235,027.97 | 237,251.62 | 219,571.14 | 213,380.81 |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 319.49 | 436.11 | 793.49 | 654.26 |
股东权益合计 | 235,347.46 | 237,687.73 | 220,364.63 | 214,035.07 |
2017年1-3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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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99,491.68 | 424,689.90 | 414,488.90 | 455,877.34 |
营业利润 | 6,894.44 | 32,854.14 | 18,961.90 | 25,401.33 |
利润总额 | 7,551.28 | 33,901.90 | 21,039.76 | 27,795.30 |
净利润 | 6,751.48 | 29,167.54 | 18,296.15 | 24,111.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66.98 | 29,500.54 | 18,117.63 | 23,879.24 |
少数股东损益 | -115.49 | -333.00 | 178.52 | 232.56 |
2017年1-3月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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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84.31 | 32,452.96 | 39,868.65 | 36,203.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1.76 | -11,721.15 | -3,536.78 | -15,670.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03.03 | -33,630.58 | -23,672.27 | -30,584.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5 | -33.82 | 158.88 | -25.6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9,851.39 | -12,932.59 | 12,818.48 | -10,077.47 |
2017年3月31日/2017年1-3月 |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 2015年12月31日/2015年度 |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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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3.34% | 19.10% | 41.08% | 53.8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2.69% | 42.08% | 40.67% | 44.64% |
流动比率 | 1.80 | 1.83 | 2.21 | 1.69 |
速动比率 | 1.40 | 1.42 | 1.75 | 1.23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 0.80% | 0.72% | 0.78% | 0.9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90 | 3.72 | 4.47 | 5.02 |
存货周转率 | 5.99 | 6.79 | 6.70 | 6.82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776.99 | 46,416.84 | 34,427.84 | 40,483.76 |
利息保障倍数 | 12.54 | 16.34 | 8.82 | 15.01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