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本活动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09:00-12:00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河北百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011年河北百邦搬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9月,百邦有限整体变更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手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实体门店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相结合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手机维修服务、商品销售业务、二手机回收及销售业务、增值服务业务、手机保障服务及其他相关手机服务等。公司专注于手机售后服务产业,坚持以优质的服务为导向、以专业的技术为支撑、以先进的模式为驱动,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专业、全面的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3C产品售后服务领域一流的、全国性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手机综合服务供应商。
作为“手机服务专家”,百华悦邦在全国22个省级地区、90多个地市建有139家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服务网络涵盖北京、山东、浙江、江苏、河北、福建、广东、上海、陕西、辽宁、安徽、天津、吉林、宁夏、重庆、四川、新疆、甘肃、湖北、河南、青海、内蒙等省市区,业务范围遍布全国。百华悦邦与国内外主要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的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手机厂商品牌涵盖苹果、三星、华为等主流品牌。百华悦邦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
随着市场对手机售后服务需求的增加及O2O模式在服务业中的广泛应用,2014年11月底,公司成立上海闪电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闪电蜂”(www.sdfenq.com)电子商务平台,开始涉足手机售后服务O2O市场。闪电蜂定位于“手机服务创新专家”,与传统的纯线下实体门店经营相比,闪电蜂业务覆盖区域更广、产品与服务品类更全,将为顾客提供一步到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发展至今,公司形成了“实体门店+电商平台”、“自有渠道+运营商渠道+零售商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业务模式,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品牌的手机售后服务。
网上路演日 | 2017年12月27日 |
申购日 | 2017年12月28日 |
网上摇号日 | 2017年12月29日 |
缴款日 | 2018年01月02日 |
联系人 | 陈立娅 |
电话 | 010-57041881 |
传真 | 010-57041884 |
联系人 | 闫明庆、曾琨杰、王棽、吕晓峰、郭瑛英、潘庆明、费俊淇、田文明、毕厚厚 |
电话 | 010-65608299 |
传真 | 010-86451190 |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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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闪电蜂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项目 | 12,777.61 |
2 | 集约化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4,087.00 |
3 | 信息化系统改扩建项目 | 4,075.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公司全称: |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BYB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9号1号楼13层A区 |
公司简称: | 百华悦邦 |
法定代表人: | 刘铁峰 |
公司董秘: | 陈立娅 |
注册资本(万元): | 4,073.15 |
行业种类: | 通讯设备修理业 |
邮政编码: | 100102 |
公司电话: | 010-57041836 |
公司传真: | 010-57041884 |
公司网址: | www.bybon.com |
电子邮箱: | zhengquan@bybon.cn |
发行人具有全国最大的手机售后服务实体门店售后服务网络。截至2017年6月底,百华悦邦手机售后服务连锁门店数量达139家,其中直营店125家,合作店14家。公司苹果授权售后服务门店数量为137家(含合作门店),居全国第一位。
公司连锁门店布局广阔,覆盖了全国22个省级地区、90多个地市。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国内一级城市中的公司共有门店数量24家,占苹果授权服务商门店的30%左右;在23个重点城市中公司为苹果公司独家授权服务商;在其余29个城市门店数量占比达到或超过50%,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区位优势。
公司建立了连锁门店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完善的信息系统,并使用公司的规定范围内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在“百邦”统一形象下开展业务;公司总部设立精益部门,负责业务流程优化,同时,公司聘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持续实施效率改善事项、提高人员效率。通过针对连锁经营门店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同时,通过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还能够为顾客提供商品销售及增值服务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服务体验,并带动公司手机售后外其他业务收入的增长。
连锁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对公司的信息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公司始终注重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对各门店的垂直管理。公司主要采用BOMS门店管理系统和SAP财务管理系统对公司业务和财务实施信息化管理。其中,BOMS门店管理系统为公司聘请IBM公司进行开发,用作规范业务办理、物料管理等业务流程,该系统的API接口能够实现与苹果公司的全球售后服务系统实时自动同步对接;SAP ERP系统为公司聘请安永公司设计实施。两个核心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为公司的业务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为支持闪电蜂业务的发展,公司聘请安永公司实施了电子商务EC平台。该系统全面支持闪电蜂PC端、微信商业务运营,并且与公司现有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也预留了未来与电信运营商、零售商等合作伙伴的对接接口。
在核心系统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扩大信息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公司规划了在线学习平台(e-Learning)、客户关系管理(CRM)、知识管理(KM)、电子商务平台、商务智能(BI)以及移动终端应用等一系列系统的建设。公司领先的信息管理能力以及相应系统的持续更新、建设,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并最终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公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模式。线下渠道上,公司拥有充足的连锁门店,同时,经过手机售后服务行业多年的积累,与众多移动运营商、手机零售商、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对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及销售等业务的拓展有着深厚的基础;线上渠道上,公司推出闪电蜂品牌,定位于“手机创新服务专家”,通过闪电蜂电商平台以电子商务模式进一步开拓手机售后服务、商品销售、二手机回收等业务。
公司拥深耕行业多年,拥有广泛的渠道资源,并独创性地采用了传统的连锁门店经营、经销商合作和创新的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线上线下相互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渠道建设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
长期以来,手机售后服务行业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手机用户难以获得高质量的手机售后服务,手机生产厂商也难以找到符合标准的合作商。针对手机用户和手机生产厂商双方面的需求,公司自成立以来将服务质量作为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合规部门和质量部门为公司各业务设计了标准化的运营流程并严格执行。此外,2014年5月12日,公司管理体系通过了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ISO9001:2008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编号:QAC6016624)。
公司自始至终坚持高质量的服务标准使得公司自设立以来快速发展,并与世界一流的手机厂商建立了长期互信合作关系,也取得了手机用户广泛的好评。
>>展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是苹果公司,苹果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苹果手机品牌是世界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苹果手机制造商在全球500强企业中处于前列。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从苹果公司实现的保内维修服务收入分别为14,964.96万元、19,077.75万元、25,292.66万元及9,066.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64%、30.71%、39.03%及25.77%;此外,来自消费者的苹果手机保外维修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11,899.87万元、26,421.83万元、24,244.79万元、16,986.66万元。上述保内维修服务收入与保外维修服务合计分别为26,864.83万元、45,499.58万元、49,537.45万元及26,053.36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56%、73.25%、76.44%及74.05%。
虽然公司是苹果公司在中国最大的授权售后服务商,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已长达8年,合作关系稳定,但发行人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发行人与苹果公司签订的《授权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为1-2年,授权期限较短;同时,苹果公司对授权售后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方面有相关要求。未来因公司服务质量下降或其他原因失去部分或全部苹果公司的售后维修授权、或苹果手机维修政策出现大幅变化、苹果手机市场占有率出现大幅下滑等事件,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4年-2016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长。2017年1-6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351,834,557.16元,同比上涨7.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50,908.10元,同比下降8.25%。如若未来苹果手机在中国销量下降,与苹果公司等手机厂商合作出现纠纷或中断、维修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均可能导致公司手机维修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商品销售、电子商务等业务也可能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滑。此外,宏观经济低迷、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发展战略或内部运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也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各地区下属139家门店(含直营门店125家,合作门店14家),尽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及生产经营的安全,但仍然难以避免发生部分员工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员工培训,并通过加强对门店现场检查、远程监测等一系列措施防范违法违规事件发生。但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内控不当发生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作为通讯类产品售后服务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既包括来自苹果、三星等一线智能手机品牌的保内服务收入,也包括来自手机个人用户的保外服务收入、商品销售、增值服务收入等。其中来自于终端手机用户的收入主要通过手机终端用户刷银行卡或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来实现。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收入中现金收入(不包含刷银行卡)占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83%、20.15%、18.11%及1.84%。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现金收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流程,且现金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公司现金收入金额仍然较大。公司未来存在因对现金收入管理不当而造成公司门店现金收入被挪用、占用或其他形式的侵占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公司上游苹果公司、三星公司等公司制定了明确的保内服务标准。终端用户的手机是否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保修标准需要公司各门店的工程师具体判断。公司若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保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则将不能取得上游手机厂商支付的服务款并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零配件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将不符合苹果保内维修标准的手机按照保内维修业务处理的情形。2016年下半年,苹果公司完成了对公司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业务情况的初步筛查,公司因上述情形向苹果支付的金额为110万元。
为了有效降低维修零件不达标率,公司在加强门店受理检测标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员工培训、完善了内部监督与管理体制。2016年下半年以来苹果公司对手机保内维修逐步采取返厂维修方式,进一步减少了保内维修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的可能性。公司未来仍然存在因保内服务业务受理标准不符合上游手机厂商的标准,而需要向上游手机厂商支付零配件成本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2010年8月收购威海百邦、2012年6月收购上海倚盛、2012年9月收购广州百邦,上述交易分别确认商誉117.37万元、2,569.54万元、135.85万元。
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因收购威海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分别在2010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6.87万元,2013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0.50万元,累计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17.37万元。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上海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因收购广州百邦而形成的商誉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发生减值。
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若合并形成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恶化,则需要对减值进行确认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存在未来商誉减值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向手机厂商收取提供保修范围内服务的费用,向手机用户收取保外维修服务费用。公司保内维修服务的费用标准主要由手机厂商确定,保外维修服务的价格确定方式为成本加成方式,即在手机整机或配附件的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服务费涵盖了整机交换或配附件更换所必要的员工成本、税费及利润等。未来如果手机厂商降低售后服务收费标准或保外维修的价格降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属于手机售后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是公司最重要的两项成本支出。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人工成本、房租和物业水电费成本为5,498.50万元、6,099.46万元、6,239.10万元及3,089.51万元,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83%、9.82%、9.63%及8.78%。
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近年来人员工资和房屋租金都呈现上涨趋势。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和房租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业务收入水平,将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一定变化,但未构成重大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个人原因所致,属于正常的变动行为,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持续频繁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展开科目名称 | 2017.6.30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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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86,728,921.67 | 204,408,677.80 | 176,061,943.95 | 125,035,692.35 |
固定资产 | 6,714,208.53 | 6,892,983.53 | 9,579,703.33 | 7,631,203.53 |
无形资产 | 21,273,798.57 | 22,014,408.82 | 36,103,692.81 | 39,004,731.95 |
资产合计 | 266,044,057.07 | 281,685,497.13 | 263,775,608.42 | 214,439,713.81 |
负债合计 | 81,953,322.22 | 85,960,470.38 | 91,764,893.01 | 67,996,925.64 |
所有者权益 | 184,090,734.85 | 195,725,026.75 | 172,010,715.41 | 146,442,788.17 |
科目名称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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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351,834,557.16 | 648,067,280.60 | 621,158,667.90 | 397,625,640.40 |
营业利润 | 26,975,822.80 | 67,665,981.72 | 54,487,659.67 | 37,405,205.85 |
利润总额 | 28,756,804.45 | 68,492,086.86 | 53,586,945.11 | 38,138,954.67 |
净利润 | 20,950,908.10 | 47,250,173.48 | 40,043,358.79 | 28,712,090.04 |
科目名称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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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60,487.95 | 78,083,315.19 | 84,883,895.64 | 17,921,346.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69,045.62 | -108,600,595.42 | -19,892,255.32 | -16,603,945.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85,200.00 | -24,438,900.00 | -20,577,326.00 | -20,442,75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40,501.39 | -54,944,656.93 | 44,437,192.68 | -19,126,655.10 |
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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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倍) | 2.28 | 2.41 | 2.01 | 2.06 |
速动比率(倍) | 2.11 | 2.33 | 1.88 | 1.8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9.43% | 40.20% | 57.67% | 59.50%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6.35 | 10.51 | 10.57 | 8.89 |
存货周转率(次) | 22.79 | 39.44 | 32.79 | 21.13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4,036.53 | 9,337.66 | 7,633.24 | 6,391.83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360.78 | 71.10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4 | 1.92 | 2.08 | 0.45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71 | -1.35 | 1.09 | -0.48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 11.56% | 13.52% | 20.99% | 26.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损益) | 0.51 | 1.16 | 0.99 | 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 | 9.60% | 25.20% | 25.69% | 20.89% |